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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质量管理体系审核中常见的不合格项一、 质量管理体系(标准条款:4)1 质量手册(标准条款4.2.2) (!)各部门执行的文件与手册的规定不一致。 (2)质量手册未包括或引用形成文件的程序。 (3)对标准的剪裁不合理。 (4)质量手册不是最高管理者签发。 (5)质量手册不能完整反映该组织的性质特点。 (6)程序文件中规定的控制和操作方法与现行的运用不一致。 (7)程序文件与质量手册不协调一致。 (8)质量手册的发布、修改、管理比较混乱不能保证最新有效版本在现场使用。2文件控制(标准条款4.2.3) (1)程序没涉及失效文件的控制。 (2)外来文件、发外文件未列入控制范围。 (3)电子媒体和其他形式的文件未受控。 (4)发布的文件无批准人。 (5)不能识别文件的修订状态。 (6)未标识保存的作废文件。 (7)外来文件没有办理识别性的手续。 (8)未对文件进行定期评审。 (9)文件的发放没有控制,随便复制。 (10)保管不善,不能迅速出示文件。 (11)文件更改记录没有或不适当。 (12)文件被非授权人复制或更改。 (13)现场使用的文件不是有效版本,或有效版本与作废版本并存。3记录控制(标准条款4.2.4) (1)供方的质量记录未纳入控制范围。 (2)未规定电子媒体形式的质量记录控制方法。 (3)质量记录保存环境不符合要求。 (4)质量记录未规定标识、贮存、保护、保存期、处置的方法。 (5)质量记录填写不全,质量记录上无记录者签名。二、管理职责(标准条款:5) 1管理承诺(标准条款5.1) (1)最高管理者不知道对管理承诺应提供哪些证据。 (2)组织成员对质量方针、质量目标各有各的理解。 (3)资源配置不足,检验人员素质差,内审人员未经培训。2以顾客为关注焦点(标准条款5.2) (1)拿不出文件证实顾客的要求已得到确定。3质量方针(标准条款5.3) (1)质量方针空洞,体现不出企业特色,与质量目标的关系不明确。 (2)下级人员不清楚质量方针。 (3)拿不出对质量方针的评审证据。 (4)有的部门也制订了质量方针。4质量目标(标准条款5.4.1) (1)质量目标的内容不完全,没有包括产品要求所需的内容。 (2)质量目标与质量方针给定的框架不一致。 (3)质量目标无可测量性。 (4)质量目标的实现不能提供证据。5质量管理体系策划(标准条款5.4.2) (1)对质量管理体系中允许的剪裁没有详细说明。 (2)更改期间,质量管理体系的完整性得不到保持。6职责和权限(标准5.5.1)(1) 人员间的接口关系不明确,遇到具体问题常有扯皮现象。(2) 不清楚由谁决定或处理某些事情。(如如何处置不合格品)(3) 组织图不能清晰地反映相互关系、职级关系等。7、管理者代表(标准条款5.5.2)(1)没有以文件的形式对管理者代表的职责进行明确。(2)管理者代表的职责不完整。8、内部沟通(标准5.5.3) (1)不明确沟通的目的。 (2)沟通的工具不明确。9、管理评审(标准5.6) (1)管理评审未保存记录。 (2)管理评审内容不符合要求。 (3)管理评审不是由最高管理者执行。三、资源管理(标准条款6)1资源提供(6.1) (1)资源提供的途径不明确。 (2)资源配置不充分。2人力资源(6.2) (1)能力需求未确定。 (2)未保存教育、培训、技能和经验的记录。 (3)培训后未进行考核。 (4)未进行质量意识方面的培训。 (5)检验人员、内审人员、计量人员未取得培训资格。 (6)以学历代替上岗证。 (7)以培训代替上岗资格认可。3基础设施(6.3) (1)设施和设备不充分。 (2)未按规定保存设备维护记录。4工作环境(6.4) (1)工作环境不符合规定。四、产品实现(7)1产品实现的策划(标准条款7.1) (1)未针对特定的新产品、项目、过程和合同编制质量计划。 (2)建立和实施质量计划时,忽视了对必要的人员和资源的配备。2 与顾客有关的过程(标准条款7.2)(1) 产品要求不明确,没有形成文件。(2) 没有规定产品要求,对产品要求评审的内容理解有偏离。(3) 没有依据标书检查合同。(4) 评审的结果与跟踪措施未记录或记录含糊。(5) 未对零星、口头的顾客要求(以口头订单、合同形式体现)进行评审。(6) 交货时发现组织没有履行合同的能力。(7) 产品要求发生变更时,未及时通知相关人人员。(8) 合同、订单处理过程中,与顾客沟通不够。(9) 对顾客的投诉没有处理记录。3 设计和开发(标准条款7.3)(此条款已删除)(1) 参与设计的不同组别(设计部门之间,设计部门与其他部门之间)的接口没有规定。(2) 设计输入没有形成文件,未作评审。设计输入中未包括适用的法令和法律。(3) 未编制设计开发计划(策划的结果),计划未随设计的进展而适时修改。(4) 每次设计的人员职责、阶段划分不明确。(5) 设计输出资料不完整,没有满足输入的要求,输出中未包含或引用产品验收准则。重要的产品特殊未作出规定。(6) 设计输出文件发放前未批准。(7) 设计未评审、验证、确认,或评审不合格仍投产。(8) 评审、验证、确认后的跟踪措施未记录。(9) 设计更改未标识,没有形成文件。(10) 更改审批人员没有授权依据。4 采购(标准条款7.4)(1) 对供应商的评价的结果,尤其是跟踪措施没有记录。采购单上的供应商为未经批准的供应商。(2) 采购文件、采购单发出前未经审批。(3) 顾客指定的供应商,组织对其不评审也不验证其产品。(4) 无选择和评价供应商的准则。(5) 采购文件的内容未清楚地在表明订购产品的要求(如产品的质量要求验收要求等)。(6) 对质量差的供应商,没有采取纠正措施并跟踪验证。(7) 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复审经批准的供应商。(8) 采购单的个性没有管理规定。(9) 采购产品的验证方法不明确,或虽明确但不执行。(10) 组织或顾客在供方现场实施验证时,未在采购文件中对验证的安排和产品放行的办法作出规定。(11) 对服务供应商(如计量器具检定供应商、委托的检验机关、运输公司等)等未进行评审等控制活动。5 生产和服务提供的控制(标准条款7.5.1)(1) 控制生产和服务过程的信息不全,缺乏作业指导书或作业指导书不够详细正确而影响产品质量。(2) 作业人员的作业不符合指示。(3) 设备没有进行正常的维护。(4) 工作环境没有得到有效控制。(5) 对特殊过程、关键过程、质量控制点没有监控措施。(6) 操作者没有经过培训或培训无记录。(7) 生产过程无计划管制(如投入、在制、产出的日常控制)。(8) 失效的图纸、规范等还在使用。(9) 领用的原材料没有规定的标识可检验状态。(10) 未规定产品放行的条件。(11) 货车运输公司或船舶运输公司未经评审。(12) 发运了型号不正确的产品(13) 对运输中的货物损失没有采取纠正措施。(14) 货物没有正确的进行标识,随货文件不完整。(15) 没有规定交付后(售后服务)的管理措施,或规定了但未执行,或没有结果。(16) 合同规定的售后服务未执行或执行后没有记录。6 生产和服务提供过程的确认。(标准条款7.5.2)(1) 未对特殊过程进行确认。(2) 未对确认的过程和方法进行规定。(3) 过程更改后来进行必要的再确认。7 标识和可追溯性(标准条款7.5.3)(1) 生产中产品无证明其身份的适当标识(过程卡、随工单、路线卡等)。相似的物品不易区分。(2) 在有可追溯性的场合,产品标识不具有惟一性,无法追溯。(3) 可追溯性实施中出现“断裂”现象而无法实现可追溯性。(4) 产品标识系统过于简单,或过于繁杂,无法做到“使用适宜的方式”标识产品,不具有可操作性。(5) 产品标识在使用中消失而未按规定补加标识。(6) 产品分割、分装时,未按规定将标志转移到每一部分。(7) 当产品有有效期限限制时未对产品作出有效期标识。(8) 包装标识不符合要求。(9) 不合格品未加标识!(10) 标识消失、涂改时有发生。(11) 检验状态改变了,其标识没有变化。(12) 检验状态规定的部位、印鉴、签署、记录不完善。8 顾客财产(标准条款7.5.4)(1) 未对顾客的产品进行验证。(2) 未对顾客的产品进行明确标识,未作好适当隔离。(3) 顾客产品损坏、丢失或不适用时,未记录并向顾客报告。(4) 未将顾客提供的检测设备、无形产品(软件等)纳入控制对象。9 产品防护(标准条款7.5.5)(1) 未按规定做好包装运输标志,防护标志。(2) 搬运人员未进行技能和安全知识培训。(3) 未按规定(组织自行选定)定期对库存的进行检查。库存品出现变质损坏。(4) 未按包装作业指导书进行包装作业。(5) 仓库出入库管理混乱。(6) 仓库账物不符仓库混乱,不同产品不能清楚地界定。(7) 未按仓库规定(如先进先出原则、隔离存放)进行。(8) 顾客的产品未隔离存放,不能实施追溯。(9) 合同的特殊包装要求未向作业人员详细解释。(10) 包装材料的供应商未经批准。包装材料未经检查。(11) 随发文件不完整。10 监视和测量装置的控制(标准条款7.6)(1) 测量设备校准状态标识不是唯一的或没有校准状态标识。(2) 对自制的测量设备,无校准程序。(3) 测量设备超过校准期。(4) 校准结果未记录或记录不适当。(5) 使用中的设备未进行系统的管理(如维护等规定)。(6) 设备的测量能力与测量要求不一致。(7) 测量软件使用前未经确认。(8) 不对测量设备,而只对设备中的仪表进行校准。(9) 测量人员不按规定调整。五、测量、分析和改进(标准条款:8) 1、总则(标准条款8.1) (1)监视和测量活动不能确保符合性利实施改进。(2)未采用统计技术的需求。(3)统计技术使用中有错误,可能是缺乏培训,也可能是相应的作业指导书。(4)数据收集不规范。 2顾客满意(标准条款8.2.1) (1)没有规定收集分析、利用顾客满意程度信息的方法。(2)顾客满意度下降时,未采取改进措施。 3内部审核(标准条款8.2.2) (1)未进行审核策划或策划的内容不完整。 (2)每次审核时未编制审核计划。 (3)内审员未经培训或资格证实。 (4)内审后纠正措施的跟踪验证缺乏记录,或验证记录未报告相关部门及人员。 (5)内审员与被审核部门有直接责任关系/ (6)审核的内容不充分,流于形式。 4过程的监视和测量(标准条款8.2.3) (1)未确定需要进行监视和测量的实现过程。对特殊过程,关键过程未进行收视和测量。 (2)过程监视和测量方法不恰当。 5产品的监视和测量(标准条款8.2.4) (1)没有产品的验收准则。 (2)监视和测量的阶段不明确。 (3)所有规定的检验未完成,且又未经授权人员批准就放行了。 (4)检验记录不全或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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