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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税法强化班讲义:增值税法从考试中看,增值税在考试中一般占15%20%左右。近几年,增值税在考试中所占的比重有所下降。但不会低于10%。第一节增值税根本原理增值税的特点。1.保持税收中性。2.普遍征收。3.税收负担由商品最终消费者担当。4.实行税款抵扣制度。5.实行比例税率。6.实行价外税制度。增值税通过避开重复课税来避开征税给经济带来的损害。其次节征税范围及纳税义务人依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的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供应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增值税。在境内销售货物或者供应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是指销售货物的起运地或者所在地在境内以及供应的应税劳务发生在境内。一、征税范围(一)征税范围的一般规定现行增值税征税范围的一般规定包括:1.销售或者进口的货物货物是指有形动产,包括电力、热力、气体在内。销售货物,是指有偿转让货物的全部权。2.供应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二)征税范围的详细规定1.属于征税范围的特别工程2.属于征税范围的特别行为(1)视同销售货物行为。(2)混合销售行为。(3)兼营非增值税应税劳务行为。(三)增值税征税范围的其它特别规定1.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的免税工程2.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征免税工程3.增值税起征点的规定4.纳税人兼营免税、减税工程的,应当分别核算免税、减税工程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销售额的,不得免税、减税。5.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适用免税规定的,可以放弃免税,依照增值税暂行条例的规定缴纳增值税。放弃免税后,36个月内不得再申请免税。二、纳税义务人和扣缴义务人(一)纳税义务人(二)扣缴义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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