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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安全健康管理程序1 适用范围 本程序规定了油田公司生产过程职业健康与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内容与要求。 本程序适用于油田公司各项生产经营活动中的职业安全与健康的监督管理。2 术语2.1 职业安全:以防止职工在职业活动过程中发生各种伤亡事故为目的的工作领域及在法律、技术、设备、组织制度和教育等方面所采取的相应安全措施。2.2特种设备:包括锅炉(含有机热载体炉)、压力容器(含加热炉、气瓶)、压力管道、起重机械(含电梯)、厂内机动车辆、制冷设备。2.3 安全技术装备(简称安技装备):是指企业为保障人身和设备的安全而设计、安装并使用的安全设施和附件。包括预防事故、防止事故扩大、防灾监测设施、附件等。2.4 特种作业包括:电工作业、金属焊接(切割作业)、起重机械(含电梯)作业、企业内机动车辆驾驶、登高架设作业、锅炉作业(含水质化验)、压力容器作业、制冷作业及须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的其它的作业。2.5 建设项目:是指生产经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的工程项目。2.6 安全预评价:是指在建设项目实施建设前,根据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内容,对该项目建成后可能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的种类和程度进行分析预测,并提出合理可行的安全对策措施及建议的过程。 2.7 安全验收评价:是在建设项目竣工、试生产运行正常后,通过对建设项目的设施、设备、装置实际运行状况及管理状况的安全评价,查找该建设项目投产后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的种类和程度,提出合理可行的安全对策措施及建议的过程。2.8危险因素:能对人造成伤亡或对物造成突发性损坏的因素。2.9危害因素:能影响人的身体健康,导致疾病的因素,或作业环境中有害物质的浓度、剂量超过国家卫生标准中该物质最高容许值的作业。2.10 危险、有害因素识别:是指找出危险、有害因素,并分析其性质和状态的过程。 2.11 危险度评价:是指评价危险、有害因素导致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和严重程度,确定承受水平,并按照承受水平采取措施,使危险度降低到可承受水平的过程。 2.12 职业安全卫生“三同时”:是指生产性新建项目、技术改造与扩建项目中职业安全与卫生技术措施和设施,应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以下简称职业安全卫生“三同时”。2.13重大危险源:是指长期的或者临时的生产、搬运、使用或者储存危险物品,且危险物品的数量等于或者超过临界量的单元(包括场所和设施)。2.14 职业病:职工因受职业性有害因素的影响而引起的,由国家以法规形式规定并经国家指定的医疗机构确诊的疾病。2.15 职业病危害场所:职工从事职业活动的地点和空间,由于该地点或空间存在有毒、有害物质(因素),使在该场所工作的员工长期接触后有可能影响身体健康,导致职业病。 3 风险3.1事故损失统计、计算不齐全3.2赔付、罚款结算的项目不完整3.3事故损失的保险索赔没有及时办理,索赔的金额不准确(K)3.4 事故损失统计、计算不准确3.5由企业承担的损失未经有效审批(K)3.6对于重大财产损失未披露(K)4 部门(单位)职责4.1安全环保处是油田公司职业安全健康工作的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油田公司生产过程中的职业安全健康监督管理工作。4.2 油田公司机关各业务管理部门、直属和所属各单位落实本部门、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职责。5 控制内容5.1 管理网络5.1.1 油田公司及所属单位成立QHSE委员会,油田公司及所属各单位每半年召开一次委员会会议,研究、解决职业健康、安全、环境管理的重大问题,总结和部署工作,并形成会议纪要。5.1.2油田公司及主要生产单位按规定成立HSE监督站,建立和落实监督机制。5.1.3 安全生产主要负责人、专(兼)职安全管理(监督)人员按照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3号令)要求,接受安全培训,具备与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5.2 职业安全健康目标管理5.2.1安全环保处根据股份公司下达的职业安全健康业绩指标,结合油田公司实际确定机关处室、直属单位、所属单位及主要负责人年度安全业绩指标,报人事处并以指令书的形式分解到有关直属单位和所属各单位。5.2.2 所属各单位结合本单位实际,及时将职业安全健康指标以指令书的形式分解并落实到所属部门和基层单位。5.2.3 指标的分解应作到具体、明确,由上一级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书面签发。5.3安全培训教育具体内容执行作业文件GY01/E7.29.1安全教育培训实施细则5.4危险(危害)因素识别、评价与风险管理5.4.1危险(危害)因素识别、评价的范围 a)油气生产场所设施与活动; b)新、改、扩建设项目; c)办公场所。5.4.2危险(危害)因素识别、评价的分级管理a) 属于委托识别与评价的内容有:陆上油气田新建、扩建、改建项目及陆上油气长输管道建设项目的安全预评价和验收评价;油田公司A、B级危险场所的安全现状评价;一次性投资在100万元及以上的特种设备(含石油工业专用加热炉)更新购置和一次性投资在100万元及以上的石油专用地面安装设备技术改造项目的安全专项评价。具体执行(GY01/E7.29.6)油田公司安全评价管理办法。b) 属于本单位自己识别与评价的内容有:油田公司C级危险场所;职业病危害场所;办公场所;委托评价内容以外的其它油气开发生产过程。以及因技术、工艺、办公环境等发生变化而使危险(危害)因素发生变化时。5.4.3危险(危害)因素识别、评价程序与要求 a)委托评价管理流程图见SP08.02.01 安全评价b)对于委托识别与评价,被评价单位应将评价报告中所列危险(危害)因素,及时纳入本单位“危险(危害)因素清单”(GY01JL7.29-02)中。对于评价报告所提出的问题或隐患,被评价单位应及时落实整改措施,需要投资治理的,执行作业文件GY01/7.29.2事故隐患管理办法,整改验收后,填写“风险控制削减措施项目验收表”( GY01JL7.2904)。c)对于本单位自己组织的识别与评价,每年进行一次自下而上的全员、全范围的识别与评价工作,当因技术、工艺、办公环境等发生变化而使危险(危害)因素发生变化时进行及时的识别与评价。其中:1)安全管理部门是本单位危险(有害)因素识别与评价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本单位进行全员的危险(有害)因素识别,监督责任部门和单位逐级填写 “危险(危害)因素排查表”(GY01JL7.29-01)和“危险(有害)因素清单”(GY01JL7.29-02)。2)机关部门、基层队负责所辖办公及生产场所的危险(有害)因素识别与评价。按照本单位统一要求定期进行。3)各单位依据判别准则,结合实际选用评价方法,组织有关人员对危险(有害)因素可能导致的风险进行评价,确定其危害程度,并形成本单位的“重大危险(危害)因素清单”(GY01JL7.29-03),每年6月底将“重大危险(有害)因素清单”报安全环保处备案。油田公司推荐采用多因子打分评价方法,具体见GY01/E7.29.2事故隐患管理办法中的事故隐患危险性赋分标准。 4) 各单位根据识别与评价结果,制定或完善危险(有害)因素管理措施。对于设备设施存在的异常或紧急状态的危险(有害)因素,需要投资整改的,执行作业文件GY01/7.29.2事故隐患管理办法。整改验收后,填写“风险控制削减措施项目验收表”( GY01JL7.2904)。对于员工存在的“三违”行为,及时进行纠正。 5.5 重大危险源管理5.5.1 所属各单位要依据中油股份公司油质字【2005】634号关于转发关于规范重大危险源监督与管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要求,建立重大危险源管理档案,主要内容应包括:重大危险源基本情况(危险物质名称、数量、物理及化学性质等);重大危险源平面布置图及图中危险点标示和简要文字说明;有关设施设备和装置明细清单及规格型号、投用日期等资料;安全管理与监控机构网络及职责;所涉及各岗位安全操作规程;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演练过程、评价等记录。遇有机构人员调整、较大工艺改造、设施设备更换等情况,重大危险源管理档案相应内容要及时更改和完善。5.5.2 所属各单位要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监督检查,并按规定周期和要求,对重大危险源及相应的设施设备装置进行安全评价和检测、检验。5.5.3对于安全监督检查发现和安全评价报告结论提出的隐患问题,要及时采取风险控制削减措施,制定治理方案并实施、验收,填写并保存“风险控制消减措施项目验收表” (GY01JL7.29-04)。 5.5.4重大危险源现场及相应危险点要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5.5.5 所属各单位要对重大危险源从业人员进行有关的教育和培训,使其掌握危险物质的理化性质、危害和防范措施,熟悉有关的安全管理制度,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技能。5.5.6所属各单位的决策机构及其主要负责人,要保证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监控及隐患治理所必需的资金投入。各单位要在重大危险源现场配备相应的防护设施,为从业人员配备足够的个体防护用品。5.5.7 所属各单位要建立健全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与检测监控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5.5.8 所属各单位要按照有关应急管理规定建立重大危险源事故应急体系和应急救援预案,落实各项应急管理规定。5.6事故隐患管理5.6.1管理程序见流程图SP08.02.02.01事故隐患治理5.6.2具体内容执行作业文件GY01/E7.29.2事故隐患管理办法5.7 建设项目职业安全卫生“三同时”管理5.7.1 建设单位项目主管部门(油气开发事业部、油田基建工程管理办公室、所属各单位项目办等)负责办理“三同时”各环节的审批和竣工验收手续。5.7.2职业安全卫生“三同时”审批须在项目施工以前;验收须在项目竣工投产前的试运行阶段。5.7.3 职业安全卫生“三同时”审批。项目设计通过评审以后,建设单位须填写“工程建设项目职业安全卫生三同时审批表”(GY01JL7.29-05),携带职业安全卫生预评价报告、职业安全卫生专篇和有关图纸等资料,到有关部门办理职业安全卫生“三同时”审批(或初审)手续。负责审批部门通过审阅有关资料,符合“三同时”要求,予以办理开工手续。5.7.4 职业安全卫生“三同时”验收。建设单位须填写“工程建设项目职业安全卫生三同时验收表”(GY01JL7.29-06),携带职业安全卫生验收评价报告和有关安全卫生设施、装置等的检测报告,到有关部门办理职业安全卫生“三同时”验收手续。负责验收部门到项目现场进行验收,提出验收意见,符合职业安全卫生“三同时”要求,予以办理验收合格准许投产手续。5.7.5投资在50万元以下建设项目职业安全卫生“三同时”由所属二级单位的安全、工会等部门负责进行审批、验收。5.7.6投资在50万元以上建设项目职业安全卫生“三同时”由油田公司安全、工会及油区卫生管理部门负责进行审批、验收并协助项目建设单位到项目所在地的政府主管部门办理审批、验收。5.7.7两级安全等部门对建设项目职业安全卫生“三同时”资料备案并建立“建设项目职业安全卫生“三同时”登记台帐”(GY01JL7.29-07)。58职业危害管理5.8.1 职业病危害场所管理程序见流程图SP08.01.01工业卫生监测。a)各单位职业安全健康管理部门负责组织职业病危害场所危害因素检测、治理及防护用品的配备。b)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机构必须具备国家授权资格。c)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场所,检测周期为一年。每年2月底以前,通过中国石油HSE信息系统上报本年度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计划至公司安全环保处安全科,安全环保处以部门文件形式发布公司年度职业病危害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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