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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农村派出所警务机制的改革 众所周知,农村派出所是公安机关打击农村犯罪、维护农村治安、服务农村百姓、保农村一方平安的基层综合性战斗实体,是维护农村社会政治稳定和“长治久安”的第一道防线,是密切联系人民群众的窗口和纽带,是整个公安机关在农村工作的根基。长期以来,由于各方面的原因,农村派出所在实际工作中也或多或少村存在一些问题,借着春风,结合翠月湖辖区的实际情况,在此浅谈农村派出所警务机制的改革。 一、辖区现状 翠月湖派出所位于X县区东南面,距市区十二公里,地处翠月湖景区,辖区面积近二十平方公里,人口达一万五,辖区内有省道s106线、元中线、聚青线贯通,交通较发达,人口流量大。结合多年来派出所工作的实际情况,其现状有如下几点: (一)地较广人较分散,警力配置需优化。从上述内容可以看出,辖区面积较大,幅员辽阔,人口较多且流动量大,灾后重建以来,社会治安愈加复杂,加之警力有限,因而在实际的公安工作的开展过程中,存在些许困难。 (二)软硬件配置较齐全,警务效能较高。近年来,随 着辖区经济的开发,在当地政府、党委及上级有关部门的支持下,硬件配置趋于完善,加之民警定期的外出学习深造,警务技能和业务素质提高,警力使用效能较以往有所提高。 (三)传统的布警方式和勤务模式,因地因人制宜。为我所民警做好公安工作、解决群众的切身问题、维护社会治安等提供了帮助。为了更好地与时俱进,力争做到解放思想,探索新的公安工作的路子,创新实战方法,以便给百姓造福。 二、问题及原因解析 (一)受当地客观因素的制约,线长面广及经济发展状况的限制,导致警力使用效能较低。 我所属乡村派出所,是处在城郊地区,管理区域大于X县区派出所,经济高速发展带来大量的外来务工人员,人口聚落分散,线长面广,重复巡逻间隔时间较长,管理难度较大。广大农村地区基本无区域照明,夜间多发重案。且辖区内监控、电子报警系统设施较少,社会监控薄弱,发案后侦破难度较大,影响民警接处警的效率。 (二)硬件配置、警力配置及警务保障虽然较齐全,但依然存在薄弱环节。 随着经济发展水平的普遍提高,民警在办公用品、生活用品、交通、通讯、警用器材等警务保障方面有所完善,但由于警察本身是一个社会公认的高危行业,劳累辛苦,鲜有节假日,因而从警人员较少,所以在警力配置上存在缺口, 易顾此失彼,这对于“幅员辽阔”的广大农村地区而言,无疑会降低警力使用效能。 (三)现有勤务模式较传统,有待创新。 在农村地区,传统的勤务模式就是“搭档联勤”,即在“一区一警”的基础上,由领导负责责任分管,易导致责任模糊,分工不明,惰性处警。随着城镇化水平的提高及新农村的建设,某些小乡镇在当地产业经济的支持下,逐渐向小城镇发展,或可考虑采用中心所与卫星所的新型勤务模式。 (四)工作成倍增长,配合理解不足。 一方面,在农村派出所,民警需承担各项工作,如宣传、防范、打击、稳控、安保等内容,整日疲于奔命,加上各种行动抽调警力,对于本来人手就少的乡镇派出所而言更是雪上加霜,没有充足的警力保证,难以提高警力使用效能。希望在可行的基础上能够增加派出所警力,减少各类总结、报表等大量占用警力时间的工作,做到“实干惠民”。在无法增加警力的情况下,希求由政府招聘文职人员,帮助民警解决报表、总结等文字工作,使警力能够真正的投入到打击犯罪.防范指导等工作中去。 另一方面,警务室数量多于社区民警数量,难以实现“一区一警”的管理模式。额外的村组借用警务室办公,也导致民警办公不便。况且农村地区案件多为邻里间长期矛盾积怨导致的口角、家庭内部暴力纠纷等,民警在排查中很难深入 了解事情的来龙去脉,即便了解因职权也无法根本解决,只能对相关问题进行通报,通报后辖区群众见民警了解之后又不能解决,因此无知群众对民警的信任感逐渐下降,民警越是关心仔细的询问了解,越容易激起群众的反感,因此民警只能在矛盾纠纷化解中发表一些浅表性的观点。 (五)受主观因素的制约,民警传统的布警方式有待完善,目标管理和考核标准的制定缺少针对性。 一般说来,警力及警务室等布置在辖区的人口密集、治安复杂场所,待有人报案报警时,多是从辖区主管的派出所调遣警力,然而事实却是,由于警力部署不科学,群众对社区警务室等的不了解,因此很多小型纠纷也到派出所进行调解,这就导致所内事务繁忙,一方面要落实上级的各项专项行动、任务,另一方面要调解琐事纠纷,精力分散,力不从心,使警务使用效能降低。 在目标管理与考核标准的制定上,本着“发案少,秩序好,社会稳定,群众满意”的总体目标,落实工作差强人意。然而,某些所个别民警的业务素质较低,协作精神不强,且由于责任分工不明,考核标准缺乏针对性,又会出现“各人自扫门前雪,哪管他人瓦上霜”的懈怠局面,制约了公安勤务目标的全面实现。 三、对策建议 (一)科学布警。本着合理划分警务区、科学配置警力 的原则,以23个村或00人为限划分一个警务区,如可在工业园区和较大规模的企业、治安复杂与重点区域、原撤并乡镇政府驻地、教科文卫驻地等重点地区分别设立警务室。并尽量做到警务室与村街、居(村)委会相邻办公,以便沟通、了解、掌握各类动态信息,全力配合基层警务工作的开展。 (二)下沉警力。为解决农村派出所警力不足问题,主要采取了四方面措施: 一是新招录的人员全面充实到基层;二是凡提拔任用的中层干部尽最大限度地向基层倾斜,强调基层经历;三是在非警物岗位上尽量聘用社会专业人员或返聘二线民警,将多余的警力沉入一线;四是分期分批地安排机关民警到基层进行轮岗。 (三)强化保障。为保证新型警务机制的正常运转,在全力保证经费下倾的同时,积极争取县、乡两级党委、政府的支持,建立了规范的警务室,为警务室民警配备了必要的办公、生活用品、交通工具、通讯工具和警用器材,为农村警务工作的开展提供了后盾和保障。同时,力争每个警务室做到统一驻警时限,统一工作量,统一警务公开,统一考核。 (四)创新机制。根据农村治安的新形势、新特点,积极创新警务机制和勤务模式,以农村警务室为基础和平台,推进了“三建三激活”工作模式: 一是建立一区一室、一室一警、一警多能机制,激活农村治安基层基础工作。二是建立打现行工作机制,激活农村派出所的综合作战职能。三是建立综治巡控机制,激活乡、村综治群防力量。 (五)确保实效。要始终坚持将“发案少、秩序好、社会稳定、群众满意”作为农村警务机制改革追求的终极目标。力争改革后的农村新型警务机制呈现良好的发展势头,努力提高农村见警率,适时加快出警速度,认真夯实农村基层工作的基础,加强农村的综治工作。 第二篇:警务机制改革关于警务机制改革创新的思考 XX省襄阳市公安局襄城分局 叶小飞 近年来,各级公安机关针对动态化社会治安形势的需要,积极应对,大力探索实践警务机制改革创新,提升工作效能,有力地维护了社会治安和谐稳定,服务了党委政府中心工作。作为一名基层民警,深切地感受警务机制改革创新大潮扑面而来。 一、创新警务机制的必要性 (一)创新的时代呼唤着警务机制创新。从更广的层面讲,创新是人类解决许多全球性的问题的必由之路,已经成为世界各国、各民族谋求未来发展的一个时代理念。从国家来讲,经过0年改革开放,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取得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国富民强,改革创新的理念深入人心。对公安机关来讲,面对世情、国情和区情深刻变化,仍然延续传统的坐等办案、被动管理工作模式,难以有效服务经济和社会跨越式发展。创新已成为时代之呼唤、现实所需求,必须通过改革创新,努力构建与时代发展和公安工作实际需求相适应的现代警务机制,最大限度地释放公安机关的内在潜能,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有力保障。 (二)复杂的治安形势倒逼着警务机制创新。社会进步、国家发展取得巨大成就的同时,总会伴生伴长一些新的问题。在社会治安方面,人民内部矛盾引发的不可预测性、不确定性群体性事件居高不下,滋生和诱发违法犯罪的消极因素增多,各类案件、事件高发、多发、突发性越来越强,公安机关防控难度越来越大。在社会管理方面,面对人口大流动,新生社会组织、行业、场所的蓬勃发展,不知如何管理或有效管理,信息不能及时采集更新,漏管失控现象严重,隐患较多。日趋复杂的治安形势,客观上要求公安机关对传统警务机制进行改革创新,加强社会管理,不断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三)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新需求要求警务机制创新。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物质文化生活水平的提高,人民群众对公安工作提出了许多新期待、新要求。在社会治安方面,不但注重自身安全,而且关注公共安全以及整个生存环境的安全。在执法办案方面,不但要求少发案、快破案,而且要求最大限度挽回损失或得到补偿。在服务方面,不仅要求快捷、高效,而且要求主动服务、全天候、个性化、差异化服务。面对人民多元化的服务需求,办法不多,方式简单,或者因循守旧,甚至不作为。 (四)公安机关自身存在的积弊要求警务机制创新。机构越来越多,分工越来越细,职能交叉,警力分散,机关与基层争利,推卸责任,警力内耗,影响警务效能发挥。所有的公安工作都要靠基层来落实,但由于基层工作辛苦、环境差、提拔慢,民警不愿意在基层干一辈子,总想找机会跳出基层,基层老、弱民警多,责任过重、警力弱差的现象突出。 二、当前警务机制创新存在的主要问题 近年来,各级公安机关根据现实需求,对传统警务机制进行了有益的改革创新尝试,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当前公安工作运行机制中存在的一些弊端,但是与新形势、新任务的客观要求相比,制约公安工作的一些深层次问题还没有得到彻底解决。主要体现在四个“不一致”: (一)思想重视与实践力度“不一致”。当前,改革创新大潮方兴未艾,无论是对各级公安机关的领导或民警都会产生一些触动和紧迫感,进行了一些尝试,尝到了一些新型警务机制的“甜头”。但既然是改革,必然要舍旧取新,扬弃传统的不符合现实工作需求的地方,而旧的警务机制形成的工作模式在一些民警的脑海里根深蒂固,重新接受新知识、新事物,民警无论在工作方式方法、操作技能等方面都会有一个学习、转变、掌握、熟练的过程,从按部就班到不适应再到习惯成自然,必然有阵痛,产生抵触情绪,导致有的地方虽然认识到改革创新的重要性和紧迫感,但下不了决心,等待观望,得过且过,缺乏敢为人先的勇气。 (二)机构越改越多与警力下沉的要求“不一致”。每个新成立机构都要有一套领导班子、内勤、民警,均要从基层抽调民警,导致民警下沉难。同时,新成立部门均作为内设机构设臵在机关,看似明确了责任,却以上级指导部门自居,将本应自身具体抓落实的工作推给了基层,定期不定期进行考评和检查,出现警力上浮、责任下压现象。 (三)大干快上与延续传承“不一致”。各地对改革传统警务机制进行了许多探索和实践,但由于受政绩工程影响,有些改革创新缺乏充分调研论证,仓促上马,并要求短期内见到成效,基层大干快上,过于追求结果,导致过程不细致,基础工作不落实,影响了改革创新反哺实战的效能,最后不了了之。有些改革创新出发点也好,也非常有利于工作,但在运行中,由于缺乏制度(资金)保障或升级改造中技术性难题无法解决,只好“另起炉灶”,重新开始,浪费了大量的人力和物力。 (四)运行机制创新与队伍管理机制创新“不一致”。碍于人情观念和维护队伍稳定的实际,改革中,往往突出运行机制、勤务模式、工作方式方法的创新,对队伍管理机制创新偏弱,或进行了一些改革创新,但抓落实力度不够;或只满足于扩机构、增待遇,给民警做办“好事”,不愿意进行动利益、动关系等“得罪人”的创新。 三、改革创新警务机制建议 改革创新是大势所趋,时代使然,各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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