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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生态影响类)(公示本)项目名称: 达州玖源化工新建田玖东线、田玖西线两回 110 千伏线路、达州玖源化工厂区降压站建设单位(盖章): 达州玖源化工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 2022 年 10 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达州玖源化工新建田玖东线、田玖西线两回 110 千伏线路、达州玖源 化工厂区降压站项目代码/建设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建设地点四川省达州市达川区河市镇、南外镇地理坐标输电线路:起点 ( 107 度 27 分 35.655 秒, 31 度 10 分 35.751 秒) 终点( 107 度 27 分 51.024 秒, 31 度 8 分 25.014 秒) 新建达州玖源化工厂区 110kV 降压站:107 度 27 分 51.014 秒, 31 度 8 分 24.493 秒建设项目行业类别五十五、核与辐射 161 输变电工程用地(用海)面积 (m2 ) /长度(km)永久占地面积: 1897m2临时占地面积: 1360m2 输电线路长度: 24.84km建设性质团 新建(迁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团 首次申报项目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 部门(选填)/项目审批(核准/ 备 案)文号(选填)/总投资(万元)3000环保投资(万元)41.5环保投资占比(%)1.38施工工期15 个月是否 开工 建设否 团 是 本项目属于达州玖源化工“40 万吨合成氨 45 万吨尿素工程”的配套子项目,专为达州玖源化工厂区供电。达州玖源化工有限公司年产 40 万吨合成氨 45 万吨尿素项目于 2007 年 5 月 21 日取得批复(川环建函2007629 号),于 2007 年 8月 28 日开工,于 2010 年 5 月 28 日投入试运行, 2015 年通过环保验收。本项目 110kV 降压站与双回输电线路于 2008 年 7 月开始建设, 于 2009 年10 月竣工, 并与达州玖源化工厂区同时投入使用, 至今运行状况正常,经现场实地踏勘,无环境遗留问题,运行期间未收到环保投诉。专项 评价 设置 情况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输变电(HJ24-2020),应设电磁环境影 响专题评价, 其评价等级、评价内容与格式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输变 电(HJ24-2020)要求进行。1规划 情况规划名称:四川达州经济开发区调区发展规划审批机关: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审批文件及文号: 关于对四川达州经济开发区调区发展规划的批复(川发改经济综合函20121178号)规划 环境 影响 评价 情况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四川达州经济开发区调区发展规划环境影响报告 书审查机关: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审查文件名称及文号: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四川达州经济开发区调 区发展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的函(川环建函2012333号)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文件:四川达州经济开发区调区发展规划环境影响 跟踪评价报告书审查机关: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审查文件名称及文号: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四川达州经济开发区调区发展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工作意见的函 (川环建函201973号)规划 及规 划环 境影 响评 价符 合性 分析一、规划符合性分析:(1) 与四川达州经济开发区调区发展规划符合性分析根据四川达州经济开发区调区发展规划,达州玖源化工厂区位于四川达州经济开发区规划范围内,而本项目属于达州玖源化工“40万吨合成氨45万吨尿素工程”的配套子项目,专为达州玖源化工厂区供电,故本项目与四川达州经济开发区调区发展规划相符合。(2) 与规划环评符合性分析根据 四川达州经济开发区调区发展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 及 四川达州经济开发区调区发展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 ,达州玖源化工厂属于经开区鼓励入园行业中的化工行业,与规划环评要求相符,而本项目属于达州玖源化工“40万吨合成氨45万吨尿素工程”的配套子项目,专为达州玖源化工厂区供电,故本项目与规划环评要求相符合。(3) 输电线路路径规划符合性分析根据达州市天然气能源化工基地建设指挥部出具的关于西外至玖源110kV2双回送电线路的回复 (达市化基指函2008109号) ,原则上同意本项目的建设, 故本项目与区域输电线路路径规划相符。(4)与城镇规划符合性分析本项目属于达州玖源化工“40 万吨合成氨 45 万吨尿素工程”的配套子项目,专为达州玖源化工厂区供电。达州玖源化工有限公司年产 40 万吨合成氨 45 万吨尿素项目于 2007 年 5 月 21 日取得批复(川环建函2007629 号),于 2007 年 8月 28 日开工,于 2010 年 5 月 28 日投入试运行, 2015 年通过环保验收。本项目110kV 降压站位于达州玖源化工厂区内,利用达州玖源化工厂闲置空地进行建设,用地性质属工业用地,达州玖源化工厂已于 2009 年 11 月 30 日取得了原达州市规划和建设局出具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200945 号),明确本项目降 压站符合城乡规划要求; 110KV 输电线路部分, 根据四川达州经济开发区调区 发展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 中附图可知, 本项目 110kV 输电线路用地类 型包括工业用地及公共绿地,故本项目输电线路与城镇规划相符合。综上,本项目建设与城镇规划相符。其他符合性分析一、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本项目属电力基础设施建设,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9年第29号令)中“第一类鼓励类 四、电力 10、电 网改造与建设”类建设项目,符合国家现行的产业政策。二、与“三线一单”的符合性分析根据川府发20209号文件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 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制定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实施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通知 环 境管控单元及分区管控的划定结果,本项目位于达州市达川区河市镇、南外镇, 属于川东北经济区,为四川省总体生态环境一般管控单元。 川东北经济区总体生 态环境管控要求为控制农村面源污染, 提高污水收集处理率, 加快乡镇污水处 理基础设施建设;建设流域水环境风险联防联控体系;提高大气污染治理水 平。本工程为输变电项目,本项目不会向外界排放废水、废渣等污染物,运营期 无大气污染物产生, 经实际监测本项目建成后实际运行期间对周边电磁环境的影 响较小, 故本工程的建设符合相关文件的管控要求。3(1)与生态保护红线的符合性分析2018年7月20日,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生态保护红线方案的通 知(川府发201824号) 文发布了四川省生态保护红线方案。 四川省生态 保护红线总面积14.80万平方公里,占全省幅员面积的30.45%,涵盖了水源涵养、 生物多样性维护、水土保持功能极重要区, 水土流失、土地沙化、石漠化极敏感 区, 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的生态保育区和核心景观区, 风景名胜区的一级保护 区(核心景区) 、地质公园的地质遗迹保护区、世界自然遗产地的核心区、湿地 公园的湿地保育区和恢复重建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一级保护区、水产种质资 源保护区的核心区等法定保护区域, 以及极小种群物种分布栖息地、国家一级公 益林、重要湿地、雪山冰川、高原冻土、重要水生生境、 特大和大型地质灾害隐 患点等各类保护地。四川省生态保护红线主要分布于川西高山高原、川西南山地和盆周山地, 分 布格局为“四轴九核” 。“四轴”指大巴山、金沙江下游干热河谷、川东南山地以及 盆中丘陵区,呈带状分布; “九核”指若尔盖湿地(黄河源)、雅砻江源、大渡河 源以及大雪山、沙鲁里山、岷山、邛崃山、凉山-相岭、锦屏山, 以水系、山系 为骨架集中成片分布。本项目位于达州市达川区河市镇、南外镇,经核查, 项目输电线路经过区域 及达州玖源化工厂区110kV降压站站址均不涉及四川省生态红线分布,不涉及自 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地质公园以及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 同时不涉及饮用水 源、湿地公园等,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符合生态红线保护要求。(2)与环境质量底线符合性分析根据达州市中心城区环境噪声标准适用区域划分规定,本项目N1-N11号杆塔段位于2类声环境功能区,N12-N19号杆塔段及110kV降压站位于3类声环境功能区,结合环境质量现状监测,本项目位于2类声环境功能区的部分满足声环境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限值;位于3类声环境功能区的部分满足声环境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3类标准限值。同时通过现状监测, 本项目建成后, 变电站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中的3类标准限值要求,项目周边敏感点能4够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或3类标准限值。根据本项目线路及降压站正常运行期间实际监测数据,电场强度、磁感应强度满足公众曝露控制限值。因此,项目实施符合环境质量底线要求。 (3)与资源利用上线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为输变电项目建设, 本项目线路仅承担向达州玖源化工有限公司厂区 供电的功能, 线路采用架空线路敷设, 土地资源占用少, 降压站在达州玖源化工 有限公司厂区内部进行建设, 未另行征地, 原料在周边就近购买, 不存在资源过 度利用现象,故符合资源利用上限要求。(4)与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为基础设施项目, 为鼓励类, 项目周边不涉及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源 保护区等特殊生态敏感区, 同时其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影响小, 根据长江经济带 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年版) , 文件中禁止投资建设的项目类别, 以 及2018年5月四川省发改委发布的四川省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试 行)第一批和第二批内容,本项目都未在负面清单内。综上, 项目不在生态保护红线内、 未超出环境质量底线及资源利用上线、未 列入环境准入负面清单内。三、与四川省、重庆市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实施细则 (试行,2022 年版) 符合性分析根据国家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 2022年版)(以下简称指 南 )等相关文件规定和一张负面清单管川渝两地的要求,结合四川省、重庆市 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本项目与实施细则相关条款要求符合性见下表。表1-3 本项目与指南符合性分析指南相关要求本项目情况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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