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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市级验收情况通报岳生金(2011年7月27日)根据市委市政府安排,市林改验收组一行六人于7月18日至20日对我县林改主体改革工作进行验收,采取随机抽签的方式,对武沟、三岔、郭原3乡镇9个行政村27个自然村的林权主体改革进行了验收,走访调查群众135户。验收组认为,我县被验收的三个乡镇,三岔镇为优良,武沟、郭原两乡为不合格,全县不能通过验收。要求从现在起,县乡村时间进行整改,在8月15日后市上验收组进行复验,复验结果作为全县林改工作考核的最终结果,兑现“一票否决”。一、被抽查乡镇村组存在的问题(一)武沟乡乡镇主要存在五个方面的问题:一是缺少主要领导出席动员会材料;二是缺少乡镇领导按阶段督查林改工作一次;三是缺少宣传标语、黑板报、横幅等宣传资料,没有固定宣传牌;四是缺少乡村干部进村入户宣传材料;五是缺少林改业务培训资料,林改办工作人员熟悉林改政策程序一般。1、椿岔行政村阴洼、秦塬、西盆自然村普遍存在七个方面的问题:一是会议记录缺少应到、实到人数,无表决结果;二是调查摸底通报会缺少林地总面积、三定到户花名册、现有户数、人口以及林地权属,表决结果签字盖章未达到三分之二以上;三是现状通报会与公示时间、承包方案公示时间与大会讨论时间、讨论制定承包方案会与签订承包合同时间倒置;四是底子不清,表现为摸底表和公示内容不一致或摸底调查与确权结果相同;五是四邻签字不全或错位,四至界限、地物描述不清;六是公示无照片留存,第四次公示没有明确公示机关,有的公示期限不够;七是林地承包合同发包方无公章。秦塬自然村承包方案群众签字和表决结果有差异,承包方案中的分配方式对84年三定到户情况未做进一步确权。2、冯俭行政村王塬畔、后塬、杨岔自然村普遍存在五个方面的问题:一是会议记录不全,无核心内容;二是确权会无群众表决签字;三是公示资料不全,缺少二、三、四榜公示照片资料;四是林权证四至与登记表、合同、台账不一致;五是参加会议人数与表决签字人数不一致。王塬畔自然村会议记录应到人数前后不一致,分别是31人、30人和29人;承包方案会没有具体分配方式,记载面积为768亩,与实际不符;确权会表决人数16人,不够三分之二;确权会议上面积759.5亩,有8.5亩林地不知去向;确权到户的面积749.5亩,有18.5亩林地不知去向;所有村组干部签字空白。杨岔自然村有户数49户,会议记录应到人数为51 人,二者不符;部分户数有好几块地,但摸底表、台账,合同、到户登记表上只记录一宗;确权面积1184.5亩与实际的1180亩不符。3、张岘行政村张岘、新庄洼、肖园子自然村普遍存在五个方面的问题:一是总面积和到户面积不一致;二是承包方案表决会记录不准确;三是四至不准确,表四、合同、申请表上的四至不一致;四是代签字比较严重;五是签订合同未盖行政村公章。(二)郭塬乡主要存在三方面的问题:一是宣传资料比较少且没有存档;二是工作人员不熟悉林改政策。三是林改资料混乱不齐全。4、王咀行政村南原、大湾、周庄自然村普遍存在五个方面的问题:一是会议记录无三定到户面积,有代签字、代按指印的现象;二是缺少摸底通报会;三是承包方案没有内容,分配方式不明;四是召开会议与公示时间、制定承包方案与上报审批时间倒置,程序错误;五是四邻签字错位,地物描述不清。南原自然村承包方案与实际分地不一致,需调查;林地实际分配方式与会议记录不符。大湾自然村有400亩林地实行集体统一经营,致使家庭承包经营达不到90%以上;林权证发放登记表有代签字现象。周庄自然村集体林地面积会议记录和上报审批不一致,相差16.6亩;到户登记表只有27户,缺少43户,集体统一经营的66亩没有在会议上通过群众认可,无表决;集体经营面积未颁证。5、唐洼行政村高湾、前庄、李咀自然村普遍存在四个方面的问题:一是会议记录不全,缺承包方案讨论会,个别会议无表决结果,会议记录有代签字、代按指印现象,会议记录的户数、人口与承包方案及其他表格数据不一致;二是第三榜公示内容错误,第二榜公示内容公示了两次;三是承包合同发包方未加盖村委会公章;四是四邻签字错位或代签,地物描述不清。高湾自然村实有林地985.2亩,而到户总面积为1016.8亩,二者不符。前庄自然村到户面积与其摸底面积差90多亩,会议记录缺13户林地。李咀自然村乡镇批复不全。6、景塬行政村上庄、白坪、杨山庄自然村普遍存在五个方面问题:一是会议记录不全,代签字、代按指印现象严重;二是承包方案没有具体分配方式;三是承包方案讨论与上报时间倒置;四是第四榜公示机关错误;五是合同发包方盖章欠规范。上庄自然村摸底三定到户面积953.8亩,与确权面积957.6亩不一致; 确权结果合计数有待验证,个别户面积与到户登记表、台账不一致。白坪自然村摸底调查表已到户面积703.1亩,少0.1亩;2户群众有2块地,合同上只填了1块。杨山庄自然村面积分配不合理,村长景志成、杨占科、杨发明、杨万祯等6户群众将集体林地112.4亩在颁证时记在个人林权证上。致使林地权属不清。(三)三岔镇主要问题是档案资料未装订结束。7、周家庄行政村黄坪湾、石背沟、大岘自然村普遍存在六个方面的问题:一是调查摸底通报会缺少三定户数及面积,无表决结果;二是公示资料简单,和会议记录不一致;三是会议记录的分配方案与公示、上报内容不一致;四是四邻签字不到位,地物描述不清楚,签字有错位现象;五是第四榜公示缺少公示单位;六是集体统一经营面积缺少资料,未颁证。8、安岔行政村红土山、木瓜、庙湾自然村普遍存在三个方面的问题:一是承包合同发包方、监证单位不规范(发包人为村支书,监证单位是村委会);二是第四榜公示机关错误;三是个别户四至逻辑欠准确。红土山自然村家庭承包经营面积998亩,家庭承包经营率为83.3%,200亩集体统一经营,不符合规定。木瓜自然村面积不准确,方案上报林地总面积2101亩,勘界面积为2341亩;摸底公示内容与照片不一致,照片与会议记录不相符。安岔行政村对村林场1440亩林地未确权。9、高湾行政村高湾、崾岘湾、后河自然村普遍存在两个方面的问题:一是合同签订方未加盖行政村公章;二是个别农户到户登记表四至有误差。高湾自然村无林地总面积;王东参加会议,但未分配林地;承包方案表述不清。崾岘湾自然村会议笔记由一个人记录签字,部分人加盖了私章;林地总面积512亩,确权到户面积517亩,二者不符。后河自然村分配大户较多,分别有70亩、51亩和35亩的户,与其他农户差异较大。二、整改工作要求全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整改工作要以这次市级验收为契机,集中开展一次“回头望”活动,本着“缺什么补什么,错什么纠什么”的原则,进一步明确“党委书记”负总责的领导机制,认真研究分析存在的普遍问题,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进一步靠实责任,强化措施,扎实整改,确保全县林改工作顺利通过省市验收。具体时间安排为:市上8月15日进行复验,省上在9月份验收。下一阶段重点要抓好两个方面的工作:(一)收集整理各类资料,确保林改资料齐全。按照甘肃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县级应完善好阶段性安排部署林改工作的领导讲话等文件资料;广播电视等媒体宣传报道资料等。乡镇级应有乡镇党委、政府召开林改工作的会议记录;成立领导小组及办事机构的文件;开展宣传培训的有关资料;乡镇领导分片包村、乡镇干部驻村抓林改的有关资料;乡镇林改实施方案及上一级人民政府批复文件;林权受理、审核登记汇总表及相关资料;林权纠纷调处资料;林权证发放登记台帐。村(组)级应有会议记录。召开宣传动员、成立领导小组、推选理事会、培训会议;林地和人口现状调查摸底通报会;承包方案讨论会;勘界确权结果通报会;林权颁证会。群众签字认可四次,到会人数达到三分之二以上。林地林木、人口现状调查摸底表(第一榜公示资料)。村组承包方案及上一级人民政府批复文件(第二榜公示资料)。勘界确权结果登记表,内容齐全,四至清楚,四邻签字确认。勘界确权结果公示(第三榜公示)资料。林权纠纷调处相关资料。林地承包合同签订,要求合同内容规范,承包期限、地类、林种、面积、四至清楚。发包方为村委会,承包方为村民,监证方为乡政府。林权申请登记表。林权申请审核登记汇总表(第四榜公示资料),公示机关为县林业局。林权颁证台帐。村级资料归档装订,妥善管理。分山分林现场。对此,各乡镇、村组要按照上述要求,认真对照检查,尽快收集整理好各类资料,为县档案局归档装订林改档案提供详实齐全的资料。(二)集中力量,强化措施,抓好整改。从验收情况看,主要是会议笔记、公示资料、表册数据逻辑关系、表决签字和四邻签字认可等方面问题较多,这些问题在全县带有普遍性,村组都存在,我们要重点围绕这些问题,从各自实际出发,抽调强有力的工作人员,集中突击十五天,全面完成整改任务,确保达到验收标准。从以下六个方面整改:一要落实“五会定案”,整改村组会议笔记。在林改中,会议记录是“纲”,一切表册中的数据应全部来源于会议记录。按照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自然村会议笔记记录要点要求,重点完善好现状通报会、制定讨论承包方案会、确权结果通报会和发证会这四次会议记录。每次会议都要记清开会时间、地点、主持人、记录人、参加人员(应到人数、实到人数)、列席人员、主要议题、会议内容、签字按指印(或盖章)等必须要素。开会时间参照林权制度改革时间审核顺序表,防止出现程序倒置;应到人数为本自然村现有户数,在五次会议中应到人数应该一致;实到人数必须达到三分之二以上,会后签字应和实到会人数相统一;现状通报会要通报该自然村林情、社情概况和三定到户户数及面积;制定承包方案会要有确切的分配方式;确权结果通报会要通报每一户分到林地的块段、面积和四至范围;会议表决的事项必须达到应到人数的三分之二以上。二要落实“四榜公示”,整改完善公示资料。为了确保林改各环节过程透明、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必然做好现状公示、承包方案公示、确权结果公示和发证前公示四次公示。这四次公示内容资料应和会议记录的内容相一致。特别是发证前公示应写清:发证机关为县林业局;写清“*自然村林权登记申请已经县林业局受理,现予以公示”字样。四次公示记录内容应和照片内容相一致。前三榜公示期为7天,第四榜公示期为30天。三要结合确权结果,整改完善调查摸底资料。市验收组认为我县在确权方面主要的问题是调查摸底资料与确权到户结果完全一致。现状调查摸底情况应与1984年三定到户时的户数、人口、面积相一致;确权到户结果应与现有户数、人口相一致,林地面积不变。如若哪个村有同类问题要尽快纠正完善。四要深入林地实地,核实完善四至界限。各乡镇要根据村组勘界确权四至不清、地形地物描述不清的问题,要重新组织勘界小组成员深入分山现场,登记清四至界限,四邻签字确认。做到农户的林权到户登记表、合同、林权登记申请表、台帐等四至应完全一致。林地总面积和确权到户面积、方案上报面积、公示面积应一致。同时各行政村必须准备三个自然村分山分林现场,要制作界桩或标志牌。五要做好群众工作,完善各类签字程序。各村组普遍存在代签字、代按指印的问题,要通过召开群众大会或进村入户的办法,完善会议笔记、勘界确权、承包合同、受理表、发放表等资料的签字工作,不能再出现代签字、代按指印现象。签字不允许用油笔、铅笔。对工作人员代签字的问题要严查严纠,确保林改资料真实有效,能经得起检验。六要尽快完善颁发集体统一经营的林权证。要对集体统一经营林地逐村组进行审核,在确保家庭承包经营率达到90%以上的基础上,完善资料,颁发林权证。集体统一经营面积要经村民代表会议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自然村统一经营的林地颁证到自然村,行政村统一经营的林地颁证到行政村。要坚决纠正把集体林地颁发在村长或个别人林权证上,绝不允许搞徇私舞弊,确保集体林地公正合理颁证。对林改前已流转经营的林地,按照尊重历史、依法依规的办法,重新提交群众会议讨论表决,并签字认可,由行政村、乡政府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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