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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校车安全工作的几点体会一、教育主动牵头,搞好协调,是做好校车安全工作的前提。 教育要以人为本,以人为本就是要关注学生生命,关注学生安全。李岚清副总理曾经有一句名言:“生命不保,谈何教育?”以人为本也是落实胡锦涛总书记提出的科学发展观的本质要求。近些年来,由于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家长对孩子成长期望不断攀升,农村学生不断向镇内涌入,学生乘坐车辆上学需求急剧增加,由于不合格车辆的非法运营,各部门重视不够,相关机构监管不力,致使交通事故频发,引起了国家和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影响教育的安全稳定。彻底解决校车问题,确保学生交通安全,已经成为各级政府和教育部门十分重要、十分紧迫的任务。 学生在学校,安全出了问题教育首当其充,做好校车工作,学校、教育行政部门责无旁贷,不能等待政府主动找教育,不能等待各个相关部门主动找教育,不能等待国家把校车主动送到学校,不能等待社会慈善家把校车主动送到学校,谁来牵头?唯有教育,教育必须把校车工作,当做学校工作的重要工作,主动协调各个相关部门,主动协调政府领导,主动出主意,想办法,推动校车安全工作的顺利开展。 从2011年10月份开始,教育局先后召开了三次局务会议,学习领会2011年9月20日全省在通化地区柳河县召开的校车现场会议精神,学习王化文副省长在现场会上的讲话,深入提高做好校车安全工作在新形势下重大意义的认识,增强做好校车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召开了两次全区中小学(幼儿园)校长会议,传达贯彻省市关于校车安全工作的文件和会议精神,在此基础上,搞好学生乘车现状的调查摸底,就学生乘车数量,车辆状况,乘车路线,驾驶员状况等等详实的资料做到了掌握。在校车没有配备之前,加强对现有运营车辆的监管,学校加强对营运车辆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加强在校门前的交通疏导,向学生发放告家长通知书,要求家长密切配合学校加强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教育,不坐“三无车辆”不坐超员车辆,并且和家长签订学生乘车协议书,确保交通安全。 根据外地经验从我区教育实际出发,拟定我区校车运行管理的基本模式:由政府管理,各相关部门监管,委托由省交通厅批准,各项手续健全的有资质的四平辽河农垦管理区利民城乡客运有限公司承担运营任务。 二、政府高度重视,牵头管理,是做好校车安全工作的关键。 校车管理,不是教育一家的事,教育管理权限有限,单靠公安、交通、安监、消防单个部门单独执法也无力管理好校车问题,需要各个部门协调协作,联合监管。联合监管由谁牵头?由教育、公安、交通、安监、消防那一个部门牵头都不利于管理,都容易造成责任不清、指导不力、该管不管、推诿扯皮、八龙治海的混乱局面。唯独政府牵头,政府亲自主管,才能更好地协调各个部门,充分发挥各个部门的职能作用,推进校车安全工作的顺利开展。教育局将国家、省、市各级政府的文件及会议精神以及教育局关于校车安全工作的想法和意见,向区委、区管委会作了汇报,得到了区委书记、区管委会主任王俊龙、区委副书记、区管委会副主任王志东的高度重视,王俊龙书记亲自主持召开专题会议,并委派王志东书记,管委会副主任赵圣英,区管委会主任助理,教育局局长赵庆负责,全力抓好校车安全工作,王志东书记先后两次召开由教育、公安、交通、财政、安监、消防部门参加的调度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校车工作,明确责任,明确分工,全力抓好校车安全工作。成立了辽河区校车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区委王志东副书记任组长,管委会副主任赵圣英任副组长,教育、公安、交通、财政、安监、消防部门分管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育局,教育局副局长李安柱任办公室主任。研究制订了四平辽河农垦管理区中小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方案,并印发了四平辽河农垦管理区中小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四辽管委办发201136号),辽河垦区接送中小学生(包括幼儿园儿童)车辆管理办法。研究制订了委托四平辽河农垦管理区利民城乡客运有限公司接送中小学生(包括幼儿园儿童)上下学协议书,王志东书记亲自代表管理区签字。2月13日,管理区召开了全区校车安全工作会议,全区公安、交通、财政、安监、消防部门分管领导,全区中小学、幼儿园校长(园长),分管安全工作的副校长(主任)参加会议,区委王志东副书记,管委会副主任赵圣英出席会议,王志东副书记作了重要讲话,主任助理,教育局长赵庆宣读辽河垦区接送中小学生(包括幼儿园儿童)车辆管理办法,四平辽河农垦管理区利民城乡客运有限公司总经理潘利民作了表态发言,向社会公开承诺保证按照协议要求,依法运营,依法管理,合理收费,做好服务,对学生的安全承担全部责任。管理区还要求,区相关部门认真落实有关校车的优惠政策,财政部门认真执行有关财政政策。通过半年的运作,使我们深深体会到,政府重视程度有多高,校车安全工作就有多好,政府工作的力度,决定了校车安全工作的进展速度。 三、动员社会力量,公司运作,是做好校车工作的根本。 按照吉政办发201126号文件和王化文副省长在通化地区柳河现场会上的讲话精神,接送学生车辆可采取以下四种模式: 1、可以由政府出资统一购买车辆接送中小学生; 2、可以实行政府和个人共同出资购置车辆接送中小学生; 3、可以由政府委托专业经营运输公司接送中小学生; 4、可以采取优惠政策,组织社会运力承担中小学生上下学运输工作。 参照其他县市区的做法,结合我区实际,我区只能采取3、4种模式。一是委托城乡公交运输公司;二是由城乡公交运输公司组织社会力量购置,区里给予优惠政策。第一和第二种模式在我区都行不通,也做不到。我们辽河垦区成立于2000年10月,是由原梨树农场、双辽农场、双辽种羊场、绿野集团、哈福鹿场五家亏损农垦企业合并组成的,历史包袱沉重,仅梨树农场当时就亏损一亿多。垦区成立之初,由于农业遭受旱灾,连续几年减产,经济形势并不景气,近四年来,垦区经济和社会建设取得了突飞猛进的发展,形式越来越好,但是,垦区要工业立区,要项目建设,要城镇改造,要改善民生,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工资的提高,远程教育设施建设,校安工程建设,等等一切项目,都要地方配套,还有,由于我区是由四平市委、四平市政府同意,省农业开发办批准成立的,省里一些相关部门关系还没有理顺,我区还游离于“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之外,省里下拨的教育专项资金,不直接到我区财政账户,有时还不给,有些事情需要我们反复协调。因此,就目前我区经济状况来说,采取由政府出资统一购买车辆接送中小学生;政府和个人共同出资购置车辆接送中小学生,做不到。只能采取三、四种模式。校车领导小组,经过反复协商决定了采取这种办法解决校车问题,并公开向社会招标,当时参与投标的有四平辽河农垦管理区利民城乡客运有限公司;还有想成立校车公司的,还有10多家个体户,经过调研、考察,四平辽河农垦管理区利民城乡客运有限公司是由省交通厅批准的,手续健全,符合招标条件,管理区就委托这一家公司,全权承担中小学生上下学接送任务,不批准第二家,区里只对一家说话。管理区与四平辽河农垦管理区利民城乡客运有限公司签订了协议书,明确了双方的责任和义务。特别强调了学生安全事故由四平辽河农垦管理区利民城乡客运有限公司负全部责任。 公司成立以后,和教育局沟通,掌握了学生乘车的基本情况,预计要购置47台19座车辆,才能满足需求。要购置这些车辆,所需资金700多万元,只靠公司自身一时很难解决。公司动员一些社会力量,个体户,自己出资,由公司统一购买,统一落户,统一管理,民间存在大量的资本,蕴含着很高的积极性,很快就完成了购置车辆资金的筹集工作。截止到4月13日。已经到位车辆38台。公司主动与各相关部门协调,加强对黑校车的查处打击力度,对运营车辆实行五统一管理。密切配合学校加强交通安全教育,运行效果很好。 四、部门密切配合,通力协作,是搞好校车工作的保证。 校车安全工作,是一项关乎学生生命安全的复杂工程,牵动千家万户,关系教育稳定,责任十分重大。做好此项工作绝非教育本身所能,也绝非某一个部门所能,必须在政府主导下,各个部门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各尽其职,各负其责,恪尽职守。为此,管理区制定了校车管理办法,明确了各个部门的职责。并要求各个部门按照管理办法,认真履行各自职责,认真落实岗位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教育部门职责: 接送中小学生上下学(包括幼儿园儿童)车辆符合条件的,由教育局登记造册建档。 负责指导和监督学校、幼儿园履行校车安全管理职责,把校车安全管理工作作为考核评价学校领导班子的重要指标之一,纳入安全管理工作年终考核范围; 详细掌握辖区中小学校、幼儿园位置、学生数量分布和校车需求等情况,配合公安部门做好中小学生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及校车和驾驶人的管理工作,配合交通部门做好校车行驶路线确定和设置工作; 学校、幼儿园应建立健全乘车安全管理、资料管理制度。做好安全交接工作,与司乘人员记好交接日志,并接受教育、公安、交通、消防和安监部门的监督检查; 学校应指派专人负责对校车每次运送学生情况进行查验,发现超员或其他交通违法行为的,必须及时报告有关部门,严禁校外人员乘坐校车; 学校、幼儿园组织师生外出等集体活动,需要包车的,必须提前5日到公安交警部门审批,并报教育局备案。 公安部门职责: 负责全区校车标识、标牌核发及管理工作; 负责校车驾驶人的资格审查和车辆安全技术状况检验工作; 定期对学校师生普遍进行面对面的安全教育,结合典型事故案例,让学校师生掌握“安全走路、安全骑车、安全乘车”等基本常识; 负责核定校车乘载人数,依法严厉查处校车超员等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教育其他车辆驾驶人员对校车进行礼让;适时安排警力在学校附近人员较为集中、交通相对拥挤的路段维持秩序;严格落实“一车一警”制度,监督管理承包车辆安全情况; 负责镇区学校、幼儿园门前交通标志、标线的设置及维护工作。 交通部门职责: 做好农村学校门前标志、标线的设置及维护工作; 会同教育部门合理确定校车的行驶线路,完善校车通行线路安全设施; 协助相关部门加强经营行为的监督检查,严厉打击校车非法从事班车营运等交通违法行为。 消防部门职责: 消防部门负责监督校车灭火器材的配备及消防安全知识培训,制定校车抢险应急预案。 安监部门职责: 将校园安全纳入安全生产综合监管范围; 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对校车发生事故进行调查处理,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各个部门,由校车领导小组办公室协调,定期召开协调会议,研讨校车运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每学期至少两次。定期进行联合检查,每学期至少两次,运行半年多来,效果较好。 尽管我们做了许多工作,仍然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比如政府财政补贴问题,公司现在基本是亏损运营,如果财政补贴不到位,公司能否把运营成本转嫁到老百姓身上?公司能否挺下去?校车运营是一项长期性工作,偶然及突发性事故、特别是重特大交通事故能否出现,令人担忧。尽管如此,我们决心以对党和国家教育事业,对学生生命高度负责的精神和工作态度,坚持全程监管,警钟长鸣,绷紧精神,尽心尽力,毫不懈怠的抓好校车安全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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