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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地安全教育培训制度范本安全生产是我们施工过程中最重要的必不可少的一环。为了让广大员工提高和加强在施工中的自我安全防范能力,保证工地的文明施工,展现我公司各项目部良好的形象风貌,根据有关文件规定和公司要求,特作如下规定,望各项目经理部自觉遵照执行:一、新工人入场安全教育制度1、新工人入场必须提供身份证复印件,由项目经理上报公司登记。2、项目经理部对全体新工人,必须进行入场安全教育。安全教育主要内容:(1)贯彻党和国家关于施工安全的方针、政策、法令的规定。(2)安全管理规定。(3)机电及各工种的技术操作规程。(4)施工生产中的危险区域在安全工作中的经验教训及预防措施。(5)尘毒危害的防护。(6)执行入伍教育、现场教育、岗位教育,三级安全教育制度。经安全教育合格后方能进场施工。3、特殊工种工人必须持证上岗;严禁无证上岗作。4、在施工中途不得随意更换主要施工人员。如需换人,须上报公司工程部。二、施工过程中安全教育1、经过项目经理部进行安全入场教育的工人,入场施工时,交待工作任务的同时,必须交待安全,有针对性的再次提高安全生产知识和防范能力。2、项目经理随时检查现场安全防护情况。如发现不安全因素,应及时采取措施,把不安全隐患消失在事故发生之前。3、项目经理每天对本项目部组员交待任务的同时,亦必须交待安全。着重交待当天任务范围内所涉及的安全工作注意事项。不属本工种工作范围内的事,切忌出手搭、拆或操作,并安全交待记录。4、项目经理部每月初组织一次安全生产检查,并召开全体员工会议进行教育和宣传。督促贯彻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以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和安全责任感。三、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条约1、进入施工现场的所有人员,必须佩戴合格安全帽,佩带工作证,穿工作服,衣冠整洁,不打赤脚,不准穿拖鞋,不光背赤膊,注意个人形象,不得违反安全禁令。2、高空作业必须系安全带,梯上作业必须有人扶梯。3、禁止在严禁烟火区内吸烟。爱护消防器材,不得随意挪用。4、一切用电必须安全接地,并通过漏电保护装置,各种机械不得带病工作,不准超负荷使用,不准在运转中维修保养。5、现场电线线路不得随意乱搭乱接,未经同意不准私自安装插座。电动设备必须一机一闸,严禁一闸多机共用,临时停工停电或是下班退场,都应关闸切断电源,各闸不准用其他金属物代替保险丝。6、坚持现场文明施工,做到工完料清,不造成人为的浪费。7、讲文明,尊敬上级,团结同志;不说脏话、粗话,不打架、不酗酒闹事。8、遵守项目经理部多项规章制度,按照作息规定时间上下班,按时休息。9、爱护公共财物,不损坏生产、生活设施;不随意乱涂乱画。工地安全教育培训制度范本(二)为做好建筑工地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教育专项检查工作,制定本方案。一、工作目标通过检查,督促企业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要求,立即开展从业人员三级安全教育、安全技术交底、班前安全活动、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以及“安管人员”培训教育专项检查,提升从业人员安全生产“应知应会”能力,提高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切实解决人的不安全因素,遏制事故发生,确保我市建筑安全生产形势稳定。二、检查时间、范围及内容(一)检查时间。即日起至_月_日。(二)检查范围。全市所有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重点检查_年以来发生过安全事故企业所承建工程,以及轨道交通、保障性住房等大型公共建筑工程。(三)检查内容施工单位是否建立健全安全培训教育制度,_实施本单位、项目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教育工作;是否定期对本单位和分包单位现场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安全技术交底、三级安全教育等情况进行检查;分包单位是否根据每天工作任务的不同特点,对作业人员开展班前安全活动,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监理单位是否对施工单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三级安全教育、安全技术交底等情况进行核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1.三级安全教育情况施工单位是否按规定对作业人员开展公司、项目、班组三级安全教育;教育内容、教育学时是否符合要求;教育情况是否建立相关档案。根据规定,建筑行业的农民工首次岗前安全生产培训时间不得少于_学时,每年接受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_学时。2.安全技术交底情况是否针对施作业场所状况、特点、工序,对危险因素、施工方案、操作规程和应急措施等进行技术交底;安全技术交底是否经交底人、被交底人等签字确认。3.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1)建筑电工、焊工、架子工(普通脚手架、附着升降脚手架)、起重信号司索工、起重机械司机、起重机械_拆卸工、高处作业吊篮_拆卸工是否持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考核合格证上岗作业。(2)建筑桩机工、门式起重司机和_拆卸工是否持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考核合格证上岗作业。(注:目前,桩机工考核发证的有:柴油打桩机桩机工、冲击钻机桩机工、粉喷桩机桩机工、回转钻机桩机工、静力压桩机桩机工、深层搅拌桩机桩机工)。4.“安管人员”培训教育情况施工单位是否按规定开展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合称“安管人员”)安全生产培训教育考核;是否按规定如实将考核情况记入安全生产培训教育档案;“安管人员”是否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三、实施步骤此次检查分自查自纠、监督检查、总结提高三个阶段实施,具体安排如下:(一)自查自纠(_月_日前)。各单位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对建筑施工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教育工作进行自查自纠,切实提升作业人员安全生产“应知应会”能力。作业人员未经培训教育一律不得进入现场作业;“安管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未持有效证件一律不得上岗从业。作业人员“应知应会”基本安全生产知识详见附件1。(二)督查检查(_月_日前)。各区(新区)建设主管部门对辖区在监工程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教育自查自纠情况、现场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教育实际情况进行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采取责令整改、不良行为记录、省动态扣分、行政处罚等措施予以查处。安全培训教育法律法规要求详见附件2。(三)总结提高(_月_日后)。通过检查,进一步明确各单位从业人员培训教育法律、法规要求,切实做好一线作业人员三级安全教育、日常培训教育工作,做好“安管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工作,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培训教育长效机制,提高一线作业人员安全生产“应知应会”能力,提升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四、工作要求(一)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各参建单位是从业人员培训教育的主体,要严格按照本方案要求开展自查,做好培训教育档案管理工作;并于_月_日前以项目为单位,由施工总承包单位将项目部所有从业人员培训教育情况上报所属监督机构。监理单位对培训教育档案情况予以核查。(二)切实做好监督检查。建设主管部门及其监督机构应通过档案、资料核查、现场作业人员安全知识问答等方式,督促企业依法开展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教育,确保检查不走过场、不流于形式。未经安全培训教育或安全知识考核不合格的人员,应当离岗培训。对使用未经安全培训教育或经抽查安全生产知识不合格人员的施工单位和劳务单位,按规定作不良行为记录和处罚。(三)做好检查总结工作。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做好此次检查总结工作,查缺补漏,不断促进安全培训教育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各区(新区)建设主管部门、市质安总站应于_月_日前将此次检查总结情况上报我局质安处,检查总结应包括检查基本情况、存在问题、下一步工作等。(四)强化培训教育宣传。各部门、各单位要以_月全国安全生产月为契机,采取出墙报、板报等多种方式,加强安全培训教育宣传工作,促使从业人员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增强从业人员自我保护意识,自觉遵章守纪,杜绝各类违规行为,防范事故。附件1从业人员安全生产“应知应会”基本常识一、从业人员享有的安全生产保障权利1.有关安全生产的知情权。2.有获得符合国家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的权利。3.有对安全生产问题提出批评、建议的权利。4.有对违章指挥的拒绝权。5.有采取紧急避险措施的权利。6.在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有获得及时抢救和医疗求治并获得工伤保险赔付的权利。7.坚决拒绝“三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二、从业人员在安全生产方面的义务1.在作业过程中必须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不得违章作业。2.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3.发现事故隐患应当及时向本单位安全管理人员或主要负责人报告。4.正确使用和佩戴防护用品。三、“安全三宝”(一)安全帽1.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2.安全帽必须有合格的帽衬、帽带。3.戴帽必须系好帽带。(二)安全带1.建议使用背套式安全带。2.安全带必须高挂低用,先挂牢后作业。(三)安全网1.不得随意拆毁安全网。2.不得随意向网上乱抛杂物或随意撕毁网片。四、“四口防护”“四口”是指楼梯口、电梯口、预留洞口、通道口,是施工现场安全防护的重点,必须有可靠的防护设施。禁止任何人私自拆除“四口”的防护设施。五、“五大伤害”建筑业是伤亡事故多发行业,其中高处坠落、物体打击、触电、坍塌、机械伤害等五类事故占事故总数_%以上。六、高处作业及临边防护(一)高处作业1.系好安全带。2.禁穿拖鞋、高跟鞋。3.攀登用具结构牢固可靠。4.从规定的通道上下,不得攀爬架子、翻越阳台。5.悬空作业应有可靠的立足处。6.严禁嬉戏打闹。(二)“五临边”“五临边”是临边作业的五种类型,一般指。沟、坑、槽、深基坑周边,楼层周边,梯段侧边,平台或阳台边,屋面周边。“五临边”是施工现场安全防护的重点,必须有可靠的防护设施。七、新工人上岗前须知1.签订劳动合同新工人上岗前必须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2.进行三级教育上岗前必须进行公司、项目、班组三级教育。八、“三不伤害”1.不伤害自己。2.不伤害别人。3.不被别人伤害。附件2安全培训教育相关法律法规一、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一)法律法规规定1.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了解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知悉自身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和义务。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2._加强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工作_(安监总培训_号)规定:各企业和培训机构要对参加培训的农民工进行严格考核,对考核合格者,颁发安全培训合格证书。(二)相关处罚安全生产法第第九十四条第(三)款规定:未按照规定对从业人员、被派遣劳动者、实习学生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或者未按照规定如实告知有关的安全生产事项的,可以: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二、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方可上岗作业(一)法律法规规定1.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方可上岗作业。2.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垂直运输机械作业人员、_拆卸工、_作业人员、起重信号工、登高架设作业人员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二)相关处罚1.依据_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第(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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