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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甲方(农村土地经营权出让方):乙方(农村土地经营权受让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和国家环境保护的有关规定,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甲乙双方就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一、土地基本情况1.土地位置:该土地位于上海市区乡(镇)村组。2.流转面积亩;其中:承包地亩,自留地亩,机动地亩,集体其他耕地亩。3.流转承包地情况:4.土地质量等级:_。二、流转期限土地经营权流转期限为_年,自_年_月_日起至_年_月_日止。三、土地的用途该土地以方式流转给乙方经营,具体项目为:_。流转期限内,乙方不得擅自改变流转土地的用途或用于非农建设。四、土地交付时间甲方应于_年_月_日前将流转土地交付乙方。五、流转价款双方同意按以下第种方式确定流转价款:1.流转单价为每年每亩元,年合计_元。2.第一年流转单价为每亩元,年合计_元;以后流转单价每年递增率为%。3.流转单价为每年每亩按斤稻谷计算,第一年流转单价按当地政府收购指导价折合元,年合计_元。4.其他。流转单价为每年每亩元,年合计_元。六、支付方式双方同意按以下第种方式支付流转价款:1.一次性支付:乙方应于_年_月_日前向甲方全部支付完毕。2.分期支付:乙方应于_年_月_日前向甲方支付第一年度流转价款,以后每_年_月_日前付清该年度流转价款。3.其它。七、风险保障金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向甲方支付元作为农村土地流转风险保障金。八、双方权利和义务1.甲方有权获得流转收益,有权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到期收回流转的土地。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约履行合同义务,有权监督乙方合理利用土地,制止乙方损坏土地、其他农业资源和环境的行为。3.甲方保证其流转的土地经营权合法、真实、有效。4.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甲方不得干涉乙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5.乙方有权自主开展农业生产经营并取得相关收益。6.经甲方同意,乙方可以依法投资改良土壤,建设农业生产附属、配套设备,并取得相关生产经营收益。7.乙方不得损害农田基础设施,不得从事掠夺性经营,不得损害土地、其他农业资源和环境。8.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土地再流转。9.流转土地被依法征收、征用、占用时,双方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征收、征用、占用时有关补偿费归属九、违约责任1.甲方逾期交付土地的,每逾期一天,应向乙方支付元违约金。2.乙方逾期支付流转价款的,每逾期一天,应向甲方支付元违约金。3.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予以赔偿:(1)擅自改变土地的农业用途的;(2)弃耕抛荒连续两年以上的;(3)给土地造成严重损害或者严重破坏土地生态环境的;(4)有其他严重违约行为的。对于(1)项情形,甲方还有权要求乙方恢复土地原状,乙方所交风险保障金不予退还。4.甲方非法干预乙方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予以赔偿。5.其他违约责任。十、其他约定1.合同期满,双方同意按以下第种方式处理乙方的相关设施及地上附着物。(1)归甲方所有,甲方不作补偿。(2)双方协商通过折价方式由甲方给予乙方补偿,归甲方所有;协商不成的,由乙方在日内拆除,恢复原状,甲方不作补偿。2.流转土地交还时,双方关于土地恢复原状的约定:3.其他约定。十一、争议解决方式双方发生争议的,可以自行和解,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等调解解决。双方和解、调解不成或者不愿和解、调解的,可以向区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二、附则1.本合同未尽事项,双方可以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3.甲乙双方可以自愿向乡镇农村土地流转管理部门办理合同鉴证。4.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一份,发包方和乡(镇、街道)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各备案一份。甲方(签字/签章):(农村土地经营权出让方)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住所:联系方式:签约日期:乙方(签字/签章):(农村土地经营权受让方)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住所:联系方式:签约日期:鉴证方(签字/签章):地址:联系方式:鉴证日期: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二)甲方:汉台区铺镇安然寺村四组(由村委会代管)乙方:根据土地使用权合理流转及遵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的前提下,经甲乙双方自愿协商,并征得涉及土地经营权流转农户签字同意后,现达成以下合同条款,双方共同遵守。一、租用土地范围及座落:甲方自愿将位于铺武路东侧安然寺村四组3.5亩耕地(详见四至边界图)。二、租用土地期限:承包期为_年,即从_年_月_日起至_年_月_日止(按公历年份计算)。三、租用土地价格:土地承包费每亩每年为600元,按年支付费用。合同签订生效之日乙方支付给甲方第一年(_年_月_日蛭_年_月_日)土地承包费共计人民币2100元(大写贰仟壹佰元整),以后每年乙方应在_月_日前交清当年土地承包费,不得无故拖欠。土地承包费参照本合同初次承包价格,每满_年上浮10%,租赁期间不再产生其他费用。四、其他条款(一)甲方责任和权利1、租赁期内甲方必须协助乙方处理好周边关系,做好各项服务,确保企业稳定生产。2、合同期内,乙方所租用土地甲方不得擅自收回。若提前收回土地,甲方应给乙方经济赔偿,赔偿标准按土地的建筑物、构筑物、各植物和附着物的市值及租赁期限的余期等实际因事协商确定。因社会公共建设需要所租赁土地由政府收回的,甲方应在收回土地前6个月,将收回土地的座落、四至范围、收回理由、收回日期书面通知乙方并予以公告,本合同终止,土地承包费据实结算。土地上的建筑、附着物及资产赔偿归乙方所有,土地赔偿金归甲方所有。3、甲方中途无故终止合同,除合同中规定的赔偿外,还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为总租赁期间总租金的10%。4、租赁期内,甲方的人事等相关变动不得影响此协议的执行。(二)乙方责任和权利1、乙方创办企业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国家安全生产条例,并按时足额交清土地租用款额,如若违约,乙方承担一切责任。2、承包期内,若乙方停止租用甲方土地,须向甲方代表提出书面申请,以保证甲方能够顺利接茬耕种。3、乙方创办企业工商注册于甲方所在行政机构,并离有政策规定招商引资的相关优惠政策。4、在租赁期内,乙方有权根据国家政策对所租赁土地进行联营,转租等行为,甲方不得干预,但需提前征得甲方同意。乙方遵守土地政策,不得修建固定建筑,临时看管房屋,按土地部门要求办理。5、乙方中途无故终止合同,不得要求返还已付清租金,并失去租赁权利。6、承包期满后,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优先享有租赁权。7、合同期满后,若乙方不再租用甲方土地,则乙方支付给甲方一年的土地承包费作为土地复耕补偿。土地上的建筑,附着物及所有财产归乙方所有,并由乙方自行处置。六、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补充说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七、本合同一式二份,安然村村民委员会一份,乙方一份。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八、附承包土地四至边界图。甲方签章:安然村村民委员会公章、领导:乙方代表:_年十一月五日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三)合同编号:甲方(流出方):地址:电话:签字时间:乙方(流入方):地址:法定代表人:电话:身份证号码:签字时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及四川省土地流转有关政策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本着平等互利精神,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特订立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第一条:甲方将位于的土地,面积共亩流转(租赁)给乙方经营。第二条:流转期限及起至日期:期限为_年;从_年_月_日至_年_月_日止。第三条:流转土地用途:种植业。第四条:土地流转价格及支付方式:合同前五年按每亩每年元计算;五年后按每亩每年元计算。支付方式及时间:每年在月日前一次性支付当年租金。逾期不付,按每天2利息支付租金及利息。第五条:流转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享有以下权利:(1)依法自愿流转本户享有承包经营权的土地;(2)按照本流转合同约定取得流转土地的收益;(3)监督乙方依照本流转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和保护土地;(4)制止乙方损害流转土地和农业资源的行为;(5)在流转之前的国家相关惠农政策仍然归甲方所有,流转期内乙方所争取的惠农政策归乙方所有。(6)在流转期内,乙方如将土地转给第三方经营,必须事先征得甲方同意,并报村社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备案;(7)在流转期内,流转土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土地占用费和安臵补偿费归甲方所属集体经济组织所有;(8)流转期满,有权收回流转土地的承包经营权;(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2、甲方应承担下列义务(1)维护乙方的流转土地经营权,不得非法变更、解除本流转合同;(2)尊重乙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乙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3)甲方的人、畜、禽不得践踏乙方所经营的土地及农作物,不得损坏乙方财产物资及设施;(4)在土地流转期内,甲方与其他农户之间或者甲方与其他组织及个人之间的土地纠纷和其他纠纷与乙方无关,不得由此而影响乙方的生产经营或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乙方享有的权利(1)依法享有流转土地使用、收益的权利,有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处臵产品;(2)在流转土地上修建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管理、服务的非永久性固定建筑物及相关设施,其占地不视为非农建设占地,其存续期与本合同的土地经营权年限一致;(3)在合同期内,对土地经营权依法享有继承、转让、租赁、参股或合伙权;(4)在合同期内,流转土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乙方有权向国家及相关单位部门提出补偿要求;国家及有关单位部门因征用、占用流转土地,对乙方在流转土地上投入形成的固定资产、生产设施及农作物等所给予的补偿,归乙方所有;(5)合同期满,如甲方愿意继续流转土地,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流转租赁权,续租期限及租金另定;(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2、乙方应承担下列义务(1)按照合同约定定期向甲方支付流转土地租金;(2)维持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建设;(3)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不得进行掠夺式经营,不得破坏和污染环境;(4)乙方用工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使用甲方劳动力,但甲方劳动力必须达到乙方要求的劳动技术水平,并按乙方要求进行操作;(5)乙方进行土地开发时,若变更合同约定的土地用途,应事先与甲方商议并征得同意,按有关政策法规完善手续后,方可进行;(6)合同期内,乙方如将土地转给第三方经营,必须事先征得甲方同意;(7)合同期满,如甲方不愿继续流转,乙方必须向甲方交回流转土地使用权;(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第六条:在土地流转期间,乙方因生产经营需要在流转土地上修建非永久性固定建筑物、生产设施和改土调形改变土地现状的,合同期满若乙方不再租用甲方土地,须由乙方负责复耕交归甲方。若乙方不复耕,交付复耕费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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