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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溪镇2011年民政工作总结梅溪镇2011年民政工作总结2011年我镇民政工作在县民政局和镇党委、政府的正确领 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 学习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坚持围绕县委、县府下达的各项责任目标及县局年初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开拓创新,求真务实,全心全意为民政对象办实事, 办好事,坚持“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为工作宗旨, 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开拓创新,扎实工作, 各项民政工作顺利开展,现将我镇一年来民政工作情况总结如 下:一、低保和救灾、救济工作1、低保工作规范操作,严格法定程序,加强我镇低保工作。我们严格按 照国务院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切实做到应保尽保, 应退尽退,从严审批,规范运作。一是在工作方法上以入户调查 为主,全面实行透明管理,阳光作业;二是将低保政策、保障标 准、保障金额、发放程序、发放时间等向保障对象公开;三是将 申请保障的人员名单、确定的保障对象的情况、 补助标准等在村 (社区)张榜公布;四是鼓励劳动自救,救穷不救懒,力求公正、 公平、不徇私情;五是在调查认定低保对象时,层层把关,坚持 实事求是,公开办事,让群众参与到整个过程中来,征得群众认可;六是按民政局的要求,保障金由农村信用社、农业银行代发; 七是对保障对象和补助标准实行动态管理,发挥动态管理合理、 公正的功能;八是按民政局低保工作会议精神,针对重点和难点问题,进行了深入的调查研究, 同时建立健全了低保工作的各项 规章制度,把发放标准制成版面公示上墙。2011年度全镇共有农村低保户711户,享受人员1302人,城镇低保户229户享 受人员312人,2011年共向低保户共发放低保金 246万余元; 并分四次及时向低保户发放了基本生活价格补贴63万余元,从而切实维护了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权益,为全镇的社会稳定起到 了安全保障作用。2、救灾、救济工作2011年是一个风调雨顺之年,一年来无重大水、雪、台 风等自然灾害影响我镇;但还是出现了有极有少数农户在今年六 月份的短时强降雨、龙卷风中房屋受损严重的现象,通过积极向上争取,得到了上级12万的资金补助;为切实解决好困难群众 的生活问题,根据全镇需救助困难群众的分布情况,我们及时将上级部门给予的12万元的救灾款发放到158余户救助对象手 中,确保了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 同时每月从财政资金和镇慈善 分会中安排一定资金对那些生活困难、就学困难、医疗困难的群众进行救助,累计已发放和类救助款 5万余元。3、低保户的大病救助工作有序开展。为了让广大的低保户生病进得起医院看得起病,在免费为他们参加新型城乡合作医疗的基础上,一经生病住院在统筹报销了 部分医疗费后,再由民政部门进行大病救助,2011年全镇有72户 大病低保户得到了民政部门的大病救助,受助款额达14.998万余元。同时按照上级要求及时准确地向全镇1613个低保享受人员发放了每人100元医疗门诊救助券,切实让这些社会弱势群 体享受到社会主义政策的优越性。二、优抚工作扎实有效,双拥工作有序开展1、 我镇现有优抚对象(含参战人员、精减人员)137人, 我们按照民政局要求,及时、足额、发放各种定补和抚恤金111.9 万余元,并认真地为优抚对象解决三难问题,2、帮助退伍军人建设新居。针对我县在对新退伍军人退役 后一年内进行房屋改新建的可以享受一定数额的经济补助的优惠政策,我们及时将这一扶持政策宣传到每一位退伍军人, 2011 年我镇有3名退伍军人回乡后建起了新居,他们也及时得到了党 和政府送去的每户8000元建房补助款。3、优抚对象医疗救助工作做到及时迅速。优抚对象是曾为国家国防事业做出过贡献的, 现在他们大多已步入老龄, 在生病 时更需要得到党和政府的关心,我们做到每月向各村(社区)了 解撑握情况,及时帮助优抚对象在外县住院看病报销医疗费用, 2011年已为4人次报销了医疗费用 4.4万余元。三、五保户和敬老院工作1、我镇现有五保老人 49人,为使农村五保对象生活更无忧,我们按民政局的要求,及时足额发放低保金。并为他们解决 了小病就诊的问题,从2005年启动的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工作中 已全将五保对象纳入农村新型合作医疗保障范围,妥善解决了五保对象的就医问题。2、2011年在已完成敬老院一期工程建设的基础之上,启 动了二期建设,通过二年的建设,投资近八百万,拥有床位114 个,在全县属规模最大,设施最齐全农村敬老院已全部竣工,年 内即将搬迁至新房,目前我镇敬老院还被列为县规范化敬老院建 设样板。四、危房改造工作切实完成我镇困难群众危房改造任务,让每一位农村困难群众住上安全、明亮的住房是我镇近几年乃至今后几年民政工作 中的重中之重。2011年我镇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根据我镇的经 济发展水平,现阶段住房困难的群众很多,要求危房改造的也很多,通过及时调查模底、审核公示,最后确定了83户困难群众作为本年度的危房改造户,经过一年的建设已有53户困难群众通过危房改造验收,至日前已有全部改造户已领到了县和镇危房 改造补助款37.7万余元。五、殡葬管理工作殡葬改革是我国一项重大决策和重要社会变革,是一件利 在当代,功在千秋的大事。2011年我镇殡葬管理工作紧紧围绕 县民政局年度工作任务和安吉县坟墓治理和生态葬法工作考核 目标的相关精神,按照镇党委、政府工作的总体要求,努力促进 我镇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中国美丽乡村建设”的进一步发展。1、继续集中整治,进一步巩固成果。为全面贯彻县民政局安吉县民政局2011年“三沿五区”坟墓普查工作实施方案 及时组织各村对各主要道路沿线视线范围内特别是美丽乡村创 建村及梅高公路沿线在 2010年全面整治后部分墓穴重新露白 的现象,再一次排摸,在情况明、底子清的基础上对85座坟墓进行绿化植树以达到长期看不见为目标,还顺利搬迁了坟墓80座。2、强化管理,加强督查。镇党委、政府把坟墓治理和生态葬法及生态墓地建设管理工作列入机关、村(居)干部年度综合 目标责任制考核,按照梅溪镇“三沿五区”坟墓专项整治工作实 施方案严抓落实。一是加强对已建的不能满足需要的杨店生态墓 地进行扩建以及北大山、石龙经营性公墓的指导力度;二是定期 不定期抽调人员加大对公路、 人口集聚区以及美丽乡村创建村的 整治坟墓的检查;三是为改善临港经济开发区的对外形象,政府加大投入对梅溪村祠山庙后山几百余座坟墓进行绿化覆盖。3、加强骨灰遗骸的跟踪管理。 根据县人民政府2008( 57) 文件精神要求,凡全县范围内死亡遗体经火化后,其骨灰一律安葬在公墓或是生态墓地、 骨灰堂内的要求,我们及时召开会议统 一思想,并确定各村(社区)殡葬联络员,防止乱葬乱埋现象的 发生。六、着力加强农村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建设为加快推进农村社区建设,进一步规范农村社区综合服务 中心管理,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全面推进农村社区建设的实 施意见、湖州市农村社区服务项目中心星级创建考评办法和县委办、县府办关于全面加强村级便民服务中心建设的实施意 见的有关要求,我镇2011年积极开展了农村社区服务中心星 级创建活动,严格按照“十个一”的标准要求对已建成社区综合 服务中心的八个村进行规范、 督查指导,年底顺利通过县考核验 收并取得了一致好评,切实使我镇的农村社区服务中心成为 “群 众自治、管理有序、设施配套、服务完善、生态和谐、文明祥和” 的农村社区。同时还对晓墅、华光、荆湾等三个尚没有建成农村 社区服务中心的村加紧指导, 督促尽快建设,目前已全部建成并 投入使用。七、信访工作我们始终把信访工作作为自己的一件大事来抓,始终坚持“上为政府分忧,下为百姓解愁”的工作宗旨,我们对来自村(社 区)人民群众的来访来信,本着热情接待、热心服务,耐心解答 问题的原则,努力把问题解决在基层,矛盾不上交,不推脱责任。 经常向党委和政府汇报民政对象反映的重大问题,争取党委和政府的领导和支持,切实解决民政对象的一些能够解决的实际问 题。深入基层,调查研究,通过处理典型案件,推动各了项民政 政策的落实。总之2011年民政办在镇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和县民政 局的悉心指导及大力支持下,紧紧围绕镇党委、政府中心工作, 以邓小平理论和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县民 政工作会议精神,坚持 以民为本、为民解困”的工作宗旨,充分 发挥民政工作 调压减震”的作用,进一步扩大民政工作职能, 使 民政工作为推动建设全面小康社会充分发挥了作用,解决了弱势群众生活问题,为构建和谐梅溪做出了积极的贡献。虽然我们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存在着许多的不 足,有些工作离民政局的要求还差的很远,同其它乡镇比较也还有一定的差距,但是我们有信心、有决心在今后的工作中弥补不 足,在领导的关怀和支持下把我镇的民政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 平。2011年工作打算1、认真及时做好2012年度低保核减后的各项各作;2、继续做好困难群众危房改造工作;3、不断加强敬老院的内部管理工作创一流敬老院;4、配合美丽乡村建设,努力推进我镇殡葬改革工作步入 规范化渠道;5、积极稳妥做好低保户及优抚对象的医疗救助工作;6、做好各项救助和临时救济工作。2011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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