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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被公开的规划图【该文章阅读量:19次】【字号:大 中 小】去年,清华大学法学院研究生李燕在调研写作一篇关于各部委副部长分工的论文时,遭遇国土资源部、教育部和科技部的政府信息不公开,最后李燕将这三个涉事中央部委给告上了法庭,最后引起轩然大波。时隔半年,家住南城区蛤地御花苑的东莞市民唐先生,因不堪小区长期施工的噪音,“曲线”向东莞市城乡规划局申请政府信息公开,要求对方公开小区整体规划图和整体红线区。但是经过三次“牛头不对马嘴”的周折,城乡规划局方面依然未公开相关信息,于是唐先生以一纸行政起诉状将规划局推上法庭被告席,起诉规划局信息不公开。这场“民告官”的官司将在下月打响,东莞市城乡规划局在答辩状中辩称,之所以没有提供唐先生申请的整体红线图和规划图,是因他们“没有唐先生申请公开的御花苑整体规划图及整体红线图”。而南都记者经过调查,却从知情人士处获得相关图纸,这些图纸资料显示,御花苑整体红线图其实早于1992年便由东莞城乡规划局规划科绘制完成。但是,对于巨大的反差,东莞城乡规划局依然拒绝回应质询。三次交锋为了仔细地看一眼一张楼盘的整体规划图及整体红线图,唐先生从去年8月开始从没消停,三次求图三次被“忽悠”,最终和东莞市城乡规划局闹上了法庭。不堪噪音业主索图这个“民告官”的事件始于去年8月。37岁的唐先生是湖南人士,多年前来莞做生意,随后定居于东莞南城水濂山边上的御花苑楼盘。唐先生称,因为御花苑楼盘面积近八百亩,并且由近十幅地块拼接而成,“楼盘建设搞了近二十年,一直都没有彻底地完成相关的建设工程,尤其是旁边的体育馆和二期工程基建严重影响了我的正常作息”,于是唐先生好奇地想一窥楼盘的整体规划图和整体红线图,“研究下究竟还有什么建筑要开工建设”。唐先生好奇的心思,没想到最终变成一场闹剧。2011年8月15日,唐先生前往东莞市城乡规划局办事大厅窗口提出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的事项,要求“查询御花苑整体规划图及整体红线图”,当天按照规定程序手续,唐先生得到该局承诺事项办理通知书。南都记者从这份通知书中看到,其中明确告知唐先生在半个月之后的2011年9月2日可悉数获取其提出政府信息公开要求所需的相关资料。据唐先生回忆,9月2日下午他接到城乡规划局方面致电让其按时前往办事窗口取“图”。首次申请得非所求但是,现场打开城乡规划局公开的图纸时,这份图纸显示的只是唐先生在御花苑所购置房产B区一期的规划平面图。“大相径庭!南辕北辙!”唐先生认为“我申请的政府信息公开事项明确写着是楼盘整体规划图和整体红线图,这份B区一期的图纸根本就不是我申请公开的资料,明显是故意避开自己之前承诺的查询事项主题,属于偷换概念”。南都记者从东莞市城乡规划局的信息公开案件收发登记表复印件中看到,9月2日当天下午,唐先生于下午4点20分“拒绝签收查询资料”。之后,唐先生向南都记者承认自己拒绝签收当日资料的事实,原因是“规划局给出的图纸既不是之前承诺的材料,更不是我申请公开的材料,当然拒收”。四天后,唐先生向东莞市城乡规划局方面递交信函,信函中对“得到的(局部)规划图,与需查询的资料完全风马牛不相及”的情况表达不满,并提出“两个工作日内书面答复。”可惜,城乡规划局方面并没有在两个工作日内回复投诉,唐先生一度为此愤怒,认为堂堂一个政府部门竟然对一个理性投诉的市民,连准时回应的姿态都吝于表达。这是他第一次与市城乡规划局的交锋。二次申请仍遭搪塞三天后的9月9日下午,城乡规划局终于给唐先生打来了电话,让其再次前往办事窗口获取信息公开的资料。据唐先生称,当他去到办事窗口打开规划部门递上的图纸后,唐先生又再次发现“面前的图纸范围比上次稍微广泛些,是御花苑B区规划平面图和B区规划示意图”,但是却依然不是一开始唐先生希望看到的御花苑整体规划图和整体红线图。更让唐先生认为规划局毫无诚意的是,对方提供的御花苑B区规划平面图和规划示意图竟然两者在建筑物标示上并不相符,“上次规划局是避重就轻地偷换概念,而这次就是装聋作哑地偷梁换柱”。东莞市城乡规划局内部材料显示,9月9日当天东莞市城乡规划局向唐先生提供的资料乃“御花苑高级住宅区0579、0580等用地规划许可证编号等文字信息及相应各区的总平面图、6-1#楼的总平面图”。根据南都记者日前从东莞市城乡规划局内部获取的材料得知,御花苑楼盘总共超过十个地块,但是此次城乡规划局向唐先生出示的所谓“总平面图”,实际仅有五个。意味着还有超过一半的平面图资料没有最终被公诸于人,更没有达到唐先生在一开始就明确要求看到的“御花苑整体规划图和整体红线图”的政府信息公开的诉求。因此,唐先生认为“所得”非“所求”,于是再次拒收当日资料。这是小市民与规划局的第二次交锋。三顾逼宫推诿依旧唐先生认为,连续被“忽悠”两次,自己变得更加一意孤行,“我必须得要个明白!”据悉,时隔五日,正在家中筹备整理再次上访的材料期间,唐先生意外地接到东莞市城乡规划局方面的来电,有了之前的“斗争”遭遇,唐先生进行了电话录音。南都记者获得的电话录音里,城乡规划局的女性工作人员提出唐先生本人可以前往该局观看涉事楼盘的整体红线图,当唐先生进一步要求看整体规划图的时候,对方称“我们没有整体规划图,只有分区的,我们都是分区来报的。控规图不是针对小区,而是针对片区的,没有整体的,你查阅的(整体)红线图只能给你看,看完之后我们要还给档案室”。不过对于是否曾经应承向唐先生出示过御花苑楼盘整体红线图一事,东莞市城乡规划局方面避而不谈。南都记者从辗转获得的东莞市城乡规划局于2012年2月26日具章提交给法庭的答辩状中,对曾经出示过整体红线图的过程只字不提,仿佛没有发生过似的。“我当天确实在规划局内看到了他们向我出示的楼盘整体红线图”,唐先生日前告诉南都记者,虽然对方曾经现场出示过整体红线图,但是却拒绝提供复印件,尽管他本人愿意为此提供相关的信息公开费用。据了解,唐先生在9月14日这天,一再要求城乡规划局方面向其公开楼盘整体规划图,“但是城乡规划局却搪塞、推诿,仍然不肯出示整体规划图”。翌日的9月15日,唐先生再次向东莞市城乡规划局呈上信函上访,“仅仅只是想查询御花苑整体规划图及整体红线图而已,却被贵局一而再地搪塞、推诿,到底是何原因?”唐先生与城乡规划局的第三次交锋,以浓重的火药味结束。质疑真相唐先生怀疑,城乡规划局“暧昧又隐晦”的回复让其相信,之所以不肯公开整体规划图和红线图,或是因为“这些涉事建筑物和我所索要的整体规划红线图是相悖的”市民上访质疑猫腻在这次信函上访的内容中,唐先生开始追加附件以咨询五点问题。这五点问题里,包括:(1)请城乡规划局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书面答复不能公开涉事楼盘整体规划红线图及规划平面图信息的理由;(2)包括御花苑销售中心、地产公司办公楼、深联美术馆、乡村俱乐部和御花苑外国语学校等已交付使用六年以上的建筑或物业是否在规划范围内的规划依据及相关审批手续;(3)御花苑及水濂山水库商品住宅建设有限公司购置了十幅土地核发了土地证至2011年十八年间,是否存在违规、延期开发及囤积土地等违法行为,是否与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所签订的开发期间相符等合法手续;(4)御花苑已开发完或已在修建五个区的分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及修建性详细规划平面图、绿地规划图、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等资料内容,(5)御花苑二期两区建筑方案变更是否违背了东莞市村镇规划管理第三十一条的内容。一个多月后的2011年10月21日,东莞市城乡规划局就唐先生最近一次的信访给予了书面回复。从这份编号为东规函2011634号文件复印件中,南都记者看到规划局回复概括如下:(1)已于9月2日告知唐先生楼盘一期总图及A、B、F、G、H区的规划许可证信息;(2)没有以御花苑销售中心、地产公司办公楼、深联美术馆、乡村俱乐部和御花苑外国语学校等名称申报的报建资料;(3)御花苑所在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尚未审批,待批准后将在我局网站公告;(4)御花苑二期两区建筑方案变更一事,由于所在地是南城区,不属于东莞市村镇规划管理规定的适用范围,而此两区建筑方案变更程序合法;(5)有关提供已开发完成的地块修建性详细规划平面图、绿地规划图等请求过于广泛,建议唐先生根据“一事一申请”原则办理信息公开申请手续;(6)来文所知的十幅地是否存在违规、延期开发及囤积土地等违法行为,不属于规划局职能范围,请向国土部门咨询。不公开原因包庇违建?据唐先生自称,他收到规划局的这次书面回复后,更加坚定了自己怀疑的方向“城乡规划局并非不肯信息公开我所要求的整体规划图和红线图,而是根本不敢公开!”南都记者发现,在城乡规划局的此份书面回复中,始终没有提及唐先生一开始便要求公开信息的御花苑整体规划图和红线图。其中尤以目前御花苑已建成的建筑和物业的问题回复招惹眼球。唐先生追加咨询内容中关于“包括御花苑销售中心、地产公司办公楼、深联美术馆、乡村俱乐部和御花苑外国语学校等已交付使用六年以上的建筑或物业是否在规划范围内的规划依据及相关审批手续”一问,东莞市城乡规划局并未正面回应,只是隐晦地声称“没有以御花苑销售中心、地产公司办公楼、深联美术馆、乡村俱乐部和御花苑外国语学校等名称申报的报建资料”。“规划局里面经核查,既然没有包括御花苑销售中心和御花苑外国语学校等名称的多个建筑物业的报建资料,那么这些分明已经建好并且投入使用的楼房难道是凭空从地上冒出来的吗?”唐先生坦言,自己曾怀疑以上涉及建筑或乃违章建筑,而城乡规划局“暧昧又隐晦”的回复让其相信,之所以不肯公开整体规划图和红线图,或是因为“这些涉事建筑物业是和我所索要的整体规划红线图是相悖的!”唐先生告诉南都记者,他在接下来的时间里将重点查询核实,御花苑销售中心和御花苑外国语学校等众多建筑物业是否具备相关的报建手续。辩称否认城乡规划局意指,之所以不对唐先生公开“御花苑整体规划图和整体红线图”的原因乃他们内部处根本没有对方要求的内容。规划局辩称并无整体图求一纸规划红线图,一求辗转就是半年。唐先生终于在上个月,正式向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递交行政起诉状,起诉东莞市城乡规划局。2月15日,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决定立案审理。3月1日,法院向当事人以“政府信息公开纠纷”案由发出传票,传唤双方当事人于4月17日到庭审理。南都记者从知情人士处获得一份2月26日落款具章为“答辩人:东莞市城乡规划局”提交至第一人民法院的“答辩状”。答辩状中,法定代表人为局长欧阳南江的东莞市城乡规划局就原告唐先生要求公开“御花苑整体规划图及整体红线图”一案作出答辩。据答辩人首先称,去年8月15日开始,东莞市城乡规划局在收到唐先生关于查询“御花苑整体规划图及整体红线图”信息公开的申请之后,已分别两次向唐本人提供“御花苑高级住宅区(B区)”用地规划许可证编号等文字信息、御花苑一期总平面图B 1区部分和其中0579等五地块用地规划许可证编号等文字信息及相应各区的总平面图、6-1#楼的总平面图,“但是原告拒绝签收”。其次,城乡规划局方面于去年11月8日就原告唐先生反映问题给予了书面说明,并获得对方的签收。综上所述,东莞市城乡规划局坚持认为自己已经履行信息公开职责。最后东莞市城乡规划局明确表示,之所以无法向唐先生公开御花苑的整体规划图和整体红线图,原因是“答辩人处没有原告申请公开的御花苑整体规划图及整体红线图,只有已审批的御花苑各区规划图和红线图。”市民曝称曾亲见涉事图争端在这个时候已显而易见。城乡规划局意指,之所以不对唐先生公开“御花苑整体规划图和整体红线图”的原因乃他们内部根本没有对方要求的内容。不过唐先生却直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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