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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公示本)项目名称:隆安县宏隆建筑材料有限公司机制沙项目建设单位(盖章):隆安县宏隆建筑材料有限公司编制日期: 2022年11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目录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1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6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15四、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19五、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37六、结论39附表40附图附图1、项目地理位置图附图2、项目平面布置图附图3、项目现状及周边环境概况图附图4、敏感点分布图附图5、监测布点图附图6、项目在南宁市水功能区划中的位置图附图7、项目与隆安华侨管理区右江现用及规划饮用水源地保护区的位置关系图附图8、项目在南宁市环境管控单元分类图中的位置图附件附件1、委托书附件2、项目备案证明附件3、营业执照附件4、用地选址意见附件5、砂石购销合同附件6、现状监测报告附件7、底泥回填协议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隆安县宏隆建筑材料有限公司机制沙项目项目代码建设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建设地点地理坐标国民经济行业类别C3032 建筑用石加工建设项目行业类别二十七、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56 砖瓦、石材等建筑材料制造 303 建筑用石加工建设性质新建(迁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首次申报项目 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 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南宁市隆安县发展改革和科学技术局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总投资(万元)200环保投资(万元)18.5环保投资占比(%)9.3施工工期2个月是否开工建设否是:厂区已建设完成一条机制沙生产线 用地面积(m2)13333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无规划情况无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无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无其他符合性分析与南宁市“三线一单”相符性分析根据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实施意见(南府发20218号),南宁市全市共划定环境管控单元154个;分为优先保护单元、重点管控单元和一般管控单元三类,实施分类管控。优先保护单元主要包括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地、县级以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空气一类功能区等生态功能区域,全市划定优先保护单元95个。重点管控单元主要包括工业园区、县级以上城镇中心城区及规划区、矿产开采区、港区等开发强度高、污染物排放强度大的区域,以及环境问题相对集中的区域,全市划定重点管控单元47个。一般管控单元为优先保护单元、重点管控单元以外的区域,衔接乡镇边界形成管控单元,全市划定一般管控单元12个。项目位于隆安县丁当镇白马村原白马砖厂,所在区域涉及隆安县一般管控单元。项目在南宁市环境管控单元分类示意图中的位置见附图8。项目与环境管控单元生态环境准入及管控要求清单相符性分析详见表1-1。表1-1 项目与环境管控单元生态环境准入及管控要求清单相符性分析管控类别生态环境准入及管控要求本项目情况判定结果空间布局约束统筹生产空间、生活空间和生态空间三大布局,严格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管控。本项目不涉及。符合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石漠公园、风景名胜区、公益林、天然林等具有法律地位、有管理条例、规定、办法等的各类保护地,其管控要求原则上按照各类保护地的现行规定进行管理,重叠区域以最严格的要求进行管理。项目不涉及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石漠公园、风景名胜区、公益林、天然林等。符合严控高耗能、高排放项目准入和新增产能规模。项目不属于高耗能、高排放项目。符合污染物排放管控新建“两高”项目应按照关于加强重点行业建设项目区域削减措施监督管理的通知要求,依据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目标,制定配套区域污染物削减方案,采取有效的污染物区域削减措施,腾出足够的环境容量。本项目不属于“两高”项目。符合新(改、扩)建制浆造纸、煤化工、石化、有色金属冶炼、钢铁、煤电等建设项目新增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等主要污染物排放应控制在区域总量的要求,确保环境质量达标。本项目不属于新(改、扩)建制浆造纸、煤化工、石化、有色金属冶炼、钢铁、煤电等建设项目。符合完善各工业集聚区污水治理设施配套管网,提升污水收集效能;实施工业集聚区污水治理设施分类管理,推进企业废水分类收集、分质处理,加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监管,提高达标排放水平。本项目初期雨水经截排水沟进入沉淀池沉淀处理,用做抑尘用水;生活污水经厂区三级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旱地灌溉;洗车废水经循环沉淀池沉淀后循环使用,定期补充损耗;洗砂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洗砂工序;抑尘废水全部自然蒸发损耗。运营期废水均不外排。符合新、改扩建涉及重点重金属排放建设项目依照相关规定实行总量控制。本项目不属于重点重金属排放建设项目符合对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整治进行查漏补缺,统筹“黑、涝”共治,推动黑臭水体治理常态长效,防止“返黑返臭”。开展县城黑臭水体排查摸底,有序推进县城黑臭水体整治。本废水均妥善处理,不外排。符合规范整治入河、入湖排污口,对各类纳污坑塘和内河进行专项整治;深入推进邕江综合治理,持续深化郁江、武鸣河等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推进良庆河、楞塘冲、马巢河、八尺江等重点河湖全流域系统治理。本废水均妥善处理,不外排。符合环境风险防控强化环境风险源精准化管理,落实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制度,动态更新重点环境风险源管理目录清单,建立信息齐全、数据准确的风险源及敏感保护目标的数据库,准确掌握重点环境风险源分布情况,重点加强较大及以上风险等级风险源的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预警管理。本项目企业应开展 环境风险评估,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备案配备应急能力和物资, 建设环境应急队伍,并定期演练。符合选择涉重涉危企业、化工园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等重要区域逐步开展突发环境事件风险、环境健康风险评估,实施分类分级风险管控。本项目不属于涉危企业、化工园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等。符合开展县级及以上饮用水水源地环境安全评估,逐步开展乡镇及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状况评估。强化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风险排查,加强环境风险源管理,建立健全饮用水水源地应急预案。本项目不涉及符合提升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水平。加强工业固体废物管理管、加强危险废物利用处置,建立危险废物清单,切实做好固体废物环境风险防范。项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符合结合“十四五”规划制定并实施生活垃圾处理设施新建、改扩建计划。推进城乡生活垃圾分类治理,强化渗滤液处理设施运营管理,防止渗滤液积存;加强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理体系建设,降低农村垃圾焚烧污染。项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符合资源开发利用效率要求水资源:实行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严格用水总量指标管理,建立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强化农业节水增效、工业节水减排和城镇节水降损,鼓励再生水利用。严格按照地下水开发利用控制目标控制地下水资源开采。项目用水由自来水管网供给,用水量较少。符合土地资源:严格执行自治区下达的土地资源利用总量及效率管控指标要求。本项目已取得用地选址意见,不占用多余土地资源。符合矿产资源:严格执行市、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规划中关于矿产资源开发总量和效率的目标要求;着力提高资源开发利用效率和水平,加快发展绿色矿业。本项目不属于矿产 资源开发项目符合能源:严格执行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新建项目能源利用效率应达到国内先进水平。推动能源清洁低碳安全高效利用,提升工业、建筑、交通运输、公共机构、农业、商贸等重点领域能源利用效率。大力发展非化石能源,推进抽水蓄能电站建设,加快发展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等清洁可再生能源。落实国家碳排放达峰行动方案,降低碳排放强度。本项目原料均外购,能源消耗主要为水、电等,都在当地的合理可供范围内,不触及资源利用上线。符合根据以上分析可知,本项目在空间布局约束、污染物排放管控、环境风险防控、资源开发利用效率要求等方面均符合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实施意见(南府发20218号)相关要求。35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建设内容1、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选址于南宁市隆安县丁当镇白马村原白马砖厂内,用地为煤矸石综合利用项目原址,该项目与本项目建设单位皆为隆安县宏隆建筑材料有限公司,煤矸石综合利用项目目前已停产、场地已废弃,本项目可充分利用废弃场地进行建设。本项目与占地面积13333m2。项目拟设置2条机制沙生产线,年产机制沙100万t,每条生产线生产机制沙50万t/a。项目建设内容包括2条机制砂生产线、原料堆场、成品堆场,同时配套建设给排水、供配电、环保工程等设施。项目已于2022年8月建成一条机制砂生产线,正在办理相关环保手续。具体建设内容见表2-1。表2-1 项目工程组成一览表项目工程主要内容备注主体工程加工区占地面积约3000m2,建设2条机制砂生产线。放置制砂机、破碎机、振动筛、洗砂机和砂料输送皮带机等生产设备的区域已建1条生产线储运工程原料堆场位于项目北面,建筑面积1000m2,用于堆放砂石料。未建成品堆场位于项目西面,建筑面积1000m2,用于机制砂产品堆放。辅助工程办公生活区本项目依托原白马砖厂已建综合楼,包括办公室、宿舍。依托原白马砖厂公用工程给水项目供水由区域自来水供水管网供应。未建排水雨污分流。初期雨水经截排水沟进入沉淀池沉淀处理,用做抑尘用水,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厂区三级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旱地灌溉,不外排;生产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生产工序或用于抑尘,不外排。未建供配电供电由区域供电管网供应。未建环保工程废气治理运输扬尘:运输道路定期清扫、定时洒水;堆场扬尘:篷布遮盖、喷淋水降尘;装、卸料、投料、皮带输送粉尘:雾化喷淋装置降尘;破碎筛选粉尘:喷淋系统喷水降尘。未建废水治理初期雨水经场地排水沟拦截并引流至沉淀池(3个,容积分别为400m3、400m3、2500m3)处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围旱地浇灌,不外排;洗车废水经循环沉淀池(30m3)沉淀后循环使用,定期补充损耗,不外排;洗砂废水经沉淀池(3个,容积分别为400m3、400m3、2500m3)处理后回用于洗砂工序,不外排;抑尘废水全部自然蒸发损耗。依托原白马砖厂原有化粪池噪声治理选用合格的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运输车辆经过敏感点时减速慢行、禁止鸣笛。未建固体废物收集处置一般固体废物:沉淀池底泥定期清理,经压滤成泥饼后堆放在临时堆放场(100m2),压滤后的泥饼定期运去原白马砖厂的煤坑进行填埋,底泥回填协议见附件7。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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