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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环函202117号关于黄山百怡饮品股份有限公司年产20万吨含乳、茶、果汁饮料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黄山百怡饮品股份有限公司:你公司报来的年产20万吨含乳、茶、果汁饮料项目行政许可申请书和浙江环耀环境建设有限公司编制的黄山百怡饮品股份有限公司年产20万吨含乳、茶、果汁饮料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悉。报告表在黄山市生态环境局网站公示,公众无异议。经研究,现对报告表批复如下:一、本项目拟在黄山经济开发区新兴产业园A-1地块(迎客松大道东侧,战兴一路北侧,占地面积39988.29,建筑面积约30524建设)投资25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15万元)进行建设,年产20万吨含乳、茶、果汁饮料。主要建设内容为:1栋建筑面积为15312单层2#厂房,布置灌装车间、包装车间、调配车间、放瓶车间、吹瓶车间、烘烤车间、CIP清洗车间等,安装3条利乐包生产线、1条PET瓶生产线、1条PE瓶生产线、1条易拉罐生产线、1条玻璃瓶生产线,年产20万吨含乳、茶、果汁饮料(茶饮料40000t/a、果汁饮料50000t/a、含乳饮料50000t/a、维生素饮料30000t/a、植物蛋白饮料30000t/a);1栋建筑面积约3000单层1#厂房作为原料仓库和成品仓库;1栋建筑面积约6959的5层综合楼,一层布置食堂,二层-五层布置办公室和宿舍;2#厂房内东北侧建设占地面积约200天然气锅炉房,安装燃烧天然气的15t/h蒸汽锅炉和10t/h蒸汽锅炉(备用)各1台,2#厂房内北侧建设占地面积约20危废库1间,1#厂房内北侧建设占地面积约50一般固废暂存间1间;废水处理:各类清洗废水收集至180m3/d处理工艺为“隔油隔渣+调节+厌氧+好氧+沉淀” 生产废水处理设施处理后会同经隔油池、化粪池预处理后生活污水接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黄山市第二污水处理厂;废气处理:吹瓶有机废气分别经集气罩收集后卷入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大豆去皮粉尘经“布袋除尘器”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废水处理站产生恶臭的区域密闭经负压收集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天然气锅炉(采用低氮燃烧+烟气内循环技术)燃烧废气通过8m高的排气筒排放;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排气筒引至综合楼楼顶排放;采取噪声防治(隔声、消声、减振、管道软性连接、阻尼材料包裹等)措施,对CIP清洗设备间、辅料库、危废暂存间、事故应急池、生产废水处理设施进行重点防渗,其他地点进行一般防渗,建设应急导流管网和140m3事故应急池;同时建设供水、排水、供电和制冷系统等。二、从环境保护角度,原则同意你公司按报告表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和拟采取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进行建设。三、项目实施过程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1.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应确保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2018年修改单中规定的二级浓度限值,氨、硫化氢环境空气质量执行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附录D其他污染物空气质量浓度参考限值,挥发性有机物(以非甲烷总烃计)达到参照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中规定标准;吹瓶工序和塑料边角料破碎工序产生的废气应收集处理,非甲烷总烃、颗粒物排放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及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要求,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应达到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附录A表A.1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特别排放限值和收集处理系统要求、监控要求及各项控制要求,食品投料、破碎等加工产生的颗粒物应收集处理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二级排放限值;氨、硫化氢、臭气浓度处理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二级新扩改建标准和表2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天然气蒸汽锅炉采用低氮燃烧+烟气内循环技术,废气中二氧化硫、颗粒物排放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3 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中“燃气锅炉限值”,氮氧化物排放达到小于50mg/m3要求(长三角地区2019-2020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环大气201997号燃气锅炉低氮改造标准);食堂餐饮油烟废气收集处理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的中型标准。总量控制指标:NOX为5.059t/a。2. 落实地表水环境保护措施。项目应实施雨污分流;施工期应设置沉淀池,施工废水经沉淀尽可能回用,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园区现有设施处理;生产产生的废水和生活废水应收集处理达到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中三级标准后进入园区污水管网至黄山市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3.做好地下水、土壤污染防治工作。项目应对危废暂存区、CIP清洗设备间、辅料仓库、事故应急池、污水处理设施和污水收集输送管线等进行重点防渗和其它区域一般防渗,确保地下水环境质量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的类标准和建设用地达到土壤环境质量标准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表1中第二类用地筛选值标准,防止地下水、土壤受到污染。4.做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项目产生的一般固废应分类收集回收利用,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中有关规定;生产过程产生的废离子交换树脂、废活性炭、含危化品废包装桶、含危化品废包装内袋等为危险废物,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的特别规定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的要求,配套建设专用危险废物临时储存设施,配备专用储存容器进行收集,委托有资质的专业机构对其进行处置,并做好处置记录,不得随意处置;应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并将管理计划及危险废物管理有关资料向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报、备案。5.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对各类噪声源采取必要的隔声、降噪措施,确保项目生产过程中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6.做好项目的环境风险防范工作。建立环境风险应急管理体系,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保证防范环境风险的配套设施、设备的落实;根据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中要求将应急物资配置到位;在生产中要严格执行防范环境风险事故的制度和措施,做好运输、贮存和生产等环节的环境风险管理;按照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定期开展环境风险应急演练;切实加强环境风险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应急状态下能正常投入使用。四、建立健全环境管理规章制度,设立环境管理机构,确定专人负责环保工作,加强对污染治理设施的管理和维护,确保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五、项目的报告表经批准后,如项目的性质、规模、工艺等发生重大变化,应依法重新报批,不得未批先建。六、国家对本项目应执行的环境标准作出修订或新颁布的,执行新标准。七、该项目建成实际投运前,须按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申领排污许可证或登记。八、你公司须严格执行排污许可证制度,应按照法定程序和要求及时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和验收信息报送工作。九、请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负责该项目“三同时”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黄山市生态环境局2021年2月3日 抄送: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黄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安监环保局,浙江环耀环境建设有限公司黄山市生态环境局 2021年2月3日日印发-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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