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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要点思考 *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战略部署的第一年,也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实现环保事业迈上新台阶的关键之年。为切实做好*年全县环保工作,提出以下工作要点: 一、指导思想 以胡锦涛总书记“314”总体部署和党的十七大、市第三次党代会、县委十二届三次全委会精神为指导,紧紧抓住重庆建设一小时经济圈和列为全国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的战略机遇,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环境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和城乡统筹发展,以生态县建设为总抓手,以节能减排为目标,以治理重点领域和重点行业污染为突破口,不断加大工作力度,努力构建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 二、工作目标 全年县城区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为00%;乡镇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为92;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为60;地表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达100%;县内四条主要河流监测断面和六座中型水库水质总体达到类水域标准;城区环境空气质量达到二级标准,其中优的周数达到23以上;城区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控制在56分贝以内,城区道路交通噪声平均值控制在68分贝以内;县城污水集中处理率达8以上;县城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全县工业废水处理率、工业固体废物综合治理率提高到90以上,工业废气处理率提高到%以上;全年化学需氧量排放量和二氧化硫排放量控制在市下达的指标以内。 三、主要任务 (一)广泛开展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公众环境意识 结合贯彻胡锦涛总书记“34”总体部署和党的十七大、市第三次党代会、县委十二届三次全委会精神,进一步加大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倡导生态文明的宣传力度。围绕贯彻实施环保条例,不断加大环保基本国策和环境法制宣传;围绕重点人员教育,继续加强党政干部、青少年、环保从业人员环境教育和岗位技术培训;围绕推进全县中心工作,深入开展“65”世界环境日等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社会宣传活动,大力提高公众环境意识。 (二)强力推进“四大行动”,切实改善全县环境质量 持续开展环保专项行动,解决环境突出问题,保障群众身体健康。 1大力实施“蓝天行动”,让群众呼吸清洁的空气。以控制扬尘、燃煤及烟(粉)尘、机动车、大气污染为重点,严格落实施工扬尘污染控制措施,加强建筑渣土消纳场扬尘污染管理,强化道路扬尘污染控制和清扫保洁措施;加大对燃煤设施的排污监管,督促烟气脱硫设施稳定运行;开展机动车排气定期检测,将机动车排气状况纳入车辆入籍审验和日常管理内容;完成县城城区基本无煤区建设任务,推进具备条件的镇乡开展无煤区或基本无煤区建设试点工作。 2深入推进“碧水行动”,让群众喝上干净的水。以加强饮用水源保护、推进实施污水和垃圾处理项目为重点,开展农村中小型人畜饮用水源保护,继续巩固和深化公共集中式饮用水源一、二级保护区范围内取缔直接排污口和肥水养殖行为,全面开展建制镇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的监测,完成龙岗污水处理厂和垃圾填埋场验收投运,积极推进龙水污水处理厂建设。 全力实施“绿地行动”,让群众在良好的生态环境中生产生活。以推进生态县建设为核心,加快实施农村小康环保行动计划,加大农业面源污染和土壤污染防治力度,加强自然保护区、生态功能区域自然生态系统的外来入侵物种监督管理,进一步加强自然保护区建设,规范自然保护区管理,提高保护区质量和管护水平。 扎实推进“宁静行动”,改善声环境质量。以开展建筑施工噪声、机动车违章鸣号、大型运输车辆噪声、营业性娱乐场所噪声污染整治和城市居住小区小型加工企业专项综合整治为重点,限期治理或关闭一批噪声污染企业,开展高、中考期间的环境噪声专项整治,创建县级“安静居住小区”1个。 (三)加大污染物总量减排力度,确保完成年度减排任务 1着力细化目标任务。将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及削减指标细化分解到各重点排污单位,明确削减任务,签订污染源排放控制目标和治理目标责任书,督促各单位制定减排计划和措施,确保完成消减目标任务。 大力推行清洁生产。严把建设项目环保准入关,从源头上减少污染物的产生。 3严格开展监察执法。进一步完善主要污染物排放单位在线监控系统,采取在线监控与定期检查、抽查相结合的方式,严格检查各责任单位削减完成情况,督促落实污染物减排任务。 4强力实施排污费征收。加大对超标、超总量排污单位的行政处罚力度,强力征收排污费,以收治排,逐步实现污染物减排。 (四)切实加强重点污染监控,全力保障县域环境安全 1强化农村面源污染监管。深入开展农村污染状况调查,全面开展以畜禽养殖粪便、污水、垃圾等农村面源污染治理和小能源建设为重点的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重点抓好城乡结合部及流域范围内村镇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使区域内化肥农药污染、水土流失、人为破坏等问题得到控制。加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排污申报工作,对污染严重的实行限期治理,积极推广沼气技术集中解决养殖小区和农村散户养殖污染问题,建设2个畜禽粪便无害化处理示范点。 加强工业污染源头监管。坚持每月对重庆大足红蝶锶业有限公司、重庆春兴胜科合金有限公司、重庆元和精细化工有限公司、大足县浙西建材有限公司、重庆市浙兰水泥厂、重庆永荣长河煤电有限公司发电厂、大足县鸿运造纸厂、重庆市健臣纸业有限公司、龙水电镀园区等重点企业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情况进行检查,每季度对24户一般工业污染企业进行监察。 3加强辐射环境监管。严格执行辐射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依法强化项目的监督管理。加强核安全与辐射事故应急能力建设,切实提高处置核安全与辐射事故的应急响应能力。严厉打击辐射环境违法行为。对于闲置、不确定的放射源,按规定区别不同情况上缴收贮,消除安全隐患。凡是辐射安全许可证已过期的单位,应立即进行辐射环境影响评价,并申请领取辐射安全许可证,同时要求做好放射安全年度自我评估,建立健全各种制度、措施,完善放射源档案,凡产生放射性废物以及贮存使用放射源、射线装置的单位,必须于每年0月至1月进行排污申报登记工作,确保县辖区内辐射环境安全。 4加强危险废物监管。全面实施危险废物转移许可制度、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危险废物经营许可制度和进口废物环境管理制度。加强对医疗机构和医疗废物处置单位的监管,督促各医疗单位与医疗废物运输处置单位签订运输处置协议,对医疗废物产生量填报不实的医疗单位不予发放转移联单。在加强单位对危险废物的自管能力和监督的同时,加大检查频次,并定期或不定期对危险单位转移联单使用情况进行抽查,加大对转移联单使用过程中的监督管理,对未按规定使用转移联单的危险废物管理单位依法进行查处,确保全县危险废物处置安全。 (五)进一步完善环境监管制度,夯实环境管理工作基础 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推行“环境准入”和“区域限批”制度,从源头控制新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进一步推进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确保规划环评工作落到实处;完善排污许可证制度,简化申报内容和核发程序,做到排污许可证全覆盖;开展后评价试点,制定后评价规范,强化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服务功能,加强建设项目全过程环境监管。 (六)加大环境监测力度,提供环境管理技术支撑 健全环境质量常规监测体系,力争形成地表水水质标准全项目监测能力并开展主要河流全项目抽测。拓展环境空气监测项目,重点地区开展环境空气中有机特征项目监测。加强环境质量自动监测,开展环境空气质量日报,县城城区开展饮用水源地水质周报。形成污染源和环境的现场及应急监测能力。 (七)严格执行法律法规,依法查处环保违法行为 加大执法检查力度。通过开展监督监测、执法检查、专项行动等多种手段,加强对污染源的监督、监测。对超标、超总量排污的污染源,除予以行政处罚外,还要报请县政府对其实行限期治理或停产整治。对未按规定建设和运行污染减排设施的企业和单位,要公开通报,限期整改。对恶意排污的行为依法实行重罚。 全力做好群众接访工作。高效处理市长信箱、县长信箱、信访办件、“1239”中心市民投诉、政协社情民意交办件和群众现场投诉工作,认真完成人大、政协建议意见、提案的办理工作,办结率达到95%以上,满意率达9%以上。 3严肃责任追究制度。进一步完善执法责任制及相应工作机制,加强行政执法责任考核和责任追究,如因查处不力,引发集访事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八)狠抓重点工程建设,扎实推进生态县建设 围绕202X年前成功创建全市首个生态县这一目标,制定下发年度各级各部门生态县建设重点任务。加强各街镇乡、县级各部门和各单位间的联系与沟通,建立生态县联席会议制度。认真收集整理生态县建设各项资料,建立完善生态县建设档案管理制度,县督查室、监察局要定期对各级各部门生态县建设重点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跟踪检查。 (九)认真开展调查摸底,全面完成污染源普查工作 根据全国污染源普查条例和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方案,开展并完成我县工业源、农业源、生活源、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的第一次普查工作,全面掌握各类污染源的数量、行业和分布,掌握主要污染物的产生、排放和处理等情况,力争普查数据差错率小于2%,建立污染源信息数据库和环境统计平台,为污染源治理工作提供科学依据,确保一次性通过市污染普查办的检查验收。 (十)时刻警惕环境安全,建立完善应急响应预案 切实加强环境安全监管,遏制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完善环境应急机制,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县环境监察大队、环境监测站和重点企业要开展环境应急演练和培训,切实提高应急反应能力。着力解决濑溪河、淮远河沿岸威胁饮用水安全的污染隐患,集中整治工业园区环境违法行为以及涉及化工、电镀、铅、造纸等重污染行业违法排污行为。对化工行业的污染源,采取定点、定位管理,不乱倒、乱堆。对医疗垃圾,严格按程序进行无害化处理。深入排查环境安全隐患,规范并落实环境风险评估等制度,督促指导企业修改完善环境应急处置预案,建立健全相关环境安全制度。 (十一)完成濑溪河流域和小安溪河流域综合整治前期工作,争取年内上报国家立项 三峡库区及其上游水污染修编规划已通过国务院批准实施,计划投资14.8亿元整治八条次级河流,国家发改委已将濑溪河流域和小安溪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列入三峡库区及其上游八条次级河流整治示范项目之一。要加快推进县域河流综合整治进程,完成濑溪河流域和小安溪河流域综合整治前期工作,确保年内项目上报批准。 (十二)实施统筹城乡环保工作试点,推进城乡环保基础设施建设 统筹城乡环境保护是新形势下推进环保工作的必然要求,也是推进城乡经济社会统筹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按照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将重庆市列为全国统筹城乡环境保护工作试点的要求,要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采取有力措施,切实解决农村环境污染问题,防止城市污染向农村转移。进一步制定和完善统筹城乡环境保护工作规划编制工作,确定具体项目,积极协调有关部门,认真做好试点工作的组织实施,争取国家政策支持,努力推进城乡环保设施建设、饮用水源保护、重点小流域综合整治、小城镇生活污染治理、主要污染减排项目、环境监察监测标准化建设、生态环境检查试点、完善城乡环境保护考核指标体系,为深化统筹城乡环境保护工作奠定坚实的基础。 四、主要保障措施 (一)深化和创新环保工作机制,形成齐抓共管新格局 认真研究新形势下适合本县实际情况的环保管理新机制,积极探索和创新工作机制。结合统筹城乡发展,深化环保体制建设,不断促进环保机构、队伍与新时期的环保工作需要和要求相适应。进一步强化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完善党委政府领导、人大政协监督、环保部门统一监管、相关部门协调配合、社会各方齐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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