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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前言5第一章 全市新型城镇化迈上新台阶6第二章 指导方针和主要目标9第一节 指导思想9第二节 基本原则9第三节 主要目标11第三章 高质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14第一节 有序推动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城镇14第二节 加快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15第三节 提升农业转移人口技能素质17第四节 健全市民化配套政策体系19第五节 营造包容关怀的社会环境20第四章 优化城镇化空间布局与形态21第一节 推动更高水平区域协调发展21第二节 做大做强做优中心城区25第三节 推进县域新型城镇化建设27第四节 推动小城镇和特色小镇高质量发展32第五节 强化综合交通运输网络支撑35第五章 高水平建设现代化城市宜春样板40第一节 建设舒适便利的宜居宜春40第二节 建设富有活力的创新宜春44第三节 建设运行高效的智慧宜春46第四节 建设环境优美的绿色宜春49第五节 建设魅力彰显的人文宜春52第六节 建设安全灵敏的韧性宜春55第六章 持续推进城乡融合发展58第一节 促进城乡要素双向自由流动58第二节 推动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向乡村延伸覆盖60第三节 缩小城乡居民收入差距61第七章 强化城镇发展产业支撑62第一节 优化产业发展布局63第二节 大力推动制造业向高端化迈进64第三节 提升服务业发展质量和水平67第四节 大力推动现代农业向品牌化跃升68第八章 推动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69第一节 强化城市规划引导约束作用69第二节 优化城市空间治理70第三节 提升城市社会治理水平72第九章 健全规划实施体制机制74第一节 加强党对新型城镇化工作的领导74第二节 强化规划组织协调74第三节 推动实现城市财务平衡75第四节 健全规划推进机制76第五节 积极开展试点示范76第六节 加强规划监测评估77前 言当前,我市已进入全面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发展阶段,深化推进以人为核心、具有宜春特色的新型城镇化建设,是我市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施扩大内需战略的重要结合点,是优化全市国土空间开发格局、推动区域协调发展的有力抓手,是加快建设综合实力强市、绿色发展大市、文明幸福城市的重要手段,是促进城乡融合发展、带动乡村振兴的根本途径,是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美好生活需要、实现共同富裕的内在要求。宜春市“十四五”新型城镇化规划,根据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省委十四届十二次、十三次全会精神,以及宜春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编制,明确推进新型城镇化的指导方针、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是指导全市新型城镇化工作的战略性、指导性规划。规划期限为20212025年,展望至2035年。第一章 全市新型城镇化迈上新台阶“十三五”期间,市委市政府团结带领全市人民,深入实施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战略,内需潜力充分释放,供给体系质量明显提升,社会进步和公平正义有效促进,全市城镇化发展进入科学健康可持续轨道。新型城镇化进程稳步推进,城镇化水平明显提高,2020年城镇常住人口282.16万人,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56.35%,较2010年提高20.81个百分点,增幅高出全省平均水平4.43个百分点,与全省的差距由2010年的8.52个百分点缩小到4.09个百分点。袁州区城镇常住人口73.78人,较2010年增加27.6万人。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成效显著,户籍制度改革取得突破,城镇落户限制全面取消,农业转移人口享有的义务教育、医疗卫生、文化服务和技能培训等城镇基本公共服务水平明显提高。城乡建设提速升级,城乡协调发展不断增强。宜春区域中心城市辐射带动作用持续增强,宜万经济走廊建设扎实推进,万载撤县设区工作全面启动。樟树市入选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市,奉新县入选国家县城新型城镇化建设示范,丰城市入选省级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明月山温汤镇、樟树阁山镇入选全国特色小城镇。高安市华林山镇、大城田园风情小镇、智慧物流小镇,靖安县宝峰镇、中源客家避暑小镇,万载县三兴镇,丰城市梅林镇,宜阳新区智慧经济小镇入选省级特色小(城)镇。实施城市功能与品质提升三年行动项目1529个,城市面貌持续改善,城市可持续发展能力不断增强,完成各类棚户区改造任务17.35万套,中心城区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98.53%,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空气质量达到二级标准,优良天数比例达96.7%,智慧、宜居、绿色、人文、韧性的新型城市建设成效明显。城乡融合发展迈出新步伐,农村承包地、宅基地、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改革有序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制度加快接轨,水泥路、动力电、光纤网等实现“村村通”,城乡居民收入比稳步下降至2.09。市域社会治理创新推进,平安宜春、法治宜春建设持续深化,公众安全感指数和群众满意度保持在96%以上。同时,城镇化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依然突出。城镇化水平与质量仍然偏低,2020年宜春市常住人口城镇化率低于江西省60.44%以及全国63.89%的水平。人口城镇化滞后于土地城镇化,人均城镇建设用地高达130.77平方米。人口市民化质量有待提升,新老市民基本公共服务差距仍然存在,部分农业转移人口融入城市能力不强,“半市民化”现象亟待破解。城镇化发展方式比较粗放,城市功能品质和产业发展存在诸多短板,供给体系质量与人民群众的需求和期待不匹配。城市发展韧性不足,抵御突发公共事件能力不强,居民生活生态安全需要尚未充分满足。城镇协调发展机制有待完善,城市治理尤其是基层治理仍较薄弱。城乡融合发展水平有待提升,促进城乡要素自由流动、平等交换的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需要进一步健全。未来十五年,宜春将与全国、全省同步全面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型城镇化将由高速发展的中期阶段向稳定发展的后期阶段迈进,基本实现新型城镇化。城镇化处于增速换挡期,我市农业与非农产业劳动生产率差距依然较大,城镇化动力依然较强、农民进城仍是大趋势,但城镇化速度将逐步放缓,从快速发展期进入成熟稳定期。城镇化格局处于调整优化期,建设区域性中心城市,加速中心城区强起来、县市区跑起来、大宜春立起来,加快建设综合实力强市、绿色发展大市、文明幸福城市的战略目标定位,将进一步促进产业、人口等要素向中心城区和县城集聚。城市发展处于内涵提升期,城市资源环境刚性约束趋紧,居民对就业安居、生态环境、健康安全、社会治理等多元需求日益增加,对城市存量空间优化和治理水平提高的要求更为迫切。在新发展阶段推进新型城镇化,必须从我市基本实际出发,立足我市城镇化发展基础、聚焦突出矛盾问题、顺应发展趋势和客观规律,充分考虑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所面临的形势和外部环境所带来的影响,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进入全面转型、全面提高质量的新发展阶段。第二章 指导方针和主要目标紧紧锚定2035年基本实现新型城镇化的重大战略部署,坚定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持续完善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战略,走出一条具有宜春特色的新型城镇化道路。第一节 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决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要求,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善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战略,紧紧围绕全面转型发展、全面提高质量,统筹人的城镇化和城市现代化、统筹经济生活生态安全需要、统筹城乡协调发展,促进农业转移人口全面融入城市,促进完善城镇空间布局与形态,促进城市建设和治理现代化,实现人口迁移有序、空间布局优化、城市宜居宜业、治理科学有效、城乡融合发展,为建设江西综合实力强市,加速“中心城区强起来、县市区跑起来、大宜春立起来”步伐,奋力打造“六个强市”,描绘好新时代宜春改革发展新画卷提供强劲持久动力。第二节 基本原则坚持以人为本、公平共享,统筹城乡、优化布局,文化传承、彰显特色,市场主导、政府引导,是推进新型城镇化必须长期坚持的基本原则。当前,城镇化进入新发展阶段,还应突出五个“更加注重”:更加注重包容共享。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推动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更好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推动农业转移人口等非户籍常住人口全面融入城市,使城乡居民共享新型城镇化发展成果,不断增强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注重健康安全。把生态、健康、安全放在城镇化发展的突出位置,科学合理规划城市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建设高质量的城市生态系统和安全系统,守住生态保护红线,提升城市风险防控处置能力,确保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更加注重协调联动。坚定不移做大做强宜春中心城区,发挥各县(市、区)比较优势,强化基础设施联通、产业分工协作、公共服务资源合理布局,提升城市功能品质,加快县城补短板强弱项,推动重点小城镇发展,形成层次清晰、各显优势、融合互动、高质量发展新格局,有效提高区域发展的协调性。更加注重品质内涵。推动城市发展由外延扩张式向内涵提升式转变,把全生命周期理念贯穿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各环节,优化城市产业空间结构和空间布局,推动产城融合发展,全面提升城市治理水平、增强城市创新活力,传承城市历史文化脉络,提高城市功能品质,建设人民美好生活的空间载体。更加注重城乡融合。坚持城镇化与农业农村现代化相互协调、与工业化良性互动,促进城乡生产要素双向自由流动和公共资源合理配置,发挥城市对乡村的辐射带动作用,为乡村发展提供先进要素支撑,不断缩小城乡发展差距和居民生活水平差距,确保新型城镇化与乡村振兴互促共进。第三节 主要目标展望二三五年,宜春将与全国、全省同步基本实现新型城镇化,进入城镇化成熟稳定期,城镇化率达到70%左右。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质量大幅提升,基本实现农业转移人口在城市自由落户,农业转移人口全面融入城市。“一区三带多节点”的城镇化战略格局基本形成,区域性中心城市建设成效明显。城市发展方式明显转变,宜居城市、绿色城市、智慧城市、人文城市、韧性城市基本建成。城市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显著提升,现代城市治理体系基本形成,城市运行运转更为智慧高效。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全面建立,工农互促、城乡互补、协调发展、共同繁荣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基本形成。锚定二三五年基本实现新型城镇化的远景目标,确保开好局、起好步,“十四五”时期新型城镇化具体目标是:城镇化水平和质量持续提升。加快建设综合实力强市、绿色发展大市、文明幸福城市,到2025年,城镇化发展水平和质量稳步提升,力争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62.15%,户籍人口城镇化率达到45%。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质量明显提升,融入城市能力不断增强。城镇化布局不断优化。到2025年,“一心引领、三区协同”的国土空间总体格局和“一区三带多节点”的城镇格局基本成型,区域性中心城市建设稳步推进,中心城区首位度和辐射带动力明显增强,县城特色化和竞争力显著提升,小城镇服务功能进一步增强。城市发展方式转变明显加快。宜居、创新、智慧、绿色、人文、韧性宜春建设加快推进,城市功能品质全面提升,建成和谐宜居、健康安全、富有活力、特色彰显的现代化城市,成为人民享受美好生活的幸福家园。城市治理能力显著提升。规划在城市治理中的基础性、引领性作用更加显,精明增长、集约高效的空间治理方式初步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新格局初步构建,城市治理科学化、精细化和智能化程度明显提升。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不断完善。加快建设工农互促、城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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