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泥南乡中心幼儿园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第一部分总则一、编制目的为及时、高效、妥善地处置发生在幼儿园突发公共事件,最大限度地减轻事件造成的损失,保障广大师幼、职工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幼儿园的正常秩序和校园稳定,特制定此预案。二、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幼儿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幼儿园实际,制定本预案。三、适用范围本预案所指的是泥南乡中心幼儿园。本预案所指的突发公共事件是指突然发生、对幼儿园正常教育教学活动造成或可能造成严重妨碍,或对师幼生命和财产安全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危害,需要立即处置的危险事件。包括:(一)自然灾害。主要包括水灾;雷雨、冰雹等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等地质灾害。(二)事故灾难。主要包括幼儿园建筑质量安全事故,设备质量安全事故,重大火灾安全事故,重大交通安全事故,外出大型活动安全事故,外来暴力侵害事故,危险品安全事故等。(三)公共卫生事件。主要包括集体食物中毒、传染性疾病、群发性疾病以及其它严重影响师幼健康的事件。(四)社会安全事件。主要包括群体性事件,如非法集会、示威游行、集体上访等。四、工作原则(一)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原则。在乡政府和县局领导下,实行基层各单位和幼儿园行政领导责任制,切实落实各项应急工作责任。(二)遵循“居安思危,预防为主”的原则。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公共安全工作,常抓不懈,防患于未然。要增强忧患意识,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做好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各项准备工作。(三)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原则。以保护师幼员工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幼儿园正常教学、工作和生活秩序为最高原则和首要任务,最大程度地减少突发公共事件及其造成的师生伤亡和危害。(四)坚持思想教育和依法办事、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的原则。各单位和幼儿园依据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加强应急管理,维护公众的合法权益,使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五)坚持“快速反应,积极应对”的原则。要依靠广大教职工的力量,形成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机制。第二部分组织机构及职责一、 工作机构为切实加强打架斗殴应急救援工作的领导,成立中心园应急救援领导组。组长:中心幼儿园园长或副园长副组长:中心园园务主任及副主任成员:幼儿园全体员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中心园办公室二、 应急救援小组职责。1、组长:中心园园长和副园长职责:负责综合协调工作,传达领导组指示,汇报工作组工作开展情况,拟订有关文字材料,作好正面引导宣传,为领导组决策提供依据。抢险救援办公室设在中心园办公室,联系电话: 15181117922现场指挥组2.副组长:中心园园务主任及副主任职责:负责救援现场指挥,综合协调各组工作。配合处理现场重大问题,及时疏散引导组请示汇报工作。3.成员组职责:协助做好抢险行动疏散引导、医疗救护、后勤保卫、事故调查、善后工作等。一、建立幼儿园突发公共事件逐级报告制度(一)实行24小时值班和信息报告制度。一旦获悉可能发生幼儿园突发公共事件的信息或发生突发事件后,幼儿园应当在半小时内向中心校报告,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事件的简要过程、伤亡人数、波及范围,经济损失初步估计和事件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已采取的措施及其效果等。同时,随着事态的发展做好续报工作。(三)当发生重、特大幼儿园突发公共事件时,突发公共事件领导小组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二、先期预防和处置措施(一)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根据泥南乡地域特点,重点做好防冻、防汛、防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抗洪等自然灾害工作,消除安全隐患,一旦接到预报,立即进入抗灾状态。1.一般灾情值班人员得到灾情报告时,立即向中心校领导汇报灾情;中通知各小组成员做好准备。2.较大灾情主要向中心校汇报灾情,事件领导小组办公室通知地处危险位置的或有危房的地方抗灾准备。3.重大灾情处置幼儿园突发公共事件领导小组立即成立抢险救灾领导小组,立即组织有关人员落实抢险救灾,处理善后等工作,全力做好师生财产转移安置和抢险救灾,最大限度地减少事件所造成的损失和影响,并把灾害情况及时向上级报告(二)事故灾害类突发事件1.单位和幼儿园在日常管理工作中,要加强安全管理、安全检查和安全教育,落实安全措施,及时消除不安全隐患。2.突发事故发生后,幼儿园有关责任人要迅速赶赴现场救助受伤害师生,同时在第一时间内把事故情况报告乡政府、县局,并依据情况向公安、消防、医护等有关方面求助(求助电话:公安:110;消防:119;医护:120)。3.领导小组组织自救,及时预防和制止事故灾害的进一步扩大,保护好现场。4.组织好幼儿的疏散工作,做好幼儿家长的思想稳定工作,阻止幼儿参加突发事故救援工作。5.对事故的处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幼儿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及有关规定和程序处理。(三)公共卫生突发性事件1.传染病(1)一般突发事件启动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加强疫情通报。导小组组织专门人员指导与督促疫情发生地落实各项防治措施,做好进行应急状态的准备;园内无疫情发生,可保持正常的学习、工作和生活秩序,但对集体活动要进行控制;传染病流行时要加强对病人的追踪管理;呼吸道传染病流行期间,必须加强公共场所的通风换气,并采取必要的消毒措施;肠道传染病流行期间,对厕所、粪便、食堂及饮用水应加强消毒;严格执行出入校门管理制度。(2)重大突发事件除对接触者实施控制外,全园持正常的学习、工作和生活秩序;开展针对性的健康教育;掌握全体师生情况并及时上报;对重大传染病的密切接触者,幼儿园要配合卫生部门做好隔离、医学观察和消毒等工作;加大进出校门的管理力度,控制校外人员进入校园;幼儿园根据情况,及时向师生员工通报疫情防控工作的情况。(3)特大突发事件实行封闭式校园管理,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进入校园;全面掌握和控制人员的流动情况,教职工外出必须向中心幼儿园或县局请假;避免人群的聚集和流行;对教室、办公室、食堂、图书室、杂物室、会议室、厕所等场所使用期间每日进行消毒,通风换气;幼儿园按时公布校园疫情防控工作的情况。(4)校内疫情校内若出现重大传染病疫情,应在卫生部门的指导下,适时开展以下工作:根据出现传染病的种类和病人的活动范围,相应调整教学方式,可视情况扩大停课范围,若需全校停课,须报上级部门;采取停课措施的班级或幼儿园,应合理调整教学计划、课程安排和教学形式,采用电话咨询与指导等方式进行学习,有条件的可采用网上授课的形式进行;主动、及时、准确地公布疫情及防治的信息;对教职工和幼儿进行正确的引导,消除不必要的恐惧心理和紧张情绪,维护校园稳定。2.食物中毒及时掌握幼儿健康状况,一旦发生校内食物中毒或可疑食物中毒时,幼儿园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领导小组应做好下列工作:立即停止食品加工出售活动,并在第一时间报告中心校;立即将发病师生送往医院,并协助医疗机构救治病人;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待确认后交予卫生部门处理;积极配合卫生、公安部门进行调查,并按其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落实卫生部门要求采取的其他措施,并妥善处理善后事宜,维持幼儿园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配合卫生部门分析引起食物中毒的原因,总结经验教训,提出整改意见,杜绝类似事件再次发生。3.预防接种严重反应或事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等突发事件当此类事件发生,幼儿园应迅速报告公卫中心、中心校,请求派遣专业人员进校,开展流行病学调查,查明事件原因;及时将受害师生送医院接受救治;尽快采取各项措施,消除危害,制止事态的发展;总结经验教训,查漏补缺,杜绝隐患。(四)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1.群体性事件(1)一旦发现有发生此类事件的倾向,立即向中心校和当地村委会、派出所汇报,同时组织有关部门、人员,针对不同情况,采取说服教育、思想引导相结合的方法,宣传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教育聚集人员通过合法途径、正当渠道解决问题。(2)接报后,要立即向当地派出所报告,并立即赶赴现场,指导现场工作。要严密掌握、控制现场动态,注意调查取证;了解发生群体性事件的原因及组织人员情况,耐心细致地说服他们,配合做好劝散工作。(3)在教育疏导、反复劝散无效或发生聚集闹事等情况时,要配合公安部门迅速采取必要措施平定事态,坚决果断处置,防止事态扩大、蔓延。(4)事态平息后,幼儿园要认真总结教训,检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改进工作,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对于在事件过程中出现的严重违法违纪行为,根据法律、法规和幼儿园有关规定严肃处理。三、后期处置措施(一)结果报送,建立档案按照逐级报告制度,突发事件过后,事发单位应及时向中心校报送、报告相关情况;并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相关资料整理归案,建立幼儿园突发公共事件档案。(二)追究责任,实施奖惩根据调查情况,对在突发公共事件的预防、报告、调查、控制和处置过程中有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行为,或迟报、瞒报、漏报重要情况的有关责任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给予行政处分,直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参加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并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三)排查事件,恢复工作事件处置结束后,各幼儿园要迅速查清受损情况(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一方面立即组织力量,开展修复工作,尽快使幼儿园恢复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另一方面积极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妥善做好善后工作,尽量把损失降到最低限度。(四)总结经验,完善制度要认真总结经验教训,针对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查漏补缺,完善制度,努力维护全县教育大局的安全和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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