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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注册会计师会计第四章金融资产三1.根据规定,存货应当在期末按本钱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对存货本钱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预备。 【例3】2022年末,甲商品账面余额100万元,可变现净值90万元,需计提10万元存货跌价预备: 借:资产减值损失 10 贷:存货跌价预备 10 2.在计提存货跌价预备中,应分别确定存货的本钱和可变现净值 (1)存货的本钱就是存货的账面余额,可以依据存货的日常核算确定,即在存货期初余额的根底上,加上本月增加的存货,减去本月发出的存货,即为存货的期末余额。 (2)可变现净值,是指企业在正常经营过程中,以存货的估量售价减去估量完工本钱及销售直接费用和相关税金后的价值。依据存货的用途不同,可变现净值有二种确定方法: 直接用于销售的存货,包括外售的库存商品、外售的材料等: 可变现净值 = a存货的估量售价 c估量的销售费用及相关税金 用于需要连续加工的存货,包括用于生产的材料、半成品、包装物、低值易耗品等: 可变现净值 = a存货的估量售价 b至完工估量将要发生的本钱 c估量的销售费用及相关税金 (3)估量售价确实定。为了计算出可变现净值,必需先确定估量售价。估量售价有三种确定方法: 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通常应当以产成品或者商品的合同价格作为其可变现净值的计量根底。 假如企业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超出局部的存货可变现净值,应当以产成品或商品的一般销售价格作为计量根底。 没有销售合同或劳务合同商定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应当以产成品或商品的一般销售价格或原材料的市场价格作为计量根底。 归纳起来就是:有合同的执行合同价;没有合同的执行一般市场价格。 3.材料等自用存货计提存货跌价预备的特别规定 对于用于生产而持有的材料等,应当将其与所生产的产成品的期末价值减损状况联系起来: 对于用于生产而持有的材料等,假如用其生产的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估计高于产成品的生产本钱,则该材料应当根据材料本钱计量,即不计提跌价预备。 假如材料价格的下降说明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低于产成品的生产本钱,则该材料应当按材料的可变现净值计量,即需要计提跌价预备。应特殊留意的是,材料的可变现净值应通过用其生产的产成品的估量售价和产成品的估计销售费用及税金来计算: 材料的可变现净值=产成品的估量售价-将材料加工成产成品尚需投入的本钱-产成品估量销售费用及相关税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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