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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X X X X项目扬尘污染防治措施方案总包单位:编制日期: 建筑工程扬尘污染防治措施方案根据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39号)、济南市城市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济南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关于认真落实全市建筑工程土石方施工前扬尘防治措施的意见、济南市建设工程扬尘污染治理若干措施及济南市城乡建设委员会重污染天气建筑施工应急预防和响应措施实施方案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特制定此方案。工 程 概 况序号项 目内 容1工程名称2工程地址3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4监理单位监理工程师5总承包单位项目经理6渣土运输单位项目经理1、建筑、结构概况:本工程为 项目,位于 ,占地面积为 m,开挖面积约 m。于 年 月 日开工。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 本项目拟建 共 层,总标高 米,采用 结构,基础形式为 基础,抗震等级 级,设防烈度 度。,耐久年限 年.2、本次申报计划土石方 m.土石方是否回填?土石方临时存放地点、时间,是否存在风险?风险评估如何?临时存放的土石方防尘降尘措施? 外运土石方是否采用新型智能环保渣土车?建筑垃圾消纳场具体名称?一、严格建设工程扬尘污染治理标准:建设工程施工现场要严格落实“所有裸露渣土一律覆盖,所有运输道路一律硬化,所有不达标工地一律停工,所有达不到整改要求的一律问责”四个一律和“施工工地100%围挡、散装物料堆放100%覆盖、出入车辆100冲洗、施工现场路面100硬化、拆迁工地100湿法作业、渣土车辆100%密闭运输六个百分之百要求.开工前必须做到扬尘治理方案到位、在线监测及视频监控到位,并在施工现场明显位置设置扬尘治理公示牌,公开参建各方扬尘治理负责人姓名、举报电话等内容。(一)将土石方、拆迁工程纳入建设工程招投标程序;将扬尘污染防治纳入施工、渣土处置等行政管理环节,并将扬尘治理方案列入招投标文件,作为技术标评审内容;将扬尘污染防治费用列入工程预算,专款专用,招投标时不得作为竞争费用。未按要求执行的,新建项目一律不予办理开工手续。(二)施工现场必须设置连续硬质围挡,一般路段围挡高度为2米,市区主要路段围挡高度为2.5米。施工现场出入口和场内施工道路采用混凝土硬化或硬质材料铺设,并保证扬尘在线监测及远程视频监控系统、车辆冲洗设施正常使用.(三)土方工程(爆破工程、基坑开挖、道路刨掘、房屋拆除、水渠开挖)作业时,须采取湿法作业,配备固定式、移动式洒水降尘设备,落实洒水、喷雾降尘等措施.在作业区域内设置喷淋设施或施放水炮进行压尘,并确保作业区域全覆盖.(四)施工工地产生的渣土原则上应及时外运,确需留存且具备现场留存条件的,要严格按规定报备,建设单位须提交留存渣土处置计划,明确存放期限,并使用绿色密目网(不低于2000目/100平方厘米)进行全覆盖。施工现场集中堆放的土方和裸露场地必须采取覆盖、固化或绿化等防尘措施,严禁裸露。(五)施工现场建筑垃圾必须日产日清,设置垃圾存放点集中堆放并严密覆盖,严禁凌空抛掷和焚烧垃圾。施工现场料具堆放整齐,无垃圾死角。建筑物周围必须使用符合规定要求的密目网(不低于2000目/100平方厘米)进行全封闭围挡,确保严密、牢固、平整、美观.(六)施工现场必须建立洒水清扫抑尘制度,配备洒水设备。现场施工道路洒水须实现全覆盖,每2小时1次,并有专人负责。重污染天气时相应增加洒水频次。(七)市政管网及道路、绿化工程施工中,实施挖土、装土、堆土、路面切割、破碎、清扫等作业时,应当辅以洒水等降尘措施;对已回填后的沟槽应当采取洒水、覆盖等降尘措施,防止扬尘污染.(八)拆迁工程施工区域应当设置封闭围挡,配备专业洒水设备;拆除施工中必须采用湿法作业,采取持续加压喷淋压尘或其他压尘措施抑制扬尘产生.实施爆破作业的,应当对爆破区域进行覆盖、遮挡,防止扬尘扩散。要及时清运拆除现场的建筑垃圾,严禁只拆不清;对于不能及时清运的要集中堆放,用密目网(不低于2000目/100平方厘米)覆盖,并于每日早晚各洒水不少于2次。(九)建设工程渣土运输必须采用经市城管、公安交警等部门核准的运输单位及车辆。渣土运输车辆号牌必须保证清晰,密闭化率、卫星定位系统安装率均达到100%,新购车辆必须全部符合我市新型智能环保渣土运输车辆有关技术规范;原有渣土运输车辆必须采取严格的密封密闭措施,切实达到无外露、无遗撒、无高尖、无扬尘要求, 否则一律不得上路。所有渣土运输车辆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线路运输和装卸。(十)遇有4级以上大风或重污染天气时,严禁土方开挖、回填等可能产生扬尘的作业;发布红色预警时,停止一切施工作业。二、明确工程扬尘污染治理责任 (一)工程扬尘污染治理工作主体责任。1建设单位(含投资单位、发包单位,下同)作为建设工程扬尘污染治理第一责任人,对工程施工、渣土运输扬尘污染防治工作负总责。建设单位要将工程扬尘污染防治标准及内容列入施工、监理等合同,及时足额支付扬尘污染防治资金,管理督促施工、监理、渣土运输等单位全面落实扬尘污染治理责任;接受市监管部门和县区政府(含济南高新区管委会、市南部山区管委会,下同)扬尘污染治理工作督导检查,严格执行停工整改和处罚等相关决定;承担工程前期准备、实施、竣工阶段及渣土运输全过程扬尘污染的全部责任。2施工单位作为建设工程工地扬尘污染治理工作的实施主体,负责严格落实扬尘污染防治各项标准要求,重点做好场地平整、土石方开挖、后期配套、渣土清运等阶段施工现场的扬尘治理工作。接受市监管部门和县区政府扬尘污染治理工作督导检查,严格执行停工整改和处罚等相关决定。承担工程施工扬尘污染和工地内渣土扬尘污染的全部责任。3监理单位(含项目管理单位,下同)要将扬尘污染防治工作作为工程监理(管理)的重要内容,督促施工单位全面落实治理措施。监理单位要对易产生施工工地扬尘污染的工序和环节进行现场全程监督并做好记录;对扬尘污染治理措施落实不到位的及时下达整改通知,对拒不整改的及时书面上报监管部门;配合建设单位接受市监管部门和县区政府扬尘污染治理工作督导检查;监督施工单位认真执行停工整改和处罚等相关决定。承担工程施工和工地内渣土扬尘污染的连带责任.三、全面落实追责问责措施(一)建设单位。建设项目违反扬尘污染治理标准的:第一次发现,责令限期整改,整改到位后方可复工.第二次发现,予以停工整改、实施处罚并约谈单位负责人,整改到位后方可复工。发现三次的,建设单位系市属机关、企事业单位的,由市监察部门视情对相关单位及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问责;建设单位系房地产开发企业的,由监管部门予以通报批评,通报批评后仍未整改到位的降低其信用等级,暂停其新办房屋预售许可手续,并限制其参与国有建设用地竞买;建设单位系省及以上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将处罚情况通报其上级主管部门。(二)施工单位。施工项目违反扬尘污染治理标准的:第一次发现,责令立即整改,约谈单位负责人.第二次发现,予以停工整改并实施处罚,整改到位后方可复工,并计入不良行为记录,将相关信息推送至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市场主体事中事后监管服务平台和省域征信服务平台,依法依规实施联合惩戒。发现三次的,由监管部门视情予以通报批评,暂停其6个月以上的工程投标资格,对相关执业人员暂停其6个月以上的执业资格,属二级以上资质的,建议上级部门降低企业资质等级或吊销证书,直至清出济南建设市场。(三)监理单位。未履行相关职责导致监理项目违反扬尘污染治理标准的:第一次发现,约谈单位负责人。第二次发现,予以处罚,计入不良行为记录,并将相关信息推送至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市场主体事中事后监管服务平台和省域征信服务平台,依法依规实施联合惩戒。发现三次的,由监管部门视情予以通报批评,暂停其6个月以上的工程投标资格,对相关执业人员暂停其6个月以上执业资格,建议上级部门降低企业资质等级或吊销证书,直至清出济南建设市场。(四)渣土运输单位。渣土运输及倾倒过程中违反扬尘污染治理标准的:第一次发现,予以停运整顿,约谈单位负责人,整顿合格后方可复运。第二次发现,予以停运整顿并实施处罚,计入不良行为记录,并将相关信息推送至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市场主体事中事后监管服务平台和省域征信服务平台,依法依规实施联合惩戒.发现三次的,由监管部门视情予以通报批评,暂停其6个月以上的运输业务活动,直至清出济南渣土运输市场。四:主要措施:(一)管理措施1. 本工地设有扬尘污染防治领导小组,由项目经理 任组长,并有专人 同志具体负责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的管理工作。2。本工地已制定“扬尘污染防治各级责任制”并实施。3.本工地员工对防尘要求知晓率达95以上。4。本工程执行上级主管部门制定的施工技术规范中关于扬尘污染防治的技术要求.5。本工地应建立扬尘污染防治作业记录台账。6。其他应采取的管理措施。(二)防尘措施1。施工工地周围设置连续、密封的围挡。在工地四周已砌筑了2.5米高的围墙,施工场地范围内地面已进行混凝土硬化。2.施工期间,对建筑物外围设置全封闭脚手架,脚手架外侧设置密目防尘网(防尘网符合相关要求).3.施工工地内加工场地均采用150厚C20细石混凝土进行硬化处理,工地的土方开挖,安排专人进行打扫,每天不定时进行洒水处理,挖土分项工程完毕后,采用混凝土进行硬化处理。4.开挖、运输和填筑土方等施工作业时,辅以洒水压尘等措施。如遇恶劣天气,严格按照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济南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通知有关要求,停止土方施工作业,并对作业面覆盖密目防尘网进行防尘处理。5.及时清运施工工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未能及时清运的,采用密目网进行覆盖以达到防尘处理。6.施工期间,在物料、渣土、垃圾运输车辆的出大门处,设置高压水枪并安装自动洗车台清理出场车辆轮胎,确保车辆干净、整洁,并及时安排专人进行打扫,洗车台设置排水沟,以保证污水的统一排放。7.进出工地的物料、渣土、垃圾运输车辆必须严格安装相应的规定要求继续密闭车斗,并采用彩条布等按规定进行覆盖,确保在运输过程中无任何物料、渣土、垃圾等掉落路面,影响市容。8.松散材料的运输、存放措施:对于松散材料在现场的存放应有专门的存放仓库,如水泥仓库;砂、石等应有存放池,并适当洒水和覆盖.9.施工垃圾处理措施:现场设立封闭式垃圾存放场,定期定时定人负责封闭清理;产生的垃圾做到日产日清,并用废编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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