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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2022年3月- 1 -目 录前言7第一章规划面临的形势8第一节 “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成效经验8第二节 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14第三节 “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面临机遇18第二章总体要求22第一节 指导思想22第二节 基本原则22第三节 主要目标23第三章坚持绿色引领,全面推动高质量发展27第一节 构建科学有效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27第二节 建立完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27第三节 塑造高品质城镇绿色空间28第四节 打造绿色发展韶关样板29第四章 加快实施碳达峰行动,推动经济绿色低碳转型30第一节 加快实施碳排放达峰行动30第二节深化低碳发展试点示范33第三节大力强化绿色科技创新33第四节提升气候变化适应能力34第五章 加强细颗粒物控制,引领大气环境质量改善35第一节提升大气污染精准防控能力35第二节控制移动污染源排放36第三节深化工业源污染治理37第四节有效防控面源及其他大气污染物39第六章 深入打好水污染防治攻坚战,巩固水环境质量40第一节全力保障饮用水源安全40第二节深化水环境综合治理41第三节开展水生态现状调查评估45第四节加强水资源节约利用45第七章 深化土壤污染防治,提升人居环境安全47第一节强化土壤和地下水污染源头防控47第二节推进土壤安全利用49第三节深化农业农村环境治理51第八章 加强生态系统保护修复,筑牢粤北生态屏障53第一节筑牢生态安全格局53第二节推动实施重大生态保护修复工程55第三节维护生物多样性57第九章强化底线思维,有效防范环境风险59第一节强化固体废物安全利用处置59第二节加强重金属和危险化学品风险管控61第三节重视新污染物治理63第十章完善监管体系,确保核与辐射安全64第一节建立应急联动机制64第二节提高核与辐射安全监管能力65第三节保障伴生矿辐射环境安全65第十一章 坚持改革创新,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67第一节完善生态环境管理体制机制67第二节发挥市场机制激励引导作用69第三节探索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71第十二章强化能力建设,夯实生态环境保护基础支撑73第一节构建科学先进的监测预警体系73第二节构建统一规范的执法监管体系75第三节构建智慧共享的管控调度体系76第四节构建快速响应的环境应急体系77第五节构建创新引领的科技支撑体系79第十三章开展全民行动,积极践行绿色生活方式81第一节增强全民生态环保意识81第二节深入践行绿色低碳生活82第三节推进生态环保全民行动84第十四章保障措施86附表规划重点工程项目表88附图一. 韶关市水功能区和水环境功能区整合拟定图96附图二. 韶关市大气环境功能区划图97附图三. 韶关市区噪声功能区划图98附图四. 韶关市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分布图99附图五. 韶关市镇级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分布图100附图六. 韶关市畜禽养殖禁养区分图101附图七. 韶关市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分图102附图八. 韶关市“三线一单”水环境管控单元分区图103附图九. 韶关市“三线一单”大气环境管控单元分区图104附图十. 韶关市“三线一单”生态空间管控单元分区图105附图十一. 韶关市“三线一单”综合管控单元分区图106前言韶关市生态地位举足轻重,域内南岭山区是国家生态安全格局“两屏三带”中南方丘陵山地带的核心区,具有丰富的森林资源和独特的生态系统,是广东省最大的再生能源基地和天然生物基因库;作为北江和东江源头,是珠江流域的重要水源涵养区;作为广东省“一核一带一区”区域发展格局的北部生态发展区,是广东省重要的生态安全屏障。“十三五”时期,韶关市坚定不移恪守生态环境质量底线,推进绿色低碳发展,以高标准、严要求、硬措施打好打赢蓝天、碧水、净土三大污染防治攻坚战,统筹推进韶关市土壤污染综合防治先行区、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试点和国家森林城市建设,全市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生态系统稳定性明显增强。“十四五”时期,韶关市持续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全面认识生态环境保护新形势、新要求,抢抓“碳达峰碳中和”重大历史性机遇,推动产业经济绿色低碳转型,全域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生态环境治理。本规划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根据广东省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韶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要求,明确“十四五”时期韶关生态环境保护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工作目标,重点谋划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及重大工程项目,全力筑牢粤北生态屏障,打造绿色发展韶关样板,争当北部生态发展区高质量发展排头兵。第一章规划面临的形势“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是广东奋力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走在全国前列、创造新的辉煌的第一个五年,也是韶关加快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时期。必须牢牢抓住重大战略发展机遇,着眼长远、把握大势,奋力开创韶关生态环境保护新局面,推动全市生态文明建设再上新台阶。第一节 “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成效经验“十三五”时期,韶关市委、市政府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深入落实省委、省政府“1+1+9”工作部署和加快构建“一核一带一区”区域发展格局要求,坚决扛起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全面部署污染防治攻坚战,扎实推进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修复试点、土壤污染综合防治先行区建设、生态保护红线划定、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等工作,凝心聚力,砥砺奋进,全面完成“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目标任务,为“十四五”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奠定坚实基础。一、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市委、市政府高位推动、亲抓亲管推进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高质量完成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行动目标任务,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2019年度获得国务院督查激励。大气环境质量显著改善。20162020年,市区空气质量优良率分别为:93.4%、89.3%、90.4%、92.6%、97.3%。细颗粒物(PM2.5)年平均浓度在2435微克/立方米之间,符合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要求;2020年,PM2.5平均浓度为24微克/立方米,首次达到世卫组织标准(25微克/立方米)。2020年市区环境空气质量创2014年以来最好纪录,超额完成省考下达的约束性考核任务。水环境质量保持优良。20172020年,地表水省考以上考核断面水质优良率(类)均为100%,提早两年完成水污染防治目标。2019年、2020年,韶关市水环境质量排名全广东省前三位;2019年,水质改善幅度在全国排名第29。20162020年全市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保持为100%,且均达到类水以上要求;全市地表水劣类水体断面比例为0。土壤环境风险有效管控。全市区域内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为100%,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可达92.53%,提前完成省考核目标。二、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成效显著基本建成环保基础设施体系。“十三五”期间,建成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72座,新增县级以上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能力19.20万吨/日,新增镇级污水处理能力8.18万吨/日,新增县级以上城市污水管网331.75千米,新增镇级污水管网530.47千米,改造城镇老旧污水管网52.84千米。建成工业园区污水处理设施11座。全力推进农业农村水污染治理,美丽宜居村达标率56.45%,干净整洁村达标率97.93%;累计改成无害化卫生户厕520261户,无害化卫生户厕普及率达100%;自然村生活污水治理完成率55.79%;自然村雨污分流、污水排放管道收集或暗渠化完成率82.06%。此外,全市建成8个污泥处理处置设施,总处理规模为198.8吨/天(按污泥含水率80%计)。8个县级生活垃圾无害化填埋设施总设计处理能力达到1963吨/天,2个循环经济环保园(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处理能力为1200吨/天,完成56个镇级生活垃圾简易填埋场整治,全市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100%。完成5个重点固体废物能力建设项目,建设完成粤北危险废物粤北填埋场项目。完善环境监测体系。从2019年6月新增了5个市控监测断面,2020年在我市范围内11个水质断面建设了流量监测站点,新增17个水质自动站建设,建成后全市将有33个水站,分布于各县(市、区)的主干河流断面。在城市及周边共设置144个空气质量监测微型站点。区域水环境质量及空气质量监测体系逐步完善。加强环境监管力度。2016年以来,韶关市共出动生态环境保护领域执法人员63689人次,检查企业18191家次;受理群众反映各类环保问题信访件16433宗,处理率100%,按期办结率100%;协调处理每日舆情涉环保舆情问题221则,核处回复率100%。积极开展夜间巡查工作,强化暗查暗访工作力度,提高执法效能。全面推行河长制,建立河流管理长效机制。规模以上河湖“清四乱”销号率100%,市、县、镇三级河长巡河20940次,发现问题1103个,有效处理1103个,2018年度河长制考核被省评为“优秀”等次。三、主要污染物排放持续减少韶关市持续锁定工业源、城镇生活源、农业源等重点领域,全面落实减排责任,多措并举推进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积极推动钢铁、火电行业烟气超低排放改造,完成坪石电厂、粤江发电厂、仁化华粤煤矸石电厂等企业超低排放改造;推进燃煤锅炉淘汰和生物质锅炉整治,完成24台县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在用每小时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淘汰,完成159台生物质锅炉整治;开展挥发性有机物重点监管企业销号式综合整治,“一企一策”推进化工、工业涂装、涂料制造、电子制造以及机动车和油品储运销等行业领域VOCs减排。完成了畜禽养殖禁养区清理整治任务,累计完成畜禽规模养殖场污染减排项目412个;推动完成79个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及提标改造;加强重点污染源监控,全市11个产业转移工业园区全部建成污水处理厂并实现尾水排放在线监控联网;完成了大宝山污水处理厂、南雄精细化工园区污水集中处理厂、翁源华彩园区污水集中处理厂提标改造项目,华南装备园、翁源开发区电源基地、始兴工业园区马市片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均已完成了主体工程建设,推进韶钢集团烧结、炼铁、焦化等重点工序废水处理升级改造。20162020年,韶关市四项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相对于2015年下降比例分别为:化学需氧量11.12%、氨氮12.64%、二氧化硫17.49%、氮氧化物8.65%,全面完成省下达的目标任务。四、环境治理体系不断完善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警体系。搭建了环境应急指挥及视频会议系统,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救援指挥提供技术支持。完成韶关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武江十里亭饮用水源地饮用水安全应急预案、韶关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以及韶关市辐射事故应急预案的风险评估、应急物资调查和预案修编工作。建立生态文明建设问责制度。强化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职责,出台韶关市各级党委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职责和韶关市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意见等规范性文件,逐步建立了覆盖县(市、区)党委、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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