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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公示本)项目名称: 广西贵港恒耀海工新材料有限公司 30 万吨钢渣高性能混凝土掺和料 5G 智能环保科技项目 建设单位: 广西贵港恒耀海工新材料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 二二二年七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目录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1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8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13四、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18五、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32六、结论33附表34附图附图 1 项目地理位置图附图 2 厂区总平面布置图附图 3 项目周边环境敏感目标分布图附图 4 项目周边环境现场照片附图 5 项目在武乐临港综合产业发展区土地利用规划图中的位置附图 6 项目环境现状监测布点图附件附件 1委托书附件 2营业执照附件 3备案证明附件 4土地证附件 5地块规划调整公示情况附件 6项目环境现状监测报告附件 7引用的矿渣、钢渣监测报告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广西贵港恒耀海工新材料有限公司 30 万吨钢渣高性能混凝土掺和料 5G 智 能环保科技项目项目代码2202-450802-04-01-878184建设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建设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 省(自治区) 贵港 市 港北区粤桂(贵港)热电循 环经济产业园地理坐标(东经 109 度 45 分 1.308 秒,北纬 23 度 6 分 35.108 秒)国民经济行业类别C42 废弃资源综合利 用业建设项目行业类别85 、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 421;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 422(421 和 422 均不含原料为危 险废物的,均不含仅分拣、破碎 的)建设性质新建(迁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 首次申报项目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 填)广西贵港市港北区发 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文号(选填)/总投资(万元)4942环保投资(万元)627环保投资占比(%)12.69施工工期2022 年 9 月2023 年 9 月是否开工建设 否是: 用地(用海) 面积(m2)8100专项评价设置 情况无规划情况规划名称:贵港市产业园区总体规划(2016-2030)审批机关:贵港市人民政府审批文件名称及文号:贵港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贵港市产业园区总体 规划(2016-2030)的批复(贵政函2018535号)规划环境影响 评价情况规划名称:贵港市产业园区总体规划(2016-2030)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机关: 原贵港市环境保护局审查文件名称及文号:关于贵港市产业园区总体规划(2016-2030)环 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的函(贵环评20189号) 1 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产业功能定位:贵港市产业园区武乐临港综合产业园(即贵港市港北区 粤桂热电循环经济产业园)形成以精细化工为主导产业,制糖、造纸、 热电循环等传统产业为辅助产业,新能源、新材料、生物制造、现代物 流等新兴产业为提升的临港产业集聚区。根据贵港市产业园区武乐临港 综合产业园环境准入负面清单,园区限制及禁止入园项目主要为不符合 或所在区域未编制热电联产专项规划的热电联产项目; 以 CFCs 为制冷剂 的仓储项目,包括 R11 、R12 、R113 等; 危险化学品仓储物流项目。本 项目产品为钢渣高性能混凝土掺和料, 不属于园区限制及禁止入园项目。 根据贵港市产业园区武乐临港综合产业园土地利用规划图,项目所在地 用地性质原为物流用地, 2020 年 3 月 10 日,贵港市产业园管理委员会在 贵港市人民政府网站上进行公示(见附件 5),将项目所在地的用地性质 由原来的仓储物流用地调整为二类工业用地,故项目建设符合土地使用规划。其他符合性分 析一、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项目原料为钢渣和高炉矿渣,均属于钢铁厂冶炼钢铁产生的副产品, 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项目属于鼓励类中的“八、 钢铁 11、冶金固体废弃物(含冶金矿山废石、尾矿, 钢铁厂产生的各 类尘、泥、渣、铁皮等)综合利用先进工艺技术” 。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二、 “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三线一单”指的是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 上线 和环境准入负面清单。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广西生态保护 红线管理办法(试行) 的通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 政府关于 实 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桂政发2020 39 号)及贵港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我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 管 控 实施意见的通知(贵政规20211号)要求,对本项目“三线一 单”进行符合性分析。项目位于贵港市港北区粤桂热电循环经济产业园, 即贵港市产业园区武乐临港综合产业园,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桂政发2020 2 39 号)及贵港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我市“三线一单” 生态环境分区 管控实施意见的通知(贵政规20211号),经对照贵港市环境管控 单元分类图, 项目位于贵港市重点管控单元内。根据项目所在地环境 现状调查和污染物排放影响分析,本项目实施后会产生一定的污染物, 采取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后,对区域内环境影响较小,符合园区生态环境质量目标和资源环境管控要求。生态保护红线: 根据关于贵港市产业园区总体规划(2016-2030)环境 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的函(贵环评20189号) ,本项目所在的贵港市 产业园区武乐临港综合产业园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 且项目区不涉及自 然保护区、饮用水源保护区等生态保护目标, 符合生态保护红线要求。资源利用上线: 本项目营运过程中消耗一定量的电源、水资源等资源消耗,项目资源消耗相对区域利用总量较少,符合资源利用上线要求。环境质量底线: 根据环境质量现状分析可知,项目所在区域的环境空气 质量、声环境质量均能达到其相关质量标准要求,本项目运营期会产生 一定量的废气、废水、噪声、固废等,在采取措施后,可将项目营运期 产生的污染的影响较小,可保持区域环境质量,因此项目符合环境质量底线。负面清单: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的通知 (桂发改规划(2016) 944 号)和关于印发的通知(桂发改规划20171652号), 本 项目不属于上述产业准入负面清单项目符合贵港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我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意见的通知(贵政规2021 1号) 中“贵港市生态环境准入及管控要求清单”中空间布局约束、污染 物排放管控、资源开发利用效率的要求。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园区相关规定。根据贵港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我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 控实施意见的通知(贵政规20211号)、贵港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实施贵港市环境管控单元生态环境准入及管控要求清单(试行)(贵 3 环2021)18号)。项目位于贵港市产业园区武乐临港综合产业园,属于重点管控单元,具体管控要求如下:贵港市港北区生态环境准入及管控要求清单环境管控单元名称环境管控单元类别生态环境准入及管控要求本项目情况相符性分析贵港市产业园区重点管控单元重点管控单元空 间 布 局 约 束1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调整或搬迁之 前,重叠地块不进行规划和开发。2在永久基本农田优化调整前, 园区 内涉及永久基本农田的地块应暂缓开 发。3居住用地周边严控布局潜在污染扰 民和环境风险突出的建设项目。本项目不涉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不占用基本农田符合污染物排放管控1完善工业园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和 配套管网。实行“清污分流、雨污分 流”,实现废水分类收集、分质处理, 入园企业应在达到国家或地方规定的 排放标准后接入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 处理,园区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总排 口应安装自动监控系统、视频监控系 统,并与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联网。2园区所依托的污水处理厂尾水执行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 中一级 A 标准要求。3新能源汽车制造项目、机械设备制 造项目的涂装车间采用集中自动调漆 系统并密闭作业,喷漆室配备高效漆 雾净化装置,烘干室等配备高效 VOCs 净化装置,各燃烧类处理设施采用天 然气等清洁能源作为燃料,严格控制 VOCs 排放。4强化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管理。5加大区内小锅炉整治力度,进一步 完善园区锅炉的除尘脱硫设施。本项目污水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所依托的污水处理厂尾水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中一级 A标准要求符合环 境 风 险 防 控开展环境风险评估,制定突发环境事 件应急预案并备案,配备应急能力和 物资,建设环境应急队伍,并定期演 练。企业、园区与地方人民政府环境 应急预案应当有机衔接。本项目建设完 成后,完善应急 预案备案相关 要求符合 4 资 源 开 发 利 用 效 率 要 求1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内禁止销售、燃 用高污染燃料;禁止新建、扩建、改 建燃用高污染燃料的设施;现有的限 期改用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电或其 他清洁能源。2推进热电循环产业区内的贵港热电 厂建设相应的余热再利用系统,提高 能源利用效率。本项目使用电 能符合三、项目选址符合性分析建设项目位于贵港市港北区粤桂热电循环经济产业园,即贵港市产 业园区武乐临港综合产业园,建设项目所在区域交通便利,给排水、供 电、能源方面均有保障,能满足本项目日常运营及生活需求,且不属于 特殊保护区域或环境特别敏感区,不涉及饮用水源保护区、基本保护农田等。因此,从环保角度考虑,项目选址基本合理。四、项目与区域饮用水源相符性(1)泸湾江饮用水水源地项目拟建地位于泸湾江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东北面,项目边界与泸湾 江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二级陆域的最近距离约 18km,本项目不在贵港市泸湾江取水口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范围内。贵港市泸湾江取水口饮用水水源地位于郁江贵港市城区上游,位于 浔郁平原中心位置, 海拔较低。泸湾江取水口中心经、纬度分别为1093358 、2336,在河流岸边取水,该水源地属于河流型水源地。 一级保护区水域范围:水域长度南岸为泸湾江取水口上游 2000m,取水口下游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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