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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项目名称:邢台致臻塑料制品有限公司产2万吨塑料颗粒项目 建设单位(盖章):邢台致臻塑料制品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 2022年5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邢台致臻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年产2万吨塑料颗粒项目项目代码2204-130531-89-05-644964建设单位联系人温涛联系方式18632095898建设地点河北省邢台市广宗县经济开发区富强路邢台市通用车业有限公司院内地理坐标(东经 115 度 9 分 28.762 秒,北纬 37 度 03 分 31.018 秒)国民经济行业类别C4220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建设项目行业类别三十九、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85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422建设性质新建(迁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首次申报项目 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 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广宗县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广批投【2022】129号总投资(万元)200环保投资(万元)18环保投资占比(%)9施工工期3是否开工建设否 是用地(用海)面积(m2)1400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无规划情况园区规划名称:河北广宗经济开发区园区规划年限:规划期限为2011-2020年,其中规划近期为2011-2015年,远期为2016-2020年规划审批机关:河北省人民政府规划审批文件: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设立河北广宗等4个经济开发区的批复规划审批文号:冀政函【2012】39号规划审批时间:2012年4月5日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1、规划环境影响文件名称:河北广宗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机关:河北省环境保护厅审批文件名称及文号:河北广宗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冀环评函【2012】1044号。2、规划环境影响文件名称:河北广宗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召集审查机关:河北省生态环境厅审查文件名称及文号:冀环环评函【2019】565号。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1、与开发区规划符合性分析规划内容:河北广宗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2011-2020)规划范围东至东外环路(刘全寨村东646米),南到南外环路(东全寨村南560米),西到邢临高速公路连接线,北到北外环路,规划区总面积为1686 hm2;该规划以自行车及零配件生产、农副产品深加工为主,培育扶持装备制造、医药化工、新型建材、高新技术产业等产业的综合性经济开发区。规划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为废弃资源加工工业,产品为塑料颗粒,为自行车零配件生产提供原料。位于河北省邢台市广宗县经济开发区富强路邢台市通用车业有限公司院内。根据河北广宗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出具的规划证明,该项目符合工业区总体规划,因此,本项目符合河北广宗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2、与开发区规划环评符合性分析 河北广宗经济开发区推荐的入区项目及建议禁止入区控制要求见表1-1。表1-1 推荐的入区项目及建议禁止入区项目一览表序号推荐入区项目序号禁止入区项目1满足卫生防护距离、环境防护距离和安全防护距离要求,满足相关产业政策;满足环境容量和区域污染物总量控制要求;必须按照已制定的产业发展规划选择产业。1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限制类、淘汰类项目2不符合河北省区域禁(限)批建设项目的实施意见(试行)相关要求的项目2高精密液压铸件;液压泵、液压油缸、各种阀及液压输出阀等封闭式液压系统;智能仪表装备、智能工程机械、高效农业机械等高端装备制造项目3列入“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名录产品项目4部分工业行业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指导目录(2010年本)5关于抑制部分行业产能过剩和重复建设引导产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8号)3新型塑料件建材(高气密性节能塑料窗、大口径排水排污管道、抗冲击改性聚氯乙烯管、地源热泵系统用聚乙烯管、非开挖用塑料管材、复合塑料管材、塑料检查井)、塑木复合材料和分子量大于等于200万的超高分子量聚乙烯管材及板材生产、聚乙烯醇(PVA)涂布型薄膜、功能性聚酯薄膜等新型包装材料6不能满足河北省环境敏感区支持、限制及禁止建设项目名录(2005年修订版)要求的项目7清洁生产水平达不到国内先进水平及以上的新建项目。8含化工材料、涉及合金材料的金属制品加工4适应现代制造业物流需求的第三方物流企业 9医药化工产业区禁止化学原料生产项目、废水中含大量或多种被列入“中国水中优先控制污染物黑名单”污染物的化工项目以及废水量大、污染物种类复杂且难于治理的精细化工项目;装备制造产业区禁止铅酸电池行业的生产;自行车及零配件产业区和高新技术产业区禁止电镀工艺出现;新型建材产业区禁止水泥行业、平板玻璃的生产;整个开发区禁止一切涉及重金属的行业进入;仓储项目禁止含剧毒、持久性污染等产品进入;农副产品深加工产业区禁止新建玉米深加工企业、乳制品企业和屠宰项目;高新产业限制电路板企业,其中仪器仪表生产项目不含零部件生产,以组装、研发为主;其它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中禁止的类别和存在严重污染且不能达标排放的企业。本项目为废弃资源加工工业,不属于河北广宗经济开发区禁止和限制类行业,且项目位于河北省邢台市广宗县经济开发区富强路邢台市通用车业有限公司院内,项目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位于河北广宗经济开发区规划内。综合以上分析,本项目的建设符合河北广宗经济开发区规划、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产业定位内容。3、园区基础设施情况(1)给水广宗县南水北调地表水厂2016年11月建成通水,开发区沿富强街、创业大道铺设了给水管道,部分企业集中供水。本项目供水由开发区供水管网提供。(2)排水园区污水处理厂已经建成,正在调试。园区污水处理厂位于友谊路东侧,一期设计处理规模为1.5万m3/d,处理工艺为AAO+深度处理,收水范围包括园区工业废水,废水经处理后部分回用,剩余部分排入洗马渠。设备冷却水循环利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用于厂区泼洒抑尘,厂区内防渗旱厕,由当地农民定期清掏用作农肥,不外排。(3)供热新能生物质热电有限公司正在建设,尚未完工;园区供热采用广宗县万热力达供热有限公司、广宗县金腾热力有限公司联合供热,同时部分企业自备燃气锅炉。本项目生产、生活用热采用电加热,厂区不设燃煤锅炉,办公生活夏季制冷采用空调。(4)燃气开发区已接入天然气管线,管线沿府前街接入,现状开发区已有三条道路铺设了燃气管线,分别为府前街至创业大道段、富强街至创业大道段以及创业大道忆秦路至新邢清街段。本项目无燃气需求。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河北广宗经济开发区规划、规划环评要求。其他符合性分析1、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对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本项目不属于限制类和淘汰类项目;对照河北省人民政府文件冀政20157号文河北省新增限制和淘汰类产业目录(2015年版)(冀政办发20157号),本项目不属于限制和淘汰类项目;对照河北省禁止投资的产业目录(2014年版),本项目不属于禁止投资类建设项目;对照邢台市禁止投资的产业目录(2015年版),不在禁止投资产业目录内;不属于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中禁止准入类项目;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2、“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1)生态保护红线根据河北省生态保护红线,河北省全省生态保护红线总面积4.05 万平方公里,占全省国土面积的20.70%。其中,陆域生态保护红线面积3.86 万平方公里,占全省陆域国土面积的20.49%,海洋生态保护红线面积1880平方公里,占全省管辖海域面积的26.02%广宗县的生态空间包括林地、草地、水体与湿地、荒漠裸露地表四大类。根据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变更数据(2014年)统计,广宗县生态空间总面积为42.94km2,占全县国土面积的8.59%。其中林地面积为28.16km2,占全县国土面积的5.63%,包括有林地、灌木林地和其他林地,零星分布在全县各地;草地面积为11.66km2,占全县国土面积的2.33%,在全县零星分布;水体与湿地面积为3.11km2,占全县国土面积的0.62%,包括坑塘水面和河流水面,主要沿境内各河流分布;荒漠裸露地表面积为0.004km2,零星分布在全县。广宗县生态保护红线总面积为0.45km2,占全县国土面积的0.09%。本区域生态保护红线类型为河湖滨岸带敏感脆弱区。广宗县生态保护红线主要沿老漳河分布,呈西北-东南走向,北起板台集村、东召村,南至西霍城寨村、东霍城寨村,间断分布,本项目距离生态红线区为4.6km,不在保护范围内。 广宗县生态红线图见图1-1。 4.6km项目位置图1-1 广宗县生态保护红线区分布图(2)环境质量底线表1-2 环境质量底线符合性对照表类别底线目标底线管控建议本项目大气环境质量底线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控制在58 mg/m3,且达到国家规定要求,重污染天气天数(天)25天,其他因子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环境空气质量 非甲烷总烃限值(DB13/1577-2012)、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18)附录D 表D.1其他污染物空气质量浓度参考限值列入环境准入负面清单内的产业禁止入区;区域大气污染物排放执行河北省重点地区相应环保管理要求,执行特别排放限值和超低排放限值要求;所有高于45m排气筒安装在线监控;严格执行区域削减计划,执行总量和污染物排放量削减。不在环境准入负面清单内,排气筒不超45m。地表水环境质量底线邢清干渠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II类标准,老漳河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V类标准,洗马渠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V类标准要求严格邢清干渠保护,两侧设置30m空间管控区;严格老漳河保护,无废水排入老漳河;提高排入洗马渠废水水质标准要求,加快中水回用管网建设,加强中水回用,提高中水回用率;定期进行河道清淤。 项目冷却水循环利用不外排,生活污水泼洒厂区抑尘,厂区设防渗旱厕,废水不外排。地下水环境质量底线地下水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类标准要求入区企业关闭自备水井,由南水北调地表水厂统一供给,生产用水不开采地下水;严格地下水环境管理,强化源头控制、分区防渗、应急响应等措施,确保入区项目不会对地下水造成污染。危废间采取防渗措施,不会对地下水造成污染。声环境质量底线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3类标准要求严格工业企业噪声控制,严格交通噪声管制。本项目采用基础减震等措施后,满足要求。土壤环境质量底线满足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二类用地风险筛选值禁止建设新增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量的项目;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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