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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清流县秋口煤矿有限公司秋口煤矿采矿权评估报告书陕秦地矿评(2014)68号陕西秦地矿业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二一四年十二月二十六日地址:西安市雁塔路北段100号 邮编:710054电话:02987851010 传真:02987851992目 录一、评估机构1二、评估委托人及采矿权人1三、评估目的1四、评估对象和范围2五、评估基准日4六、评估原则4七、评估依据4八、采矿权概况6九、矿区地质概况7十、评估过程12十一、评估方法13十二、主要技术指标的选取依据及其评述14十三、采矿权评估价值的估算15十四、评估结论23十五、有关问题的说明23十六、评估报告提交日期25十七、评估责任人员25十八、评估工作人员25附表26附件目录27福建省清流县秋口煤矿有限公司秋口煤矿采矿权评估报告书摘要陕秦地矿评(2014)68号评估机构:陕西秦地矿业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委托方:福建省国土资源厅采矿权人:福建省清流县秋口煤矿有限公司评估对象:福建省清流县秋口煤矿有限公司秋口煤矿采矿权评估目的:为委托方出让采矿权时收取采矿权价款提供价值咨询意见评估基准日:2014年9月30日评估日期:2014年10月21日至2014年12月26日评估方法:收入权益法评估主要参数:截止资源储量评审基准日(2010年10月31日)评估范围内保有煤炭资源储量385.08万吨,其中未有偿处置的新增资源储量105.14万吨;截止评估基准日保有煤炭资源储量384.53万吨;评估利用的资源储量为320.64万吨,其中未有偿处置的新增资源储量为105.14万吨;评估利用的可采储量为212.13万吨;评估确定的矿井生产规模15万吨/年,储量备用系数1.5,矿山生产服务年限9.43年;产品方案为原煤,其坑口不含税销售价格475.00元/吨;采矿权权益系数3.8%,折现率8%。评估结果:评估人员在充分调查、正确分析评估对象实际情况及查阅有关资料的基础上,依据科学的评估程序、选用合理的评估方法,经过认真的评定估算,确定“福建省清流县秋口煤矿有限公司秋口煤矿采矿权” 在评估基准日的评估价值为人民币壹仟柒佰肆拾捌万捌仟肆佰元整(小写:1748.84万元)。根据新增资源储量占评估利用资源储量的比例对其价值进行分割后,求得未有偿处置的新增资源储量评估价值为人民币伍佰柒拾叁万肆仟陆佰元整(小写:573.46万元)。评估有关事项声明:评估范围内褐铁矿新增矿石量为:预测的资源量(334)?46.66万吨,平均品位TFe54.81%。因其勘查程度太低,达不到矿山开发利用的要求,按矿业权评估有关规定,该褐铁矿新增资源储量未参与评估计算。按现行法规规定,本评估报告需经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备案。评估结果自评估基准日(2014年9月30日)起一年内有效。超过一年此评估结果无效,需重新进行评估。评估报告仅供委托方出让该采矿权以及报送有关主管机关审查使用。评估报告的使用权归委托方所有,未经委托方同意,不得向他人提供或公开。除依法律须公开的情形外,报告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不得发表于任何公开的媒体上。重要提示:以上内容摘自福建省清流县秋口煤矿有限公司秋口煤矿采矿权评估报告书,欲了解本评估项目的全面情况,应认真阅读该采矿权评估报告书全文。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报告审核人:注册矿业权评估师:陕西秦地矿业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二一四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福建省清流县秋口煤矿有限公司秋口煤矿采矿权评估报告书陕秦地矿评(2014)68号陕西秦地矿业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接受福建省国土资源厅的委托,根据国家有关矿业权评估的规定,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采用收入权益法,对“福建省清流县秋口煤矿有限公司秋口煤矿采矿权”进行了价值评估。本公司评估人员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对委托评估的采矿权进行了实地调研、收集资料和评定估算,对该采矿权在2014年9月30日所表现的市场价值做出了公允反映。现将采矿权评估情况及评估结果报告如下:一、评估机构机构名称:陕西秦地矿业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注册地址:西安市雁塔北路100号法人代表:雷星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号:610000100294378探矿权采矿权评估资格证书编号:矿权评资1999015号二、评估委托方及采矿权人评估委托人:福建省国土资源厅地址:福州市金泉路38号采矿权人:福建省清流县秋口煤矿有限公司公司住所:清流县沙芜乡秋口;法定代表人:何金户;注册资本:壹仟陆佰陆拾陆万圆整;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煤炭技术咨询服务、经营金属矿产品、非金属矿产品。三、评估目的福建省国土资源厅拟出让“福建省清流县秋口煤矿有限公司秋口煤矿采矿权”给福建省清流县秋口煤矿有限公司,但其新增资源储量的采矿权价款未处置。根据国家及福建省有关规定,该采矿权出让时应对其新增资源储量进行评估,并收取采矿权价款。本项目评估即为福建省国土资源厅收取新增资源储量采矿权价款提供公平、合理的价值咨询意见。四、评估对象和范围1、评估对象根据“(闽)国土资矿评合字2014第45号”合同,本项目评估对象为“福建省清流县秋口煤矿有限公司秋口煤矿采矿权”。2、以往评估史福建省清流县秋口煤矿有限公司秋口煤矿由原秋口煤矿与原新村煤矿整合而成,原各煤矿评估情况如下:(1)原秋口煤矿2003年2月,受福建省国土资源厅的委托,福建省矿业协会对原秋口煤矿采矿权进行了价款评估,提交了福建省三明市清流县秋口煤矿有限公司罗口井田采矿权评估报告书(以下简称“原秋口煤矿评估报告书”),报告编号为“闽矿协评报字2003第004号”,评估范围为原秋口煤矿采矿许可证核准的范围,面积4.76km2,由三个块段、12个拐点圈定,详见表1。原秋口煤矿采矿权评估范围(1954北京坐标)表1 拐点XY拐点XYA288300039496500G287870039491000B288180039496500H287910039491000C288120039495000I288050039492500D287982539492500J288160039493500E287900039491600K288160039495000F287832039491400L288200039495000标高由ABCLA圈定的范围为0.00700m,由KCDIJK圈定的范围为0.00570m,由IDEFGHI圈定的范围为300650m。该报告评估基准日为2003年1月31日,评估依据的资源储量为307.97万吨,评估利用的可采储量为108.4万吨,采矿权评估价值为13.49万元(附件十二,P131)。由于采矿权人的变更,本次评估未能收集到采矿权出让合同及价款缴纳凭据,但经评估人员查阅福建省采矿权价款缴纳登记表,该矿采矿权价款已缴清(附件十四,P142)。(2)原新村煤矿原新村煤矿在2006年以行政审批方式由探矿权转采矿权而来(详见附件十三、P140),未进行过以出让为目的的矿业权评估,矿业权价款尚未处置。3、本项目评估范围依据采矿权申请登记矿区范围坐标表(福建省清流县秋口煤矿有限公司秋口煤矿)(附件七,P40)及采矿许可证,秋口煤矿矿区面积10.197km2,由四个块段、35个拐点圈定,拐点坐标、开采标高详见表2。福建省清流县秋口煤矿有限公司秋口煤矿矿区范围(1980西安坐标)表2 拐点XY拐点XY12882947.2839496450.9932881147.2539494950.9822881747.2739496450.99352881947.2639494950.98标高700-100m342881547.2639494950.98262881467.9139493105.3332881147.2539494950.98272881529.6239493191.2642880024.1839492975.3528288137839493297.0952879816.2739493153.49292881547.2539493450.9662879747.0439493075.15302881547.2639493986.0172879978.0439492877.75312881856.1939493931.95242880447.2439492450.95322881872.4039494039.66252881297.8439493223.72332881547.2639494090.35标高570-100m242880447.2439492450.95102878647.2139490950.9472879978.0439492877.75112879047.2239490950.9482878947.2239491550.95222879606.2239490950.9492878267.2139491350.95232879606.2239491549.87标高650320m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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