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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员工手册编码版本页次1/11修改状态NO1 公司简介广东松日通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是由香港松日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和韶关市万联企业投资有限公司、韶关市天通网络有限公司、韶关市卓讯电子贸易有限公司、韶关市联强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共同投资组建的一家外商投资股份制企业,注册资本6000万人民币,位于粤北工业开发区内。公司主要生产经营电话、可视电话、移动优盘、移动微硬盘、MP3数码随身听、掌上电脑、数码相机等高新技术产品及相关技术的研究开发。公司于2001年5月被认定为广东省高新技术企业,2003年6月被认定为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NO2 组织机构图相关说明编制人员审核人员批准人员编制日期审核日期批准日期名称员工手册编码版本页次2/11修改状态第一章 员工义务和权利第一条 人力资源管理不只是人力资源管理部门的工作,而且是全体管理者的职责,各部门负责人有责任记录、指导、支持、激励与合理评价下属人员的工作,负有帮助下属成长的责任,下属人员才干的发挥与对优秀人才的举荐,是对管理者实施考核的重要方面。第二条 公司鼓励员工发挥主人翁责任感,争当公司的主人。每个员工都应当通过干好本职工作,为公司作贡献,都应当努力扩大职务视野,深入领会公司目标对自己的要求,都应当养成为他人作贡献的思维,提高协作的水平。员工间应遵守岗位之间的制约关系,避免越俎代庖,按照程序解决因职责不清掩盖的管理漏洞。同时,鼓励员工在紧急突发事件发生时主动应变,并及时向有关上级汇报。第三条 每个员工都拥有以下权利,即咨询权、建议权、申诉权与保留意见权。员工在确保工作或业务顺利开展的前提下,有权利向上司提出咨询,上司有责任做出合理的解释与说明。员工在拥有知情权的同时,必须保守公司的秘密。第二章 聘用关系第四条 本公司招聘的对象无性别、地域、户口等区别。聘用员工在三个月试用期满后,凡符合录用条件的外地人员,本公司将按照政府人才引进的有关规定,为符合引进条件的员工办理引进和户口转移手续。 第五条 试用规定:(1)新员工聘用设有3个月的试用期,销售人员的试用期为6个月。(2)如果员工的工作表现不能令上司满意,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公司可以在试用期内终止聘用,或将试用期延长,以作进一步观察,但延长期最多不超过3个月。(3)在试用期内,员工及公司任何一方都可提前五个工作日通知对方,终止聘用关系。公司为试用期员工签订36个月的试用合同。 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聘用为本公司员工: (1) 曾经被本公司开除或未经核准而擅自离职者; (2) 被剥夺公民权利者; (3) 通缉在案未撤销者; (4) 受有期徒刑宣告,尚未结案者; (5) 经指定医院体检不合格者; (6) 患有精神病或传染病或吸用毒品者; (7) 未满16周岁者; (8) 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者。第七条 应聘人员面试及体检合格后,按照公司录取通知确定的日期、地点、亲自办理报到手续,并应缴验下列证件: (1) 本人最近一寸证件照片四张; (2) 本公司指定医院之合格体检表;(3) 学历、职称证件、身份证(正本核对后发还,复印件留存);相关说明编制人员审核人员批准人员编制日期审核日期批准日期名称员工手册编码版本页次3/11修改状态 (4) 此前服务单位离职证明。 经面试甄选合格之应聘人员,没有按通知时间、地点办理报到手续者,视为拒绝接受本公司聘用,该通知则失其效力。 第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本公司可以不经预先通知而终止聘用关系,并不给予当事人补偿费。 (1) 在欺骗公司的情况下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致本公司误信造成损失者; (2) 违反劳动合同或本手册规定,经本公司认定情节重大者; (3) 营私舞弊,收受贿赂,严重失职,给公司造成损害者; (4) 对本公司各级管理者或其他同事实施暴行或有重大侮辱行为而使之受到伤害者; (5) 故意损耗本公司物品,或故意泄露公司技术、经营机密者; (6) 一个月内旷工3日以上,或一年内累计旷工6日以上者; (7) 被判有期徒刑及以上刑事责任者; (8) 本公司制度规定的其他严重违纪而被开除的情形。 第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公司应提前30天书面通知当事人终止聘用关系: (1) 员工有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或不能从事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 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后,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 公司生产、经营状况发生重大困难,或公司濒临破产或转让,征得当地劳动行政部门同意减员的。 第十条 按第9条终止聘用关系的,本公司应按劳动法和外商投资企业劳动人事管理条例的规定,给予当事人生活或医疗补助费。第十一条 本公司为适应生产、经营业务的需要,可以在员工能力所及的范围内调整工作岗位,员工对此不得拒绝。第三章 劳动合同第十二条 依据劳动法、外商投资企业劳动人事管理的规定和公司的人事政策,本公司与员工订立劳动合同书,以正式确认并保证双方在聘用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 (1)劳动合同期限:分为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期限至少为一年)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二种。 (2)劳动合同期满,合同即行终止。员工与公司双方同意续约的,双方应于合同期满前一个月续签劳动合同书。 (3)合同期满双方未续签但劳动聘用关系仍然存在,即视为原合同续延半年。第四章 工作时间第十三条 员工的工作时间按政府的有关规定,每周工作5天,每天8小时。对销售人员等能按固定时间衡量工作任务的岗位,可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度。第五章 培训制度第十四条 进入本公司的员工,必须通过下列内容的培训:(1) 公司的规章制度、安全生产培训;相关说明编制人员审核人员批准人员编制日期审核日期批准日期名称员工手册编码版本页次4/11修改状态(2) 岗位的专业知识、技能培训;(3) 岗位职责和操作规程培训;(4) ISO9002质量体系知识培训。第十五条 员工培训及其成绩记录由人力资源部放入员工个人档案。对培训合格的员工,公司发给上岗证,员工必须持证上岗。第6章 调职第十六条 公司根据生产、经营业务的需要和员工的技能,可安排员工调动职位。员工也可以根据公司人力资源部公布的空缺职位申请调动。职位的调动应先征得本部门主管、经理的同意。第十七条 一般情况下,新员工在试用期内不得申请调职。第7章 离职第十八条 员工申请辞职的,一般应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第十九条 离职程序:申请人填表,相关部门会签人力资源部初审同意后发离职移交清单及会签表部门经理同意后交人力资源部提前一个月向部门经理申请离职常务副总经理签署意见部门经理与申请者进行离职面谈办理移交第二十条 违反离职程序,或擅自离职的员工将承担由此引起的不良后果。第八章 退休第二十一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公司予以办理退休手续:(1) 年满60岁的男性员工;(2) 年满50岁的女性员工;3) 因工伤致残,由公司指定医疗和劳动部门鉴定其丧失劳动能力的员工;相关说明编制人员审核人员批准人员编制日期审核日期批准日期名称员工手册编码版本页次5/11修改状态(4) 员工办理退休手续后到社会养老保险中心领取养老金。第九章 员工档案第二十二条 员工档案分为工作档案和人事档案。工作档案在员工进入本公司后建立,人事档案在员工被录用后二个月内转至本公司或公司指定的档案管理机构。若故意不转移人事档案的,公司可终止聘用关系。 第二十三条 员工需就下列事项或身份的改变通知人力资源部: (1) 住址和电话号码; (2) 婚姻状况; (3) 小孩诞生及家庭人员的变化; (4) 身份证号码。第十章 上岗第二十四条 员工加入公司时一律应获签发的上岗证。凭此证进入公司上班。员工离职前将上岗证交回人力资源部。 第二十五条 遗失和补发上岗证: 员工遗失上岗证的,应及时通知人力资源部,由人力资源部补办上岗证,并收取补发证件的费用。第二十六条 公司交给员工的所有钥匙必须妥为保管,不得复制,不得借与他人,在上班的最后一天交还给人力资源部。员工遗失钥匙的应立即报告。 第二十七条 员工在公司工作期间应爱护一切公物,员工若离开公司,必须按登记的物品清单移交给各有关部门,若有遗失或损坏,应照价赔偿。第十一章 薪酬第二十八条 公司实行考核工资制度,效益与工资挂勾,按月发放考核工资。(1)生产或销售未完成月计划时,按完成的百分比计发该部门所有员工的工资。 (2)员工在本公司工作满一年后,可享受工龄工资,公司工龄工资的标准为每年递增20元。(3)员工当月薪资收入已包括国家政策规定的各类生活补贴。 (4)个人收入所得税由员工承担,公司按有关规定代为扣缴。 第二十九条 公司的发薪日为每月的20日发上一个月的工资。如遇休息日可顺延。员工持专用银行卡领取薪资。在外地办事处工作的员工由部门负责邮寄。 第三十条 公司按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计发加班费,但已经安排调休的除外。第十二章 休假第三十一条 法定假按国家规定执行。第三十二条 公司正式员工每年享有2天带薪假。由公司根据实际可能,具体安排日期。第三十三条 年休假:(1) 工龄满1年,不满5年的,每年年休假为3个工作日;(2) 工龄满5年,不满10年的,每年年休假为5个工作日;(3) 工龄满10年,不满20年的,每年年休假为7个工作日;(4) 工龄满20年或以上的,每年年休假为10个工作日。相关说明编制人员审核人员批准人员编制日期审核日期批准日期名称员工手册编码版本页次6/11修改状态第三十四条 年休假使用须书面申请,事前经部门经理批准,报人力资源部备案,可一次或分二次使用。年假应在当年内用完。如因工作原因未用完的年假,需书面报经部门经理签署意见及交人力资源部批准,方可顺延一个季度,否则将视为自行放弃,无任何补偿。 第三十五条 员工在享受年休假无故超假的,将作为旷工处理。 第三十六条 病假规定: (1) 员工因病假不能上班,应提前通知部门经理,以便安排工作。急症病假也应尽早与部门经理联系。病假须递交公司指定许可医院病假单,并经部门经理批准,人力资源部认可为有效。急诊病假不受医院限制。 (2) 病假的工资待遇根据员工在本公司服务的不同年限享受工资待遇,作如下计算: 1) 工作年限不满4年,发本人基本工资的40%; 2) 工作年限满4年,不满8年,发本人基本工资的60%; 3) 工作年限满8年或8年以上的,发本人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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