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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开启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新征程第一节发展基础“十三五”时期,全县各地各部门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并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以生态文明建设为统领,以能源资源降耗增效为目标,以改革创新为动力,扎实推进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各项工作,圆满完成了“十三五”规划目标和任务。能源资源消费结构持续优化。2020年,全县公共机构数量为149家,能源消费总量1857吨标煤,用水总量69.1882万吨;人均综合能耗30.04千克标煤/人,单位建筑面积能耗2.06千克标煤/平方米,人均用水量11.19吨/人,与2015年分别下降约27%、29%、21%,圆满完成“十三五”节能目标。组织管理机构健全完善。“十三五”以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将公共机构节能考核列入县直单位绩效考核、县高质量发展考核和绿色发展指标考核,有效激发了全县公共机构抓节能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各公共机构围绕节能目标,强化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建立节能各项制度,实施监督机制,确保了目标任务的完成。绿色发展理念深入人心。“十三五”以来,全县各公共机构加大生态文明建设和节约能源资源宣传教育力度,利用世界环境日,世界水日,世界粮食日,节能宣传周等载体,利用新闻媒体,网络平台在各公共机构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节能宣传,强化了广大干部职工的绿色发展观念及节能意识。节能工作水平大幅提高“十三五”期间组织召开全县节能工作培训会、能耗统计数据会审培训会、节约型机关创建培训会、垃圾分类培训会、能耗统计培训会,“绿色回收进机关”等会议,以及积极参加七期国管局和清华大学联合举办的公共机构节能远程培训班,利用视频,微信等通讯手段使国,省,市,县上下联动,互通有无,给与各公共机构直接的节能工作指导,全县各公机构对何为节能,如何节能在思想上有清楚认识,行动上有明确指向。能耗统计数据质量提升。“十三五”期间,全县各级公共机构始终坚持夯实数据统计基础,保证能耗数据的完整性和真实性,确保考核工作有数据可依,促进节能降耗目标实现。严格落实能耗统计制度,确保上报数据及时准确有效。对数据审计日常化,发现问题立即查找原因,以免漏报,错报问题的产生。示范创建作用凸显。“十三五”期间,按照省管局管局和市管局安排部署,积极组织参与省级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共建成县行政大厦,县水利局2家省级示范单位。积极参加市举行的“生态杯”绿色机关评比活动,县机关事务中心与县残联被评为“抚州市绿色机关”示范单位,积极推进全县县级党政机关开展节约型机关创建,2020年共26个单位建成第一批节约型机关,超额完成预定目标。接受省市水利部门关于“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的验收,截至目前县级机关节水型单位建成率达到100%。绿色化改造成效显著。“十三五”以来,我县逐步加大节能新技术、新产品推广应用,重点推进党政机关公共机构既有建筑的综合节能改造,包括节电,节水,厨房节能灶具设备等的改造,成效显著。新建建筑严格按照绿色建筑标准,县人民医院和桔都文化传播中心高效制冷节能改造投入预计8257.18 万元。垃圾分类稳步推进。“十三五”以来,全县积极推进公共机构办公与生活垃圾分类回收,实现公共机构垃圾分类全覆盖,按照可回收物、其他垃圾、有害垃圾、厨余垃圾等类别,努力做到应分尽分、应收尽收,促进垃圾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理。发挥垃圾分类志愿者引领示范带动,志愿者服务活动覆盖了全县公共机构。将公共机构垃圾分类工作开展情况列入绩效考核和高质量发展考核评价重要内容,强化日常监管,细化考核指标,严格考核,促进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扎实有效开展。厉行节约监管常态长效。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制止餐饮浪费指示精神,大力弘扬勤俭节约,倡导文明消费习惯。向全县公共机构发出关于厉行节约、坚决制止餐饮浪费行为的倡议书,制订杜绝浪费的管理制度和长效机制,将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文明用餐行为列入年度节能考核,强化责任,促进厉行节约监管常态化。低碳办公生活方式初具形态。在公共机构中积极推广碳普惠制(绿宝),推动绿色发展与干部职工生活深度融合,要求各公共机构干职工注册率达到100%。并将推广碳普惠制(绿宝)纳入我县绩效考核体系、倡导绿色出行方式,减少机动车辆出行。推广“互联网+”办公模式,实行办公电子化、无纸化。鼓励和引导公共机构带头严格执行节能环保产品强制采购制度。倡导采用电视电话会议形式,减少使用签字笔、纸杯、餐具、塑料袋等一次性办公用品,推广使用环保再生纸、再生鼓粉盒等资源再生产品,营造“三化”(美化,净化,绿化)办公环境。强化考核应用成绩突出。五年来,全县公共机构紧扣生态文明建设目标任务,坚守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职责使命,高度重视各项公共机构节能考核工作,每年迎接市公节办组织的各县(区)高质量发展考核。按质保量完成了各项考核任务,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五年来考核排名均在全市前列。组织了本县单位绩效管理考核,我县从2015年将公共机构节能纳入全县绩效考核,将年度重点工作纳入共性任务指标中,有效地推动了全县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十三五”以来,全县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虽然取得了显著成绩,但在实践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一是能耗监管平台建设推进缓慢,节能信息化程度不够高。二是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进行节能改造项目不多,推广的力度不够大。三是新能源使用覆盖面不广,形式单一。四是节能新技术水平比较滞后,创新不足。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与不足,我们将认真总结经验,分析存在不足,在下一步工作中有针对性地加以改进。第二节面临形势“十四五”时期是我县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开局期,更是我县实现碳达峰、碳中和及绿色低碳转型的关键期,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能源资源和碳排放约束趋紧。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公共机构用能刚性增长与落实能源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目标任务的矛盾依然突出,给全县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带来了新挑战。第三节 指导思想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深化改革开放,坚持系统观念,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深入实施高质量跨越式发展首要战略,准确把握进入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对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提出的新任务和新要求,以生态文明建设为统领,以绿色低碳发展为目标,以碳达峰、碳中和为主线,立足公共机构实际,推动绿色转型,扎实推进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高质量发展,广泛形成绿色低碳生产生活方式,充分发挥公共机构的示范引领作用,确保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开好局、起好步,绘就新时代南丰改革发展新画卷。第四节 基本原则坚持系统观念、重点推进,统筹谋划能源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工作,协调推进机关和教科文卫体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围绕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突出节能降碳。坚持绿色转型、创新驱动,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绿色低碳转型,通过管理创新、技术创新提升效能。坚持灵活机动,顺势而为,注重结合工作实际,灵活机动采取工作措施,制定更加合理的政策和目标。坚持市场导向、多方协同,鼓励引入社会资本,推行合同能源管理、合同节水管理等市场化模式,形成政府引导、机构履责、企业支撑、全员参与的局面。坚持激励引导、监督约束,强化考核激励作用,完善考核评价机制,更加注重日常监督管理,加强节能监察,严格奖惩措施,着力构建激励与约束并重的考核监督机制。第五节 主要目标聚焦绿色低碳发展目标,实现绿色低碳转型行动成效显著,制度标准、目标管理、能力提升、科技支撑体系更加完善,协同推进、资金保障、监督考核、宣传教育机制运转顺畅,不断开创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绿色低碳发展新局面。实施公共机构能源和水资源消费总量与强度双控,公共机构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在0.209万吨标准煤以内,用水总量控制在79.35万立方米以内,碳排放总量控制在0.9万吨以内。全县公共机构单位建筑面积能耗比2020年下降3%,人均能耗比2020年下降4%,人均水耗比2020年下降5%,单位建筑面积碳排放比2020年下降7%。“十四五”时期抚州市南丰县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主要指标指标基期(2020年)目标值(2025年)属性总量能源消费总量(万吨标准煤)0.190.209预期性用水总量(万立方米)6979.35预期性碳排放总量(万吨)-0.9预期性强度单位建筑面积能耗(千克标准煤/平方米)2.061.9982约束性人均综合能耗(千克标准煤/人)30.0428.8384约束性人均用水量(立方米/人)11.190210.63069约束性单位建筑面积碳排放(千克二氧化碳/平方米)5年下降率为7%约束性第二章实施绿色低碳转型行动第一节低碳引领行动根据省、市碳达峰、碳中和行动计划,制定全县公共机构低碳引领行动方案,组织开展碳核算,明确碳达峰目标和实现路径。着力优化能源结构、深入挖掘新能源、可再生能源运用,加快构建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推动公共机构能效提升。开展公共机构绿色低碳实践活动,结合实际深化公共机构参与碳排放权交易,推进公共机构会议、培训及活动碳中和。推行全省公共机构超低能耗建筑评价和运行机制,探索建立一批公共机构超低能耗建筑示范单位。建成一批“绿色学校”“公共机构绿色食堂”,继续开展公共机构低碳激励机制,并在全县公共机构逐步推广,着力打造南丰公共机构绿色低碳生活新名片。第二节绿色化改造行动开展绿色食堂建设,新建食堂节能炉灶使用率达到100%,推广应用节水型、节能型环保设备,鼓励有条件的公共机构食堂实施电能替代,打造“全电食堂”。推动实施中央空调改造,运用分区管理、智能控制、多能互补等技术实现能效提升,建设绿色高效制冷系统。实施绿色数据中心改造,加强在设备布局、制冷架构等方面优化升级,探索余热回收利用,大幅提升数据中心能效水平,持续开展既有建筑围护结构、照明、电梯等综合型用能系统和设施设备节能改造,提升能源利用效率,增强示范带动作用。深入开展绿色建筑创建行动,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严格执行新建建筑节能的评估审查,大力推动公共机构既有建筑通过节能改造达到绿色建筑标准,二星级以上绿色建筑持续增加。积极发展装配式建筑,推广绿色建材,推行绿色施工,推动建筑材料循环利用。鼓励有条件的公共机构建成超低能耗或近零能耗建筑。第三节可再生能源替代行动优化能源消费结构,控制化石能源消费,推进有条件地区公共机构严格实施可再生能源电力替代传统煤电。加大太阳能、浅层地能等可再生能源和热泵、高效储能技术的推广和运用力度,大力推进太阳能光伏、光热项目建设,推广“光伏+”应用,提高可再生能源消费比重,助力碳达峰、碳中和。推动公共机构带头使用新能源汽车,新增及更新车辆中新能源汽车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0%;更新用于机要通信和相对固定路线的执法执勤、通勤等车辆时,原则上配备新能源汽车。加快推进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合理设置快慢充电桩比例,到2023年,符合建设条件的公共机构地上停车位按不低于15%车位比例配建充电设施,到2025年,配建比例进一步提升。鼓励单位职工购买使用新能源汽车,发挥示范引领作用,鼓励单位内部充电基础设施向社会开放,积极推广新能源车分时租赁。第四节节水护水行动严格落实国家节水行动方案江西省节水行动实施方案,建立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严格按照全省公共机构用水定额标准,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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