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预览内容
第1页 / 共106页
第2页 / 共106页
第3页 / 共106页
第4页 / 共106页
第5页 / 共106页
第6页 / 共106页
第7页 / 共106页
第8页 / 共106页
第9页 / 共106页
第10页 / 共106页
亲,该文档总共106页,到这儿已超出免费预览范围,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本)项目名称: 年产2万个寿棺、3万个寿盒生产项目 建设单位(盖章): 四川陵云工艺品有限责任公司 编制日期:2020年10月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说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由具有从事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的单位编制。1.项目名称指项目立项批复时的名称,应不超过30个字(两个英文字段作一个汉字)。2.建设地点指项目所在地详细地址,公路、铁路应填写起止终点。3.行业类别按国标填写。4.总投资指项目投资总额。5.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指项目区周围一定范围内集中居民住宅区、学校、医院、保护文物、风景名胜区、水源地和生态敏感点等,应尽可能给出保护目标、性质、规模和距厂界距离等。6.结论与建议给出本项目清洁生产、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的分析结论,确定污染防治措施的有效性,说明本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明确结论。同时提出减少环境影响的其他建议。7.预审意见由行业主管部门填写答复意见,无主管部门项目,不填。8.审批意见由负责审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复。2建设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名称年产2万个寿棺、3万个寿盒生产项目建设单位四川陵云工艺品有限责任公司法人代表通讯地址四川省雅安市名山区成雅工业园区工业大道5号8栋3号联系电话传真/邮政编码625105建设地点四川省雅安市名山区成雅工业园区工业大道5号8栋3号2楼立项审批部门名山区发展和改革局批准文号川投资备2020-511803-20-03-474427FGQB-0060号建设性质新建R扩建技改行业类别及代码C203木质容器制造占地面积(平方米)1943绿化面积(平方米)/总投资(万元)100其中:环保投资(万元)32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32%项目内容及规模:1.项目由来棺材,亦称寿棺、枋、寿枋、老房、四块半、十大块,是承载人类遗体的柜子,通常在葬礼中使用。装着遗体的棺材称为灵柩。棺材可以由不同的物料制造,最常见的以木制造,一般有柏木、松木、楠木、柳木、桐木。亦有以铜、石等制造的棺材。寿盒是指遗体火化后,人们用来装骨灰的容器。本项目所制造寿棺、寿盒主要用于盛装骨灰及迁坟盛骨,项目寿棺、寿盒尺寸可定制。根据建设单位提供资料,项目寿棺尺寸主要为600mm280mm280mm,寿盒尺寸主要为340mm220mm220mm。在此背景下,四川陵云工艺品有限责任公司以转让方式购买(合同见附件4)雅安成雅工业园坤三孵化园管理有限公司(该公司成立于2017年8月11日,主要经营范围为创业孵化园管理。2017年9月28日,雅安成雅工业园坤三孵化园管理有限公司已取得雅安市名山区环境保护局关于雅安成雅工业园坤三孵化园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名环函2017107号)(见附件6),并于2019年10月11日取得专家意见及签字(见附件6),完成验收)位于雅安市名山区成雅工业园区工业大道5号8栋3号工业厂房2楼建设年产2万个寿棺、3万个寿盒生产项目(以下称“项目”或“本项目”),项目拟投资100万,主要进行寿棺、寿盒的生产和销售,年产2万个寿棺、3万个寿盒。2020年6月29日,名山区发展和改革局通过了文件四川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表(备案号:川投资备2020-511803-20-03-474427FGQB-0060号),根据文件可知,本项目已完成备案,见附件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2号文)的要求,该项目建设应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本项目为木质容器制造项目,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部令第44号),本项目的项目类别属于“九、木材加工和木、竹、藤、棕、草制品业”中的“24、锯材、木片加工、木制品制造:其他”,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为此,四川陵云工艺品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四川省六零五环境技术有限公司承担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编制工作,委托书见附件1。我方接受委托后,立即开展了详细的现场调查、资料收集工作,在对本项目的环境现状和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后,依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编制完成了环境影响报告表,现上报审批。2.评价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作为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行政管理的六项基本制度之一,其根本目的在于贯彻“环境保护”的基本国策,认真执行“以防为主,防治结合”的环境方针。根据环境保护法及国务院第682号令规定,为加强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严格控制新的污染,保护和改善环境,一切新建、扩建和技改工程必须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本项目属于木质容器制造项目,项目的实施将主要产生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物等方面的影响。本报告表在进行充分的工程分析和掌握环境现状的基础上,对本项目所导致的环境影响及未来该区域环境的变化趋势进行预测,提出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以促进经济、社会、环境的协调发展。3.产业政策的符合性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可知,本项目属于“C203木质容器制造”。项目原料、规模、工艺、设备和产品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令第29号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中的鼓励、限制和淘汰类,根据国务院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国发200540号)第十三条“不属于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为允许类”,故本项目属于允许类。2020年6月29日,名山区发展和改革局通过了文件四川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表(备案号:川投资备2020-511803-20-03-474427FGQB-0060号),对本项目建设内容进行立项,(详见附件2)。因此,本项目符合国家现行产业政策。4.规划符合性分析本项目选址位于四川省雅安市名山区成雅工业园区工业大道5号8栋3号,项目地理位置图见附图1。4.1项目用地符合性分析根据成雅工业园区土地利用规划(附图5)以及成雅工业园区产业规划(附图4),项目所在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功能分区为“基础加工业园”。本项目主要制造寿棺、寿盒等木质容器,对寿棺、寿盒表面进行喷漆加工,属木质容器制造业(C203),项目用地符合园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同时,成雅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出具了入园证明(附件3),明确项目入驻四川省雅安市名山区成雅工业园区工业大道5号8栋3号2楼。综上,项目用地符合当地土地利用规划。4.2项目与与成雅工业园区规划符合性分析对照成雅工业园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及2013年1月23日四川省环境保护厅关于成雅工业园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川环建函201324号),审查意见见附件5,本项目的建设与其符合性分析如下:4.2.1与园区产业规划符合性分析成雅工业园区规划产业定位为“电子信息产业、机械制造业、表面处理、战略新兴产业(新材料、生物技术、生物能源、环保产业)、轻加工产业(家具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等产业”。本项目为木质容器制造项目,属于轻加工产业。因此,项目的建设与园区产业规划相符。4.2.2与园区行业准入要求符合性分析(1)鼓励入园行业类型符合园区规划产业,经济效益明显,对区域环境不造成明显影响,遵循清洁生产及循环经济的项目;(2)禁止发展的行业类型禁止水泥、燃煤发电机组、矿石金属冶炼等大气污染物排放量大的企业。禁止新建制革、化学制浆、屠宰、印染等水污染物排放量大的企业。(3)允许类除上述禁止、鼓励以外,园区及各功能区同时也不排斥本片区主业的上下游企业、循环经济项目;以及与片区业主不相禁忌和不形成交叉影响的企业。本项目主要制造寿棺、寿盒等木质容器并对其进行表面喷涂加工,属轻加工产业,符合园区规划产业,为园区鼓励入园行业类型。因此,项目的建设与园区行业准入要求相符。综上所述,本项目合成雅工业园区规划产业定位,属于园区鼓励类引进项目,符合规划产业布局要求,符合园区土地利用规划。4.3与“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4.3.1本项目与生态保护红线符合性分析项目位于成雅工业园区内,根据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川府发201824号),本项目建设用地不涉及划定的生态红线区域,符合四川省生态保护红线实施意见的相关要求。4.3.2本项目与环境质量底线符合性分析根据雅安市生态环境局公开发布的2019年雅安市年度环境质量状况(2019年1月-2019年12月),项目所在区域地表水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类标准、环境空气质量能够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区域声环境质量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3类标准限值。因此项目所在区域大气环境、地面水环境和声环境环境质量状况良好,未超出环境质量底线。因此,本项目的建设符合严守环境质量底线的要求。4.3.3本项目与资源利用上限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为木质容器制造项目,所需资源主要为土地资源、水资源。本项目所在地块用地类型为工业用地,未涉及土地资源利用上线。本项目用水主要为生活用水及生产用水,水源由园区市政自来水管网供给。本项目用水量较小,未涉及水资源利用上线。4.3.4本项目与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符合性分析对照四川省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第一批)(试行)中相关内容确定:项目未列入区域准入负面清单内。综上所述,经过与“三线一单”进行对照后,项目不在生态保护红线内、符合环境质量底线要求,未涉及资源利用上线、未列入环境准入负面清单内。4.4本项目与大气污染防治文件的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与四川省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实施方案(2018-2020年)(川环发201844号)、“十三五”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符合性分析详情如下:表1-1项目与大气污染防治文件的符合性分析一览表序号文件名称文件要求本项目情况符合性1四川省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实施方案(2018-2020年)(川环发【2018】44号)二、主要任务(一)加大产业结构调整力度2.严格建设项目环境准入。各市州要严格限制石化、化工、包装印刷、工业涂装等高VOCs排放建设项目。新建涉VOCs排放的工业企业要入园。严格涉VOCs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新增VOCs排放量实行区域内等量替代或倍量削减替代,环境空气质量未达标的城市,建设项目新增VOCs排放的,实行2倍削减量替代,新、改、扩建涉VOCs排放项目,应从源头加强控制,使用低(无)VOCs含量的原辅材料,加强废气收集,安装高效治理措施。本项目为木质容器制造项目,涉及表面喷漆,会产生VOCs。本项目位于雅安市名山区成雅工业园,为园区项目。项目胶黏剂为白乳胶,为水性胶黏剂,使用比例为100%;水性漆使用量高达61%,项目调漆、喷漆、烘干均在密闭喷漆房内进行,收集的有机废气经“水帘柜+旋流塔(顶部吸附球)+水雾处理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废气处理工艺合理可行。根据业主反映项目油漆100%使用水性漆不可行,会影响产品质量。符合(二)加快实施工业源VOCs污染防治加强全过程控制,推广使用低(无)VOCs含量的原辅材料和生产工艺,设备。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和服务活动应当在密闭空间或者设备中进行,并按照规定安装、使用污染防治措施;无法密闭的应当采取
收藏 下载该资源
网站客服QQ:2055934822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