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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科研项目立项管理报告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着推动行业技术进步,为企业发展提供技术支持的原则,规范与促进公司有关技术工作的运行与发展,充分发挥技术的核心作用,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技术管理工作目标是通过技术创新,增强公司的市场竞争和持续发展能力,强调市场意识、整体意识、效益意识和创新意识。第三条企业技术中心是技术管理工作的主体和依托,是技术管理工作的具体实施和执行部门。第四条技术工作的经费主要由公司提供,主要用于公司的技术进步,有条件时还可承担国家、行业、地方及其它企业的研究项目,开展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等活动以拓宽资金渠道,增强技术研发收入,提高技术研发水平。第二章技术工作范围第五条公司技术发展战略和技术创新的制定及实施,技术研发、技术改造、技术引进、技术成果鉴定、项目申报、技术成果奖励、企业知识产权、技术研发及技术改造_管理等工作。第六条公司原、辅材料及产品检测,产品工艺技术程序文件的制定和修订,产品标准的宣贯工作。第七条行业内国内外技术信息的收集和运用,技术交流的开展,与高等院校、研究院开展产学研结合。第八条与本公司有关的行业和市场信息的收集与分析,行业产品技术的发展动态研究,为公司的产品开发、技术发展决策提供咨询意见和建议。第九条创造良好的研发条件、工作环境和学术气氛,建立有效的人才激励机制,做好科技人员的培训、“充电”和知识优化,为公司培养高质素的技术人才队伍。第十条积极开展技术经营与服务,推动科技成果的移植、转化与产业化,由此产生的效益为技术研发提供资金支持,走依托企业、自我生存、自我发展的道路。第三章基本职责划分第十一条技术研发工作1、技术研发分为创新技术研发(新材料、新产品、新工艺、新设备)、工艺及技术的完善和优化(相对于原有工艺及技术)技术研发、节能环保和资源综合利用技术研发。2、对于技术研发项目,实施程序如下:1)项目的收集和申报,各申报单位或个人按要求填报研发和技改项目申报审批表,并报企业技术中心。2)项目实施方案的立项;按申报审批表要求由相关主管部门进行审批,再由企业技术中心审批并出具项目的初步审批意见,核定项目参与人员、实施方案、相关研发费用等并报公司领导最终审批;如有必要,由企业技术中心_专题会再报公司领导最终审批。3)项目实施方案的制定;由项目负责人制定具体的阶段性研发内容和实施方案并报企业技术中心确定审核。4)项目的实施和跟踪管理;由项目负责人按照研发实施方案_实施,企业技术中心负责指导、协调和管理工作,项目负责人应每月将项目进展情况报企业技术中心。5)项目的总结;在适当的时间,技术中心应_项目的阶段性总结或年度总结,及时对项目进行总结和评估,及时把握和指导项目的方向和技术路线,避免出现不必要的人力和资金浪费。6)项目的成果鉴定;项目完成后,由企业技术中心_部门(或专家组)对项目进行成果鉴定并出具成果鉴定意见。7)项目成果的推广和产业化,由企业技术中心负责,对口推广的单位配合。第十二条技术改造工作1、技术改造是技术方案相对成熟,对现有生产线上的工艺装备、工艺设施、工艺流程等缺陷和不足进行必要的改进,以达到符合提高产能、降低成本、提高质量、减少污染排放或改善工作环境和减低工人劳动负荷等目的。必要符合以下条件之一才算技术改造:a、通过技术改造能提高产能或降低成本;b、通过技术改造能提高工艺质量;c、通过技术改造能减少污染物排放或降低工人劳动负荷和改善工作环境。2、技术改造按实施金额分类可分为重大技术改造(投资额在_万元以上)、一般技术改造(投资额在5_万元之间)、小改革(投资额在_万元以下)。3、对于技术改造项目,实施程序如下:1)项目的收集和申报;各申报单位或个人按要求填报研发和技改项目报审批表,并报企业技术中心。2)项目实施方案的立项;按申报审批表要求由相关主管部门进行审批,再由企业技术中心审批并出具项目的初步审批意见,确定参与人员、技改方案、技改费用等并报公司领导最终审批;如有必要,由企业技术中心_专题会议论研究后再报公司领导最终审批。3)项目的实施;由企划部根据企业技术中心核定的技改方案和项目审批表要求_实施。4)项目的验收;项目完成并正常运行_个月以上由项目负责人或单位书面报告申请,由企业技术中心_相关部门验收。如项目严重偏离立项的技术指标则按项目实际发生费用等额从该单位生产节约成本中予以扣除并追究下项目负责人责任。第十三条技术引进工作对于技术引进项目,实施程序如下:1)技术引进项目的收集和初步评审;企业技术中心负责_完成。2)技术引进项目的评审立项;由公司专题会议研究立项并确定引进方式、引进费用等。3)技术引进项目的实施,由企业技术中心负责,由对口引进的单位负责配合实施。4)技术引进项目的验收,由企业技术中心_相关部门验收,出具验收报告。第十四条科技成果申报及管理1、科技成果分为技术改造成果、技术研发成果。2、对于科技成果申报,实施程序如下:1)科技成果评审申报表的填写和上报,由项目负责人或单位按科技成果评审申报表格式填写并上报企业技术中心,原则上每年_一次评审。2)成果申报表的收集和初步评审,由企业技术中心负责_完成并将汇总审核和初步评审后的材料送科技及管理成果评审委员会_评审及奖励。3)科技成果的评审及奖励,科技及管理成果评审委员会根据科技及管理成果奖励评审方案_评审,并下文进行表彰及奖励。4)企业技术中心对成果进行整理存档并形成企业的核心技术,并对成果进行进一步挖掘利用,如:加大成果的推广力度,成效显著的科技成果向上级部门继续申报,技术转让等。第四章附则第十五条本办法由我公司处负责解释;第十六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开始执行。公司科研项目立项管理报告制度(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在于自主创新能力,加强科学技术研发管理是自主创新的基础,加强研发项目立项管理是保证。为加速_兴洋管业股份有限公司的科学研究和新技术的开发及推广应用,促进公司经济效益的提高,根据上级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旨在加强公司科技研发项目的管理,规范项目立项管理程序,提高项目管理效率。第二条研发项目立项管理的基本原则是科学管理、规范权限、明确职责、管理公开、精简高效。第三条为保证研发项目立项管理的规范性和有效性,建立项目管理公开制度、报告制度、回避制度、监督检查和审计评价制度。_公开制度。在执行有关技术保密规定的原则下,由公司相关部门(即技术研发管理委员会)对项目立项、项目实施、阶段性成果和验收鉴定结果等通过一定程序公开发布。2.报告制度。项目承担单位(组)、项目责任人应定期报告项目执行情况,并根据要求按期如实填报有关报表。3.监督检查与审计评价制度。项目承担单位(组)和项目责任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应严格履行项目合同书,在项目合同书规定的范围内,享有充分的自主权。同时,项目承担单位(组)和项目责任人有义务主动接受技术研发管理委员会的监督检查、绩效审计等跟踪管理。第二章项目调研第四条项目调研工作由技术部完成。第五条项目调研的主要任务:1.论证该领域技术(产品)的技术发展方向和动向。2.论证该领域技术(产品)的市场动态及发展该领域技术(产品)的技术优势。3.论证发展该领域技术(产品)的资源条件的可行性。(含物资、设备、能源及外购外协件配套等)。第六条项目调研结束提供项目立项的可行性研究报告。该报告应包括:_项目概况,国内外同类研究情况(包括技术水平);2.市场需求、经济、社会、生态效益分析;3.主要研究内容、技术关键;4.预期目标(要达到的主要技术经济指标;知识产权申请情况);5.现有技术的知识产权情况及自主知识产权的拥有设想;6.已有条件分析(包括原有基础、技术力量的投入、科研手段和研究成果的生产或应用去向);7.实施方案(包括进度安排);_项目预算(包括经费来源及用途);9.预计项目主要参加人员及其简历。第三章项目_第七条技术部提交项目立项可行性研究报告和立项申请报告由公司技术研发项目管理委员会完成。第八条技术研发项目管理委员会由以下人员组成。总经理,技术副总,技术部总监,开发部经理,生产部经理,技术骨干。必要时可外聘专家担任顾问。该委员会实行_会签制度,涉及技术研发项目管理的所有文件必须会签方可生效。第九条_结束,出具书面综合_报告。第四章项目立项第十条根据技术研发项目管理委员会综合_报告,符合立项条件的,即可立项。第十一条技术研发项目管理委员会综合_报告出炉_日内签订研发项目立项合同书,合同期限不得超过一年。第三章监督管理第十二条技术研发项目管理委员会在项目实施管理中的职责是:1.全程监督、检查项目合同的执行情况;2._项目季度执行报告、项目完成后的总结报告和项目经费决算;3.对项目进行中期检查、验收以及绩效考评;4.负责对季度计划执行情况进行分析总结,提出改进意见。第十三条项目承担单位(组)在项目实施中的责任是:1.严格执行合同书,完成项目目标任务;2.保证项目经费专款专用;3.按项目管理部门的要求如实填报项目年度完成情况和经费年度决算以及相关的统计调查表;4.接受技术研发项目管理委员会对项目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5.接受并配合区科技局对项目进行的中期评估、验收以及绩效评估,准确提供相关数据和资料;6.及时报告项目执行中出现的重大事项;7.报告项目执行中知识产权管理情况和提出知识产权保护的建议。第十四条项目实施中必须建立季度执行情况报告制度,如遇目标调整、内容更改、项目负责人及场地变更、关键技术方案的变更、不可抗拒的因素等对项目执行产生重大影响的情况,项目承担单位(组)必须及时向技术研发项目管理委员会报告。第十五条项目执行期内,若确需变更合同书内容的,项目承担单位(组)应提出书面报告并说明原因,经技术研发项目管理委员会_批复后方可变更。第十六条在项目跟踪管理中有如下情况者,技术研发项目管理委员会对项目承担单位(组)或项目责任人将采取警告、中止项目实施、撤销项目并追回已拨的科技研发资金等措施。情节严重的,二年内不受理该项目责任人新的项目申请。1.无正当理由,不按期汇报项目执行情况的;2.因项目承担单位(组)自身过错,使项目不能按合同规定实施的;3.擅自停止项目实施或变更项目合同书内容的;_项目完成后不按期申请验收或鉴定的;5.截留、挪用、侵占项目经费的。第四章项目验收第十七条项目完成后,由技术研发项目管理委员会_对项目进行验收。第十八条项目验收以项目合同书约定的内容和确定的考核目标为基本依据,对项目产生的科技成果水平、应用效果和对经济社会的影响、实施的技术路线、攻克关键技术的方案和效果、知识产权的形成和管理、项目实施的_管理经验和教训、科技人才的培养和队伍的成长、经费使用的合理性以及所产生的效果等做出客观、实事求是的评价。第十九条对所有项目验收均采取现场验收和书面验收二种方式。第二十条项目验收按照下列程序进行:_项目验收工作应在合同到期半月完成,半月内如不能进行验收的,项目实施单位(组)须向技术研发项目管理委员会提出延迟验收申请报告;_项目组,在完成技术研发总结的基础上,向技术研发项目管理委员会提出验收申请并提交有关验收资料及数据;3.技术研发项目管理委员会_全部验收资料及有关证明;4.技术研发项目管理委员会一个月内批复项目的验收结果。第二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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