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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防资质等级评定标准 第八条 申领一级资信等级证书的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注册资金500万元以上,固定资产总值超过200万元。 (二)获二级资信两年以上,近一年内承担过5项以上经检测、验收合格的一、二级安全防范工程设计施工项目,且近两年安全防范工程总量在1600万元以上。 (三)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20人,技术人员须经省安防协会培训,并经考试合格。技术人员设计、施工和维护能力强,并有较强的研发能力,能严守工程相关秘密。 (四)设计手段先进,企业内部注重信息化应用。施工机械设备先进、成套,工程勘察、调试和检测仪器设备齐全。 (五)工作场地使用面积500平方米以上,能满足单位机构设置和业务需要,工作场所布局合理、整洁有序。 (六)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管理制度健全,并能严格执行。承建的工程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保证措施,无违法违规行为,用户满意程度高,信誉良好。 第九条 申领二级资信等级证书的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注册资金200万元以上,固定资产总值超过100万元。 (二)获三级资信两年以上,一年内承担过5项以上经检测、验收合格的二、三级安全防范工程设计施工项目,且近两年安全防范工程总量在1000万元以上。 (三)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12人,技术人员须经省安防协会培训,并经考试合格。技术人员设计、施工和维护能力较强,有一定的研发能力,能严守工程相关秘密。 (四)设计手段先进,企业内部注重信息化应用。施工机械设备先进成套,具备工程勘察、调试和检测设备。 (五)工作场地使用面积300平方米以上,能满足单位机构设置和业务的需要,工作场所布局合理、整洁有序。 (六)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管理制度健全,执行情况良好。承建的工程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保证措施,无违法违规行为,用户满意程度较高,信誉良好。 第十条 申领三级资信等级证书的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注册资金100万元以上,固定资产总值超过50万元。 (二)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8人,技术人员须经省安防协会培训,并经考试合格。技术人员具有一定的安全防范专业设计施工能力,并能严守工程有关机密。 (三)具有必要的设计工具,具有成套的施工机械设备和常用的工程勘察、系统调试和检测仪器。 (四)工作场地使用面积不小于150平方米。具有单独的设计、施工准备等用房。工作场所整洁有序。 (五)建立必要的安全防范工程设计施工质量管理、售后服务及工程档案管理制度。 第四章 资信等级的申领 第十一条 资信等级申请、评定程序: (一)申请企业通过浙江省安全技术防范行业协会网站(www.zjaf.net)填写递交申请,书面申报材料送所在市协会或办事机构。 (二)资信等级每年集中评定两次,分别于当年第二、第四季度进行。各市评审组应分别于当年5月底和10月底前完成对申请企业的初评,并将通过初评的企业申报材料复印件及初评意见报评委会。 (三)评委会应分别于6月、11月完成评定工作,经公示,对符合条件的,由省安防协会向社会公布,并发给资信等级证书;不符合条件的,退回并说明理由。 (四)资信等级晋级评定工作每年进行一次。晋级评定与每年第一次资信等级评定工作同步进行,评定程序与新申请资信等级证书评定程序基本相同。 第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从事安全防范工程设计施工业务: (一)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有侵犯财产、危害国家安全、有组织犯罪等违法犯罪记录的; (三)其它不宜从事安全技术防范行业的人员。 第十三条 申请三级资信等级证书或资信等级晋级的单位应提交以下材料: (一)浙江省安全技术防范行业资信等级申请表(网上填报)。 (二)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三)固定资产清单、单位财务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营业场所房产证明或租赁协议、设计施工器材清单原件及复印件。 (四)企业从业人员登记表,从业人员无犯罪记录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五)设计施工技术人员身份证件、学历证书、培训合格证书、用工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六)质量管理制度。 (七)企业简介(1000字内)。 申请材料原件经各市协会或省安防协会办事机构核对、受理后退回企业。 第十四条 申请单位应如实填报申请表,按要求提供详细材料和有关证明。提供材料不完备的,退回补充。申请单位在申报材料中弄虚作假的,取消其评定资格。 第十五条 资信等级证书于每年11月审核换发,逾期未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 第十六条 持证企业存在下列问题之一的,视情降低资信等级或取消资信等级证书: (一)不符合资信等级相应等级条件的。 (二)安全防范工程缺乏有效的质量管理制度,或虽有制度,但未落实的。 (三)企业在经营中有严重违规行为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企业不良行为累积记分超标的。 (四)近两年内一级企业累计安全防范工程量不足800万,二级企业不足400万,三级企业不足100万的。 第十七条 资信等级评定实行企业不良行为累积记分制度。协会接受社会各界对资信等级企业不良行为的投诉和举报,经省安防协会调查核实后,予以记分。不良行为累积记分超标的,视情降低资信等级或取消资信等级证书。 第十八条 资信等级评定收取评定费,获证企业另需缴纳公告费、证书工本费等。资信等级评定工作的所有收费均坚持不营利原则。收费标准由省安防协会理事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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