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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房地产转让协议(样本)本合同双方当事人:出让方(以下简称甲方):杭州金鱼电器营销有限公司住 所:杭州市西湖区天目山路159号现代国际大厦南座15楼法定代表人:潘明其联系电话: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 鉴于:1、乙方已全面阅读并充分理解和掌握了位于上海市普陀区江宁路1306弄12号(燕兴大厦)15A06、15A07、15A08房地产转让项目的全部资料及有关情况,对转让标的作了充分调查了解,对转让交易标的及转让过程已无异议。2、乙方在杭州企业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组织的上海市普陀区江宁路1306弄12号(燕兴大厦)15A06、15A07、15A08房地产转让项目中,通过在线报价,竞得交易标的:上海市普陀区江宁路1306弄12号(燕兴大厦)15A06、15A07、15A08房地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原则的基础上,就甲方所有的位于上海市普陀区江宁路1306弄12号(燕兴大厦)15A06、15A07、15A08房地产转让给乙方一事签订如下协议:第一条 交易标的上海市普陀区江宁路1306弄12号(燕兴大厦)15A06、15A07、15A08房地产,持沪房地普字(2003)第号房地产权证,证载土地使用权来源为转让,土地用途为综合,地号:普陀区长寿路街道24街坊1/2丘,宗地(丘)面积4173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积为311.68平方米,其中15A06为96.36平方米、15A07为114.94平方米、15A08为100.38平方米,房屋类型为办公楼,总层数为29层,竣工日期为1999年4月1日。根据甲方2003年10月15日购得该房产的上海市房地产买卖合同中载明,该房屋占用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使用年限从1997年4月8日至2047年4月7日 止。本次交易标的以现状实际为准。第二条 转让价格 交易标的转让成交价为: 仟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小写:¥ 元。第三条 付款方式双方约定按以下方式支付款项:选择一次性付清成交价款的,乙方登录产金所网站点击付款后,并在签署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通过“用户中心未使用资金”对成交标的完成交易资金的确认付款操作。须支付的成交价款为 。对符合按揭政策的乙方申请用商业贷款支付成交价款的,乙方须在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付清成交价款的50%(已付的交易保证金成交后转为履约保证金,在乙方按约支付成交价款时可冲抵相应成交价款)计 ,经银行确认首付款后,由乙方在银行确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超出成交款50%的部分)至杭州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余款由银行贷款支付至甲方指定账户(广发银行杭州分行清泰支行)。若届时乙方银行按揭贷款未能在2017年12月20日前支付至甲方账户的,则乙方须于2017年12月20日前自行付清,待银行贷款到位后再无息退还给乙方。第四条 交易标的的交接:本次交易标的的交付,在甲方和乙方之间进行,由甲方负责。乙方付清本次转让的成交价款后,方可要求与甲方办理交易标的的交接手续:房地产权证的移交及过户手续办理:由甲方将权证号为沪房地普字(2003)第号房地产权证原件移交给乙方即视为房地产权证移交完毕。实物移交:按照约定的时间以房屋现状进行移交,交易标的含附属设施、设备的,应同时交付。乙方受领时有异议的,应向负责交付的甲方提出。交付按移交时现状进行,不保证装修、装饰物的完好。乙方未及时受领标的物实物的,则应支付由此可能产生的保管费用并承担标的物灭失、毁损的风险。第五条 权证过户手续的办理:乙方应自成交之日起一个月之内自行去办理房地产过户手续,逾期办理引起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房产面积、土地面积均以有关行政管理门实际办理的证载面积为准)。甲方应协助乙方向有关部门办理房地产权证的变更登记手续。按揭贷款的,按照按揭贷款的手续办理相关权证的过户手续。因办理房地产权变更而产生的税、费按国家有关规定由甲方和乙方各自承担,并自行缴纳。第六条 违约责任1、本协议签署之后即应严格遵照履行,任何一方不完全履行本协议规定或者单方面终止本协议的,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同时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本协议。 2、乙方未按本合同第三条约定的时间付款,甲方有权向乙方追究违约责任。乙方逾期支付成交价款的,逾期付款超过10个工作日的,视乙方根本违约,甲方有权单方解除与乙方已签订的本协议,乙方已支付的交易服务费及履约保证金不予返还,并有权追究其违约责任。第七条 甲方关于本次转让的特别说明1、在办理房地产权证过户登记手续时,根据上海市普陀区房产交易中心要求甲方和乙方双方应按照相关规定签订上海市房地产买卖合同。2、成交标的交割前所涉及标的拖欠的各种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等)由甲方承担,相关费用由乙方先行垫付,物业管理费从交接次月起由乙方承担。水、电重新开户相关手续由乙方自行办理并承担相关费用。3、2017年的土地使用费、房产税由乙方承担。4、本次交易标的只限于权证核定的面积范围内,不包括标的外部的附属用房等。标的房屋如有漏水或需维修的情况,均由乙方自理,甲方不承担任何费用和责任。第八条 适用法律及争议的解决1、本协议的解释和履行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协议履行过程中出现的或者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的规定处理。2、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出现任何争议,甲、乙双方应本着平等友好的原则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九条 协议的成立与终止1、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章之后即成立,协议一经成立,非经双方一致同意并签订补充协议不得修改。2、本协议在转让标的交割完成之后终止,任何一方在完成转让标的交割之前单方面终止协议的,应根据本协议第六条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第十条 其他事项1、本协议的任何条款因为任何原因被认定为无效的,其他条款的效力均不受影响,缔约各方仍应严格遵照履行。2、本协议签署之后,如有任何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另行签订补充协议。3、本合同一式捌份,双方各执贰份,其余份数用于办理权属转移手续及有关部门备案。各方所执合同均具有同等效力。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以下无正文)(签署页)甲方(签章) :授权代表: 乙方(签章): 授权代表:签订日期:2017年 月 日专心-专注-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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