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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一、边施工、边通车安全技术措施2二、雨季施工安全技术措施3三、砍树安全技术措施3四、高陡坡土方开挖安全技术措施4五、高处作业施工安全技术措施4六、爆破作业操作安全技术措施4七、施工机械作业安全技术措施8八、压路机作业安全技术措施9九、挖掘机作业安全技术措施10十、挖掘装载机作业安全技术措施10十一、推土机作业安全技术措施11十二、自卸汽车作业安全技术措施13十三、破石机作业安全技术措施14十四、挡土墙作业安全技术措施15十五、支架模板施工安全技术措施15十六、现浇梁桥施工安全技术措施16十七、预应力张拉法施工17十八、T桥安装施工安全技术措施18十九、水泥砼路面施工安全技术措施21二十、电力施工安全措施23一、边施工、边通车安全技术措施1、 在公路、交通繁忙的道路上测量时,必须有专人警戒,防止交通事故。2、 机械在危险地段作业时,必须设明显的安全警告标志,并应设专人站在操作人员能看清的地方指挥,驾驶人员只能接受指挥人员发出的规定信号。3、 对边通车、边施工路段的安全生产,除应遵守普通施工项目的有关规定外,还应加强对通行车辆的安全管理,确保施工、交通安全。4、 对工程需挖除旧路基、路面进行重建的路段,在施工路段的两端应竖立显示正在施工的警告标志(10.751m)。标志应鲜明、醒目。标志与施工路段的距离,应根据开挖宽度、路线等级、交通量等情况确定。5、 一侧拓宽或两侧拓宽的改建工程,原有道路的路面宜先保留,以维持交通。6、 在拓宽地段,如须在原有道路上运送土石方,宜采用机动车辆运输。若采用手推车运输时,可划分部分路面,专供手推车行驶,并应做到:(1) 剩余部分路面宽度应保证机动车辆行车安全。(2) 要用红白相间的栏杆等隔离设施,与机动车行车道隔开。(3) 设专职人员指挥来往车辆。7、 通车路段的路面应经常清扫干净,防止车辆碾飞土石伤人或雨后泥泞影响通车。8、 在原有路段上,进行降坡改建的工程,有条件的可修建临时便道维持交通,也可在降坡地段半幅施工,另半幅做通车之用。9、 半幅通车路段,在车辆驶出(入)前方应设置指示方向和减速慢行的标志。同时在施工作业区的两端设置明显的路栏。晚间要在路栏上加设施工标志灯。半幅施工区与行车道之间设置红白相间隔离栅。10、 半幅施工的路段不宜过长,一般以不超过300500m为宜。11、 在单车道维持通车路段上,当路段不长、交通量不大时,可在该路段的适当地点设置车辆会让处;当施工路段较长、交通量较大时,应实行交通管制。每班配置专职人员和通迅设备,指挥交通,疏导车辆。12、 在居民点或公共场所附近开挖沟槽时,应设护栏及搭设跳板供行人通过。夜间应设置照明灯和红灯。13、 在原地拆除旧桥(涵)重建新桥(涵)时,应先建好通车便桥(涵)或渡口。在旧桥的两端应设置路栏,夜间应在路栏上悬挂警标灯,并在路肩上竖立通向便桥或渡口的指示标志。二、雨季施工安全技术措施1、 雨季及洪水期施工应根据当地气象预报及施工所在地的具体情况,做好施工期间防洪排涝工作。2、 在雨季施工时,施工现场应及时排除积水,人行道的上下坡应挖步梯或铺砂。脚手板、斜道板、跳板上应采取防滑措施。加强对支架、脚手架和土方工程的检查,防止倾倒和坍塌。3、 雨季施工时,处于洪水可能淹没地带的机械设备、材料等应做好防范措施,施工人员要提前做好安全撤离的准备工作。4、 长时间在雨季中作业的工程,应根据条件搭设防雨棚。施工中遇暴风雨应暂停施工。三、砍树安全技术措施1、 伐树前,应将周围有碍砍伐作业的灌木和藤条砍除,并选好安全躲避的退路。2、 伐树范围内应布置警戒,非工作人员不得逗留、接近。3、 为使树木按预定方向倾倒,要在树木下部倒树方向砍一剁口,其深度为树干直径的1/4,然后再从剁口上边缘的对面开锯,最后应留23cm安全距离。4、 在陡坡悬岩处砍伐树木,应有防止树木伐倒后顺坡溜滑和撞落石块伤人的安全措施;在山坡上严禁在同一地段的上下同时作业。5、 截锯木料时,三叉马和树干垫撑必须稳固。6、 大风、大雾和雨天不得进行伐树作业。四、高陡坡土方开挖安全技术措施1、 作业人员必须绑系安全带。2、 边坡开挖中如遇地下水涌出,应先排水,后开挖。3、 开挖工作应与装运作业面相互错开,严禁上、下双重作业。4、 弃土下方和有滚石危及范围内的道路,应设警告标志,作业时坡下严禁通行。5、 坡面上的操作人员对松动的土、石块必须及时清除,严禁在危石下方作业、休息和存放机具。五、高处作业施工安全技术措施1、 高处作业的含义和级别划分应符合现行的国家标准高处作业分级(GB360883)的规定。2、 悬空高处作业必须设有可靠的安全防护措施。悬空高处作业包括:在开放型结构上施工,如高处搭设脚手架等;在无防护的边缘上作业;在受限制的高处或不稳定的高处作业;在没有立足点或没有牢靠立足点的地方作业等。3、 从事高处作业人员要定期或随时体检,发现有不宜登高的病症,不得从事高处作业。严禁酒后登高作业。4、 高处作业人员不得穿拖鞋或硬底鞋。所需的材料要事先准备齐全,工具应放要工具袋内。5、 高处作业所用的梯子不得缺档和垫高,同一架梯子不得二人同时上下,在通道处(或平台)使用梯子应设置围栏。6、 高处作业与地面联系,应有专人负责或配有通迅设备。7、 运送人员和物件的各种升降电梯、吊笼,应有可靠的安全装置,严禁乘坐运送物件的吊笼。六、爆破作业操作安全技术措施1、 石方爆破作业,以及爆破器材的管理、加工、运输、检验和销毁等工作均应按国家现行的爆破安全规程(GB672286)执行。2、 锻制钢钎时,锻工应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煊钎和淬火支架必须牢固。截断钎子时,开锤及停锤用力应轻。热钎和冷钎应分开放置并以标志识别。3、 选择炮位时,炮眼口应避开正对的电线、路口和构造物。4、 凿打炮眼时,坡面上的浮岩危石应予清理。凿眼所用工具和机械要详加检查,确认完好。严禁在残眼上打孔。5、 用人力冲击法打松软岩眼时,应清理现场的障碍物。双人,多人冲钎时动作应协调一致。6、 人工打眼时,使锤人应站在掌钎人侧面,严禁对面使锤。7、 机械扩眼,宜采用湿式凿岩或带有捕尘器的凿眼机。凿岩机支架要支稳,严禁用胸部和肩头紧顶把手。风动凿岩机的管道要顺直,接头要紧密,气压不应过高。电动凿岩机的电缆线宜悬空挂设,工作时应注意观察电流值是否正常。空压机必须在无荷载状态下起动。开启送气阀前,应将输气管道联接好,不得扭曲。在征得凿眼机操作人员同意后方可送气,出气口前方不得有人工作或站立。贮气瓶内压力不得超过规定值,安全阀应灵敏有效。运转中应注意检查是否有异常情况,不得擅离岗位。8、 爆破器材应严格管理,必须实施实销实报,剩余的爆破材料必须当日退库,严禁私自收藏,乱丢乱放。更不得用爆炸物品炸鱼、炸兽。发现爆破器材丢失、被盗,要立即报告等待处理。9、 作业人员在保管、加工、运输爆破器材过程中,严禁穿着化纤衣服。10、 爆破器材应按规定要求进行检验,对失效及不符合技术条件要求的不得使用。11、 爆破器材应由专人领取,炸药与雷管严禁由一人同时搬运。电雷管严禁与带电物品一起携带运送。爆破器材运送,应避开人员密集地段,并直接送往工地,中途不得停留,并不得随地存放或带入宿舍。12、 制作起爆药包(柱),应在专设的加工房或爆破现场的专用棚内进行。棚内不准有电气、金属设备,无关人员不得入内。导火索要用快刀切齐,轻轻插入雷管,不得猛插、旋转或摩擦。管口要用安全铰钳夹紧,严禁用牙咬。纸壳雷管应用胶布包扎严密。药卷应用和雷管同样直径的竹、木锥子扎一个深为1.5倍雷管长度的小孔,然后放入接好引线的雷管,封闭扎口。雷管不得露在药柱外面。加工的起爆药包(柱),不应超过当班爆破作业的需要量。13、 扩药壶时,孔口的碎石、杂物必须清除干净。装药量应随扩壶次数、扩壶的大小和石质而定,不得盲目加大药量。扩烘时,起爆药柱送下孔底后,不得使用炮棍在炮眼内捣插。导火索点燃后,人应迅速远离。严禁采用先点燃导火索再将药柱抛入孔底的危险操作方法。需要多次扩壳时,每次爆破后15 min(硝化甘油炸药应经过30min),等孔壁岩石冷却后,方可再次装药扩壳。14、 超过5m的深孔不得使用导火索起爆。15、 装炮工作必须遵守下列规定:(1) 装药前应对炮眼进行验收和清理;对刚打成的炮眼应待其冷却后装药,湿炮眼应擦干后才能装药;(2) 严禁烟火和明火照明;无关人员应撤离现场;(3) 应用木质炮棍装药,严禁使用金属器皿装药;深孔装药出现堵塞时,在未装入雷管、起爆药柱前,可采用铜和木质长杆处理;(4) 装好的爆药包(柱)和硝化甘油类炸药,严禁投掷或冲击;(5) 不得采用无填塞爆破(扩壳除外),也不得使用石块和易燃材料填塞炮孔;不得捣固直接接触药包的填塞材料或用填塞材料冲击起爆药包,也不得在深孔装入起爆药包后直接用木楔填塞;填塞炮眼时不得破坏起爆线路。16、 已装药的炮孔必须当班爆破,装填的炮孔数量应以一次爆破的作业量为限。17、 爆破工作必须有专人指挥,。确定的危险区边界应有明显的标志,警戒区四周必须派设警戒人员。警戒区内的人、畜必须撤离,施工机具应妥善安置。预告、起爆、解除警戒等信号应有明确的规定。18、 爆破时,个别飞散物对人员的安全距离不得小于规范规定。19、 导火索起爆应采用一次点火法点火,其长度应保证点完导火索后人员能撤至安全地点,但不得短于1.2m。不得在同次爆破中使用不同燃速的导火索。露天爆破,一人连续点火的导火索根数不得超过10根,严禁使用明火点燃,严禁脚踩和挤压已点燃的导火索。多人同时点炮时,每人点炮数应大致相等。必须先点燃信号管,信号管响后无论导火索点完与否,人员必须立即撤离。信号管的长度不得超过该次被点导火索中最短导火索长度的1/3。20、 爆破时,应点清爆炸数与装炮数量是否相符。确认炮响完并过5 min后,方准爆破人员进入爆破作业点。21、 电力起爆必须注意:(1) 在同一爆破网路上必须使用同厂、同型号的电雷管,其电阻值差不得超过规定值(应控制在0.2以内);(2) 爆破网路主线应绝缘良好,并设中间开关,与其他电源线路应分开敷设;(3) 必须严格检查主线、区域线、端线、电源开关和插座等的断通与绝缘情况,在联入网路前各自的两端应短路;(4) 爆破网路的联接必须在全部炮孔装填完毕,无关人员全部撤至安全地点后进行;联接应由工作面向起爆站依次进行,两线的接点应错开10cm,接点必须牢固,绝缘良好。(5) 用动力和照明电源起爆时,起爆开关必须放在上锁的专用起爆箱内,起爆开关箱和起爆器的钥匙在整个爆破作业时间里,必须由爆破工作的负责人严加保管,不得交给他人;(6) 装好炸药包后,必须撤除工作面的一切电源;雷雨季节应采用非电起爆法。22、 裸露爆破必须保证先爆的药包不致破坏其他药包,否则应用齐发起爆。严禁用石块覆盖裸露药包,不应将炸药包插入石缝中进行爆破,特殊情况使用时,必须采用可靠的安全措施。23、 各种类型的“盲炮”处理应按国家现行的爆破安全规程(GB6722-86)有关规定办理。24、 大型爆破必须按审批的爆破设计书,在征得当地县(市)以上公安部门同意后,由成立的现场指挥机构组织人员实施。其安全距离除考虑个别飞散物的因素外,尚应考虑因爆破引起地震及冲击波对人员、设施及建筑物的影响,按规定经计算后确定。25、 石方地段爆破后,必须确认已经解除警戒,作业面上的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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