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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福县防震减灾规划(2013-2015年) 防震减灾是国家公共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重要的基础性、公益性事业。加快推进我县防震减灾事业科学发展,做好防震减灾工作,对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障经济可持续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和建设开放、繁荣、秀美、幸福新安福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江西省防震减灾条例的规定,依据江西省“十二五”防震减灾规划、吉安市防震减灾规划(2013-2015年)和安福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结合我县防震减灾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划。一、防震减灾工作基本情况(一)我县地震灾害概况我县地处赣中西部,吉安市西北部,东经114至11447,北纬274至2736之间,境内的地质构造较为复杂,多组断裂相互切割,具备发生破坏性地震的构造背景。我县2010年境内相继发生3次有感地震(震级分别为ML2.8、2.4、3.0级),2013年5月30日凌晨和5月30日晚10时左右,我县横龙镇石溪村发生过2次1.3级左右的地震(属微震)。我县地震活动具有震源浅的特点,也极易受到邻区中、强震的波及影响,如2005年九江瑞昌5.7级地震,给我县造成一定震感和波及影响。(二)防震减灾工作现状我县防震减灾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省、市地震部门的精心指导下,2012年初步建立了地震观测、震害防御、应急救援三大工作体系并组建县防震减灾局,防震减灾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成绩,为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1.防震机构建设不断推进。根据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防震减灾工作的意见和省编委关于市、县(市、区)地震工作机构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在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下,2012年成立了安福县防震减灾局(设在县科技局),各乡镇、县直有关部门也相继确立了防震减灾工作体系,明确了工作职能,使防震减灾工作部门职能更加明确,力量显著增强,为我县防震减灾事业的发展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2.工作协调机制不断完善。根据江西省防震减灾条例和实际工作需要,2013年12月县政府调整县防震减灾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由县政府分管副县长担任组长,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及县人武部、县科技局(县防震减灾局)等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任副组长,县发改、财政、民政、公安、武警、消防、国土资源、住建、房产、工信、供电、交通等40个县政府部门和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县防震减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和协调全县防震减灾工作的重大问题与项目,进一步加强对防震减灾工作的领导和协调,促进各成员单位之间建立高效协同的联动工作机制,最终形成共同参与、齐抓共管的防震减灾工作格局,为加强防震减灾工作的开展奠定了坚实基础。3.地震观测能力不断提高。“十一五”期间,建成并完善了县气象局和平一小2个地震观测台站,能基本有效的观测我县较大地震,初步建成具有多种观测手段的观测网。认真落实地震台站观测值班制度,扎实做好地震监视防御区的观测,特别加强了重大节庆日及“两会”等特殊工作时间段的震情观测跟踪工作。同时,建立了各级灾情速报机制,在显著地震事件中能发挥灾情速报作用。4.抗震设防水平不断提升。县政府印发了关于全县加强防震减灾工作的通知(安府办字2012189号)文件,明确了成立安福县防震减灾局,具体负责全县的防震减灾应急、重要建设工程设计的防震审核、防震减灾宣传等工作;并对重大建设工程、生命线工程和可能发生严重次生灾害的建设工程场地进行了规定,制定了地震行政审批流程,要求建设工程需进行抗震设防、地震安全性评价和行政审批管理工作。5.应急救援能力不断增强。一是加强对预案的修订完善。自2011年制定安福县地震应急预案以来,先后在总结汶川8.0级、芦山7.0级地震应急经验教训基础上,2013年又对地震应急预案进行了修订,不断增强预案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二是收集和建立了防震减灾应急基础数据库。三是开展了一定规模的地震应急演练,增强了社会公众和中小学师生应对地震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五是应急避难场所建设正在积极推进。我县近年来防震减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从整体上来说,我县工作起步较晚,防震减灾基础还比较薄弱,与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人民群众的要求相比还存在诸多不适应:一是防震减灾政府财政投入不足。2011年省政府部署的县(市、区)“九个一”工程的建设经费没有到位,并且我县没有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制约着项目实施,造成基础能力不强,与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不相适应;二是防震减灾工作队伍特别是专业技术力量薄弱,很大程度上影响了防震减灾工作的开展;三是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还没有落实到位,农村民居抗震设防能力尤为薄弱;四是应急预案体系还不够健全,应急救援体系不够完备,地震现场人员搜救和应急处置、基础设施抢修、医疗卫生救援等专业力量相对薄弱,应急避难场所规划建设有待推进;五是宣传不够,社会公众的防震减灾意识不高,普遍缺乏防灾常识和自救互救技能。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及发展目标(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把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以最大限度地减轻地震灾害为根本宗旨,以“监测广覆盖、预报显实效,地下搞清楚、地上建结实,灾情快获取、救助更及时,科技再创新、服务更有力”为基本要求,紧紧围绕国家防震减灾目标任务,切实加强地震监测预报、震灾预防、紧急救援三大工作体系建设。依靠科技,依靠法制,依靠全社会力量,着力提升防震减灾社会管理能力、公共服务能力和基础能力,充分发挥防震减灾在维护我县公共安全、建设和谐社会和保持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中的重要作用,为努力实现把安福建设成开放、繁荣、秀美、幸福新安福提供有力的地震安全保障。(二)基本原则1.坚持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原则。将防震减灾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统筹部署,使防震减灾工作与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相适应,与我县经济建设中心任务相适应。2.坚持政府主导、部门负责、社会参与的原则。在县、乡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将防震减灾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民生问题安排和部署,县、乡镇防震减灾工作部门统筹管理,相关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共同参与,按照全县统一的要求,多管齐下,多措并举,全面规划防震减灾事业发展。3.坚持统筹兼顾、协调发展的原则。客观评价我县防震减灾工作现状,在防震减灾工作现有的基础上,按照有重点的全面防御,统筹防震减灾三大工作体系,统筹城乡共同发展的战略要求,促进全县防震减灾事业全面发展。4.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紧紧围绕江西省防震减灾“十二五”规划提出的目标任务,结合我县县情和震情实际,突出重点,按照量力而行、逐步推进的原则,科学制定规划目标和任务。(三)规划目标到2015年,进一步夯实全县防震减灾工作基础,监测预报、震灾预防、应急救援“三大工作体系”在全县各乡镇全面覆盖,使全县防震减灾工作上一个新的台阶,全社会抵御地震灾害的能力进一步提高。1.防震减灾工作机制和体制建设不断完善,全县各乡镇防震减灾工作机构全面到位。2.初步建立覆盖全县的地震烈度速报台网,实现20分钟内的烈度速报,地震监测预警能力提升明显,监测能力达到2.0级以上。3.新建、扩建、改建的建设工程全部依法达到抗震设防要求,开展全县县级以上重点建(构)筑物地震安全性能评估,全面提升城市建设工程和农村民居抗震设防安全保障能力。4.建成县、乡镇两级联动的地震应急救援队伍体系,破坏性地震发生后2小时内地震应急救援队伍赶赴灾区开展救援,24小时内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得到安置。5.建设畅通的地震信息共享与发布系统,实现全省数据共享和联网。构建县本级应急指挥技术系统实现“音像清晰流畅、数据全面可靠、互联互通互调”,具备现场指挥能力。6.地震应急救援组织指挥、预案与储备体系进一步适应科学抗震救灾的需求;具备震后30分钟内发布灾情信息和2小时内开展专业救援的能力;全社会应急联动机制逐步成熟;地震灾害发生8小时之内,保证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得到初步救助。7.推进实施全民防震减灾素质提升工程,提升全社会应对地震灾害的能力。我县将按要求,大力推进“九个一”工程建设(即:1个县级行政服务窗口,1支地震灾害志愿者队伍,1处地震应急避难场所,1所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1个农村民居地震安全示范村,1个地震宏观异常观测网,1个地震灾情速报网,1台地震应急车,1部公开咨询电话),不断提升我县抗震设防能力。在学校、社区、农村、企业、机关广泛开展防震减灾知识宣传,建设一批地震安全示范社区,培育壮大地震救援志愿者队伍。三、主要任务(一)完善地震监测台网,全面提升监测预测能力。监测预报是防震减灾三大工作体系的基础。要科学规划、优化布局,积极推进立体地震监测网络建设。大力开展地震台网基础建设,努力实现全县范围内2.0级以上地震的实时监测能力,提高地震监测工作质量。重点任务:1、不断强化地震台网的社会服务能力,力争在3-5年时间内,建成覆盖我县19个乡镇的地震烈度速报台站,逐步实施我县地震烈度速报与地震预警工程,提升灾后应急响应和救灾决策能力。2、依法加强对地震监测设施和地震观测环境的保护。3、建设县级信息节点,实现省与市、市与县地震应急信息联通,建立和完善县级应急基础数据库和地震应急指挥中心,充分发挥其在破坏性地震时的震、灾情快速评估和应急指挥功能。(二)强化抗震设防管理工作,积极开展重大工程和生命线工程地震安全性评价,提升地震灾害防御能力。依法将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管理纳入基本建设审批程序, 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必须达到抗震设防要求,把抗震设防要求作为项目可行性论证或者项目申请报告、工程设计及施工许可的依据和必备内容。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严格把好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确定、抗震设计、施工、监理、竣工验收等关键环节的审批关,建立联合监督检查机制,加强协调配合,督促建设工程抗震设防工作的落实。着眼实际,突出重点,努力提高现有公共建筑物抗震设防能力。加强对新建农村民居抗震设防的检查和指导,提高农居抗震水平。着力提高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抗震设防能力。重点任务:1、将防震减灾工作部门列入县城镇规划建设委员会成员单位,在制定城乡规划中,应当充分考虑地震地质构造环境;2、在同级行政服务中心设立防震减灾行政审批窗口,开展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确定许可工作。3、依法开展防震减灾执法工作,加强执法队伍建设。4、结合新农村建设、移民搬迁、农村住房改造,多渠道开展农村民居地震安全示范村建设。(三)完善地震应急救援体系,着力提高地震救援救助能力。健全完善县级地震应急指挥体系,切实加强各级抗震救灾指挥部及其办公室建设。加快建立完善地震应急指挥技术平台、地震应急基础数据库、地震灾害快速评估系统和地震灾情实时获取及速报系统。建立健全应急准备、灾害防御、检查督导等工作制度和指挥调度、协调联动、信息共享、社会动员工作机制。加强各乡镇、企业、学校、医院地震应急预案的制定和修订工作,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原则开展预案动态管理,完善“防、避、抢、救”等各环节的预案措施。建立应急预案的备案、检查、演练和评估制度。结合城市广场、公园、绿地等,合理规划和建设城市避险场所和应急疏散通道;结合新农村建设,合理布局农村避灾场所建设。加强防震减灾科普宣传,强化防震减灾意识,进一步推进防震减灾科普教育基地建设。重点任务:1、修订完善地震应急预案,特别是防震减灾重要职能部门、人员密集场所、生命线系统、次生灾害源和重点工矿企业的预案必须制订或修订。2、加强地震应急装备和现场救援设备的配备。3、积极推进城市地震应急避难场所的建设,县政府把地震应急避难场所纳入城市规划,各乡镇应把地震应急避难场所纳入城镇规划,并建成若干个应急避难场所。4、加强地震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全县要组建一支以公安消防队伍为骨干,以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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