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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公安机关的性质、职能和宗旨重点1. (判断)警察的含义、警察的本质、公安机关的性质和基本职能。2. (选择)警察的起源、古代警察的特点、近代警察与古代警察的区别、近代警察的建立及 其管理体制。一、公安机关的建立于发展1. 警察的含义:警察一般是具有武装性质的维护社会秩序、惩治犯罪、保卫国家安全的国家行政力量。2. 警察的本质:警察的本质是阶级统治的工具,世界各国都有自己的警察力量,有的国家甚至不设军队, 但都有自己的警察机构,设置专门的警察力量。3警察的基本职能:警察的基本职能是政治镇压职能和社会管理职能。(1)政治镇压职能:是指警察使用暴力,对威胁统治阶级的政治统治与国家安全的政治势 力实行镇压。警察的这一职能,具有鲜明的政治性和强烈的阶级性。(2)社会管理职能:是指警察运用行政管理的手段,维护一定社会制度下的社会秩序。警 察的这一职能,具有广泛的社会性和群众性。4警察的起源: 警察是一个历史范畴,是人类一定历史阶段的产物。警察和警察机关不是从来就有的,也不是永世长存的,它随着国家的产生而产生,也必将随着国家的消亡而消亡。原始社会没 有警察。5. 古代警察的特点(1)军警不分警政合一。警察的职能尚未集中于一个统一的专门机关,是由军队、行政机 关、审判机关分别掌管的。(2)古代警察行使职权时,在法律上极不严格,神权、皇帝或长官的意志起决定作用。( 3)私刑、私狱普遍存在。6. 近代警察的建立(1)中国历史上最早的专职警察机构“湖南保卫局”(1898 年)(2)中国历史上第一个全国性的专职警察机构清政府北京建立“巡警部”(1905年)(3)南京临时政府将“巡警”“巡捕”改为警察(1912 年)(4)蒋介石设立“内政部警政司”将警察机关改为“公安局”(1927 年)(5)蒋介石又设立“内政部警察总署”“警察局”(1946 年)7. 新中国成立前的公安机关(1)中国共产党最早的保卫组织中央特科(1927年12月)(2)我国最早的人民政权保卫机关国家政治保卫局(1931年11月)(3)历史上最早的一支比较正规的人民警察队伍“边警”(1938年5 月)(4)社会部锄奸保卫(1939年2月)(5)各解放区保卫机关8近代警察与古代警察的区别(1)在奴隶社会、封建社会中,没有专门的警察机关,在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中执行警察 职能的机构与官吏,成为古代警察。(2)近代警察是为适应资本主义经济、政治和社会需要而建立起来的专门执行警察职能的机构和官吏。9近代警察的建立及其管理体制: 近代警察发端于西欧,是资本主义发展的产物,是社会生产力迅速发展和社会分工日益 细密的必然结果。近代警察制度较早的国家是法国(中央集权制)和英国(地方自治)。二、公安机关的性质1公安机关是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的重要工具(阶级属性与根本属性)。(1)公安机关具有鲜明的阶级性。(2)公安机关在国家政权中占据重要地位。(3)公安机关是国家意志的忠实执行者。2公安机关是国家治安行政力量和刑事司法力量。(1)公安机关是国家的治安行政机关。(2)公安机关是国家的刑事司法机关。3. 公安机关具有武装性质。(1)公安机关是武装性质的国家行政机关。(2)公安机关担负着平息暴乱、骚动、对付恐怖事件,追捕、围歼暴力犯罪,执行武装内 卫等武装性质的任务。三、公安机关的基本职能:(专政职能、民主职能。)1专政职能含义:是指公安机关在共产党的领导下,团结和依靠广大人民群众,依照国家宪 和法律,对危害国家安全的敌对势力、敌对分子和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犯罪分子进行镇 压、制裁、改造和监督,以巩固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政权,维护人民群众利益的社会作用与 效能。2专政职能内容:(1)目的是保卫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政权、巩固社会主义制度;(2)对象是敌对势力、敌对分子和严重刑事犯罪分子;(3)手段是打击、制裁、改造与监督并用。3. 民主职能含义:是指公安机关必须服从人民的意志,依法保护人民的民主权力和其他合法 权益的社会作用与效能。(实质是保障人民享有国家主人翁的地位和保障人民的利益。)4. 民主职能的内容:(1)保障人民充分享受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民主权力和其他权力;(2)保障人民依法参与国家事物的管理,享受正常的政治生活、经济生活和文化生活;(3)用民主的方法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4)依靠人民群众搞好公安工作;(5)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第二章 公安机关的任务和职权重点1. (判断)公安机关的基本任务、公安机关职责的含义、公安机关主要警种的概念。2. (选择)公安机关职责的特点、公安机关三大政治和社会责任、公安机关权力的概念、特 点和分类的相关规定。一、公安机关的任务1. 公安机关的任务: 是指在国家法律所确定的管辖范围内,为实现一定目标所承担的工作内容。总任务是维护国家安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和社会稳定。2公安机关的基本任务(1) 维护国家安全(2) 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和社会稳定(3) 保护人民人身安全和个人自由(4) 保护公共合法财产(5) 预防、制止和惩治违法犯罪活动二、公安机关的职责1公安机关职责的含义:是公安机关依法在管辖范围内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是由公安机关的性质和任务决定 的。2公安机关职责的五个特点:法律性、政治性、行政性、有限性、责任性。3公安机关的三大政治责任和社会责任:巩固共产党执政地位、维护国家长治久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4. 公安机关主要警种的概念(1) 治安警察:是负责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障公共安全的人民警察。(2) 户籍警察:是负责管理户籍、掌握户口动态等户政工作的人民警察。(3) 刑事警察:是负责刑事案件侦破工作做的人民警察。(4) 交通警察:是负责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进行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人 民警察。(5) 外事警察:是维护国家主权和安全,对进出我国国(边)境的外国人(包括无国籍人) 和我国公民进行管理的人民警察。(6) 巡逻警察:是指在一定路线或一定地段用巡逻方式进行勤务活动的人民警察。(7) 督查警察:是对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执行法律、法规、遵守纪律的情况进行监督的警 察。(8) 边防警察:是负责维护我国边境地区的社会治安,处理边境涉外事务的人民警察。(9) 消防警察:是同火灾做斗争的人民警察。三、公安机关权力1. 公安机关权力概念:由国家宪法、法律赋予公安机关履行职责,进行警务活动时依法采 取的权威性措施和手段,它是国家行政权力的重要组成部分,体现着公共行政权力。2. 公安机关权力特点(1) 法定性。(公安机关的各项权力,都是由国家法律和法规规定的,反应了国家的意志。) ( 2)强制性。(3) 特许性。(法律规定的公安机关的权力,职能由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行使。)(4)单向性。(公安机关权力的行使,是国家意志单项性的表示,不以相对人同意与否为先 决条件)3. 公安机关权力分类(1)公安行政管理权: 治安行政处置权:命令、禁止、取缔、许可。 治安行政处罚权:警告、罚款、行政拘留、吊销公安机关发放的许可证。 治安行政强制权:强制传唤、强制带离现场和强制拘留、强制隔离、约束特定的人、盘问 检查。 治安监督检查权:公安机关依法对应负治安责任的社会团体、组织及个人履行治安责任、 预防治安问题的发生所进行的监督检查。 劳动教养审批权:是指对违反治安管理经处罚仍不悔改,有轻微违法犯罪行为但尚不够刑 事处罚的人所实施的强制性教育改造的行政措施,是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一种方法。(2)公安刑事司法权: 刑事立案权:立案是我国刑事诉讼的一个独立程序,是刑事诉讼的活动的开始。只有经过 立案才能行使侦查的权力。 刑事侦查权: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在班里案件过程中,依法进行的专门调查工作和 有关的强制性措施。 刑事强制权:为了保证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由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依法采取 限制或者剥夺人身自由等方面的强制权力。(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提请逮捕、 执行逮捕。) 刑罚执行权:是法定机关将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付诸实施的活动。(短 期有期徒刑、暂预监外执行、缓刑、假释、拘役、管制和剥夺政治权利、驱逐出境)(3)紧急状态处置权:是指公安机关为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治安秩序,对突发的重大暴力 犯罪、重大治安事件和重大治安灾害事故依法采取的非常措施。 紧急优先权和紧急征用权:优先乘坐,优先使用。 紧急排险权:处置重大灾害事故或平息叛乱时采取的非常措施。 管制权:现场管制、驱散人群、强行带离现场、立即拘留。 戒严执行权:全国人大常委会或国务院决定。指战时或平息叛乱时面里的重大紧急事件, 为了维护整治稳定所采取的非常措施。本人身份证和戒严特别通行证按指定时间、路线出入、 不得自由行动。第三章 公安工作的内容和特点重点公安工作的含义;公安工作的内容;公安工作整体上的主要特点;一、公安工作的内容1公安工作的含义:公安工作是我国人民民主专政政权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依据党和国家的政策、法律、 法规,保卫国家安全与社会治安秩序的专门工作。2. 公安工作的主要内容:(1) 公安领导工作:是指各级公安机关首长所从事的工作。(政治领导工作、行政领导工作、 业务领导工作。)(2) 公安秘书工作:是指公安秘书行政工作和公安对策研究工作。(3) 公安指挥工作:是指工作指挥实施系统的工作,主要负责领导指令的具体下达,各业 务部门和专业工作的统一协调、调度和具体指挥,接收“110”报警,突发事件和治安灾害 事故的现场指挥、处置与救助工作。(4) 公安政治工作:是公安机关正确贯彻党的政治路线、思想路线、组织路线,坚持四项 基本原则,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重要工作。(5) 公安专业工作:公安机关保卫国家安全与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的任务,主要是通过公安 专业工作实现的。 刑事司法工作:依据刑法刑事诉讼法同刑事犯罪作斗争的工作。(国内安全保卫工 作、刑事侦查工作、刑事强制工作、扣押工作、执行刑法工作。具有隐蔽性、长期性尖锐性 和复杂性的特点。) 治安行政管理工作:预防违法犯罪,查处治安案件,组织群众治安力量,维护社会治安秩 序。(户籍管理工作、公共秩序管理工作、特种行业管理工作、民用危险物品管理工作、交 通安全管理工作、消防工作、边防工作、外国人管理和中国公民出入境管理工作。 保卫工作: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内部的公安保卫工作,计算机系统监察工作。 警卫工作:住地警卫、随身警卫、路线警卫、现场警卫。(6) 公安法制工作:内部的法律事务和内部执法监督工作以及劳动教养案件审批、行政案 件复议、行政诉讼案件应诉、办理国家赔偿案件等项工作。(7) 公安教育科研工作:是指为公安队伍提供人才培养和科学技术保障的专门工作。(8) 公安后勤保障工作:是指为各项公安工作提供财、物、等条件,进行后勤保障服务工 作。(经费保障、装备保障、生活保障、信息保障。)二、公安工作的特点1. 公安工作整体上表现的特点(1) 阶级性与社会性相结合:(2) 隐蔽性与公开性相结合:(3) 打击与保护相结合:(4) 强制性与教育性相结合:(5) 集中性与分散性相结合:(6) 政策性与法律性相结合:2. 公安专业工作的特点:复杂性;艰苦性;危险性;易腐蚀性。第四章 公安工作的根本原则和根本路线重点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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