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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厂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目 录禁止进行爆破作业的规定装药包规定爆破后进入爆破面规定瞎炮处理管理规定爆破前确保爆破面无人规定爆破后确定完全期炮的规定装药过程中填塞规定残矿回采管理制度井下通风防尘管理制度掘进窿道作业一般操作规程采矿工安全操作规程消防安全制度采场顶板管理制度劳保用品发放领用制度安全检查制度设备管理维修制度生产岗位工人安全教育伤亡事故报告处理制度安全考核奖惩制度地面炸药库保管员责任制度矿区交接班制度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制度禁止进行爆破作业的规定 1、爆破作业内有地压活动预兆或有冒顶片帮等危险。 2、没有安全通路。3、放炮点7米内有大空区、大积水或其它情况不明等。4、不能有效设立警戒、防止人员进入或通知危险区域内人员撤走。 5、爆破物品不合格或变质。 6、在有水地带而没有防水炸药。装药包规定1、用高压或高压水吹洗炮孔,用工具掏出炮孔内废渣物,清点炮眼个数,核对炸药、火索、雷管数量和质量。 2、起爆药包现场加工,不准用钢、铁杆加工起爆药包,掏槽眼起爆药包反向装在孔底第二、三药包位置。 3、不准用金属棒装药,一次装工一2节药,用炮棍送到位并压紧后,才能再装下一节,起爆药包处垫上一个以上药包后,方能用炮棍压紧,上一节药和下一节药必须紧密接触。 4、采用非电导爆管起爆,雷管段别一定要辨清,不准装错。 5、导火索和非电爆管不准拉伸打结。 6、剩余爆破器材必须及时退库。爆破后进入爆破面规定1、机械通风3 O分钟以上,无炮烟,通风良好。2、有进入作业面的安全通路。3、作业面无可见冒顶、片帮危险及地压活动。瞎炮处理管理规定1、发现瞎炮,及时上报不能擅自处理。2、现场警戒,现场作业人员越少越好。3、处理人员要经验丰富,且必须持证上岗。4、从炮孔内掏出炮泥,装起爆炸药包重新起炮。5、距炮孔O.3米处打一个平行炮孔装药起炮。6、起爆药包已爆,只剩残药,则用水冲洗。爆破前确保爆破面无人规定 l、心通往爆破区的通路必须设警戒,并禁止人员通行。 2、在爆破区15米范围内没有直接通路到爆破区的作业人员要通知撤离作业面,并确认到达安全地带。 3、爆破作业人员在安全撤退通路并身体状况良好,有能力点炮并安全撤出。爆破后确定完全起炮的规定 1、起炮前认真验收炮孔个数,点炮后撤出安全地点,认真计数炮响个数,二者必须相符。 2、现场检查没有发现有未响导爆管、未燃导火索、雷管和炸药。 3、按设计爆破的岩石该翻起来的地方都要翻起来,该落的地方落下去。 4、爆堆体积膨胀足够。5、在撤解爆破中全部炸倒,且倒向正确,爆堆中没有冒烟。装药过程中填塞规定1、预留填塞长度,掘出掏眼槽装药为95,辅助眼为85,周边眼75,采场装药5O一70。2、炮孔堵塞宜用炮泥堵塞,堵塞长度为200400毫米。残矿回采管理制度 1、按残矿回釆设计,制定施工方案和安全措施。 2、必须有安全通路。 3、釆场留有顶柱,且顶板及上、下围岩稳固。 4、爆炸作业后待烟散尽、通风良好,方可进入作业面处理松石。 5、出矿人员不准在高空区下作业。井下通风防尘管理制度 1、搞好通风基础设施建设,合理分配风量,及时进行密闭,提高有效风量。 2、安装好局部通风措施,导风管必须乎直,拐弯要圆滑,接头要牢固。3、坚持湿式作业:进风道坚持每月洗一次,人工作业工作南作业前要用水洒一次,掘进在开钻前要对工作面前后15米洒水洗壁,开钻时必须先开水后开风。4、通风窿道的施工和管理要严格按照设计进行,所有进风道和回风道不准堆渣及其它杂物以利于风流畅通,验收要把好质量关,对不合要求的工程要限期返修。5、开拓掘进、水沟必须跟随工作面,以便及时进行通风设施安装,若水沟停滞,工作面不得超过15米。掘进窿道作业一般操作规程 一、凿岩 1、根据设计窿道断面规格、作业地点岩石性质、凿岩工具和爆破器材特点,在技术人员指导下,风钻工和爆破工区同研究选择合理的炮孔参数和炮孔排列方式。 2、掏槽法一般采用直线桶形掏槽,掏槽孔1一2个窍主孔,再绕空心眼依据爆破顺序布置四个掏槽眼,爆破形成中心槽作为其它炮眼爆破自由面或最小抵抗线。 3、掏槽应比其它炮眼超深工502OO毫米,但所有辅助眼、周边眼深度基本上要求一致。孔底落在同一面上,以保持窿道断面平整。 4、辅助眼、周边眼孔深依掏槽眼深度而定,一般稍少于掏槽眼深度1OOl5O毫米,但所有辅助眼、周边眼深度基本上要求一致。炮眼间距视情况而定,一般O.4O.7米。周边眼孔口距窿道轮廓边缘100一2OO毫米,炮孔方向稍向外偏,以保持断面不缩小。 5、底板炮眼向下有34倾角,孔深要比其它炮眼要深1O0150毫米。6、尽有利用裂隙、晶硐、软岩等有利条件布置掏槽位置。7、废眼必须进行处理,避免改变抵抗线,不利爆破。 二、爆破 工、起爆药包:起爆药包只能在工作加在,工作面有水应使用乳化炸药和非电雷管起爆。 2、炮孔装药:根据现场岩石条件,确定装药深度,一般掏槽眼装药95左右,辅助为85左右,周边眼为75左右。 3、起爆药包位置,掏槽眼起爆药包反向装在孔底第23药包位置;辅助眼、周边眼起爆药包正向装孔底第45药包位置。 4、炮孔堵塞,掘进炮眼宜用炮泥堵塞,堵塞长度为200400毫米。 5、高天井起爆必须采用塑料非电毫秒雷管起爆。 三、出碴 1、掘进爆破后,必须及时通风,排出炮烟后才能进行装岩出碴。 2、工作面装岩石必须干净,岩帮不得留有残渣和大块,保持一定的人行道。 3、工作面积水,必须排出,按设计规定有一定的排水沟。采矿工安全操作规程 1、检查工作面的安全情况,有松石的要及时处量,并进行通风洒水。 2、在工作面发现有盲炮、残炮、雷管要及时处理。 3、注意下面放斗车,不要站在相对位置上。 4、禁止从天井、人行道往下丢石块、钢钎或其它重物。5、注重矿堆情况,确定各斗车放矿车数。放矿要上下联系,发现空洞应及时处理并向有关领导汇报。消防安全制度 1、组建兼职防火机构,购买防火器械,完善消防设施,由专职安全员分管。 2、聘请消防官兵给矿区授课,掌握防火、灭火知识。 3、组织人员定期自检,查出隐患及时整改。 4、防火器械完好、齐备,干式灭火器定期更换。 5、电工每月检查线路一次,对老化线路和不合格接点,不合格开关,不稳定负荷,进行彻底更换或取消,确保安全。采场顶板管理制度 1、必须严格保持矿柱(含顶柱、底柱、间柱等)尺寸、形状和直立度,应有专人检查和管理,以保证其在整个利用期间的稳定性。 2、回采工作面,顶帮松软不稳固的,必须采取支护措施。 3、因爆破或者说其它原因而受破坏的支护,必须及时修复,确认安全方可作业。 4、采场回采前,必须事先处理顶板和两帮的浮石,确认安全后方准进行回采作业。 5、作业中发现冒顶预兆。应停止作业进行处理;发现大冒顶危险征兆,应立即通知作业人员撤离现场,并及时上报。 6、采场作业面一定要控制好打幅宽度、长度、高度,每一分层的高度应控制在2米以内,以便处理采场奇顶板松石。 7、采场顶板管理必须指定专人负责。 8、采场架拓完毕,采完区有危险的,必须及时进行充填,防止大面积踏落。 9、采场排炮必须严格按设计排炮,控制好采场顶板的暴露面积在设计许可的范围内。 1O、顶板不稳固的采场,可留临时矿柱或顶板留保护层支撑顶板,确保安全回采。劳保用品发放、领用制度 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法的有关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劳保用品,并监督、教育人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根据我矿区实际情况,特制订劳保用品发放、领用制度。 一、发放范围:矿山井下及地面所有从业人员。 二、发放标准: 1、安全帽:每2年一顶。 2、工作服:每一年一套。 3、手套:每月4双。 4、胶靴:每年2双。 二、发放程序:矿长安全管理员职工领用发放人员做好记录。 三、根据各岗位人员使用过程中的耗损程度,不断调整完善发放标准。安全检查制度 1、矿区要成立安全检查组,实行三级检查制度。 2、矿区每季度进行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安全员每曰每班到工作面进行检查,并书写交班记录。 3、检查内容,按矿区安全检查表进行检查。 4、检查结束后,写出检查出的隐患项目、整改措施及整改期限。设备管理维修制度 矿长应认真执行国家和政府主管部门关于设备管理的制度,检查和督促矿区搞好设备的使用和维修管理工作,保证设备运转。 1、矿区的主要生产设备必须专人操作,按设备维护规程和润滑管理制度要求进行维护;其他设备做到定人定机使用、维护。 2、定人定机必须严守安全操作规程,生产岗位及时做到开机、停机。 3、定机人员负责所管理设备日常维护工作,保证设备政治动行。 4、设备发生事故,定机人员应主动介绍情况;设备发生故障,应及时排除。生产岗位职工安全教育 1、新矿工必须进行三级教育,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2、从事特种作业的电工、风钻工、卷扬工、爆破工、空压机工必须经过专门的安全知识与安全操作技能培训,并经过考核取得特种行业资格,方可上岗工作。 3、矿工调整工作岗位或离岗一年重新上岗,必须重新接受相应的安全教育。 4、所有在职工生产作业人员,由生产单位负责组织安排,聘请专人授课,分班进行轮训,每年在职安全教育培训时间不少于2O个小时。伤亡事故报告处理制度 一、伤亡事故分类 1、轻伤,指负伤后需要歇工一个工作曰以上(含一个工作曰),但未达到重伤程度的伤害。 2、重伤,指国家规定的重伤范围。 3、死亡事故,指死亡(含一个月内死亡)三人以下事故。 4、重大死亡事故,指死亡三人或三人以上特大时间死亡人数以内的事故。 5、特别重大事故,根据劳动部对国务院34号令的解释,矿山为一次死亡50人及其以上或一次造成直接损失工000万元以上的事故。 二、事故报告 伤亡事故发生后负责都最先发现的人,必须立即报告矿长,矿长应立即到现场,发生死亡事故,矿长立即向乡人民政府、县安全局、公安报告,发生死亡后应保护好现场。因抢救伤员或防止事故扩大,需移动现场物件的,必须作出标志,详细记录和绘制现场图。 三、事故抢救 1、现场人员自救。 2、成立临时抢救指挥小组。 3、指定抢救方案。 4、组织消防队和救护队抢救。 四、事故处理 1、轻伤事故由矿区负责组织分析,并写出分析报告。 2、重伤事故(包括重大未遂事故)由矿办公室组织分析报告。 3、死亡以上由当地主管部门共同调查,写出事故分析报告。4、事故分析按“四不放过”原则进行,查明原因,明确性质,分清责任,提出防范措施和对责任者的处理竟见,写出事故调查报告书上报。安全考核奖惩制度 根据矿山安全法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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