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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城市用地与建筑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草案)建筑日照间距要求冬至日满窗日照(标准)备注普通住宅至少一居室不小于1H居住空间大于四个,至少两居室不少于1H宿舍半数居室不小于1H特殊住宅/教室不少于2H(老年人、残疾人住宅,医疗病房)幼托不少于3H室外活动场所一半以上面积在标准建筑日照阴影线外注:大寒日2H等时线(大城市),大寒日3H等时线(中小城市)多层、低层居住建筑间距最小距离控制表大面对大面山墙对大面山墙对山墙南北朝向SH0.5HH6M东西朝向0.9HH注:SH为南侧建筑高度;HH为较高建筑高度;山墙宽度不得超过14米,山墙宽度大于14m时,其间距按建筑大面控制。中高层、高层居住建筑间距最小距离控制表南侧建筑面宽60南北朝向18-0.35SH21-0.5SH21-0.7SH21-0.9SH东西朝向18-0.3HH21-0.5HH21-0.6HH21-0.8HH注:南侧为多层、低层居住建筑的,按多层、低层居住建筑间距最小距离控制表规定执行,且最小建筑间距为13米非居住建筑与居住建筑的间距非居住建筑位于居住建筑南侧或东西侧的,其间距按均为居住建筑控制非居住建筑位于居住建筑北侧的,建筑间距按均为非居住建筑控制。非居住建筑的间距高高平行高多平行多多平行低层南北朝向20-0.4SH北(13)、南(18)10-0.6SH6M东西朝向15-0.3SH东、西(15)注: 特殊住宅、病房、幼托、教学楼间距要求上提20%;同一裙房上建筑间距可扣除裙房部分高度;被遮挡建筑底部有非居住的扣除非建筑部分高度。建筑退让规划道路最小距离表道路红线宽D(m)建筑退让距离(m)中高层、高层建筑主体多层、低层建筑和高层建筑裙房D60181540D60121030D4010825D308D255快速路30注:后退距离以道路红线或规划主管部门划定的道路控制线为起算点。建筑退让居住小区内部道路边缘最小距离表小区路组团、宅间路大面对道路有出口52.5无出口32山墙对道路21.5注:居住小区内部道路指15米宽度以下的小区内部通道,不包含按照城市道路控制的红线宽度小于15米的城市道路和大于(含)15米宽度的居住区级道路。拟建建筑物退让无规划道路的建设项目用地边界距离拟建多低/邻近多低大面山墙南北朝向6-0.5H3-0.25H东西朝向6-0.45H拟建中高/邻近中高拟建建筑面宽南北朝向6012-0.45H东西朝向6012-0.4H邻近用地均为非居住大面9-0.2H山墙6-0.15H注:特殊住宅、病房、幼托、教学楼间距要求上提20%;用地边界一侧无建筑则假定为多低居住建筑。退让无规划道路用地边界建筑物呈角度布置建筑与用地边界成角度30按平行布置30- 60平行布置距离*O.860按垂直布置注:地下建筑退让“四线”及规划道路红线、用地边界的距离,不小于地下建筑深度(自室外地面至地下建筑物底板底部的距离)的0.7倍,其最小值为3米。无规划控制红线和绿线控制的公路,隔离带宽度控制一级公路、高速公路50二级公路20二级以下公路(不含村道)10建筑退让立交桥和道路交叉口红线或控制线最小距离表建筑退让距离(米)中高层、高层建筑主体多层、低层建筑和高层建筑裙房主城二环路内主城二环路外主城二环路内主城二环路外立交桥控制区范围线35含40m及以上道路的平面交叉口3040253040m以下道路的平面交叉口15251020注:若交叉道路中含15米及15米以下规划道路的,建筑退让交叉口距离按照“40m以下道路的平面交叉口”规定执行。建筑退让同侧河堤最小距离表河流名建筑退让距离(m)备注主城二环路内主城二环路外盘龙江2040油管桥以北为40m明通河1530枧槽河1030采莲河、船房河、乌龙河、小清河30新、老运粮河1030大观河2020包括新老篆塘金汁河、玉带河1020东大沟20一般河流8注:河堤高出地面时,起算界线为同侧河堤外侧;河堤口与地面平行时,起算界线为河堤口。建筑退让与最近一侧的铁路边轨距离准轨干线专用线米轨30m20m15m注:围墙与铁路最近一侧边轨距离10m建筑退让架空电力线路最小距离表线路电压等级(kV)最近架空电力边导线(m)规划高压线走廊中心线(m)10253531066、1104122205203306225001037中小学、幼儿园设施规定表居住人口规模(万人)教育设施规模(班)4完全中学302初级中学241小学240.5幼儿园6中小学、幼儿园用地标准表教育设施用地标准(m2/人)班级规模(人/班)建筑面积标准(m2/人)备注完全中学16509.1中小学每一名住校生增加4m建筑面积。初级中学9.8小学12457.9幼儿园13309.9注:中小学、幼儿园周边50m半径范围内,不得安排生产、经营、储存易燃易爆和排放有毒有害物质、产生噪声污染的建设项目。中小学、幼儿园正门两侧各30m范围内,不得设置垃圾中转站、机动车停车场、集贸市场。新建学校、幼儿园教学楼、医院住院部等建筑,应当距同侧公路边缘(或规划控制红线)和30m以上(含30m)城市规划道路控制红线30m以上建筑面宽规定:高层建筑连续面宽小于60m;中高层建筑连续面宽小于70m;多层和低层建筑连续面宽小于80m;不同建筑高度组合的连续面宽应当小于其最高建筑物规定的连续面宽;城市道路两侧的建筑物高度不得超过道路红线宽度与退让距离之和的1.5倍;附图 沿街建筑高度控制图解H1.5(W+S)HS5618W注:W为规划道路红线宽;S为建筑后退规划道路红线距离;H为建筑高度。城市河流两侧的建筑物高度不得超过退让河堤距离;附图 城市河流两侧建筑高度控制图解(HS)45SH注:S为建筑退让河堤距离;H 为建筑高度。临城市道路应当按主、次干道300500m、商业中心区小于300m、支路7501000m设置相应规模的公共厕所。编制详细规划应当每1km2设置一座小型垃圾中转站,每1015km2设置一座大、中型垃圾中转站。建设项目停车泊位配建指标表 类型(大类)建筑类型(中类)单位重点控制区一般控制区其他区域机动车(上限)非机动车机动车非机动车机动车(下限)非机动车住宅高档住宅车位/户1.20.51.2-1.50.51.50.5普通住宅90m2车位/户0.610.5-0.810.8190m20.420.3-0.520.52经济适用房车位/户0.21.80.2-0.31.80.31.8办公车位/100m2建筑面积0.530.5-0.830.83商业同上0.550.5-0.850.85医院同上0.540.4-0.640.64餐饮、娱乐同上242-3434展览馆同上0.540.5-0.840.84学校小学车位/100名师生1.5201.5-220220中学1.5601.5-260260高等院校3603-460460旅馆、酒店一类车位/客房0.50.50.5-0.60.50.61二类0.30.50.3-0.40.50.41三类0.10.50.1-0.20.50.21体育场一类车位/座3203-4.5204.520二类1.5201.5-2.5202.520游览场所一类车位/公顷游览面积106010-15451530二类4304-625620注:1.本表机动车位以小型汽车为标准当量;2.第一类旅馆指四星级及四星级以上的宾馆及酒店,第二类旅馆指二星级及三星级旅馆及酒店;三类指二星级以下的旅馆及酒店3. 座位数超过4000座的体育馆和座位数超过15000座的体育场为一类体育场(馆),其他为二类体育场(馆);4一类游览场所指古典园林、风景名胜区。二类游览场所指一般城市公园;5超过50个泊位的公共停车场应考虑在最方便的位置配备一定比例的残疾人专用停车位。6综合功能的开发项目,可根据停车需求特征,考虑一定的调峰系数,适当折减总泊位数。容积率计算规定(一)地下室不计入容积率;半地下室在室外地面以上部份的高度不超过1m的不计算,超过1m的,按下式计算容积率:AK A式中:A为地下室折算容积率,K为半地下室地面以上高度与其层高之比,A为半地下室建筑面积。坡屋顶层净高1.2m2.1m的以1/2面积计入容积率,超过2.1m全部计入容积率;跃层面积计入容积率;(二)对高度在2.2米以下(含2.2米)的设备层,可不计容积率;对设备层兼作避难层的,其高度可适当放宽。(三)住宅建筑层高原则上须3.6米。住宅建筑层高3.6米时,层高减3.6米后2.2米的,按该楼层建筑面积的1.5倍计算容积率,层高减3.6米后2.2米的按该楼建筑面积的2倍计算容积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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