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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农村精神文明建设迈上新台阶近年来,随着我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不断推进,广大农民的物质生活水平得到快速提升。物质文明的发展进步带来了广大农民精神面貌的新变化,也对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提出了新任务、新要求。为了适应当前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新形势、新特点,日前,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意见,对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作出了新部署、提出了新要求。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一方面,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根本任务是提高整个中华民族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占我国人口大多数的农民文明素质的提高,直接决定着这一根本任务的实现。另一方面,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推动国家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协调发展的系统工程。只有农民群众的思想、文化、道德水平不断提高,崇尚文明、崇尚科学,形成家庭和睦、民风淳朴、互助合作、稳定和谐的良好社会氛围,教育、文化、卫生、体育事业蓬勃发展,新农村建设才是全面的、完整的。新形势下,农业发展的基础地位进一步增强,农村改革发展的任务依然繁重,农民精神文化生活的需求不断提高,对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提出了新的要求。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加强,有利于提高农民的科技知识水平,加速先进农业技术和农业机械设备的推广,加速农业的现代化进程;有利于形成依法经营、诚实守信、整洁有序的市场环境,落实好扩大内需的经济政策;有利于普及民主法制观念,稳步有序推进基层民主建设;有利于营造管理民主、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社区环境,提升农村社会的和谐稳定程度;有利于提高科学文化水平,抵制封建迷信、“黄赌毒”等不良习气的侵染;有利于创造丰富多彩的文化成果,满足农民群众的精神文化需求。进一步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必须尊重农民群众的主体地位。经验告诉我们,依靠民力,顺应民意,关注民生,充分调动广大农民的积极性,让他们实实在在成为精神文明建设的受益者,是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法宝。为此,意见进一步明确了农村精神文明建设“依靠谁、为了谁”的问题,特别强调扎实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并将农民工、留守妇女儿童、孤寡老人等社会群体纳入视野,以活动为抓手,以实现农民的切身利益为落脚点,为加快提升农村社会文明程度提供了广阔的发展空间。进一步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必须不断拓展内容和渠道。近年来,广播电视村村通、乡镇综合文化站、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农村电影放映、农家书屋等重点文化惠民工程的加速建设,为广大农村提供了形式多样、健康有益、便捷长效的文化渠道,“我们的节日”等一系列文化活动的开展,使农村丰富的传统文化焕发出蓬勃的生机。在此基础上,意见进一步强调创新文化产品、建设文化设施、加强人才培养,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不断充实和丰富新的载体提供了重要依据。进一步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必须建立起坚强的机制保障。资金、人才和制度,是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前提,只有解决好“钱从哪里来、人往哪里去、事要怎么干”的问题,建立起长期有效的运行发展机制,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才能获得充足的发展后劲。为此,意见不仅将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列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更将其纳入科学发展考核评价体系,作为领导干部工作实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充分彰显出国家对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重视,必将推动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各项任务进一步落到实处。我们相信,随着意见的贯彻落实,我国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必将迈上一个新台阶!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新华社北京月日电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意见,要求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意见指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在新形势下,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抓住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这个根本,按照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总体要求,突出抓好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着力培育新农民、倡导新风尚、发展新文化,着力提高农民思想道德文化素质和农村社会文明程度,推动农村精神文明建设迈上新台阶,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思想保证、精神动力和文化环境。意见指出,要扎实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加快提升农村社会文明程度。大力推进文明村镇创建,制订村镇发展规划,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农村自然历史文化风貌保护,开展群众性爱国卫生运动,实施农村清洁工程,推动村庄美化、环境净化。深化文明生态村、文明小康村等创建工作。加强农村文明社区、文明集市建设,努力营造管理民主、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社区环境和依法经营、诚实守信、整洁有序的市场环境。制订完善乡规民约,引导农民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培育文明乡风。大力加强农村科普工作,开展民主法制宣传教育,深入推进平安村镇建设,依法查处封建迷信、黄赌毒、非法宗教等活动,切实维护农村社会稳定。深入开展城乡共创活动,有效整合城市、行业、单位和农村的创建资源,加大城乡共建力度,建设更多的文明县城、文明小城镇。高度重视解决农民工精神文化需求问题,鼓励农民工较多的企业与务工地共同开展创建活动。积极开展农村志愿服务活动,帮助孤寡老人、残疾人和留守妇女、留守儿童解决生活困难。开展科技志愿服务,向农民传授实用生产技术、职业技能,帮助提高增收致富能力。意见指出,要不断丰富广大农民的精神文化生活,广泛开展各种形式的群众文化活动,深入进行共产党好、社会主义好、改革开放好、伟大祖国好、各族人民好的宣传教育。利用重要传统节日开展节日民俗、文化娱乐活动,弘扬中华民族优秀文化传统。紧密结合文明村镇、文明户创建实际,积极发展农村特色文化。实施乡土文化品牌战略,培养一批农村文化能人、文化经纪人,培育一批有品牌、有市场的农村文化企业,打造一批有影响力的文化名镇、名村。重视对婚丧嫁娶等民间习俗的引导,倡导科学文明、移风易俗,传播现代文明风尚。加强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兴办更多符合农民需要的文化服务网点,努力为农民提供更多更好的精神文化产品和服务。加强农村思想文化阵地建设,继续实施广播电视村村通、乡镇综合文化站、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农村电影放映、农家书屋等重点文化惠民工程,整合利用现有文化设施和资源,不断拓展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阵地与渠道。意见强调,各级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始终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把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与转变农村经济发展方式、加快农民致富步伐结合起来,与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和创先争优活动结合起来,列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纳入科学发展考核评价体系,作为领导干部工作实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增加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投入,扩大公共财政覆盖农村的范围,并向边远、贫困和民族地区倾斜。加大城市对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支持力度,组织开展结对共建活动。加强农村基层工作队伍建设,发挥乡镇党委宣传委员和大学生村官、文化协管员在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担负起重要职责、发挥自身优势,推动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形成全党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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