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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车调度及管理调研报告 企业公车及公车驾驶员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强化我司公车及公车驾驶员的监督管理,规范各类用车和驾驶行为,确保我司生产经营的顺利进行。本着安全、有效、有序、节约的原则,结合我司生产经营实际,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公司本部以及各分子公司。第三条:公司各单位应按照本管理办法认真贯彻实施,确保公司各单位用车及公车驾驶员行车的规范化和制度化。 第四条。本管理办法从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二章 公车日常管理 第一条。我司现有的公车(含各分子公司车辆在内)由公司办公室统一负责管理。 第二条。公司办公室建立完善的公车技术档案,对所有在用的公车进行登记造册,掌握车辆的购买时间、价格、车型、各项技术指标,以及车辆的检修、检审、维修、维护保养及保险购买等基本情况,并按规定将上述情况报昆钢集团公司交通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备案。 第三条。公司所有的公车实行专车专人驾驶,驾驶人员一经确定,不得擅自改变。公司公车实行专车专人驾驶后,办公 12第六条。做好公车驾驶人员的培训、取证、复证工作,不断提升公车驾驶人员的技术技能,确保公车行车安全。 第七条。严禁公车驾驶人员在工作期间喝酒,杜绝酒后驾车、超速、超载或肇事逃逸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严重违法行为的发生。若违反上述规定,造成被罚款、吊销驾驶证等后果的,由驾驶员本人负责;造成严重后果的调离驾驶员岗位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凡涉及公车驾驶员违反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交通事故,由公安交警部门处理,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以公安交警部门的责任认定为准。 第八条。因工作需要和本公司工作业务相关除外;公司所有的公车均不允许搭乘除本公司人员之外的其它人员,公车驾驶员有权拒绝其它人员的搭乘要求。如违反上述规定,造成后果的,其后果由公车驾驶员负全部责任。 第九条。公司公车在公务途中发生交通事故,驾驶员必须立即停车,做好伤者抢救、现场保护工作,配合交警部门做好现场勘察并及时报告公司领导和保险部门。公司应及时启动相应等级应急预案,开展事故处置工作。 第十条: 为加强同昆钢集团公司交通安全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的沟通,公司设立交通安全管理信息联络员一名,负责与集团公司的沟通。公司办公室安排专人,按规定于每季度末月20日以前向昆钢集团公司交通安全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报送季度交通安全工作统计表、季度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记录表、季度交通安全工作情况表、季度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改记录表、交通事故报表等交通安全报表。 第四章 公车费用管理 第一条。切实加强公车费用支出的管理。每年年初公司办公室做好公车各项费用(油料费、过路费、行车费、保险费、修理材料及工时费、车船使用税、检测检验费、保养维护费等)支付的预算,并按预算严格控制各项费用的开支。 第二条。严格加油卡、过路费卡的使用。对全司公车的油料费、过路费采取一车一卡、专车专卡使用制度。公车之间不允许相互拉用加油卡,以免出现此消彼长等不正常的油料费用支出情况的发生,从而影响公车单车核算的准确性。 第三条。公司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对全司预算内使用的油料费、过路费、保险费、车船使用税等统一办理付款、缴费、发票索取和按规定程序等相关手续,并负责对各车辆需求的油料费、过路费等进行统一的安排和分配以及必要的调整。 第四条。公司办公室按预算下达汽车费用控制考核指标,各单位应严格遵照执行。汽车费用控制考核指标在执行过程中若发生实际费用超过控制指标时,应提交超支专题报告给分管领导,经分管领导审核提出意见,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对考核指标进行调整。 第五条:加强公司公车单车核算考核工作,公司办公室按 -等特殊情况申请派车时,由办公室安排。 第四条。公司领导及重要客户乘坐飞机的,可安排公司车辆接送。其他人员(含科级管理人员)乘坐飞机的,一律不安排接送,应自行乘坐公交机场大巴等社会交通工具,到火车站乘坐火车的,按上述原则办理,特殊情况除外。 第五条。公司领导因公用车,由办公室统一安排车辆,各部室因公向办公室申请用车,需经本部室负责人在部室申请用车单上签字认可,办公室按联合用车的原则统筹安排。各分子公司领导因公用车,由各分子公司办公室统一安排。 第六条。未经办公室调派(含各分子公司办公室调派),驾驶员一律不得擅自出车,各部室人员不允许私下邀约驾驶员驾车外出,否则所产生的费用及造成的后果,由公车驾驶员承担全部责任。 第七条。公车一律实行凭办公室派车单出车制度,出车前一律先开具派车单。如事情紧急,可先出车,然后再补办派车单。派车单作为驾驶员出车补贴费报销的凭证,无派车单办公室主任不予审核签字,财务一律不予报销。 第八条。公车长途出车,用车单位事先应申请用车天数以及出差地点,中途改变出车路线及延长出车天数,应征得分管领导同意并向办公室汇报。 第六章 公车驾驶员管理 第一条。我司公车驾驶人员的选聘由公司办公室负责,公车驾驶人员的日常管理由公司办公室和各分子公司办公室具体负责。 第二条:公车驾驶员必须具有合法及准驾相符的资质。第三条:公车驾驶员应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的法律法规,认真学习各种安全常识,养成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文明驾车习惯,做遵纪守法的模范,坚决杜绝酒后驾车,违法超车、会车,占道行驶,超速超载等交通违法行为,做到安全行车。 第四条。公车驾驶员必须绝对服从办公室工作安排,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不迟到、不早退。上班时间无出车任务的,应坚守工作岗位,确保接到出车任务后能及时出车或在规定时间内赶往指定地点,完成工作任务。如接到公司办公室派车单无故不出车的,每次给予30元的经济处罚。 第五条。公车驾驶员应自觉遵守保密条例等相关规定,不该说的话不说,不该议论的事绝不议论。 第六条。公车驾驶员应努力钻研业务知识,不断提高技术技能,掌握一定的保养维护技术,熟悉驾驶车辆的基本技术技能,注意随时检查车辆的转向、制动等重要部件及车辆的油、水、气,确保车况良好,确保行车安全。 第七条。公车的日常年检审、二级维护、维修、日常保养工作由公车驾驶员全部负责。 -910 内容总结(1)公车调度及管理调研报告 企业公车及公车驾驶员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强化我司公车及公车驾驶员的监督管理,规范各类用车和驾驶行为,确保我司生产经营的顺利进行(2)公司所有的公车实行专车专人驾驶,驾驶人员一经确定,不得擅自改变(3)若违反上述规定,造成被罚款、吊销驾驶证等后果的,由驾驶员本人负责(4)如事情紧急,可先出车,然后再补办派车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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