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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经 注译析道经第三章不尚贤,使民不争;不贵难得之货,使民不为盗;不见可欲,使民心不乱。是以圣人之治也,虚其心,实其腹,弱其志,强其骨。恒使民无知无欲。使夫智者不敢为也。为无为,则无不治矣。【注】尚:崇尚,重用。【译】不崇尚重用贤能之士,以使众人不相互攀比争宠;不以稀少的东西为贵重,则可使人不生据为己有之心;不刻意培养人的无端需求,则可使得民心不迷失。因此,圣人治国安邦,应该使得百姓身康体健,而不是促使他们彼此勾心斗角。使民众一直保持顺其自然的状态,则那些心有机巧之人就不敢违背天道。有顺其自然的方法,则没有不可被治理的地方。【析】“不尚贤”句,让我们觉得很不可思议。这与我们一直提倡任人唯贤的观念太冲突了,治理国家怎么能不任用贤才呢?其实任人唯贤的“贤”和不尚贤的“贤”不是一回事。不尚之“贤”乃是引起人争得根源。老子乃至整个道家,也都是主张圣人顺其自然治天下的,此处的圣人就是大贤之人。那他既然主张圣人大贤治天下,为何又说不能“尚”呢?老子说的是“不尚贤”不是不用贤能,而是说不给予贤人什么特殊待遇。这与社会风气与人类需要有关系。什么意思呢?遍观当今,普遍的一个现象就是人的职位越高待遇越好,越能受到别人的尊重。人是有需求的,其实任何生物,乃至万物都是有需求的。人类价值体系存在两类不同的需要,一类是沿生物谱系上升方向逐渐变弱的本能或冲动,称为低级需要和生理需要,一类是随生物进化而逐渐显现的潜能或需要,称为高级需要。马斯洛人类需求层次理论认为,需求是分五个层次的,即生理需求、安全需求、情感需求、尊重需求和自我实现的需求,只要下一层次的需求与满足矛盾得到缓解,自然会产生高一层次的需求,即“仓廪实而知礼节,衣食足而知荣辱”。由于职位的越高,越能给人带来高一层次需求的满足,所以这就产生了对于高职位的明争暗斗,从而社会就会变得不和谐。这是不可取的。然而道家又不是“存天理灭人欲”的,怎样才能解决这个问题呢?顺其自然合乎大道即可。何为自然?何谓大道?不过中庸而已,不过也非不及。自然是人尽其力物尽其用,有多大锅下多少米而已。圣人治国不尚贤是说,大家都以自己能力为度量去行为,所作的不过是自己本该做的事情而已,所以对于那些能力较大的人也不必给予太多的另眼相待。就是说做事是分内的事,做多少则以自己的能力衡量。好比吃饭,本是分内的事,没有人该因为吃的多而受到尊重或受到更好的待遇。如果对于分内之事给予过多的肯定、表扬或者奖励,那么就会有很多的伪(“人”故意“为”)出现,从而引起了“伪”的争斗。如此就可以理解宫廷的兄弟阋于墙后宫相倾轧的事了,也就理解了洗耳不闻亡国音的洒脱了。物皆是物,人有钻石我有煤球,都是大道造化职务,无有高低贵贱之分,则人心自然安稳,没人会羡煞别人而走向“有为”歧途。很多违法犯罪,是人所不能忍,究其原因,不过是自己的欲望得不到合法途径的满足而已。有欲望本身是不可怕的,本身也不是可耻的,人有自然三欲,食欲、性欲和求生欲,这是自然进化选择的结果,是合乎自然的。可为什么那么多教派和理学认为应该灭人欲呢?这是因为人产生了欲望,如果不能通过合理途径满足,便会走上违背自然大道的道路。这才是不合自然,才是“灭人欲”的原因,而不是欲望本身的错误。比如最为人不齿的性欲,是一个高等生命体发展到一定成熟程度,为保证种族的延续而产生的生殖本能,这没有任何的可耻,这也是合乎自然的,恰恰是没有性欲倒是不合乎自然大道的,所以逐渐发展灭绝了,留下的就都有了性欲。既然不可耻,为什么现在一旦提起性欲,很多人都觉得很龌龊,都不敢面对这个自然呢?原因就是当这种自然选择的欲望得不到自然地满足的时候,就会走向一种违背自然地道路,从而给其他生灵造成不合自然地影响,这才是我们不齿的原因。所以,“不尚贤”“不贵难得之货”“不见可欲”,都说了一个问题,就是人的很多欲望本身不是自然地,而是由于人类的不合乎自然的“有为”而产生的,由此会采用不合乎自然的手段去满足,如“争”“盗”“乱”,所以世界才会如此复杂。怎样才能治理呢,不有为的“尚”“贵”“见”,顺其自然合乎大道而已,如此无为,天下家国乃至公司团队即归于和谐。 “圣人之治”句揭示了治国的方法和目的。方法是“虚其心,实其腹,弱其志,强其骨,恒使民无欲无知”,目的就是“使夫智者不敢为也”。当然,很多人以为这是愚民政策,其实不然。所谓“虚其心,实其腹,弱其志,强其骨,恒使民无欲无知”,就是要满足人们的自然需求,减弱甚至消灭人们对于非自然需求的欲望,从而使得人能顺乎自然,这样的话,那些企图以不符合自然大道的欲望迷乱人心的“智者”就没有用武之地了,天下就能垂拱而治。比如,我们经营一个企业,总是面临着一个矛盾,为企业发展必须培养员工,为规避员工外流带来的损失又必须限制员工,这一矛盾是国内企业难以做大的一个重要原因,那么我们怎样解决这个矛盾呢?在国外,很多企业都没有国内企业的这种尴尬。第一,应该树立合乎自然地观念,顺天应人;第二,应该保证员工的发展,人尽其才;第三,应该满足员工的正当需求。这三点相得益彰,使得员工对于企业认同并有归属感,“无欲无知”,才能保证“智者不敢为也”当然,这是一个长期的研究课题,这里不能详细论述具体方案。从而企业才能迅速的发展壮大。对于万物的语言描述总和,也已经不是万物的原本了,而只是它们本身的部分性貌。道无名无别时,已孕育天地;混沌而开之际,乃万物方成。故而,我们应该以万物的共性来观察“道”的永恒与自我,以万物的区别来找寻道的端倪感触其无所不在的广大。这种永恒不变和瞬息万变,只不过表象不同,而本源却是相同,都源于玄。保持永恒不变,而又瞬息万变,这才是世间万物形成的根本。【析】道,可悟不可言,可点不可传。各人对“道”的理解是有所不同,所谓一千个读者眼中有一千个林黛玉,这种见解的差异与各人的生活阅历有关,也与各人的思想境界有关。道德经仅五千字,所以道德经要细读小读,要小到每一个文字的要旨,这样才能更好的领会“道”。“大道无形”,很多人觉得“道”是“玄之又玄”的东西,不可捉摸不可参悟。其实“道”以“德”“名”的形式又时时刻刻在我们身边展现,如“天长地久”“上善若水”,只不过我们熟视无睹不加思悟而已,是谓之道不远人,是人远道。但同时道德经又要从无字之处读起,所谓身在山中可以见景而不能观山。我们很多人,往往执着于文字本身,或者说执迷于“可道”之“道”,“道法自然”,自然而得道,如若执迷于求道学道,而不是悟道,那就是缘木求鱼刻舟求剑了,故而“道”亦远“道”! “道可道,非恒道;名可名,非恒名”,不管各人对“道”“德”和“名”的理解产生多大的分歧或者甚至得出相反的结论,“道”“德”和“名”依旧是它本身,而没有发生任何变化。不管是“成岭”还是“成峰”,只是“横看”和“侧”观的不同,可庐山终究还是庐山,而并没有化成华山。所谓“道”不可道者,是因为任何语言的表述,都只是管中窥豹,只能表述它的冰山一角,而不是全部,所以说“可道”之“道”已然不是“道”的本来面目了。比如水,可谓“名”,可是我们在接触该“名”的时候,我们心中自然是“水”之实,可是我们却不“可名”,无论是无色无味、透明乃至把它的物理化学性质都描述一遍,可我们所说的总和已然不是“水”本身之实了。由此可见,对于科学研究来说,无论做出再多假设,无论研究再多方面,对于所研究的对象的所有而言,都只是片面的,都只是研究了它一部分的规律。凡是意图把对象的所有方面都弄清楚,注定都是要失败的。对于行为处事而言,任何事件,它的成败都受三个方面的影响:执行者完全可以控制的、执行者完全不能控制的、执行者能够影响的。执行者想要实现自己的意图,只能是尽人事(做好自己能控制,影响自己能影响的),听天命(放任自己不能控制的)。人的能力终究是有限的,一切凡事不切实际不合“道”的,终究都是空费心机,凡事我们都应该是尽自己最大的努力,至于结果只能是听天由命。“道可道,非恒道;名可名,非恒名”告诉我们,语言文字只是一种思想意识的记忆符号,只能起到传递思想意识的媒介作用,而其本身并没有任何的意义或者价值。比如我们透过论语感触到孔子的“仁爱”,透过销售计划了解到销售的举措,通过解释来为我们的错误进行辩解,可那只是通过文字语言的方式,使得对象了解到我们的思想意识而已,其语言文字本身并不“仁爱”、并无举措、并未解释。“知我者为我分忧,不知我者谓我何求”,就是说了解我的人,我不需要同你解释什么,你自然明白;不知道我的人,我无论怎样解释,你永远都不会明白。道者,水也,言者,舟也,乘舟涉水,然舟非水。故而“道”之道在点悟不在言传,由此天地神人鬼蠃鳞毛羽昆皆可得道。 “无名天地之始;有名万物之母。”,有“无,名天地之始”和“无名,天地之始”这两种断法。第一种句读,意思是说天地的起初我不知道该叫什么,就用“无”来定义。我觉得这种句读和翻译都不妥。原因如下: 第一:该句之前的“道可道,非恒道;名可名,非恒名”一句,明显的使用了“名”这个字,而且其是有特殊意义的。这里的“名”字是与“德”等齐的,从而才能与“道可道非恒道”具有对等性,否则,被老子幻化为最神圣的“道”怎么可能随意找一个字与其对等呢?故而,我认为这里的“名”不是“命名”或者“定义”的意思,而是“德”的部分。 第二,如果当“命名”讲的话,就是“天地之始”命名为“无”,这好似有些不通。最简单的问题是为什么一个命名为“无”,另一个命名为“有”?虽然老子充满了辩证,可是这么命名还是似乎显得太牵强。其次,如果“无”和“有”仅仅是两个定义,也就是两个名词而已,那么第二章就不会有“有无相生”这个辩证观点了。老子不会刚写了几个字就把自己的“前提定义声明”给忘记了的。 第二种句读“无名 天地之始”。方才已经说了,“名”与“德”是齐平的,所以才能与道相对。道德经说了“道”也说了“德”,“道”与“德”的关系必须先弄清楚,这也是读道德经的基础。讨论“道”和“德”的关系,应该从老子观点,而不应该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角度,当然也可以对比下。 老子的观点是“道”为天下万物先的,“道”是独立于天下万物的,即不以天下万物的存在与否为基础的。“德”是天地万物的显现,是天地万物的一种综合(“名”天地万物的个别)。“道”不以“德”的存在与否存在,但是通过“德”展现出来;“德”的存在不影响“道”的本质,但“德”的共性即为“道”。对比马哲,“道”是客观规律,“德”是客观现象。规律是不以现象的存在与否而变化的,却通过现象表现出来;现象的存在时符合规律性的,从而表现出规律的共性。不同的是“道”是脱离“德”而存在的即使没有“德”也是有“道”的;规律是与现象共存的规律是不能脱离客观而独立存在的。 弄清了“道”“德”,这句话就容易明白了。“道”是从始至终都存在的,“有物混成,先天地生。寂兮寥兮,独立而不改,周行而不殆,可以为天地母。吾不知其名,故强字之曰道”,可见天地万物孕育于“无名”之“道”,有“道”乃有万物之缘。“大道无形”,之所以无形,是形化为气,气化为虚,正因为虚,所以才能够蕴于万物之中,从而使得虚聚为气,气聚为形,谓之有“德”“有名”,形成天地万物,即是说“天地之始”时,是“无”(没有)“德”或者“名”的表象的;“德”或者“名”的“有”(出现),从而造就了天地万物。是谓之“无名,天地之始;有名,万物之母”。 “故恒无欲以观其妙,恒有欲以观其徼”,这句也存在两种句读“常无欲 以观其妙”和“常无 欲以观其妙”,先说“常无欲 以观其妙”。此处的“欲”为名词,“欲望,期望”的意思,放在此处似有不妥。该句为道经部分,主要论述的是“道”,所以此处的“观”的宾语对象也应该是“道”。方才说了“道”是独立于“德”存在的,是不以任何“德”为转移的。那么“欲”对于“观”的结果又会产生什么影响呢?所以,这个“欲”字很突兀,没有任何凭借和基础就出现了。其次,如果这样断句,这里的“无”显然是“没有”的意思。如果这么翻译的话,就是没有欲望,我们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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