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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迎阅读本文档,希望本文档能对您有所帮助!有机农产品定义及其认证 有机食品1有机农业:指在动植物生产过程中不使用化学合成的农药、化肥、生产调节剂、饲料添加剂等物质,以及基因工程生物及其产物,而是遵循自然规律和生态学原理,采取一系列可持续发展的农业技术,协调种植业和养殖业的平衡,维持农业生态系统持续稳定的一种农业生产方式。传统农业(traditional agriculture)指沿用长期积累的农业生产经验,主要以人、畜力进行耕作,采用农业、人工措施或传统农药进行病虫草害防治为主要技术特征的农业生产模式。 有机农产品:有机农产品根据有机农业原则和有机农产品生产方式及标准生产、加工出来的,并通过有机食品认证机构认证的农产品。有机农业的原则是,在农业能量的封闭循环状态下生产,全部过程都利用农业资源,而不是利用农业以外的能源(化肥、农药、生产调节剂和添加剂等)影响和改变农业的能量循环。有机农业生产方式是利用动物、植物、微生物和土壤4种生产因素的有效循环,不打破生物循环链的生产方式。发展历史 国外 有机农产品国际上有机食品起步于20世纪70年代,以1972年国际有机农业运动联盟的成立为标志。1994年,国家环保总局在南京成立有机食品中心,标志着有机农产品在我国迈出了实质性的步伐。 发达国家农产品过剩与生态环境恶化的矛盾以及环保主义运动是有机农产品产生的背景。 国内 绿色农产品1990年农业部发起,1992年,农业部成立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1993年农业部发布了“绿色食品标志管理办法”。 产生的背景是,20世纪90年代初期,我国基本解决了农产品的供需矛盾,农产品农残问题引起社会广泛关注,食物中毒事件频频发生,“ 绿色”成为社会的强烈期盼。 无公害农产品20世纪80年代后期,部分省、市开始推出无公害农产品,2001年农业部提出“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并在北京、上海、天津、深圳4个城市进行试点,2002年,“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在全国范围内展开。 无公害农产品产生的背景与绿色食品产生的背景大致相同,侧重于解决农产品中农残、有毒有害物质等已成为 “公害”的问题。价格绿色食品70为加工产品,30为初级农产品,有机农产品和无公害农产品都以初级农产品为主。有机农产品的价格高于普通农产品50至几倍,绿色农产品的价格高于普通农产品1020,无公害农产品的价格略高于一般农产品。中国有机产品标志 中国有机产品标志中国有机产品标志释义“中国有机产品标志”的主要图案由三部分组成,既外围的圆形、中间的种子图形及其周围的环形线条。 标志外围的圆形形似地球,象征和谐、安全,圆形中的“中国有机产品”字样为中英文结合方式。既表示中国有机产品与世界同行,也有利于国内外消费者识别。 标志中间类似于种子的图形代表生命萌发之际的勃勃生机,象征了有机产品是从种子开始的全过程认证,同时昭示出有机产品就如同刚刚萌发的种子,正在中国大地上茁壮成长。 种子图形周围圆润自如的线条象征环形道路,与种子图形合并构成汉字“中”,体现出有机产品植根中国,有机之路越走越宽广。同时,处于平面的环形又是英文字母“C”的变体,种子形状也是“O”的变形,意为“China Organic”。 绿色代表环保、健康,表示有机产品给人类的生态环境带来完美与协调。橘红色代表旺盛的生命力,表示有机产品对可持续发展的作用。有机农产品主要品种:目前经认证的有机食品主要包括一般的有机农作物产品(例如粮食、水果、蔬菜等)、有机茶产品、有机食用菌产品、有机畜禽产品、有机水产品、有机蜂产品、采集的野生产品以及用上述产品为原料的加工产品。国内市场销售的有机食品主要是蔬菜、大米、茶叶、蜂蜜等。 申请有机食品的认证1. 认证要求有机食品是指来自于有机农业生产体系,根据国际有机农业生产要求和相应的标准生产加工的、并通过独立的有机食品认证机构认证的一切农副产品,包括粮食、蔬菜、水果、奶制品、禽畜产品、水产品、调料等。 有机食品生产的基本要求: 生产基地在最近三年内未使用过农药、化肥等违禁物质; 种子或种苗来自自然界,未经基因工程技术改造过; 生产单位需建立长期的土地培肥、植保、作物轮作和畜禽养殖计划; 生产基地无水土流失及其他环境问题; 作物在收获、清洁、干燥、贮存和运输过程中未受化学物质的污染; 从常规种植向有机种植转换需两年以上转换期,新垦荒地例外; 生产全过程必须有完整的记录档案。 有机食品加工的基本要求: 原料必须是自己获得有机颁证的产品或野生无污染的天然产品; 已获得有机认证的原料在终产品中所占的比例不得少于 95%; 只使用天然的调料、色素和香料等辅助原料,不用人工合成的添加剂; 有机食品在生产、加工、贮存和运输过程中应避免化学物质的污染; 加工过程必须有完整的档案记录,包括相应的票据。 有机食品主要国内外颁证机构是: 中国的OFDC 美国的OCIA(全称国际有机作物改良协会) 德国的ECOCERT、BCS和GFRS 荷兰的SKAL 瑞士的IMO 日本的JONA 法国的IFOAM等。 2.申请1) 申请人向分中心提出正式申请,领取有机食品认证申请表和交纳申请费。 2) 申请人填写有机食品认证申请表,同时领取有机食品认证调查表和有机食品认证书面资料清单等文件。 3) 分中心要求申请人按本标准 4 的要求,建立本企业的质量管理体系、质量保证体系的技术措施和质量信息追踪及处理体系。 3.预审并制定初步的检查计划1) 分中心对申请人预审。预审合格,分中心将有关材料拷贝给认证中心。 2)认证中心根据分中心提供的项目情况,估算检查时间(一般需要2次检查:生产过程一次、 加工一次)。 3) 认证中心根据检查时间和认证收费管理细则,制定初步检查计划和估算认证费用。 4) 认证中心向企业寄发受理通知书、有机食品认证检查合同(简称检查合同)并同时通知分中心。 4. 签订有机食品认证检查合同1) 申请人确认受理通知书后,与认证中心签订检查合同。 2 ) 根据检查合同的要求,申请人交纳相关费用的 50% ,以保证认证前期工作的正常开展。 3) 申请人委派内部检查员(生产、加工各1人)配合认证工作,并进一步准备相关材料。 4) 所有材料均使用书面文件和电子文件各一份,拷贝给分中心。 5.审查1) 分中心对申请人及其材料进行综合审查。 2) 分中心将审核意见和申请人的全部材料拷贝给认证中心。 3) 认证中心审查并做出“何时”进行检查的决定。 4) 当 审查不合格,认证中心通知申请人且当年不再受理其申请。 6.实地检查评估1) 全部材料审查合格以后,认证中心派出有资质的检查员; 2) 检查员应从认证中心或分中心处取得申请人相关资料,依据本准则的要求,对申请人的 质量管理体系、生产过程控制体系、追踪体系以及产地、生产、加工、仓储、运输、贸易等进行实地检查评估。 3) 必要时,检查员需对土壤、产品抽样,由申请人将样品送指定的质检机构检测。 7. 编写检查报告1) 检查员完成检查后,按认证中心要求编写检查报告。 2) 检查员在检查完成后两周内将检查报告送达认证中心。 8. 综合审查评估意见1) 认证中心根据申请人提供的申请表、调查表等相关材料以及检 查员的检查报告和样品检验报告等进行综合审查评估,编制颁证评估表。 2) 提出评估意见并报技术委员会审议。 9.认证决定人员技术委员会决议认证决定人员 对申请人的基本情况调查表、检查员的检查报告和认证中心的评估意见等材料进行全面审查,做出同意颁证、有条件颁证、有机转换颁证或拒绝颁证的决定 。 证书有效期为一年。 当申请项目较为复杂(如养殖、渔业、加工等项目)时,或在一段时间内(如6个月),召开技术委员会工作会议,对相应项目作出认证决定。认证决定人员技术委员会成员与申请人如有直接或间接经济利益关系,应回避。 1) 同意颁证。申请内容完全符合有机食品标准,颁发有机食品证书。 2)有条件颁证。申请内容基本符合有机食品标准,但某些方面尚需改进,在申请人书面承诺按要求进行改进以后,亦可颁发有机食品证书。 3)有机转换颁证。申请人的基地进入转换期一年以上,并继续实施有机转换计划,颁发有机转换基地证书。从有机转换基地收获的产品,按照有机方式加工,可作为有机转换产品,即“转换期有机食品”销售。 4) 拒绝颁证。申请内容达不到有机食品标准要求,技术委员会拒绝颁证,并说明理由。 10 .有机食品标志的使用根据证书和有机食品标志使用管理规则的要求,签订有机食品标志使用许可合同,并办理有机食品商标的使用手续。 编辑本段有机食品保持认证程序1. 通知在新的生产年度,由中心分中心 向获证企业发出保持认证通知,该通知包括以下内容: 1)企业应准备的文件:有机食品保持认证调查表有机食品保持认证书面资料清单要求的文件; 2)检查计划 ; 3)保持认证费用 . 2. 实地检查评估1)认证中心派出有资质的检查员; 2)检查员应从认证中心或分中心处取得申请人相关资料,并现场取得保持认证调查表及清单要求的文件,依据GB/T19630.1-.4有机产品的要求,对申请人的质量管理体系、生产过程控制体系、追踪体系以及产地、生产、加工、仓储、运输、贸易等进行实地检查评估,尤其是申请人对上一年颁证整改要求的完成落实情况进行核实检查。 3) 必要时,检查员需对土壤、产品抽样,由检查员和申请人共同封样,将样品送指定的质检机构检测。 3. 编写检查报告1) 检查员完成检查后,按认证中心要求编写检查报告; 2) 检查员在检查完成后两周内将检查报告拷贝给认证中 心。 4. 综合审查评估意见1) 认证中心根据申请人提供的保持认证调查表等相关材料以及检查员的检查报告和样品检验报告等进行综合审查评估,编制颁证评估表。 2) 提出评估意见并报技术委员会审议。 5. 认证决定人员 技术委员会决议认证决定人员 对申请人的基本情况调查表、检查员的检查报告和认证中心的评估意见等材料进行全面审查,做出同意颁证、有条件颁证、有机转换颁证或拒绝颁证的决定 。 证书有效期为一年。 当申请项目较为复杂(如养殖、渔业、加工等项目)时,或在一段时间内(如6个月),召开技术委员会工作会议,对相应项目作出认证决定。认证决定人员技术委员会成员与申请人如有直接或间接经济利益关系,应回避。 1) 同意颁证。申请内容完全符合有机食品标准,颁发有机食品证书。 2)有条件颁证。申请内容基本符合有机食品标准,但某些方面尚需改进,在申请人书面承诺按要求进行改进以后,亦可颁发有机食品证书。 3)有机转换颁证。申请人的基地进入转换期一年以上,并继续实施有机转换计划,颁发有机转换基地证书。从有机转换基地收获的产品,按照有机方式加工,可作为有机转换产品,即“转换期有机食品”销售。 5) 拒绝颁证。保持认证期间严重违反有机食品标准要求,技术委员会拒绝颁证,并说明理由。 编辑本段有机食品认证的相关组织机构欧盟认可的认证机构QC&I 美国认可的认证机构IB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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