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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外阅读】“五四”精神与文学革命80 年来,从不同角度研究、探讨或涉及到“五四精神”的文章可谓是汗牛充栋,然而 全面、系统地专门论及“五四精神”的文章却不多见。假如我们提出这样一个问题:我们要 继承、 弘扬的“五四精神” 到底是什么?这个看似熟知的问题, 却很难用几句话准确、 全面、 简明地予以回答。因此,笔者试图把“五四”精神归纳、概括为主观精神、人文精神、启蒙 精神三个方面, 进而论其在文学上的展开,并就教于大家,以求匡正, 以便有利于在新的世 纪进一步发扬光大“五四精神” 。“五四精神” 的主要内容之一就是对人的主观精神的肯定与高扬。 主观精神本自于西方的生 命主体哲学、 人的主体精神等现代进步思潮。 生命主体哲学是指人的个性表现形式的精神生 命和关于“人”的主体意识、意志、精神的表现特征。生命主体哲学认为人的基本存在形式 就是人是有个性的人, 从动力论的本体论观点来看, 社会就像一架机器, 人就是这机器的动 力,全靠人这个动力, 将社会这架大机器发动起来, 社会动力的来源就是每个个人的能动性 和主观性。 因而要改造社会,实行社会变革或革命,争取社会进步,就必须给每个个体的人 以充分发展的自由。改造社会,促进社会进步,总是得通过具体的人的实践活动来实现的, 这就必须得承认个人的主体性,自主意识等。“五四” 时期对于人的主观精神的肯定和高扬, 这既是对两千年来封建社会客观精神的 一种反动, 又是封建统治阶级大一统的客观意志崩溃的必然。 五四时期, 中国正处于清王朝 解体, 民国名存实亡, 军阀割据这么一个社会历史环境条件下, 封建的大一统的意志已被打 碎,新的统一的社会意志还不可能形成。 这为人的主观精神的解放和发扬提供了可能, 人的 主观精神潜力的开掘和发挥都具有了相当的自由。 在这样一个有利于张扬主观精神的社会历 史条件下,西方 19 世纪后期的尼采、叔本华、斯蒂纳尔等人的主观哲学思想、生命主体哲 学被大量介绍进来。 “五四”新文化的先驱者们大都是留学欧美、日本的年轻知识分子,他 们拿来了西方的这些思想, 把它们变成主观、 个性主义的武器, 用来打击以儒学为核心的中 国封建思想文化。陈独秀、李大钊、鲁迅、郭沫若等人都接受过尼采、叔本华等的影响,介 绍过这些人的哲学思想。 郁达夫还专门写过介绍斯蒂纳尔的文章, 宣传他的思想。 陈独秀在 新青年发刊词中,就曾开宗明义地为“人权、自由”张目,号召青年挣脱“陈腐朽败” 的封建专制伦理思想的束缚, 争取人格独立、 思想解放、 精神自由。 鲁迅在他的 破恶声论 一文中曾大声疾呼: “人丧其自我矣,谁则呼之兴起?”十年之后鲁迅的“大声疾呼”才得到了响应, 1919 年 7 月李大钊在他的我与世界一文中明确提出: “我们现在所要求的, 是个性解放自由的我,。”毫无疑问,五四时代的最强音是“我是我自己的,谁也没有 干涉我的权利。 ”这里所表现出来的是一种完全自觉的个性意识与主体意识。 “五四”时期主 体个性自由意识在理论上的表现, 是胡适、 周作人提出的 “个人本位主义” 。胡适在他的 易 卜生主义 一文中曾说:“社会最大的罪过莫过于摧折个人的天性, 不使他自由发展” 。于是 他呼吁道:“须使个人有自由意志” 。周作人在他的人的文学一文中说得更为明确: “我 所说的人道主义乃是一种个人主义的人间本位主义。 ”郭沫若也曾明确地说过: “我是一 个偏于主观的人,所以我便借文学以鸣我的存在”,“一任自己的冲动在那里奔驰。”女作家庐隐也宣称: “创作的作品,唯一不可缺的就是个性艺术的结晶,便是主观个 性的情感。”显然,高扬“五四”主观精神,与“五四”新文学创作有着密不可分的、你中有我、我 中有你的关系。 提倡主观精神的不仅仅是政治思想家, 更多的则是文学家。 在“五四” 时期, 思想家与文学家往往是统一于一体的。在“五四” ,高扬人的主观精神往往依赖于文学这个 载体,所以我们看到的对于主观精神的阐发,大多与文学创作分不开。冰心就曾说过:“文学家,你要创造真的文学吗?请努力发挥个性表现自己。 ”这里所说的“发挥个性表现自己” , 指的是发扬主观精神。在此特别值得一提的是到了30 年代,著名的文艺理论家胡风干脆把主观精神作为他的文艺理论体系的支柱和核心, 提出了要发扬作家的主观战斗精神的现实主 义文艺理论。可谓是把“五四” 倡导的主观精神用于文艺理论建设上的典范。当然胡风为此 也付出了昂贵的代价,胡风的人生悲剧本身也就充分地体现了“五四”主观精神。就文学的创作而言, “五四”时期,主观抒情小说十分盛行。比如“身边小说”的出现 和流行, 这种小说往往是以作者的自身经历的想象性的形象构成作品的主要内容。这便于作者借题发挥自我的主观感受,倾诉“我”的心灵的主观情感。巴金的激流三部曲、郁达夫的沉沦等则是这类小说的突出代表。此外,朱自清、张资平、庐隐、冰心等人均有这 方面的作品问世。此一时期比“身边小说”更为盛行的是婚恋题材小说。这是因为婚恋小说 也便于主观个性抒发,又是反对封建礼教的突破口,是处于青春期的男女最为关注的内容。 于是这类小说便成了个性解放和主观情感或意识有效表达的载体。这些主观抒情性极强的作品都十分重视“自我”形象的塑造。鲁迅作品中的“我” ,郭沫若笔下的“爱牟” ,郁达夫小 说中的“于质夫” 都有着极鲜明的作者自我形象的投影和主观精神的折射。 再如叶圣陶的萌 芽、许地山的缀网劳珠 、庐隐的海滨故人等作品,以象征性的环境气氛的渲染,抒 发或表现了主人公的情绪感受。这些作品,不论是对个性自由的呼唤还是对爱与美的追求,或是为了建立平等自由的理想王国, 都带有极强的主观情感, 都蒙上了一层浓厚的主观色彩, 不同程度地追求或构筑着自己的主观理想世界。总之, “五四”主观精神由于依赖文学作品 为载体,才得到充分高扬与有效倡导,从而最终促进社会意识的进步。在“五四” 时期与主观精神的倡导紧密联系着的是人文精神的张扬。 “人文” 概念在西方 最早产生于 19 世纪西欧的文艺复兴时期。 其产生、 发展的顺序经历了人文科学、 人文主义, 尔后才出现了“人文精神” ,即“人文主义精神”的宣扬。从最一般意义上来说,人文精神 就是以人为中心的思想, 是一种肯定人的价值、 人的尊严、 人的本性和个性解放的人生态度。 它包括人权、人道、 人性等内容。可以说是从特定角度对人的本质的反思。 在我国古代也有 “人文”一词,但它是与“天文”一词相对而提出的。我国古代的“天文”是指自然现象、 自然秩序等;“人文”是指人事条理、人的精神生活形式。具体地说中国古代所谓的“人文” 主要的是指区别人与动物的, 人类所特有的文化、 文饰、美饰等精神产品价值及其存在形式, 它与西方的人文主义所强调的人的价值、 人的尊严、 人权、 人性等人的本质特性是有着根本 的质的区别的。 因此,可以说在中国古代、在两千年的封建专制统治下,并无现代意义上的 人文精神。只是到了近、现代,随着国门的打开,西方各种进步学说,各种现代思潮涌入中 国之时,人们才用“人文”一词来翻译 humanism 这个英文词汇。早在清末,“五四”之前,梁启超、严复、夏曾佑等人就已经引进了西方现代人文主义 思想。但他们主要是出于政治改良之目的。他们对于传统文化的思考, “仍然是顺向性的反 思,即仍然是企图在自身的文化体系中克服缺陷” 。而到了“五四”时期,新文化运动的先 驱者们对传统文化的反思则是一种逆向性的反思。目的是为了推倒整个传统的旧文化体系, 引进西方异质文化,创建全新的道德文化、人文精神。跳出传统的儒家学说“内圣外王”的 封闭圈, 致力于追求以科学与民主为核心要义的人的解放。 因此,发现人、关心人, 爱护人、 尊重人以及终极关怀意识的形成,就成了 “五四”先驱者们大力提倡和追求的理想。 “五四” 人文精神的主要内容就是人的解放, 使人从自然和社会的各种限制其自由健康发展的束缚中 摆脱出来, 获得作为一个不断向上发展的人所应有的人格、权利。这种现代个性意识的出现,这种对 “人”自身价值的发现和认识,彻底打破了传统的思想规范,摧发并促进了走向人的 现代化的“五四”个性解放运动和人文精神的产生、形成。“五四”时期对于“人”的认识,表明人的个性从外在的封建文化传统、伦理道德的禁 锢中解放出来, 凝结成一个独立的精神个体。 这种认识, 这种对于人的个性解放的要求及其 启蒙,在“五四” 时期,在经历过了几千年封建专制思想禁锢下的中国, 必然要从婚姻家庭、 恋爱自由为开端, 从性爱意识角度来体现个性意识的特征, 进而唤醒国人的个性意识的觉醒, 这是当时普遍而又合乎客观现实的步骤。只有真正觉醒了的人, 才有可能把自己觉醒了的个性对象化到他人身上, 只有对他人的 人身权利和价值给予真正尊重的人, 才有可能尊重自我的权利和价值。 当“五四” 时期的理 论倡导者们,在思想意识上明确了“人”应有的权利之后,便把肯定人的价值、人的权利的 现代意识自然地注入到文学的体内, 必然地要借助于文学这个载体进行思想启蒙。 新文化运 动的参加者、倡导者周作人早在 1918 年底就提出了“人的文学”和“僻人荒”的主张,第 一次把反封建伦理道德的人的解放同文学联系起来。 这是周作人在继胡适、 陈独秀关于 “文 学改良”、“文学革命”论提出之后, 对新文化运动的又一重大贡献,它把新文化运动引向了 深入。于是现代个性意识、人文精神,便成了“五四”新文学的主题。一批具备了现代意识 的作家脱颖而出, 他们以激愤之笔揭示封建伦理纲常的虚伪和非人性的本质。 叶绍钧的 一 生、刘静农的烛焰 、冯沅君的贞妇 、孙俍工的家风 、曹石清的兰顺之死等一 批小说都揭示了封建伦理纲常下妇女非人的生活。而罗家伦的是爱情还是痛苦 、胡适的 终身大事 、田汉的获虎之夜 、侯曜的复活的玫瑰 、许地山的命命鸟 、王统照的 遗言 等一批戏剧、 小说也都不同程度地反映了觉醒了的一代青年背叛家庭,争取自由独立权利的要求和斗争。在封建社会中, 妇女从来就是被污辱、被欺压的对象,从来就是男性的附属品。只有到 了“五四”时期,妇女的命运才引起了先驱者的普遍关注。因为她们也是“人” ,也是一个 完整的精神个体。正是由于受压迫最深, 因而也就最麻木、最愚昧和不觉悟,所以她们也就 更急切地需要获得“人”的解放。 “五四”作家同时作为启蒙思想家,他们充分地认识到妇 女问题的严重性, 于是在他们的笔下塑造了许多具有反抗精神的女性艺术形象。 鲁迅曾在他 的灯下漫笔 一文十分沉痛地指出在中国封建宗法等级制度中, 压在最底层的是妇女与儿 童,在其上则是以农民为主体的下层人民。受压迫,不仅是经济上的压榨, 更是精神上的奴 役,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说,受压迫最深的也是最不觉悟的。因此, 对妇女的人格独立意义与 价值的发现与肯定,就成了“五四” “人的觉醒”的一个重要方面,就成了衡量一个民族的 觉醒、社会进步的标志。在这里还必须指出的是在人类的发展的一定阶段中,以个人为本位的人文精神,固然 有它相当重要的积极作用,但当把人的权利等异化为“绝对观念” ,“绝对意志”时,它就会 走上反面。从理论角度讲, 以人为主体的人文主义其实也就是把个人作为主体的一种主体论。 这种以自我为价值体系的主体, 是作为社会、 群体的对立范围而存在的, 但是光讲主体性不 讲对立项的社会与群体, 便使人变成了自己设定的价值观的奴隶。 这就形成了一个矛盾, 个带历史性的矛盾。 “五四”的伟大并不在于解决这个矛盾,而是顺应历史潮流首先对它进 行勇敢的探索, 力图找到历史的纵向要求与现实的横向影响的契合点, 为构建社会的新型文 化伦理模式提供了宝贵的经验。从这个意义上说, “五四”人文精神仍然没有过时,仍然值 得高扬。一切先进的思想、学说,不能仅仅停留于思想家、理论家的思想观念之中,而是要让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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