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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惠州市第七综合污水处理厂三期工程PPP项目采 购 文 件采购项目受理编号:惠公易采仲恺【2018】007号采购项目名称:惠州市第七综合污水处理厂三期工程PPP项目项目实施机构:仲恺高新区公用事业办公室 开标日期:2018年02月07日目 录第一部分 采购邀请函第二部分 采购项目内容第三部分 竞争者须知第四部分 合同书格式第五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第一部分 采购邀请函各通过资格预审的供应商: 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仲恺分中心(政府采购部)受本项目实施机构仲恺高新区公用事业办公室的委托,组织惠州市第七综合污水处理厂三期工程PPP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通过资格预审的供应商(下称投标人)参加。本项目启用网上报名、网上缴纳投标保证金、网上提交参加开标人员、投标企业法人网上审核电子唱标、网上提交电子唱标、二代身份证投标签到、网上开标功能(此项目不需要上传电子投标文件,但必须提交电子唱标),受到项目实施机构邀请的已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人可通过交易平台以报名的方式获得招标文件及自行打印缴纳投标保证金通知书,并通过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以下简称交易平台)在开标前完成至提交本项目电子唱标。交易平台在网上投标相关环节向投标人发出短信提醒,该短信仅为温馨提示,以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上进行网上操作为准。受到项目实施机构邀请的已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人才能对本项目提出质疑,交易中心不接受电子邮件、邮寄、电报、电话、传真方式的质疑。广东省财政厅办事大厅政府采购系统(下称“省厅公告系统”)于2017年1月1日起开始“固化”了招标公告的格式,暂时无法修改,因为我中心实行电子化政府采购活动,有关条款特别说明如下: 1、关于招标公告“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和“四、采购数量”的问题,由于“省厅公告系统”固化的原因无法针对具体的项目作出具体描述,详细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函”及“第二部分采购项目内容”。 2、关于招标公告“七、购买招标文件”的问题,我中心是公益类集采机构,按我市政府规定,政府采购活动不收费,供应商无需购买招标文件,可以在我中心网站上自由下载电子稿招标文件。 3、关于招标公告“八、投标截止时间”的问题,本项目招标公告规定的投标是指网上递交电子唱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具体表述为提交电子唱标文件截止时间。 4、关于招标公告“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的问题,按照政府采购法规规章的规定应当为“不少于5个工作日”,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的报名是指在网上报名,无需到现场报名,网上报名时间是不少于5个工作日。一、项目基本信息(一)采购项目受理编号:惠公易采仲恺【2018】007号(二)采购项目名称:惠州市第七综合污水处理厂三期工程PPP项目(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四)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五)项目内容及需求:详细见第二部分采购项目内容二、政府对项目实施机构的授权、实施方案的批复和相关审批文件(一)政府对项目实施机构的授权仲恺高新区管委会授权仲恺高新区公用事业办公室为本项目实施机构。(二)实施方案的批复本项目实施方案经仲恺高新区管委会常务会议(惠仲常务纪201716号)审议通过。(三)项目相关审批文件1、2017年7月20日,仲恺高新区科技创新局出具关于区惠州市第七综合污水处理厂三期工程PPP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惠仲科201798号),同意本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2、2017年10月13日,仲恺高新区财政局出具关于惠州市第七综合污水处理厂三期工程PPP项目的物有所值评价报告财政审核意见,2017年10月16日出具该项目的财政承受能力论证审核意见;3、2017年9月27日,仲恺高新区PPP工作领导小组第四次会议(惠仲委纪201795号)管委会工作会议纪要批准同意惠州市第七综合污水处理厂三期工程采取PPP模式投资建设运营。三、投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一)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二)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原件)及其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如果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的,则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以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三)企业资质证书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四)自有资金证明和(或)融资意向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五)商业信誉良好,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原件)。四、报名时间和方式 (一)报名时间:自2018年01月18日08时30分 至 2018年02月05日17时30分 (北京时间,下同)(受到项目实施机构邀请的已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人可通过交易平台进行报名)。 (二)报名方式:通过交易平台进行网上报名 1、交易平台集成广东省数字认证中心有限公司的数字认证证书,投标人使用该公司发放的数字认证证书对电子唱标和电子投标文件进行加密、签封、递交等招标投标活动的相关操作。 2、供应商使用IE8以上版本的浏览器登录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点击“网上交易服务大厅”,点击“政府采购”进入政府采购网上交易服务窗口,查阅“办事指南”“操作指引”,了解申领广东省数字证书(简称广东CA)、网上招投标的操作要求。 3、供应商点击“登录&注册”“企业注册”,完成申领办理广东CA证书的相关工作,广东CA办理咨询电话:。供应商办理完成审核手续成为正式会员进行网上招标投标活动,可以参加该项目投标。 4、报名投标的供应商需要到广东省财政厅网上办事大厅政府采购系统()按规定进行供应商注册登记,广东省财政厅采购监管处(技术支持电话:,83188586)对符合网上注册登记规定的供应商一般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网上审核,没有审核通过的供应商将会影响发布该项目中标公告。 五、缴纳保证金时间和方式(一)网上交纳投标保证金时间:自2018年01月18日08时30分 至 2018年02月05日17时30分,投标人通过对公网上银行缴纳投标保证金的,中国工商银行或中国银行对小额(一般是5万元以内)划转在周末不受影响,跨行划转由于受人民银行在周末不转帐的影响,因此,投标人通过中国工商银行或中国银行对公网上银行缴纳投标保证金(小额)在周末不受影响,跨行不能通过中国工商银行或中国银行对公网上银行缴纳投标保证金,银行窗口在周末不办理缴纳投标保证金(具体以银行声明为准)。(二)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80万元人民币,投标人在交易平台打印缴纳投标保证金通知书,将投标保证金缴纳到投标保证金缴纳通知书中指定的帐号。(三)投标保证金提交的要求: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和期限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提交投标保证金的供应商须已报名本项目。投标人与交款人名称必须一致,投标人必须从企业基本账户银行一次性缴交足额投标保证金,不接受现金或分批次缴款。非投标人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四)严禁投标人采用EFT系统(广东金融结算系统)方式缴纳投标保证,如果采用此方式导致系统无法识别投标缴纳保证金信息,视为未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由此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五)投标人交纳投标保证金后,请访问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并登录交易平台自行核对保证金是否有效。交易平台自动核对投标人缴纳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交纳时间以及是否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等相关情况。若发现上述情况均满足,但是交易平台仍视为无效,请自行检查投标人的企业基本帐户与缴纳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帐户是否一致,若不一致请及时在交易平台上修改企业基本帐户并上传开户银行的依据文件,并再重新汇入投标保证金。交易平台将在采购活动结束后按“原渠道返回”方式退回投标保证金。(六)为确保保证金缴纳有效,请投标人在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前三天到银行缴交保证金。成功缴纳保证金时间以银行到达交易平台为准,逾期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六、提交电子唱标文件和纸质投标文件时间和方式(一)提交电子唱标文件时间:自2018年01月18日08时30分 至 2018年02月05日17时30分,方式:通过交易平台提交。网上递交电子唱标文件截止时间未完成递交的电子唱标文件予以退回,此后递交的电子唱标文件不予接收,并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二)递交纸质投标文件时间:自2018年02月07日09时30分 至2018年02月07日10时00分,方式:在开标会议之前投标签到现场提交。以纸质投标文件为准。投标人没有递交纸质投标文件视为放弃投标资格。投标人必须通过交易平台成功递交了电子唱标才能参加现场投标签到和递交纸质的唱标文件和投标文件,投标人没有按规定进行投标签到和未递交纸质投标文件视为自动放弃投标。纸质的唱标文件是作为开标备用文件,请投标人遵守提交,若交易平台出现故障时将组织人工开标并实施人工唱标。七、开标时间地点和方式(一)开标时间:2018年02月07日10时00分;(二)开标地点:仲恺高新区和畅五路21号人才服务大厦10楼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仲恺分中心二号开标室。 (三)开标方式:网上开标由交易平台自动完成,电子唱标在网上解密过程视同当众拆封纸质的唱标文件和投标文件报价内容,招标采购机构工作人员将不再当众拆封纸质的唱标文件和投标文件报价内容。(四)开标当日,法定代表人或该项目被授权人的交易员必须带上第二代身份证参加开标会议进行网上投标签到,缺少第二代身份证不能进行投标签到,交易平台将视其为自动放弃投标。交易员和随同人员在网上提交电子唱标文件时间截止前通过交易平台上预先进行了网上设置并提交,未在交易平台设置并提交的交易员、随同人员不能参加开标会议。(五)投标人应尽量提早2-3天进行网上投标,避免在网上递交电子唱标文件截止时间当天进行相关投标行为,以防止因银行下线、网络延迟等原因造成交易平台无法接收。八、采购信息发布网站:采购信息在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上述二个平台同时发布,因技术推送的原因不一致的,以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为准)九、项目实施机构、集采机构、监管部门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一)项目实施机构 单位名称:仲恺高新区公用事业办公室 联系人:黄小姐 联系电话: (二)集中采购机构(简称集采机构) 单位名称: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仲恺分中心 地点:仲恺高新区和畅五路21号人才服务大厦10楼 联系人:刘先生联系电话: (三)监管部门 单位名称:仲恺高新区财政局地点:仲恺高新区和畅五路21号人才服务大厦11楼联系人:刘小姐联系电话:第二部分采购项目内容一、供应商资格:1、受项目实施采购邀请的已通过资格预审的供应商。2、不允许投标人对本招标项目进行转包和违法分包。3、不允许未参加资格预审的供应商参与竞争并进行资格后审。二、采购项目技术要求(1)除在中国境内无法获取或无法以合理的商业条件获取的,或为在中国境外使用而进行的采购外,应当采购本国货物、服务。(2)本采购项目中标注号的内容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如果投标人所投标货物、服务与具体要求存在负偏离,且评审小组认为该负偏离将对采购单位使用造成重大影响的,评审小组在符合性审查将不予通过,拒绝其投标。(3)本采购项目中标注号的内容为择优要求和条件,不响应号条款的投标人将影响综合得分。三、该项目采购需求(一)招标的中标候选人数量和满足开标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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