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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西安社保缴纳基数及企业个人缴纳比例金额新政策西安社保缴纳基数及企业个人缴纳比例金额新政策更新:2018-12-26 14:47:50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是指参保人缴纳养老保险的基数,是 计算应缴纳养老保险金额的基数,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一般是根据 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计算,具体缴存基数规定依据本地实际情况 确定。一、2019年西安社保缴纳比例和基数政策规定养老保险属 省级统筹,在职职工缴费比例:企业20%,个人8%。医疗、失 业、工伤及生育四险属西安市级统筹,医疗保险缴费比例:企业 7%,?个人2%?大额医疗补助8元/月,企业承担80%(6.4元), 个人承担20%(1.6元);根据市人社发【2016】129号在确保全 市参保人员三项社会保险待遇水平不降低、基金安全平稳运行的 前提下,决定自2016年7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阶段性 降低全市失业、工伤、生育保险费率。在费率调整期限内,新参 保单位统一按降低后费率标准缴费。执行期满后,三项社会保险 费率均按照国家和陕西省既定费率政策执行。(一)失业保险。 全市统一将失业保险费率由陕西省规定的2%降至1%。其中:用 人单位缴费比例由1.5%降至0.7%,个人缴费比例由0.5%降至 0.3%。(二)工伤保险。全市统一在工伤保险行业基准费率的基础上下浮30%。工伤保险费率调整后,参保单位费率不得低于 0.2%,基准费率已为0.2%的单位不再下浮。单位缴费,个人不 交。(三)生育保险。全市统一将生育保险费率下浮至0.25%。 单位缴费,个人不交。请联系参保所属经办机构确认缴费金额, 谢谢。二、西安社保补缴政策和流程1、2006年10月17日省社保 办关于扩大基本养老保险覆盖面工作操作意见陕社保函(2006)字 126 号与已参保企业签订劳动合同或形成事实劳动关系且一直自 该企业连续工作的临时人员,可最早从1986年10月起,参照劳 动合同制工人缴费办法,按照当时企业和个人缴费比例补缴(本 息),按实际缴费年限计发基本养老金。机关事业单位中非正式编制人员,可以单位形式直接参 保O O。2、2008年1月1日实施的省劳动和社保厅关于完善基本 养老保险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陕劳社发(2008) 6号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及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编外人 员)。职工个人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的8%缴费,用人 单位按实际参保人员缴费工资之和的20%缴费,养老保险经办机 构按规定为其建立个人账户。3、2008年3月19日省劳动和社保厅,给省社保局关于 基本养老保险有关政策的复函(陕社保2008字19号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后,若要补缴以前年度在本单位 工作期间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含利息),由单位向社保机构提供 证明工作经历的原始资料,经核实无误后,可以按照国有企业职 工同期参保缴费政策办理,最早可补缴至1993年1月1日。关于劳动仲裁部门和人民法院判定的养老保险参保缴费等 方面的案件执行问题,政策明确的按政策规定执行,不明确的逐 级向上反映,明确后再予以执行。4、2009年4月2日省社保局给宝鸡养老保险经办处关于 对执行人民法院和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补缴基本养老保险 费有关问题的复函陕社保函(2009) 42号曾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单位工作且超过法定 退休人员年龄的人员,已经各级人民法院判决或各级劳动仲裁委 裁决由用人单位为其补缴养老保险费的,单位应向养老保险经办 机构提供证明其工作经历的原始资料,养老保险经办机构核实无 误后,按照企业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相关政策为其办理补 缴其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的养老保险费(含利息),对符合领取基 本养老金条件的,基本养老金以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当月为准计 算,并从缴清欠费、办理退休的次月起纳入统筹支付。未参保单位中的各类人员,应随同单位参保并按相关规定补 费。5、2009年09月25日社保中心 西安市养老保险经办处关 于转发省社保局转发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完善基本养老 保险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西养老险发2008 104号)非公有制企业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国家机关、事业 单位及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编制外人员),参加企业职 工基本养老保险后,如要补缴以前年度在本单位工作期间的基本 养老保险费,必须整体、一次性补缴。严禁分批、分期补缴。今后各区县经办中心在办理参保企业在职职工的补缴时,事 实清楚、劳动关系清晰、政策明确的,由各区县经办中心按规定 条件、规定程序审核,经中心主任办公会议研究办理,做到严格、公开、透明。对于情况复杂,难以界定的可上报市处指导审批。 参保企业超龄人员的补缴,由各区县经办中心按照规定条 件、规定程序进行初审,对符合补缴条件的,经劳动保障行政部 门审核退休条件后,填报西安市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人员补缴费 用资格审查表,携带有关资料和超龄人员本人档案报市处审批 后办理。想要了解更多,有关社保代缴的相关事项,就请登录金 柚网吧。非公有制企业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按规定整体参保 缴费后,其1993年1月1日至2007年12月31日之间到达法定 退休年龄后办理了退休手续并由企业按月支付养老金的超龄人 员,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批后,按照我处现行超龄人员补缴办 法办理,其基本养老金按照到龄时养老金计发办法计算,从办理 完退休手续之月纳入统筹,发放养老金。从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获悉,经市政府同意,对于今年6 月30日前已在本市社保机构办理了领取基本养老金手续的企业 退休人员,从今年1月1日起,上调基本养老金待遇:人均每月 增加298元,增幅约10%。调增额将于6月15日前发放到位, 并从今年1月起补发。二、2019年关于西安社保相关文章最新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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