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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2016 2020 年)为进一步明确“ 十三五” 期间全区地方志事业发展的目标和任 务,推动全区地方志事业科学发展,充分发挥地方志工作在广西 经济社会发展和民族文化强区建设中的重要作用, 为广西“ 两个建 成”作出更大贡献, 根据地方志工作条例(国务院令第 467 号) (以下简称条例)、全国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纲要( 20152020 年)(以下简称规划纲要) 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地方志 工作条例办法(政府令第 36 号) (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结 合当前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划。一、广西地方志事业发展形势近年来, 全区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实施办法, 积极工作,求真务实,在重点组织编纂三级地方志的同时,进一 步加强古籍旧志整理出版和地方志资源开发利用工作,积极推进 广西方志馆和广西史志博物馆、广西地情网和全区地方志系统网 站群建设,初步实现了志、鉴、馆、库、网并进,修志与读志、 用志并举,地方志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一)修编工作取得丰硕成果。 第一轮修志任务于 2010 年 10 月全面完成,共编纂出版自治区、市、县三级地方志书 181 部, 荣获全国地方志优秀成果一等奖 5 部、二等奖 9 部、三等奖 3 部。 2 第二轮修志工作有序推进, 截至 2015 年 12 月底, 第二轮志书广 西通志计划编修 67 部专志, 已出版 19 部; 市县志计划编修 121 部,已出版 29 部;全区地方综合年鉴计划编修 125 种,已出版 105 种。(二)地方志各项工作得到全面加强。 2009 年以来,全区地 方志机构共整理出版古籍旧志 50 多种。方志队伍建设得到加强, 全区各地建立健全地方志工作机构,配足配强地方志工作人员, 多措并举狠抓队伍建设。基础设施建设取得新成效, 广西方志馆、 广西史志博物馆相继建成,广西地情网顺利开通,自治区、市、 县三级地情网站全部连网,全区地方志服务党委、政府中心工作 和服务社会的能力不断提升。目前,我区地方志事业发展良好,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 是:事业发展不平衡现象比较突出;少数地区和部门对地方志工 作重要性认识不够;相关法规规章落实不到位;地方志机构不健 全,编制、人员和经费不足;人才队伍建设有待加强;信息化建 设比较滞后;方志文化的作用有待彰显;一些市、县第二轮修志 工作进展缓慢;综合年鉴未达到一年一鉴和公开出版的要求;志 书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等。对这些问题,必须通过科学发展和深 化改革,采取有效措施认真解决。二、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 神以及自治区党委十届六次全会精神,进一步落实规划纲要 3 要求,按照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决策部署,解放思想, 实事求是,锐意进取,改革创新,依法全面推动全区地方志事业 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三、总体目标与主要任务(一)总体目标。 到 2020 年, 全面完成第二轮修志规划任务, 实现自治区、市、县三级综合年鉴全覆盖,加快信息化和方志馆 建设, 做好第三轮修志工作准备, 加强对社会修志的指导和管理, 基本形成地方志编修体系、理论研究和学科建设体系、质量保障 体系、资源开发利用体系、工作保障体系“ 五位一体” 的地方志事 业发展综合体系,努力开创地方志事业发展新局面。(二)主要任务。1全面完成第二轮修志规划任务。 将原计划编纂的 201 部三 级地方志书调整为 188 部, 其中广西通志专志从 74 部调整为 67 部,市、县(市、区)志从 127 部调整为 121 部。未完成编纂 出版任务的各承修单位要根据计划加快编纂出版工作, 在 2017 年 底前完成志稿评审, 在 2020 年前出版发行。全面总结第一轮、第 二轮修志工作的经验,在广泛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探索第三轮修 志的组织管理、运作模式、续修方式、记述时限等,开展审验方 法改革创新试点。为启动第三轮修志做好资料收(征)集、队伍 培训及理论准备等工作,开展修志业务帮助工作,支持后进地区 做好地方志编纂。有条件的地区,应根据实际情况,指导开展乡 镇(街道)、村(社区)志编纂。 4 2 大力推进地方综合年鉴工作。 到 2020 年,做到地方综合 年鉴由地方志工作机构组织编纂,一年一鉴,公开出版,实现自 治区、市、县三级综合年鉴全覆盖。已出版地方综合年鉴的市、 县(市、区)要严格按照年鉴体例,做到一年一鉴、公开出版, 逐步提高编纂质量和时效性; 尚未出版地方综合年鉴的市、县(市、 区) 区要抓紧开展编纂工作, 确保到 2020 年实现全区三级地方综 合年鉴全覆盖。实施年鉴精品工程,一批地方综合年鉴编纂出版 质量跃居全国前列,促进行业年鉴、专业年鉴、部门年鉴编纂出 版质量提升。3深入开展古籍旧志整理工作。 加强与高等院校、公共图书 馆、档案馆等单位交流与合作,整理出版古籍旧志。有条件的地 方应编辑出版历代方志集成,分类整理古籍旧志资料。全区古籍 旧志按通志、府州县志、古籍丛书、民国典籍四个系列整理出版。 到 2020 年,完成影印明(万历)广西通志等 6 部通志;标点 校注明广西名胜志等 3 部古籍,数据化桂政纪实等 4 部 民国典籍, 每年影印出版 23 部广西府州县志。加强对市、县(市、 区)古籍旧志整理工作的指导, 2020 年底前将各市最急需抢救的 古籍旧志整理重版。4稳妥推进地方史编写。在确保全面完成第二轮地方志编修、 地方综合年鉴编纂前提下,制定地方史编写工作方案和规范,组 织学习培训,开展试点,以点带面,积极稳妥地推进地方史编写 工作,留下乡音、记住乡愁。 5 5加强地方志理论研究。 制定方志、年鉴理论研究规划, 进 一步提高广西地方志期刊的学术品位,充分发挥广西地方志 协会、广西年鉴学会以及广西地方志期刊的作用,编纂出版 广西史志文化研究丛书。支持地方志工作人员申报研究课题,开 展地方志编纂、地方志事业发展等重要理论问题研究,努力推动 地方志事业与时俱进。6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重视人才选拔、培养和使用, 逐步建 成专兼职结合、结构合理、素质优良、能够支撑和引领地方志事 业发展的人才队伍。吸纳高学历的专业人才,充实地方志人才队 伍, 优化人才队伍结构。鼓励地方志工作人员报考专业技术职务, 参加专业技术职务评定。到 2020 年, 在全区地方志系统工作人员 中,硕士研究生、具有高级职称以上人员所占比例均达到 20%以 上。开展干部轮岗和选派优秀年轻干部到基层挂职锻炼,丰富实 践工作经验。实施地方志人才培训工程,多形式多渠道开展业务 学习培训。开展广西地方志系统优秀青年学者评选活动,培养专 家学者型专门人才,建设地方志人才梯队。完善广西地方志学术 委员会建设,充分发挥社会专业特长人才作用。7深化地方志质量建设。 严格执行地方志书质量规定、地 方综合年鉴编纂出版规定有关要求,制定质量管理、质量监督 等规定,完善地方志质量评议、审查验收制度,严把质量关。按 照国家有关规定开展优秀成果、先进集体及个人评比并表彰奖励; 鼓励和支持地方志佳作申报广西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和全国地方 6 志优秀成果奖。8 加强收(征)集地方志资料。 建立和完善地方志资料收 (征) 集、保存、管理制度,全面推行地方志资料年报制度并形 成常态机制。拓展资料收(征)集范围和渠道,建立能够全方位 适应地方志编纂、地方志事业发展和方志文化建设需要的地方志 资料保障机制。9加快地方志信息化建设。 加快全区地情网站、地情数据库 等地情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 2016 年,实现全区地方志系统地情 网站“ 县县通” ;基于全区地方志系统网站群实现全区地情资料大 数据,打造数字方志,智慧方志。加快以地方志资料库、广西方 志馆、广西地情网为基础的地方志信息化建设, 全面实现自治区、 市、县三级地方志资源共享,逐步建成以广西地方志资料库为基 础的广西区情中心、以广西方志馆和广西史志博物馆为基础的广 西方志教育中心、以广西地情网为基础的广西地情网络信息中心。10 提高地方志资源开发利用水平。 加强对地方志资源的深 加工,拓宽服务渠道,增强服务功能,创新服务手段,更好地贴 近经济社会发展实际,贴近人民群众需要。充分发挥地方志资源 在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中的重要作用,夯实地方文化基础。广泛宣 传地方志成果, 推动方志文化进机关、进农村、进社区、进校园、 进企业、进军营,推动城乡方志文化建设,培育地方历史记忆。 在编修纸质三级志书的同时, 按照“ 突出地情、创新体式、开发利 用” 的要求, 充分利用现代影视媒体直观、形象的特点, 继续组织 7 摄制广西长寿志、广西古村落志等系列广西地情影像志, 形成在全国方志界具有影响力的系列修志创新成果,为后世留下 具体、直观、形象的地情史料。拓展地情研究成果的传播渠道, 扩大地方志的社会影响,创新地方志资料为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服 务、为党政决策服务、为丰富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服务的多种 途径和载体形式。11 扩大学术交流与合作。 加强与港澳台地区以及国外高等 院校、科研机构、档案机构和图书馆等单位的学术交流与合作, 引进海外收藏的广西历代地方志,研究海外华人华侨奋斗史实, 弘扬以地方志文化为重点的中华文化传统。四、保障措施(一)法治保障。 推动条例、实施办法的深入贯彻落 实, 逐步健全地方性法规规章。 加大地方志工作法规规章的宣传、 执行力度,推进政府权力清单制度,强化责任与权力约束。坚持 依法修志、用志、管志,将依法治志纳入依法行政、政府督办和 绩效考评范畴。各地要加大地方志工作法规规章的执行力度,定 期开展执法监督检查,依法纠正、 查处执行不力和违法行为。(二)制度保障。 健全地方志工作机构主导、社会各界有序 参与修志编鉴的途径和方式。加强督促检查,健全和完善目标考 核责任制、督查通报制,强化责任落实;健全和完善地情资料收 (征)集及管理、修志编鉴业务制度和主编(总纂)责任制,确 保在篇目设计、资料收(征)集、总纂统稿、志(鉴)稿评议、 8 审查验收、出版发行、报送备案等环节上均有章可循、有序推进, 保障志鉴质量。(三)经费保障。 改善地方志工作条件和图书资料收藏保管 条件,做好修志、编鉴、出版、科研、开发利用、信息化建设、 资料文献保存等工作,加大对民族地区、贫困地区地方志工作的 支持力度。各级人民政府要将地方志工作所需经费列入财政预算, 承编单位也应将修志编鉴经费列入本单位预算,确保工作经费按 时、足额到位,为地方志工作顺利开展提供经费保障。(四)队伍保障。 调整广西地方志学术委员会,充实自治区 级地方志专家库。探索地方志人才培养、引进等政策和措施,探 索将方志学人才培养纳入国民教育体系的方式方法。完善教育培 训制度,分级实施对地方志工作机构新任负责人、志鉴主编(总 纂)的专项培训,实现修志编鉴人员岗前培训全覆盖、培训工作 常态化;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联合开展地方志专业方向研究生 教育, 举办专业进修班, 支持地方志工作人员接受专业继续教育。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开展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活动,建 立干事创业的激励机制,营造良好氛围。(五)宣传保障。 利用各级各类新闻媒体,大力宣传地方志 工作机构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大政方针的新举措、地方志工作服务 经济社会发展的新成绩、地方志工作者投身现代化建设的新贡献。 挖掘地方志资源的现实价值、历史价值,设计宣传主题,创新宣 传形式,推出一批人民群众喜闻乐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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