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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瓯海大道西延一期工程(福州路-瞿溪环岛)(项目名称) 二 标段施工招标投 标 文 件(第一册)商务标投标人: (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2013 年 11 月 6 日目 录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一)投标函 (二)投标函附录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二)授权委托书三、联合体协议书四、投标保证金五、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道路、曹埭河中桥、K3+474小桥、排水管道、给水管道、电力通信管道) (一)投标总价 (二)工程量清单报价说明 (三)工程项目投标报价汇总表 (四)单位(专业)工程投标报价计算表 (五)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 (六)施工技术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七)施工组织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八)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九)暂列金额明细表(十)专业工程暂估价表(十一)计日工表(十二)总承包服务费计价表(十三)主要工日价格表(十四)主要材料价格表(十五)主要机械台班价格表(十六)主要材料品牌要求选择一览表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一)投标函温州市瓯海区铁路建设指挥部(招标人名称):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温州市瓯海大道西延一期工程(福州路-瞿溪环岛)第二标段(项目名称)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人民币(大写)捌仟肆佰玖拾贰万贰仟零玖拾伍元( 84922095 )的投标总报价,工期 26个月,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承包工程,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工程质量达到 合格 。2我方承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3随同本投标函提交投标保证金一份,金额为人民币(大写)捌拾万元 ( 800000元)。4如我方中标:(1)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2)随同本投标函递交的投标函附录属于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3)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担保。(4)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合同工程。5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和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6 无 (其他补充说明)。投 标 人: (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地址:太原市杏花岭区北大街109号 网址: 电话: 0351-3184853 传真: 0351-3020304 邮政编码: 0351-3020304 2013 年 11 月 6 日 (二)投标函附录工程名称:温州市瓯海大道西延一期工程(福州路-瞿溪环岛)(项目名称) 二 标段序号条款内容合同条款号约定内容备注1项目经理1.1.2.4姓名: 李成林 2工期1.1.4.3 26 个月3缺陷责任期1.1.4.5自竣工日期起计算2年4承包人履约担保金额4.2签约合同价的10%,最高投标限价的85%作为风险控制价,凡低于该风险控制价中标的,中标人在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同时必须额外提交中标价净值与风险控制价之差额,以汇票或支票形式。5分包4.3.4见分包项目情况表6逾期竣工违约金11.5 20000 元/天7逾期竣工违约金最高限额11.510%签约合同价 8质量标准13.1合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颁布的“市政工程质量检验评审标准”进行验收。9价格调整的差额计算16.1.2见合同专用条款10预付款额度17.2.1开工预付款金额:10%签约合同价材料、设备预付款金额:本项目不适用11预付款保函金额17.2.2开工预付款金额:10%签约合同价材料、设备预付款金额:本项目不适用12质量保证金扣留百分比17.4.1月支付额的15%13质量保证金额度17.4.110%签约合同价格14保修期19.7自实际交工日期起计算2年备注:投标人在响应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基础上,可做出其他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此类承诺可在本表中予以补充填写。投标人(盖章):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 2013 年 11 月 6 日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 标 人: 山西太水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单位性质: 有限责任制公司 地 址: 太原市杏花岭区北大街109号 成立时间: 1998 年 11 月 02 日经营期限:一九九九年六月一日至二O一七年二月二十八日 姓 名:阎继忠 性 别: 男 年 龄: 50 职 务: 董事长 系 山西太水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投标人: (盖单位章) 2013 年 11 月 6 日 (二)授权委托书本人 阎继忠 (姓名)系 山西太水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张影雪(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温州市瓯海大道西延一期工程(福州路-瞿溪环岛) (项目名称) 二 标段施工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 2013年11月6日到2013年11月30日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 标 人: (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 (签字)身份证号码: 140103196312120697 委托代理人: (签字)身份证号码: 330326198405220769 2013 年 11 月 6 日三、联合体协议书本项目不适用。四、投标保证金采用支票或银行汇票或电汇,投标人应在此提供相应的复印件。采用浙江省招标投标协会出具的“投标保证金联保证明”作为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投标人应在此提供省招标投标协会出具的“投标保证金联保证明”(注:投标保证金联保证明原件应装订在投标文件的正本之中,副本中提供复印件,若联保证明余额不足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在此提供补足差额的银行电汇回单的复印件)。同时附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五、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说明: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按第五章“工程量清单”中的相关清单表格式填写。构成合同文件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包括第五章“工程量清单”有关工程量清单、投标报价以及其他说明的内容。投标总价 建设单位:温州市瓯海区铁路建设指挥部 工程名称:温州市瓯海大道西延一期工程(福州路-瞿溪环岛)- 第2标段 投标总价(小写): 84922095元 (大写): 捌仟肆佰玖拾贰万贰仟零玖拾伍元 投标人: (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签字)编制人: (造价人员盖专用章并签字)编制时间:2013年11月06日 工程量清单报价说明工程名称:温州市瓯海大道西延一期工程(福州路-瞿溪环岛)- 第2标段 第1页 共1页一、工程概况:本工程为温州市瓯海大道西延一期工程(福州路-瞿溪环岛)- 第2标段,工程内容:道路、桥梁、给排水、电力通信预埋管道等组成。二、编制依据:1.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10版);2.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10版);3.浙江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2010版);4.浙江省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10版);5. 施工图纸;6. 招标文件。三、取费费率(%)管理费(%)利润(%)检验试验费(%)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费(%)二次搬运费(%)职工教育经费(%)规费(%)安全文明施工费(%)税金(%)道路16.5121.230.040.7127.81.63.577曹埭河中桥 18.5111.230.040.7127.81.63.577K3+474小桥18.5111.230.040.7127.81.63.577排水管道1410.51.230.040.7127.81.63.577给水管道1610.51.230.040.7127.81.63.577电力、通信管道21.516.51.230.040.71212.461.63.577四、工期、质量要求工期为26个月。质量要求合格。工程项目投标报价汇总表工程名称:温州市瓯海大道西延一期工程(福州路-瞿溪环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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