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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6 (4 .1610010202100102二类工业用地)4.35 (4. 35)7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 , 尺寸标注单位: 米。二类工业用地4.86 (4. 86) 禁止机动车出入口开口路段 机动车主要出入口方位- - 建筑退线100102二类工业用地用地代码 用地性质0 . 30% 道路坡度 道路坡向道路长度规划标高(现状标高504. 959 . 7 (9 . 7)漳武高速漳州市龙海区浮宫镇新兴路以西、霞兴河以南用地控制性详细规划(草案)用地规划图02N0 30 100M顾目位置 控制指标一览表地块 编码用地性质 (代码)用地面积()容积率建筑系 数(%)建筑密 度(%)绿地率 (%)建筑高 度(m)计容建筑 面积()机动车出 入口方位二类工业用地(100102)21867(约32.80亩)2.0 3.040 6030 5510 203043734 65601东南东北02二类工业用地(100102)17433(约26.15亩)2.0 3.040 6030 5510 203034866 52299东北说明:(1)规划总用地面积43961(约65.94亩),其中二类工业用地面积39300(约58.95 亩),城镇道路用地面积4661(约6.99亩)。(2)地块内低层建筑退让用地红线不得小于5米;其余建筑间距、退距按福建省城市 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及漳州市实施细则(2022年版) 执行,同时满足消防、抗震安全、采光、通风、日照、环 保、视觉卫生、工程管线敷设和文物保护等方面的要求。(3)除经产业主管部门认定的属于特殊工艺流程需要的工业建筑以外,工业建筑层高不得超过8米。当地块内工业建筑物层高超过8米,在计算容积率时该层建筑面积加倍计算。(4)地块宜按0.10.2(车位/100平方米建筑面积)的标准配建机动车停车位,并按 漳州市实施细则(2022年版)及福建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技术规程(DBJ13-278-2017)规划和配置充换电设施。(5)地块所需的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建筑基地面积不超过各地块用地面积的7%,其建筑面积不得超过总建筑面积的20%。(6)规划范围内预留城镇道路用地应与西侧用地做好衔接,道路方案待实施前确定。图 例 二类工业用地 水域 用地规划红线 总用地范围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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