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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江市“十四五”卫生健康发展规划为加快健康九江建设,推动我市卫生与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十四五”卫生与健康规划的通知九江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和中共九江市委、九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的通知,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划。规划期为2021-2025年。第一章 规划基础和面临形势第一节 发展现状“十三五”期间是我市卫生与健康事业改革发展迅速的五年。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人民健康,始终把维护人民健康摆在突出重要位置,人民群众健康水平明显提高。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有力推进,市县两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现全覆盖,分级诊疗制度初步落实,药品和医用耗材取消加成,我市被列为全国城市医联体试点城市之一,改革成果惠及人民群众。生育政策调整有序实施,出生人口性别比上升势头得到有效遏制,生育服务管理改革扎实推进。卫生健康服务能力不断提高,服务质量持续改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日益健全,人均卫生资源拥有量持续增加。至2020年底,每千常住人口拥有床位数、执业(助理)医师数、注册护士数分别增长28.57%、25.13%、28.77%。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水平明显提升,城乡居民公共卫生服务差距逐步缩小。中医药服务能力不断增强。医疗卫生机构监管平台建成,实现数据互联互通,动态监测,实时监管。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成效显著,省级卫生城市、卫生县城创建全覆盖,城乡环境卫生面貌不断改善。全民医保体系不断健全,城乡居民医保有力整合,重大疾病保障机制逐步完善,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全面推开。健康扶贫强力推进,创新建立“4+1”保障线,人民群众就医负担持续降低。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暴发,全市医务工作者用实际行动践行了“敬佑生命、救死扶伤、甘于奉献、大爱无疆”的职业精神,全市卫健系统经受了一次重大考验。经过努力,居民人均预期寿命得到较大提高。“十三五”卫生与健康发展规划确定的主要目标和任务总体完成。我市在实施“十三五”卫生健康规划中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疾病预防控制服务能力、公共卫生应急能力有待提升,卫生监督体系建设有待加强;医疗卫生资源总量仍相对不足、分布不均,应对新发传染病救治能力仍显不够;城乡医疗卫生健康服务网底尤其是农村三级医疗卫生健康网底薄弱的问题依然突出;人才总量不足,结构不合理,高层次人才、公共卫生人才、基层急需人才(尤其是妇产科、儿科、中医科、康复、精神科等紧缺人才)极其缺乏;社会办医疗机构发展迟缓,对社会办医疗机构监管有待进一步加强;卫生健康信息化建设步伐还需加快,“互联网+医疗服务”能力和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第二节 面临的形势“十四五”时期,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的第一个五年、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第一个五年。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人类健康是社会文明进步的基础。在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进程中,发展卫生健康事业始终处于基础性地位,同国家整体战略紧密衔接,发挥着重要支撑作用。当前,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对卫生与健康事业高度重视,从战略和全局高度推进建设健康中国、健康江西、健康九江,卫生与健康事业的基础性地位更加凸显。同时,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发展,健康制度日益完善,科技创新能力不断增强,为提高健康水平和改进健康服务提供了坚实基础和有力保障,为推进健康九江建设提供重大机遇。同时,随着工业化、城镇化、人口老龄化、疾病谱、生态环境及生活方式等不断变化,将给维护和促进健康带来一系列新的挑战。人民群众对优质、多样化的健康服务需求也将越来越高,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进入深水区,健康资源结构需要进一步优化,经济社会发展与健康领域改革需要进一步统筹协调。在大卫生、大健康理念的统领下,在更全方位、更高层次、更宽领域的统筹下,持续推进健康九江建设,全面提高人民健康水平,促进人民健康与经济社会、自然生态的协调发展。第二章 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第一节 指导思想紧紧围绕全市“融圈入群、强产兴城、绿色发展、实干崛起”目标定位,高质量推进健康九江建设。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坚持公益性原则,协调推进健康理念融入各项政策。立足补短板、堵漏洞、强弱项,大力实施医疗卫生“四三二一”行动,加强市、县、乡、村四级医疗机构建设,推进县级医院提标扩能。健全公共卫生和医疗两大体系,全力打造一所国内一流医院,支持建设省级区域医疗中心,全面提升防控和救治能力,办人民满意的卫生与健康事业,全方位全周期保障人民健康,为“再创九江辉煌、再现九派荣光”提供健康保障。第二节 基本原则1.坚持深化改革,统筹发展。坚持政府主导,市场驱动,灵活载体,显著提高卫生健康资源融合水平,切实提高医疗服务的质量、效率和效益,促进全市卫生与健康事业统筹发展。2.坚持行业初心,科学发展。坚持新时期卫生健康工作方针,统筹市县之间、城乡之间、公立和民营之间、中医和西医之间、全科和专科之间的资源有效配置,促进全市卫生与健康事业科学发展。3.坚持民生优先,持续发展。坚持提高医疗卫生服务质量和水平,坚持正确处理政府和市场关系,坚定不移贯彻预防为主方针,坚持防治结合、联防联控、群防群控,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全生命周期的卫生与健康服务。4.坚持需求导向,高质发展。突出基层基础、区域协调、全人全程、品质智慧、联动共享、整合提能等核心元素,提高管理水平,促进全市卫生与健康事业高质高效发展。第三节 发展目标到2025年,基本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人民健康水平持续提高。国民健康素养显著提升,身体素质明显增强。健康服务体系协调发展。新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基本建立,区域性、领域性资源差异明显缩小,发展空间布局得到优化,主要卫生资源指标持续强化。健康服务能力显著提高。健康服务能力和水平显著提升,服务效率不断优化,有效控制健康危险因素,消除一批重大疾病,人民对健康服务满意度明显提高。健康服务模式有效转变。医疗机构协作更加紧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制度基本全覆盖,符合市情的分级诊疗制度基本建立,以人的健康为中心的一体化、全过程健康管理服务模式初步形成。适度生育水平得到保持。倡导适龄婚育,优生优育,生育服务管理制度和家庭发展支持体系较为完善,生育治理能力全面提高。第三章重点任务第一节 公共卫生体系建设(一)提升和完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改革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按照国家部署,优化完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职能设置,改善疾病预防控制基础条件,加强疾病控制专业队伍建设。完善医防协同机制,强化各级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职责,增强公立医院传染病救治能力,推动医防机构人员通、信息通、资源通。加强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疾病预防控制职责,健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与城乡社区联动工作机制。完善传染病监测预警系统。实行传染病报告首诊负责制,改进不明原因疾病和异常健康事件监测机制,推进建立智慧化预警多点触发机制,推动健全多渠道监测预警机制。推进公共卫生能力建设。到2025年完成市疾控中心实验室整体改造,建成2个P2实验室。提升县级疾控中心实验室检测能力,建成1个P2实验室。县级疾控中心重点提升疫情发现和现场处置能力,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完善设备配置,满足现场检验检测、流行病学调查、应急处置等需要,优化技术人员结构,充实流调溯源、医学检测、信息技术、传染病防控和卫生应急处置专业人员。健全公共卫生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强化公共卫生救治能力建设。以“平战结合、分层分类、高效协作”为原则,构建分级分层分流的城市传染病救治网络。扩大传染病集中收治容量,加强重症监护病区(ICU)建设,加强中医药科室建设,提升中西医结合防治传染病能力。全面提升县级医院救治能力,重点改善1所县级医院(含县中医院)基础设施条件。加强公共卫生队伍建设。加强公共卫生相关学科建设和后备人才培养。强化对包括全科医生在内的临床医生的流行病等公共卫生知识培训。积极引进现场流行病学、卫生检验、卫生应急等专业技术骨干,改善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人员结构。完善公共卫生人员准入使用、待遇保障、考核评价、激励机制等方面的制度。(二)加强卫健综合监督能力建设。积极推进公共卫生、医疗卫生和职业卫生综合监督执法,建立比较完备的卫健综合监督执法体系。推进综合监督信息化建设,逐步推行使用卫健综合监督移动执法终端,实现与国家卫健监督执法信息无缝链接。完善常态化监督机制,创新监督模式,加强事中事后监督,实行“双随机”抽查机制,加强全行业尤其是重点领域监督。加强卫健综合监督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建立健全监督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建立健全行业诚信体系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逐步建立医药卫生行业“黑名单”制度。(三)加强卫生应急处置体系建设。树立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底线思维,推进卫生应急体系建设,全面提升突发急性传染病防控和突发事件紧急医学救援能力。完善各级卫生应急队伍专业化、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建设完善市卫生应急物资储备库,重点加强极端条件下卫生应急队伍专业装备和后勤保障配置。加强卫生应急综合管理示范县(市、区)建设。传染病疫情、职业中毒事件应急预案和技术方案等应急培训覆盖率达100%,每年开展应急综合演练1次以上;卫生应急基本物资储备与标准符合率达100%,完好率100%;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其他突发公共事件及时、有效、规范处置率达100%。(四)加强妇幼保健服务能力建设。加强妇幼保健机构标准化建设,全市70%以上妇幼保健机构达到二级及以上妇幼保健机构标准。不断提升妇幼健康服务能力,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全覆盖,婚前医学检查率稳定在95%以上。加强母婴安全保障,建立完善的区域性危重孕产妇和危重新生儿转诊、会诊和救治网络。实现每个县(市)至少都有1家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和1家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落实母婴安全工作措施,全市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14/10万以下,婴儿死亡率控制在5.5以下,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控制在7.5以下。全面开展06岁儿童眼保健和视力检查工作,落实出生缺陷综合防治措施。支持新生儿两病筛查(苯丙酮尿症、先天性甲状腺功能减低症)纳入免费筛查及救治等政策。(五)加强院前医疗急救体系建设。完善市县联动、区域协同的院前急救体系。加强市急救中心能力建设,完善基础设施、技术装备和人员配备,依托县级医院,建立健全县域内农村院前急救网络。推进院前急救体系信息化建设,充分运用国家“互联网+急救”试点工作成果,不断完善市急救中心120云调度系统平台建设,规范“120”院前急救服务呼叫专线设置和管理。加大急救健康教育力度,普及全民应急救护基本技能,提高公众自救互救能力。(六)提升采供血服务能力建设。加强献血屋和智能化储血库的建设。深入开展无偿献血工作,到2025年,公民无偿献血知晓率达到85%,临床用血无偿献血率保持100%,满足临床用血需求。推进“智慧型”血站项目建设,加强血液科学管理,全面实现血站与医院信息联网。强化血站实验室控制体系,血液标本核酸检测率达到100%,保障临床用血安全。(七)加强心理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健全社会心理健康服务体系,加强心理健康规范化管理和科普教育。加强精神卫生防治体系建设,强化重性精神疾病救治管理报告。加强心理健康促进,分级组建突发事件心理危机干预队伍,提高突发事件心理危机的干预能力和水平。不断完善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机构,全面推进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扩大居家患者接受社区康复服务的覆盖面,推进精神障碍患者福利机构建设。加强心理健康专业人才培养,推进专业心理咨询服务机构建设。鼓励、支持社会组织提供规范的心理援助服务。到2025年,常见精神障碍防治和心理行为问题识别干预水平显著提高,每10万人口心理(精神)科执业(助理)医师数量不少于3.8名,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普遍配备专职或兼职精神卫生防治人员。第二节 提高健康素养(一)加强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进一步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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