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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ord参考资料,下载后可编辑一带一路发展与法学人才培养探讨 摘要:“一带一路”建议的提出为推动各领域、各行业开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也对法律人才培养提出了新的标准和更为严格的要求。在此背景下,建立适应人才市场需求的国际化应用型法学人才培养新模式迫在眉睫。该文将围绕“一带一路”建议下国际化应用型法学人才培养中国际法学课程教学体系的现状、存在的困难与障碍、解决方案,建立培养服务于“一带一路”建议的国际化应用性法学人才的国际法学课程教学体系。 关键词:一带一路;应用型法学人才培养;国际法学课程教学体系 随着世界经济的开展,我国企业不断向外开展,我国在古代“丝绸之路”的前提背景下提出了“一带一路”建议。基于这一开展背景,我国为了更好地推动自身开展,培养出更多推动中国对外经济开展的人才,需要积极探究应用型法学人才的培养模式和国际法学课程教学体系1。 1国际法学体系教学现状分析 当前参与到“一带一路”的沿线国家大多都是新兴经济体和开展中国家,这些国家和地区大多处于经济开展的上升期。各沿线国家的资源禀赋各异,经济互补性较强,合作潜力巨大,因此,基于不同项目开展的需求,对于应用型人才的需求都极为迫切,尤其是不管何种行业都与之息息相关的国际化应用型法学人才2。1.1服务“一带一路”建议的国际化应用型法学人才内涵。在“一带一路”建议背景下,我国也开展了越来越多的涉外性项目,这些项目都涉及了法律层面,其对于国际应用型法学人才的需求极为迫切。国际化应用型法学人才不仅要具备扎实的根底知识,同时还要有高尚的品德,在掌握一些交叉专业学科知识时,还要具备较强的国际化思维。为推动提出的“一带一路”建议,有针对性地培养大量应用型的国际化法律人才是关键。1.2“一带一路”建议下国际化应用型法律人才培养与国际法学课程教学体系的现状分析在“一带一路”建议下,国际化应用型法律人才培养模式也呈现出了新的特点,国际法学课程教学体系也为适应开展目标做出了一定的调整,这些调整策略在一定程度上提升了我国的国际地位。但在此过程中也暴露出了诸多问题,总结如下:1.2.1人才培养目标不够明确。当前我国的经济开展主要呈现为“走出去”的全新开展趋势,在走出去的过程中明确了解各国的一些根本法律知识,同时掌握简单的国外语言,是保障我国对外投资正常进行的重要保证。当前,我国的法学教育制度还没有完全满足“一带一路”建议下的全新要求,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当前我国对国际化应用型法学人才的培养方式较为单一,并且国际法的教材更新标准极为严格,需要依据国际化实事调整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然而当前我国使用的国际法教材缺乏创新性,甚至缺乏学习目标国家的相关法律体系,并且法律实务和教学环节还存在脱节现象。其次,国际法教学过程中有关国际化教育的内容较少,依旧是将我国法律的一些根本知识作为学习重点。另外,“一带一路”建议下的国际化应用型法律人才培养模式和国际法学课程教学体系较少给学生提供实践的时机,大多数学校在教学过程中更加重视理论教育,导致学生虽然能够充分理解理论知识,但却不能理解涉外法律重要性的现象出现,最终也导致对国际法学产生浓厚兴趣的学生人数越来越少1.2.2国际法学课程教学体系设置不够合理。当前我国的法学体系存在一些明显的缺陷,首先,前文提到的重理论轻实践的问题,造成了学生的具体操作能力较弱。即便是由学校积极组织的一些实践教学活动,对于许多涉外法律服务行业的学生来说,也不具备相应的吸引力。其次,在应用型法学人才培养和国际法学课程教学体系建构过程中,许多学校都盲目参考一些知名院校的课程体系,没有充分考虑本校学生的根本情况,也不能依据自身的开展特点建立特色课程;最后,不少学校的法学专业课程设置不够合理,课程内容以国内法律知识的学习为主,涉外课程较少,这就导致高校无法培养出综合素养较高的国际化法律人才。除此之外,高校教学模式单一、师资力量薄弱、教师教学观念落后、自身积存的实践经验远远缺乏等问题,也给“一带一路”开展与国际化应用型法学课程体系的建设带来了诸多困扰。国际法学课程教学中也面临着诸多困境与阻碍,如单一依托重点内容的培养方式和具体培养手段缺乏内在衔接等问题,都严峻制约了教学体系的进一步变更和完善4。 2“一带一路”建议下国际法学课程教学体系变更的建立措施 2.1立足优良的传统法律文化。文化是自信的根源,文化自信是民族自信的重要组成局部,一旦脱离了本民族的文化,自信便无从说起,尤其是在能够接触到更多其他国家优秀文化的时代下,更是要充分认识到本民族文化的优越性,高校法学教师要将这一点深深烙印在国际法学课程教学的过程中。中华民族文化中,法治文明源远流长,需要广阔法学生积极弘扬。针对这一问题,就曾指出,中国有自己的文化,有自己的国情,也有长期积存下形成了独特优势。肯定了中华民族文化的优越性和独特性,其中也包括了中华法治文化。“一带一路”建议的提出不仅是要在经济层面加大合作,同时,其也是推动我国传统文化渗透到其他国家和地区的重要途径。比方,在“一带一路”建议下,国际法学课程教学体系可以将传统的“德”和“礼”等因素渗透到其建设过程中,将依法治国和一些传统的德治思想融合到一起。再比方,在处理国际争端的过程中,中华民族传统文化更加注重和解、友好等因素,这些传统的法治思维也可以通过“一带一路”开展建议进行实施,对外传播5。2.2创新“一带一路”建议下的法律人才培养机制。“一带一路”建议不仅要求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充分考虑我国的根本国情,还要不断进行创新,力求到达国际水准。在培养国际法学人才的过程中不可防止地会遇到不少问题以及突发情况,因此,必须要努力加强各类法律人才培养机制的自我完善能力,不断追求创新和进步。我们应当清晰地认识到,灵活性是各类培训培养机制中不可或缺的局部。当前我国的人才培养机制还处于较为传统、缺乏生机的状态,无法适应“一带一路”建议下日新月异的社会环境。2.3常态化沿线国家师生之间的学术交流。“一带一路”建议是共建型的,假如人才培养模式仅仅满足于让国内法律人才和国外法律人才进行积极交流与沟通,就很难满足战略需求,培养的实效性也就很难发挥出来。在过去很长一段时间里,我国一直以欧美国家的学术研究水平为开展目标,现如今,这样的思维应当进行转变。我国法学教育界要以“一带一路”共建为契机,积极推进法学教育领域“走出去”和“走进来”的标准化机制,鼓舞中国师生在“一带一路”建议的背景下开展频繁的学术交流,借助学术交流等活动来加深相关国家和地区对我国的了解,同时也加深我国对于这些国家和地区的认识,让中华民族传统优秀的法治文化走向世界,同时也充分汲取其他国家和地区的优秀法治文化,实现互利共赢、共同进步的开展目标6。2.4突破性地加大学科之间的交叉融合。“一带一路”建设涉及民法、刑法、经济法、行政法、反恐法和国际法等各个领域。在人才培养方面,既要整合法律各部门的知识内容,也要整合其他学科,形成综合性的培养体系。这种培养体系和制度能够充分反映我国的根本国情和社会的局势,能够保证我国的法治与国际接轨。同时,还能够充分保障各国之间的交流和合作,实现互利共赢。具体而言,就是在推进“一带一路”建议的过程中要融合经济法、国际法、经济学和国家金融政策等内容,以期更好地服务国际金融市场,推进我国经济开展的法治化进程。 3结语 本文从国际法的角度动身,在了解全球范围内国际关系前提下,着眼于国际法课程教学的现状,分析其存在的问题及困境,以及这些问题及困境存在的原因,并提出相应政策,变更现行的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学生具备完善的国际法知识,能够为国家、企业、个人提供精准的法律服务,如具备专业能力以为企业提供外国有关法律制度和法律环境的咨询服务,关心企业建立健全境外投资风险防范与维护权益机制、关心企业涉外知识产权爱护与争议解决、应对反倾销、反补贴、反垄断等涉外法律争端。国际法学课程教学体系变更对“一带一路”建议下国际化应用型法律人才培养起到十分重大的作用,不仅能够推动我国经济迅速对外开展,提升我国的经济开展水平,同时还能在纷繁复杂的国际形势当中,稳固我国的国际地位,对国际法的学习更加能够让我国在与其他国家开展合作的过程中利益不受侵害。建立培养服务于“一带一路”建议的国际化应用性法学人才的国际法学课程教学体系,完善国际法学专业目前已有的教学体系,为更好地打造服务于“一带一路”建议的国际化应用型法学人才提供有力的理论保障和研究依据。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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