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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出口贸易实务(一)一、 国际贸易基本常识1、 国际贸易与国内贸易的区别:(1)交易对手在国外(2)牵涉外国货币计算(3)使用外语(4)贸易风险较大(5)受有关对外贸易法令的约束(6)涉及国外法律、国际惯例2、 国际贸易风险:(1)CREDIT RISK信用风险(2)COUNTRY RISK国家风险(3)EXCHANGE RISK汇率风险(4)TRANSPORTATION RISK运输风险(5)MARKET RISK市场风险。3、 贸易依存度:对外贸易总值占国民生产毛额的比重,计算方法- 贸易依存度=(输出总值+输入总值)/ 国民生产毛额4、 外汇(Foreign Exchange):(1)国外汇兑之简称,即国际资金之转移(2)外国货币以及其他以国外为付款地的票据、债券等。5、 外汇经纪商(Broker):其主要任务是促成买卖双方议定彼此可接受之合约的成立,在外汇市场上仅充当中介人的角色。6、 买超(Over Bought)与卖超(Over Sold):银行买入外汇(如出口押汇、汇入汇款等)超过其买出外汇(如进口押汇、汇出汇款等),即为买超;反之,则为卖超。7、 汇率(Exchange Rate):本国货币与外国货币的兑换汇率,即外国货币以本国货币为单位表示之价格;有买入汇率与卖出汇率之分,银行买入外汇之价格称为买入汇率(Buyingate),卖出外汇之价格即卖出汇率(Selling Rate)。8、 顺汇与逆汇:债务人自动向债权人还款所为之汇兑,称顺汇;债权人主动向债务人索取债款所为之汇兑,称逆汇。9、 浮动汇率:汇率不受国际货币基金(IMF)核定平价(Par Value)之约束,随市场供求随时调整。10、 即期外汇汇率(Spot Rate):在外汇交易同时交出外汇而收取本国货币之汇率。11、 远期外汇(Forward Exchange):买卖双方为避免外汇汇率变动之风险及平衡外汇头寸而约定在将来一定日期以一定汇率 买卖外汇。12、 套汇(Arbitrage):同种货币同一时间,在不同市场发生汇价差异时向便宜市场购近的同时另向高价的市场抛售,从中获利的一种外汇交易。13、 换汇(Swap):又称掉期,指即期与远期外汇同时买卖,可用于轧平外汇头寸或套取国内利率与国外利率之差额利益。14、 押汇:银行买入卖方向买方所开之跟单汇票或是卖方向买方请求货款之货运单据(Shipping Documents)。15、 转押汇(Re-Negotiation):对于限制押汇信用状,如出口商(受益人)与被限定之银行无往来关系,则出口商向其往来关系银行(第一押汇行)办理押汇后,再由该第一押汇行转向被限定之银行押汇。16、 升水与贴水:远期外汇价格较之即期外汇价格高时,称升水(Premium);反之,称贴水(Discount)。17、 解释贸易条件之国际规则Incoterms18、 信用状统一惯例U.C.P:国际商会为统一信用状处理方法、习惯、术语解释等所订立之国际规则。19、 托收统一规则(Uniform Rules for Collection)20、 担保提货:因正式提单未到,进口商无法以正常手续办理提货而请银行担保,以保证书向船公司通融借取小提单以便先行报关。21、 进帐通知书/付款通知书:Credit Advice/Debit Advice22、 外汇交易:同时买入一货币卖出另一种货币之交易。外汇交易种类:(1)即期外汇交易(2)远期外汇交易(3)换汇交易-同时作一即期(或)远期交易和一远期(方向相反)两者合称换汇交易。相关名词:SPOT DEAL即期交易;FORWARD DEAL远期交易;SWAP TRANSACTION换汇交易;TRANSACTION DATE订约日;VALUE DATE交割日;BIT RATE买入价;OFFERED RATE卖出价;SPREAD买卖差价;PIPS点数-汇率之最小位数;BASIC POINT=0.01二、 国际贸易条件及解释规则1、 国际贸易中比较常用的是INCOTERMS 1990贸易条件,可归纳为4组:(1) E组:(现场交货)-EXW(2) F组:(运费未付)-FCA/FAS/FOB(3) C组:(运费已付)-CFR/CIF/CPT/CIP(4) D组:(到达) -DFA/DES/DEQ/DDU/DDP*散装货物装/卸费用划分: LOADING DISCHARGEFI 卖方 船代 free in 装货船方不负责FO 船代 买方 free out 卸货船方不负责FIO 卖方 买方 free in and out 装卸货船方均不负责FILO 卖方 船代 free in and linear out 船东管卸不管装 LT 船代 船代 linear term 船东管装也管卸三、信用状统一惯例1.L/C定义:进口商请求当地银行开发一种证书,授权出口商所在地另一银行通知出口商,在合乎信用状规定之条件,愿意付款承兑或承购出口商之出口单据。简单讲:L/C 为开证行签发之一种授权证书2.L/C 之当事人: L/C申请人:合同之买方,L/C 交易之发起人。 开状银行:进口地银行A 开证申请人与开证行的权利和义务以开证申请书为依据,其系委托代理契约性质。B 开证行具有承担付款的责任。 信用状受益人 通知银行:通常是开证行的代理行(CORRESPONDENT BANK),仅需负责将L/C通知受益 人,以及鉴别L/C表面真实性,无需承担其他义务。 押汇银行:根据开证行之授权买入或贴现受益人开立和提交之符合L/C规定 的汇票和单据。 付款行:开证行指定代为依L/C项下付款或充当汇票付款人的银行(受票银 行),一般由开证行兼任。也可是另外代付行(PAYING BANK AGENT)。付款行如同一般的汇票受票人,一经付款,即使事后发现有误,亦不得追索。 保兑银行:通常由通知行兼任,具有和开证行相同的地位和责任,对受益人独立负责,付款后不能追索。 清算行(REIMBURSEMENT BANK):不负责审核单据,凭索偿电报或航邮付款,如未能于第一次提示时即按L/C规定或双方同意方式付款,开证行应承担代付行或议付行之利益损失。 上述涉及开证行之外银行均受开证行委托或授权,可见开证申请书之重要性。 受让人(TRANSFEREE)、转让银行(TRANSFERRING BANK)、指定银行(NOMINATED BANK)。3.L/C特点: 开证行负首要付款责任。 L/C是一种独立于合约以外的约定,亦是一种自足文件。 L/C 业务纯为单据业务。4.L/C性质和作用:性质:银行信用。作用:A. 出口商而言,交货取得单据,收款就有保障。或打包贷款。B进口商而言,交纳少量押金(免收),其他待货到后支付,如为远期L/C,可开立信托收据向银行借单,提货和出售,到期再付款。L/C还可规定交期、单据等。银行而言,开证行贷出是信用而非资金,对出口人或议付行交来之单据偿付前,已掌握货权,加上押金,并无较大风险。对议付行而言,出现问题可以追索,还可获得利息和手续费。概括:L/C 对进出口商而言,安全保证作用、资金融通作用。5.L/C 之种类:5-1.可撤销L/C:均表明“可撤消字样”,一般不被采用。例如:THIS CREDIT IS SUBJECT TO CANCELLATION OR AMENDMENT AT ANY TIME WITHOUT PRIOR NOTICE TO THE BENEFICIARY。与其对应为不可撤销L/C。5-2.保兑L/C:经保兑之L/C,保兑行保证对符合条款规定之单据履行付款责任,而且付款后对受益人或其他银行无权追索。(SWIFT 49)5-3.跟单L/C与不跟单L/C:前者常用。5-4.指定银行或限制银行(RESTRUCTED)押汇L/C与流通L/C(GENERAL L/C OR OPEN L/C): 5-5.STRAIGHT L/C:开证行以本身为付款行,而特别规定受益人须将汇票及单据向开证行或其指定行付款者)5-6.即期L/C(SIGHT L/C):还带有T/T 索偿条款(T/T REIMBURSEMENT CLAUSE)远期L/C:便利进口人资金融通,L/C 中承兑L/C 或延期付款L/C均属此。5-7.循环L/C(REVOLVING CREDIT)与非循环L/C:受益人在一定时间内利用规定金额后,能够重新恢复L/C原金额并再度使用,周而复始,直到用完为止。 适用于:定期分批均衡交货,分批结汇的合同。5-8.银行L/C(BANKERS L/C)与商人L/C(MERCHANTS CREDIT):顾名思义5-9.转开L/C(又称BACK TO BACK L/C):原证受益人要求原证通知行或其他银行以原证为基础,另开一张内容相似的L/C。适用于三角或多角贸易时,中间商转售他人货物,从中图利,或二国不能直接贸易。性质:开证行除了要以原证作新的抵押外,为防止以外,会要求中间商交纳一定数额的押金或担保品。受原证约束,对背L/C受益人如需修改内容,需征的原证开证人和开证行同意。单据不符亦需得到原开证行同意。注意数量、质量必须与原证一致。可变单据与不可变单据。5-10.担保L/C5-11.TWO-PARTY CREDIT:银行为自身进口资材或融资而签发。亦称备用信用证。5-12.延期付款信用证(DEFERRED PAYMENT L/C)。L/C依兑付方式分即期付款L/C(SIGHT PAYMENT LC/) :一般无需汇票,无暇疵单据到后立即付款。延期付款L/C:受益人不开汇票,亦无需开证行承兑,交单后一定时期后开证行保证付款。因不使用汇票,不作承兑,故不能贴现。承兑L/C:付款行收到汇票和单据后,先于汇票上履行承兑手续,俟汇票到期再付款。议付L/C。5-13.红条款信用状:允许受益人在货物装运前预支(向开证行或议付行)货款的L/C。此条款以前常用红字打出,故称为-。5-14.委托购买证:5-15.支付授权书5-16.对开L/C(RECIPROCAL L/C):易货贸易或进料加工贸易中使用。互以受益人、开证行。如进料加工业务中,我方开出远期L/C,收到出口商品货款时再偿付到期原料费用。6、信用状之格式及主要内容:1.开证行的不同,其信用证风格炯异。主要格式可参阅我司进口钢材或设备之电文。2.主要内容:开证银行(ISSUING BANK)、不可撤销信用状之词句(IRREVOCABLE L/C)、开证日期(ISSUING DATE)、信用状号码、通知银行(ADVISING BANK)、保兑银行(CONFIRMING BANK)、受益人(BENEFICIARY)、申请人(APPLICANT)、L/C 金额(AMOUNT)、有效日期(EXPIRY DATE,VALIDITY)、提示日期(PRESENTATION DATE)、汇票(DRAFT)、货运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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