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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公示本)项 目 名 称:泸州力得能源有限公司异地搬迁技改项目建设单位(盖章): 泸州力得能源有限公司 编制单位:四川众望安全环保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编制 日期 :2016 年 6 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说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由具有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资 质的单位编制。1. 项目名称指项目立项批复时的名称,应不超过 30 个字 (两个英文字段作一个汉字)。2. 建设地点指项目所在详细地址, 公路、铁路应填写起止 地点。3. 行业类别按国标填写。4. 总投资指项目投资总额。5. 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指项目区周围一定范围内集中居民住 宅区、学校、医院、保护文物、风景名胜区、水源地和生态敏感点 等,应尽可能给出保护目标、性质、规模和距厂界距离等。6. 结论与建议给出本项目清洁生产、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 的分析结论,确定污染防治措施的有效性,说明本项目对环境造成 的影响,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明确结论。同时提出减少环境 影响的其他建议。7. 预审意见 由行业主管部门填写答复意见,无主管部门项 目,可不填。8. 审批意见 由负责审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 复。建设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名称泸州力得能源有限公司异地搬迁技改项目建设单位泸州力得能源有限公司法人代表联 系 人通讯地址泸州市江阳区泰安镇平安大道(高新技术开发区机械工业园区内)联系电话传 真/邮政编码646100建设地点泸州市高新技术开发区立项审批部门泸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 员会批准文号泸经信高新技改备案 20145 号建设性质新建 技改 扩建行业类别及代码专用化学产品制造(C266)净用地面积 (平方米)15349.52绿化面积(平方米)1644总投资(万元)1400其中:环保投 资(万元)65环保投资占 总投资比例4.64%工程内容及规模:一、 项目背景工业气体产业是国民经济基础产业之一, 在国民经济当中有着重要的地位和作用。 工业气体大致可分为一般工业气体和特种气体两大类。一般工业气体产销量大, 但对纯 度要求不高, 如工业氩气和工业氮气。特种气体产销量虽小, 但根据不同的用途, 对不 同特种气体的纯度或组成、有害杂质允许的最高含量、产品的包装储运等都有极其严格 的要求, 属于高技术、高附加值产品。通常可以将特种气体分为三类, 即高纯或超高纯 气体、标准校正气体和具有特定组成的混合气体。工业气体涉及到国民经济的各个领域, 与人民的生产、生活息息相关, 对国民经济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工业气体通常被 称为“工业的血液”,广泛应用于冶金、石油、石化、化工、机械、电子、航空航天、食 品等诸多领域,在国防建设和医疗卫生领域也发挥着重要作用。泸州力得能源有限公司原名泸州长江挖掘机动力能源有限公司, 属于原长江挖掘机 厂的下属公司。 2003 年企业改制成立泸州力得能源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力得能源公司), 现为邦立重机有限责任公司 (原长江挖掘机厂,以下简称邦立公司) 的配套企业。 力得能源公司 目前占地面积为 3000 平方米, 位于邦立公司内, 现有员工数 25 人。主要设备1有 50m3 、30m3 、20m3 低温液体储槽多套及相应的充装间、气瓶和气瓶库房等。主要业 务是为邦立公司的各类产品生产提供配套, 主要为提供焊接气体、切割气体及管道输送 工业氧气。此外, 力得能源公司还从事工业氧气、氩气、二氧化碳的充装销售以及氮气、 乙炔、液化气、丙烷和混合气的经营。 力得能源公司具备气瓶充装许可证(川E 充 008, 见附件 7)、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川泸江安经(乙)字2016000001 ,见附件 8)。考虑到邦立公司各生产工段均要搬迁至泸州高新技术开发区, 为更好的为邦立公司 做好配套服务, 力得能源公司拟进行异地搬迁技改,异地搬迁技改项目建成后力得能源 公司在搬迁前的生产能力基础上每年新增氧气 20 万瓶、氩气 3 万瓶、液态二氧化碳 4 万瓶的生产能力, 达到每年充装工业氧气 41.4 万瓶、 氢气 5.2 万瓶、工业液体二氧化碳 8.8 万瓶的生产规模。 泸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出具的泸经信高新技改备案20145 号 文和泸州高新区行政审批局出具的延期函(见附件 2) 同意本项目备案。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环境影响评价法, 该项目应进行环境评价。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15 年 6 月 1 日施行, 环境保护部令第 33 号) ,力得能源公司异地搬迁技改项目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为此, 力得能源公司 委托四川众望安全环保技术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评价单位) 承担该项目环境影响评 价工作。接受委托后, 评价单位派相关技术人员到项目现场进行了实地勘察和调研、收 集和研读有关资料, 结合项目的建设实际特点, 并按国家有关技术要求, 编制完成泸 州力得能源有限公司异地搬迁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现上报审批。二、评价范围本次评价内容为气体充装工程异地搬迁技改项目对环境的影响,拟建项目的槽车和 产品运输车辆不属于厂区设备,均从外协有资单位派遣调用。本次环境影响评价范围不 含厂区内其它用地,其它用地为力得能源公司预留发展用地 。根据业主介绍,本项目原有厂区所在土地将交由当地政府进行管理, 原有项目所遗 留的环境问题由当地政府进行区域开发时统一进行处理,故原有厂区所遗留的环境问题 不在本次评价范围内。政府部门在对土地进行处理时应严格按照以下规范进行:(1) 2004 年 6 月 1 日,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办公厅文件关于切实做好企业搬迁过 程中环境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环办200447 号可知,“一、所有产生危险废物的工业 企业、实验室和生产经营危险废物的单位, 在结束原有生产经营活动, 改变土地使用性质时, 必须经具有省级以上质量认证资格的环境监测部门对原址土地进行监测分析, 报2送省级以上环境保护部门审查, 并依据监测评价报告确定土壤功能修复实施方案。当地 政府环境保护部门负责土壤功能修复工作的监督管理。”(2) 2014 年 5 月 14 日,环境保护部发布关于加强工业企业关停、搬迁及原址场 地再开发利用过程中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环发201466 号, 可知“三、组织开展 关停、搬迁工业企业场地环境调查, 地方各级环保部门要按照相关法规政策要求, 积极 组织和督促场地使用权人等相关责任人委托专业机构开展关停、搬迁工业企业原址场地 的环境调查和风险评估工作。经场地环境调查及风险评估认定为污染场地的, 应督促场 地使用权人等相关责任人落实关停、搬迁企业治理修复责任并编制治理修复方案。”(3) 2012 年 8 月 1 日,环境保护部发布污染场地土壤环境管理暂行办法(征求 意见稿)可知,“污染场地责任人应当在向有关部门提交土地利用方式变更申请材料前,按照本办法的有关规定, 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机构开展污染场地土壤环境调查与评估。当按照环境保护部发布的有关标准和技术文件, 完成以下工作: 场地土壤环境初步调 查; 场地土壤环境详细调查; 场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 治理与修复; 治理与修 复工程验收;治理与修复工程完工公告。”综上所述,治理主体对于搬迁后的原址土地应按照以上规范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机 构开展污染场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治理及修复。三、评价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作为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行政管理的六项基本制度之一, 其根本目的在于贯彻“环境保护”的基本国策, 认真执行“以防为主,防治结合”的环 境方针。根据环境保护法及国务院第 253 号令规定, 为加强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 严 格控制新的污染, 保护和改善环境, 一切新建、扩建和技改工程必须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环境影响评价的目的, 是对项目实施后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 提出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本项目属于扩建项目,针对本项目而言, 评价的目的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分析本项目是否符合国家现行产业政策要求;(2) 对项目选址、规划布局、设计等方面进行环境可行性论证;从环保角度对工 程建设提出要求和建议;(3) 通过对项目所在地区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监测, 弄清项目所在区域大气环境、声环境、地表水环境现状,并对项目所在地的环境质量水平给出明确的结论;3(4) 通过本项目的工程分析,掌握工程的生产工艺特征和污染特征, 通过调研、 监测和物料平衡等手段, 弄清“三废”的排放部位, 分析生产过程中的污染物排放种类 及排放源强;(5) 分析预测该项目施工期和建成后营运期对周围环境可能产生的影响,确定影 响的来源、因素、途径、强度、时限和范围, 并提出相应的防范措施, 对采取的环境保 护措施进行技术、经济和环境效益分析;(6) 提出清洁生产和末端污染防治等减轻环境污染的措施和总量控制目标建议值, 为工程设计和环境管理提供科学依据。通过以上多方面的分析, 在进行充分的工程分析和掌握环境现状的基础上, 明确给 出本项目环境影响的可行性结论, 为该项目工程设计、建设及生产中的环境管理等提供 依据。四、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7-2011) ,本项目属于专用化学产品制造(C266), 其原料、规模、工艺、设备和产品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 目录中的鼓励、限制和淘汰类, 根据国务院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国发200540 号) 第十三条“不属于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 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 定的,为允许类” 。故本项目属于允许类。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 工业气体作为国民经济基础工业要素之一, 在国民经济 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日益凸显。 2015-2020年中国工业气体市场行情及发展前景报告 显示,工业气体被喻为工业的“血液”。泸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于2014年12月19日对本项目进行了备案(川投资备 20145号) ,但目前该备案已过期,为此,建设单位已向泸州高新区政审批局申请了延 期请示。2016年1月20日,泸州高新区政审批局于出具了同意本项目延期的函(见附件2)。 因此,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五、规划及选址合理性分析(一) 与泸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的符合性分析根据泸州市“十二五”规划纲要,“十二五”期间, 泸州市大力发展的四大产业为: (一) 做优白酒产业,打造“中国白酒金三角”核心腹地;(二) 做精现代化工产业,打造全国循环型化工基地;(三) 做强能源产业, 构建川南能源保障基地;(四) 做大机4械制造业, 建设大型装备制造基地。积极引导长起、邦立、长液等企业技改搬迁。依托 长液公司的技术优势,大力支持“泸州国家高性能液压件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建设。 深化与玉柴重工、柳工等工程机械核心企业的交流合作, 重点发展大型液压挖掘机、大 吨位轮式装载机、汽车起重机等大型工程机械设备, 加快发展机械基础件和汽车零部件 等。加大研发力度, 重点培育核心技术, 提升机械产业技术水平。力争到“十二五”末, 机械制造产业实现销售收入 100 亿元。本项目为邦立减速机有限公司异地搬迁技术改造项目, 属于泸州市“十二五”规划 纲要中所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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