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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钢集团临汾钢铁有限公司山西新临钢钢铁有限公司作业文件 LG/ZY-25-02-2008 路车装、卸车作业考核细则(暂行)编制:杨彦文 张建武 时间:2008年7月1日审核:景宗波 时间:2008年7月10日批准:郭振江 时间:2008年7月15日 经营销售部路车装、卸车作业考核细则(暂行)1 目的为了适应国家对铁路运输工作的形势要求“提速、提效、增载”和“国铁化标准 、货场化管理”的要求,安全、高效地完成公司产品发运。2 范围本细则规定了临钢专用线路车装载加固管理和到重路车卸车作业的职责、考核标准。本细则适用于临钢、新临钢产品发运装卸相关各单位。3 引用文件 临钢铁路运输管理办法(暂行)临钢路车装载加固方案火车来料机械卸车协议书火车来料货位倒搬用车协议书4 职责4.1 营销部:负责路车到达、发运作业的考核管理。4.2 制造部:负责对公司厂区装卸作业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协调、解决。4.3 运输部:负责制定厂区装卸车管理办法并提供考核依据;负责公司路车装载加固方案的制定及过程监督管理;负责对到重车作业统一管理;制定厂区卸车管理办法并提供考核依据;负责到重精煤的卸车组织工作。4.4 仓储中心:负责产成品的装车管理,保证装车线路畅通,严格执行路局装载加固方案、压缩装车停时,按路局要求保质、保量、保时装好每一节车皮;负责外购板坯的卸车组织工作;负责到达设备、物资的卸车管理。4.5 焦化厂:负责焦副产品的装车管理,保证装车线路畅通,严格执行路局装载加固方案,压缩装车停时,按路局要求装车。4.6 炼铁厂:负责制定月用原料明细,及时将计划报送采购部,并按要求组织所负责的矿物质的卸车工作,及时清理货位,保证线路畅通。4.7 炼钢厂:负责制定月用原料明细,及时将计划报送采购部,并按要求组织合金及其他特殊材料的卸车工作,及时清理货位,保证线路畅通。4.8 物资采购部: 按采购合同负责制定原料进厂计划,做好原料进厂预确报和均衡到达工作。4.9 自动化公司:负责在规定的时间内与相关单位配合,按规定时间要求完成进出厂物品的计量。5 发运考核办法5.1 作业时间考核办法。5.1.1 车辆对位后,运输部货运员负责对车辆状态进行检查,检查时间不超过15分钟,因货运员自身原因检查超时1030分钟,处罚100元;超时30分钟以上,处罚200元。5.1.2 装车单位在接到货运值班员装车预确报后,提前做好货位及装车准备。在车辆对位货运员对车辆使用状态确认后,立即开始装车作业。因自身原因拖延装车时间1030分钟,处罚责任单位100元;拖延装车时间在3060分钟,处罚责任单位200元。5.1.3按照公司落实侯马车务段“增运补欠暨安全生产300天攻坚战”细化措施中有关每小时装车数量的要求。铁库、三辊、四辊单车装车时间分别为:15分钟、30分钟、15分钟。由于目前装车标准提升,铁库、三辊、四辊装车时间单车装车时间延长到:25分钟、45分钟、25分钟。当日单车装车超时1020分钟,处罚责任单位100元;超时2030分钟,处罚责任单位200元;超时30分钟以上,处罚责任单位300元。5.1.3.1 为提高装车效率压缩停时,在保证装载加固符合要求的前提下,每一工作日平均装车时间在规定装车时间的基础上,每压缩1分钟,每车奖励装车人员10元。5.1.4 装车完毕后,由运输部货运员对车辆装载加固状态进行检查,检查时间不超过30分钟。因货运员自身原因检查超时1530分钟,处罚100元;超时30分钟以上,处罚200元。5.1.5 在下达车辆作业计划后,在车辆运行中由于人员、设备等其他原因造成作业延误。延误1030分钟,处罚责任单位100元;延误30分钟60分钟,处罚责任单位200元。5.1.6 由于装车单位没有提前准备好货位,造成装车计划难以下达,车辆不能及时进入货位装车,每分钟处罚责任单位10元。5.1.7自动化公司接到装车指令后,提前做好装车前的准备工作,在车辆到位前工作人员到达作业现场。做好吊钩秤的维护保养工作,确保设备完好,出现故障检修人员要在20分钟内到达现场进行处理。做好100吨轨道衡的维护保养工作,确保设备完好。检修人员超过规定时间内1030分钟到达现场,处罚责任单位100元,超过规定时间3060分钟,处罚责任单位200元。5.1.8当路车与厂区自备车作业发生矛盾时,以路车作业优先;特殊情况下由总调协调、解决。否则,影响路车作业3060分钟,处罚责任单位100元。5.2 装载加固质量考核办法。5.2.1 装车单位未按方案装车,每车处罚装车单位200元。5.2.2 装卸车要符合铁路的规定,不得超重、偏重、集重,要关闭车门捆绑牢固,不得热坯子装车,确保车辆安全,出现问题每车处罚责任单位200元。5.2.3 加固材料,器具质量未达到铁路要求,每车处罚责任单位100元。5.2.4 装车作业中出现加固材料、器具不全,每车处罚责任单位100元5.2.5 装车作业中造成路车损伤,由运输部和路方联合确认损伤程度,赔偿费用由责任方承担,并处罚责任单位1000元。5.2.6 装车作业中严禁用重型机械移动车辆,出现一次处罚责任单位500元。5.2.7 待装货物必须堆放整齐,货物边缘距铁路钢轨外缘不得小于1.5米,出现一次处罚责任单位100元。5.2.8 对检查出的装载加固及安全问题,装车单位要及时整改,未按时按质整改,每项处罚责任单位50元。5.2.9 焦化厂危化品装车后罐体无腐蚀、烧损痕迹,罐体备件齐全。货物充装量符合规定,不超载。否则,每次处罚责任单位200元。5.3 信息传递考核办法。5.3.1 运输部货运员在接收到点后装车计划后,必须在30分钟之内向仓储中心预确保,超过时间处罚100元。5.3.2 装车单位要以路车作业优先。因入库、自提、设备故障等原因必要情况下影响路车装车,由装车单位提前向总调汇报,总调负责协调。否则影响装车1030分钟,处罚责任单位100元;影响装车30分钟60分钟,处罚责任单位200元。5.3.3 装车单位在装车作业中出现设备故障、物资短缺、热坯子等问题,必须及时向货运值班员反馈,以利于双方协调及时采取措施。因反馈信息不及时影响阶段计划下达,每次处罚装车单位50元。5.3.4 运输部现场货运员必须时刻关注装车作业动态情况。及时向货运值班员反馈作业信息,积极协调现场作业中存在的问题,监督装车作业动态。因监装工作出现问题处罚50元。5.4 装车重点问题考核办法。5.4.1 因装车质量问题被铁路停装,处罚责任单位1500元/天。5.4.2 因装车质量问题或装车时间过长,造成已报车皮计划作废,处罚责任单位200元/车。5.4.3 因装车问题造成二次返装,处罚责任单位200元/车。5.4.4 因自身问题在路局造成不良影响(如到铁路开分析会),处罚责任单位500元,主管领导在公司电话会上做检查。5.4.5 发生给铁路交付问题车,给公司造成影不良影响的,由责任单位承担给公司造成的经济损失,由公司拿出处理意见。5.4.6 在铁路检查中查出的问题未按时按质整改,每项处罚责任单位100元。5.4.7 在路车发运的各个作业环节中,如因自身原因影响路车作业60分钟以上,每次处罚责任单位500元。6 卸车考核办法6.1 作业时间考核办法。6.1.1 运输部货运值班员在兑卸车前,及时通知卸车单位到达卸车货位的时间,因通知不及时,造成车辆对位后现场无作业人员接车,每次处罚运输部100元。6.1.2 卸车单位在接到运输部货运值班员通知后,迅速组织人员、设备及时到达现场,如在车辆对位后现场无作业人员接车,每次处罚责任单位100元。6.1.3 按照火车来料货位倒班用车协议书中有关卸车作业的要求,卸车时间按下表所示:6.1.3.1 采用机械、人工混卸。材种卸车情况卸车时间(min)备注粉料一次货位90机械50min人工40min二次货位120机械70min人工50min块状物料一次货位120机械70min人工50min二次货位150机械80min人工70min冻车一般情况150机械80min人工70min特殊情况240机械120min人工120min6.1.3.2 采用全人工卸车。材种卸车情况卸车时间(min)粉料一次货位120二次货位150块状物料一次货位150二次货位180超过规定作业时间20分钟40分钟,每次处罚卸车单位100元;超过规定时间4060分钟,每次处罚卸车单位200元。每批卸车作业时间压缩2040分钟,奖励卸车单位100元;压缩卸车作业时间40分钟以上,每次奖励卸车单位200元。6.1.4 在下达车辆作业计划后,在运行过程中由于人员、设备等其他原因造成作业延误。延误1030分钟,处罚责任单位100元;延误30分钟60分钟,处罚责任单位200元。6.1.5 由于卸车单位没有提前准备好货位,造成作业计划无法下达,重车不能及时进入货位卸车。延误每分钟处罚责任单位10元。6.2 卸车质量考核办法。6.2.1 卸车严格按照铁路及协议书规定卸车,因违反作业标准每次处罚卸车单位200元。6.2.2 卸车完毕后应将车辆内外清扫干净,将车门关闭牢固,门销搭扣或门鼻、门扣入槽,并按照铁路要求捆绑加固,问题出现一次处罚责任单位200元。6.2.3 卸车完毕后要及时清理货位,保证线路上不残留杂物,确保货位线限界良好。因货位清理不到位每次处罚责任单位200元。6.2.4 卸车作业中如造成路车损伤,由运输部和路方联合确认损伤程度,赔偿费用由责任方承担,并处罚责任单位1000元。6.2.5 卸车后货物及器具距铁路钢轨外缘不得小于1.5米,出现不合规定的一次处罚责任单位100元。6.2.6 对检查出的路车卸车作业及安全问题,卸车单位要及时整改,未按时按质整改,每项处罚责任单位50元。6.3 信息传递考核办法。6.3.1 运输部货运员在接收到临汾站到重车预确保后,必须在30分钟之内向卸车单位预确报,超过时间每次处罚100元。6.3.2 卸车单位在卸车作业中出现人员短缺、设备故障等问题,必须及时向货运值班员反馈,以利于双方协调及时采取措施。因反馈信息不及时影响阶段计划下达,每次处罚卸车单位50元。6.3.3 采购单位每天上午9:00报送5天到重车预确报,违犯一次罚50元。6.4 卸车重点问题考核办法。6.4.1 因卸车质量问题或卸车时间过长,造成车皮计划作废,每次处罚责任单位200元/车。6.4.2 因卸车问题对外造成不良影响(如到铁路开分析会),处罚责任单位500元,主管领导在公司电话会上做检查。6.4.3 因卸车质量问题在国铁运输中被查出,卸车单位承担给公司造成的经济损失,造成事故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6.4.4 在铁路检查中查出的问题未按时按质整改,每项处罚责任单位100元。6.4.5 在到重路车的各个作业环节中,因自身原因影响路车作业60分钟以上,处罚责任单位500元。7 装、卸车考核程序7.1 由运输部提供考核依据。7.2 在每日的发运例会上,运输部要对前一日的考核情况进行通报。7.3 由营销部将考核结果报公司主管领导审批后,送人力资源部实施考核。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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