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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乌国际商贸城三区市场卫生保洁服务采购招标文件采购编号: 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国际商贸城第三分公司义乌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招投标中心二一五年 月 日招标文件目录第一章采购公告3第二章投标须知和投标须知前附表5第三章 招标项目要求15第四章开标、评标和定标须知15第五章 投标文件的有效性23第六章 评标办法25第七章 合同主要条款27第八章 投标文件部分格式33附件1. 国际商贸城三区市场卫生保洁考核办法附件2. 国际商贸城三区市场卫生间保洁标准及规程附件3. 国际商贸城三区市场洗地机操作和管理制度第一章采购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现就义乌国际商贸城三区市场卫生保洁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一、采购编号:二、采购内容:义乌国际商贸城三区市场卫生保洁服务,分两个标段,承包期限为二年(详见招标项目要求)。三、第一年采购预算及最高限价:标一:280万元,标二:249万元。投标人可以投两个标,但只能中一个标。开标顺序:先“一标段” ,后“二标段” 。若投标人中标一标段,即不能参与二标段的投标(合同两年一签,合同期不考虑最低工资调整,费用按2015年中标价执行)。四、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应当具备的条件,同时投标人没有下列不良行为:在公开网站上能查到的被财政部或浙江省财政厅处理(或处罚)而处于暂停政府采购资格期的或处于暂停承接业务资格期的;或被国家级、浙江省级、义乌市级行业主管部门处罚处于暂停承接业务资格期的;或被义乌市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还在公示期内的或者处于暂停政府采购资格期的。投标人:1)信誉要求:投标人自2012年1月1日起到中标公示期结束前无行贿犯罪记录(评标结束后,中标通知书发出前由采购人向检察机关查询中标候选人的行贿犯罪档案)。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注册资金在20万元(含)以上的专业物业或保洁公司;3)有从事过室内面积2万平方米(含)以上保洁经验的物业或保洁公司(与业主的单个合同原件为准,若合同中未注明保洁面积的,须提供由业主出具的面积证明);报名时须提供业绩中所签合同方的银行资金往来账户证明;4)本项目不得以联合体形式参投。5、本项目招标文件公告期为2015年 月 日至2015年 月 日。技术答疑: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第2日24时止)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以书面方式分别提交至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国际商贸城第三分公司:虞女士(0579-85160007)、义乌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招投标中心吴先生(0579-89919880)。6、报名及购买标书时间和地点:于2015年 月 日至2015年 月 日上午9:0011:30,下午1:00-5:00(节假日除外)到义乌市望道路300号行政服务中心3楼A区产权交易所8号窗口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报名截止时间以后至开标前一日的17时前,潜在的供应商仍可获取招标文件,但对招标文件的质疑应按本公告第5条处理。报名费:伍佰元整(售后不退)。详细地址:义乌市行政服务中心(望道路300号)三楼A8号窗口。 联系人:周女士; 联系电话:0579-89906887; 传真:0579-89906887。7、报名时所需资料(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并带原件核对):(1)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3)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4)有从事过室内2万平方米(含)卫生保洁经验的物业或保洁公司与业主的单个合同原件及复印件,若合同中未注明保洁面积的,须提供由业主出具的面积证明;(5)业绩中所签合同方的银行资金往来账户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加盖银行公章)。8、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2015年 月 日上午10时投标人应于2015年 月 日上午10时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至义乌市行政服务中心4楼开标室,逾期送达或未按要求密封将予以拒收。9、 开标时间及地点:时间:2015年 月 日上午10时 。10、地点:义乌市行政服务中心望道路300号4楼开标室11、业务咨询: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国际商贸城第三分公司:虞女士,电话:85160007义乌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招投标中心:吴先生;联系电话:0579-89919880传真:0579-89906887义乌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0579-89915062; 2015年 月 日第二章投标须知和投标须知前附表投标须知前附表序号内容规定1项目综合说明项目名称:义乌国际商贸城三区市场卫生保洁服务采购2招标方式公开招标3投标单位资格要求详见招标公告4进场时间中标方应于收到招标方进场服务通知书后7日内安排工作人员入场,机械设备、工具材料准时到位;若人员、机械设备、工具材料准备中任何一项不能按时到位而影响市场正常的保洁工作,视影响程度扣相应履约保证金的30%-100% 。5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和地点详见招标公告6招标答疑截止时间答疑与澄清:投标人如认为招标文件表述不清晰、存在歧视性、排他性或者其他违法内容的,应当于2015年 月 日17:00前,以书面递交或传真形式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作出书面解释、澄清或者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书面质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作出答疑;答疑内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份,同时将书面澄清文件向所有投标人发送。投标人在收到该澄清文件后应于 一 日内,以书面或传真形式(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向招标代理机构回函给予确认。过期未回复的,视为默认接收。7投标有效期自开标之日起60天(日历天)8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义乌市望道路300号义乌市行政服务中心大楼4楼开标室9投标文件份数正本一份,副本四份。10递交投标文件时间采购人在招标仪式开始前1个小时,即2015年 月 日9:0010:00接收投标文件,逾期送达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11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金额:5万元人民币,同时必须满足以下要求:1、须由投标人从其帐户在2015年 月 日17时00分前交纳;2、交纳方式:以电汇、转账、现金存款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并在用途栏注明“投标保证金”字样,禁止第三方代缴保证金,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保证金须在递交截止时间前到账,超过规定时间到账的,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保证金汇至:银行帐号名称:义乌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银行帐号:1208020009045009586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义乌分行12投标保证金退还未中标的投标人保证金,在确定中标人后3日内退还。如发生质疑(投诉),质疑人(投诉人)和被质疑人(被投诉人)的投标保证金不受有效期限制,在投诉处理未结束前一律不予退还。13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2015年 月 日10时开标地点:义乌市望道路300号义乌市行政服务中心大楼4楼开标室参加开标会时,必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凭身份证原件)或其授权委托人(凭身份证原件)到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未携带身份证的不得入场,且投标将被拒绝。14履约保证金每标段10万元,在合同签订前以电汇、转账、现金存款形式向采购人递交15履约保证金退还中标人在履约期间未出现违约行为,其履约保证金待履约责任期满后退还中标人(不计息)。16评标办法现场评审法18付款方式招标方按实际年承包总费用,结合月度考核综合得分,计算月度费用,在下月10日前按月支付,须由承包方开具正式发票。19现场勘察投标前,投标人须自行到项目所在地予以踏勘,对项目实施现场及周边环境等进行勘察,以获取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所有资料,否则,由此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踏勘期间,采购人不得留下供应商名称、联系方式等信息。20其他1)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提供的复印件必须根据评审细则对评审的内容复印完整、清晰可辨,否则在评审时以最不利于投标人原则评审。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内容与本招标文件后述内容不一致的,以投标须知前附表为准。投标须知一、说明1、适用范围1.1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招标采购所叙述的货物和服务项目。2、定义2.1采购人:系指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国际商贸城第三分公司。2.2招标代理机构:系指义乌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招投标中心。2.3投标人:系指符合招标公告要求的投标供应商。2.4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须承担的劳务及其它类似的服务。2.5货物:系指按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须向采购人提供的一切材料、设备、机械、仪器仪表、工具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文字材料。2.6需方:即采购人,在招投标阶段称为采购人,在签订和执行合同阶段称为需方。2.7供方:在招投标阶段称为投标人,中标后在签订和执行合同阶段称为供方。2.8“原产地”是指货物开采、生长或生产、或提供有关服务的来源地。2.9“”标记系指必须满足不能负偏离或必须应答的条款。3、合格的投标人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应当具备的条件,同时投标人没有下列不良行为:在公开网站上能查到的被财政部或浙江省财政厅处理(或处罚)而处于暂停政府采购资格期的或处于暂停承接业务资格期的;或被国家级、浙江省级、义乌市级行业主管部门处罚处于暂停承接业务资格期的;或被义乌市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还在公示期内的或者处于暂停政府采购资格期的。3.2符合采购公告中要求的条件;4、保证4.1投标单位应保证所提交给招标机构和采购人的资料和数据是真实的。5、招标投标费用5.1不论投标过程中的作法和结果如何,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上述这些费用。6、现场勘察 6.1投标前,投标人须自行到项目所在地予以踏勘,对项目实施现场及周边环境等进行勘察,以获取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所有资料,否则,由此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踏勘期间,采购人不得留下供应商名称、联系方式等信息。6.2投标单位在考察过程中发生的各类事件及所发生的各项费用,均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采购人和代理机构概不负责。6.3采购人向投标单位提供的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采购人现有的能被投标人利用的资料,采购人对投标人据此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不负责任。6.4现场踏勘完毕,将认为投标人已了解现场情况,并充分理解了为之所承担的风险、义务和责任。7、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招标文件8、招标文件的组成8.1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第一章 采购公告第二章 投标须知和投标须知前附表第三章 招标项目要求第四章 开标、评标和定标须知第五章 投标文件的有效性第六章 评标办法第七章 合同主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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