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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党风廉政建设和纪监工作主要任务(朱永飞)河南省煤田地质局纪委书记 朱永飞 2004年党风廉政建设和纪检监察工作的总体要求是: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伟大旗帜,认真落实胡锦涛总书记提出的“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以十六大精神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中纪委第三次全会、省纪委第四次全会以及全省煤炭系统纪检监察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局中心工作,加强和改进党风廉政建设,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方针,防查结合,纠建并举,突出重点,务求实效,为实现河南煤田地质经济跨越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政治保障。 (一)加强思想道德教育和纪律教育,严格遵守“四大纪律八项要求”,促进领导千部廉洁自律。开展思想道德教育和纪律教育。要以权力观教育为重点,加强理想信念教育,提高领导干部的思想道德水平,要结合实际继续开展“两个务必”教育和警示教育。要广泛开展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学习教育活动,进一步提高党员干部的思想道德素质和遵纪守法意识。加强遵守“四大纪律八项要求”的监督检查,认真清理纠正领导干部在廉洁从政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今年我局在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方面要求的重点是:不得擅自兼任下属单位或其他经济实体的领导职务,也不得利用职务和工作之便或者单位的便利条件在外兼职;严禁以各种名义公款大吃大喝和高消费娱乐活动;进一步落实领导干部不准收受与其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个人的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的规定以及领导干部配偶、子女从业的有关规定;严禁违反规定配备小汽车和在住房上以权谋私;任何领导干部都不准借节假日、大操大办婚丧喜庆等事宜敛财;坚决反对和制止各种奢侈浪费行为;严格出国境的审批程序;压缩会议费、招待费、出国考察费的支出;禁止以开会、考察、培训等名义变相公费旅游。各级领导干部还要按照中央纪委的要求,做到不得在单位重组改制和破产、资本运营、产权交易过程中擅自决策或为个人和亲友谋取私利;不得在物资采购、工程招投标活动中收受回扣;不得在单位重组改制和破产中损害国家利益和职工合法权益。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工作要综合治理,要坚持好任前廉政谈话、诫勉谈话、述职述廉、廉政公开承诺和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等制度。年底前,各单位领导班子要严肃认真地召开一次廉洁自律专题民主生活会,每位领导干部要对照党内监督条例和四大纪律八项要求的规定,搞好自查自纠。对领导干部兼职问题,局印发了关于队(长)级以上领导干部兼任实体职务有关问题的通知,提出领导干部不经批准不得兼任实体职务;经批准兼职的不得领取兼职工资或其他报酬;对以往已发生的,视具体情况进行专项清理。各单位要在8月份以前上报专题报告。 (二)加强信访举报工作,严肃查处违法违纪案件。要重视信访工作,明确专人负责,建立和完善登记制度、署名信访回复制度。各单位要设置专门的举报箱,根据情况也可建立纪委书记接待日制度,积极为职工群众反映问题提供便利条件。 查办案件是纪检监察部门的重要任务。重点查办领导干部违法违纪案件,特别是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的案件。着重查办工程项目、物资采购等经济活动中的案件和在重组改制中国有资产严重流失的案件;领导干部伙同或支持其亲友非法敛财的案件以及违反组织人事纪律和严重失职渎职的案件;坚决查处截流克扣工人工资奖金、损害职工群众利益的案件和贪图享受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的案件。 加强对信访查案工作的领导,完善组织协调机制。对重要的案件,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帮助排除阻力,组织力量突破。要坚持重要案件线索报告制度和立案、结案报告制度,对瞒案不报、压案不查、干扰办案的,必须严格追究有关人员责任。要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防止执纪过宽过软问题。对查案有功的集体和个人要表彰,奖励,对查案失误的责任人也要进行责任追究。 (三)加强制度建设和机制创新,加大从源治腐的力度。要重视制度建设在管理工作中、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重要作用,把制度制定好、执行好,用制度来管人、管物、管钱。对已有的制度要进行清理、修改、补充,进一步完善,不合时宜的要及时废止。 要以全面推行事业单位聘用制为契机,加大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力度。要坚持考察公示、任前公示、任前廉政谈话和新提拔的领导干部试用期制度。 要建立和执行设备、物资集体采购制度和工程项目投招标制度,规范采购和招投标活动。局已印发了河南省煤田地质局物资采购监督办法,要将物资采购立项权、采购执行权、采购监督权“三权”分离,整个采购过程要有立项部门、管理部门、监督部门的参与。局成立物资采购监督小组,各单位10万元以上的物资采购,要接受局采购小组的监督和指导。各单位要建立适合自己的物资采购管理和监督办法,建立基建项目招投标办法。 积极推行会计委派制度。已经实行会计委派制度的单位要进行规范、完善,对委派会计进行轮岗交流。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将审计结果作为审计对象考核奖惩以及任用的重要依据。要结合本单位实际,开展经济效益、资产、合同、重要项目等方面的审计。 要进一步完善队(厂、院)务公开制度,推行局政务公开制度。各单位要把生产经营的重大决策、改革方案、规章制度、物资采购以及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收入分配、评先晋级等不涉及商业秘密的内容及时公开。 要进一步贯彻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坚持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由集体研究决定,要继续坚持领导干部收入申报、礼品登记、重大事项报告等制度。 (四)主动出击,强化监督,开展效能监察,为提高经济运行质量服务。加强监督,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内在要求,也是企业经营管理的客观需要。监督的重点是对“一把手”和经营者的监督以及关键岗位、重大事项、重要环节的监督。业务招待费向职代会报告制度和领导干部在职代会或职工大会上述职、述廉制度,对促使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至关重要,这些制度都要继续坚持,进一步完善。 积极开展效能监察和财务审计监督,局将出台效能监察实施办法,成立效能监察领导小组,以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年内局将举办一期效能监察培训班,以提高思想认识,掌握方法,规范运作。要重视和发挥审计部门在提高经济运行质量和反腐倡廉工作中的地位和作用。审计部门也要大胆履行职责,除了完成上级安排的项目外,要结合局实际或接受委托,主动寻找审计项目,并将情况及时与纪检监察部门通报,做到优势互补,形成合力,共同维护经济工作健康运行。 (五)认真贯彻党内监督条例,切实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重要领导干部的监督。各级党委要按照中央、省委和省煤炭工业局党组的要求,把学习、贯彻、执行条例作为今年和今后一个时期工作中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按照条例的规定,抓好各项制度的落实。 (六)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强化责任追究和奖惩。要制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目标,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细化分解,逐项落实相关部门、分管领导和单位领导,建立抓落实的责任体系。单位的党政一把手是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要对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带头执行责任制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其他副职领导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和“一岗两责”的要求,抓好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七)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努力提高工作水平。局纪委将在年内适当时候,召开一次地勘单位纪检监察工作研讨会,努力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的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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